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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报销借款手续调整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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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报销借款手续调整请示

  关于费用报销及借款手续调整的请示

  集团公司总经理室:

  为完善财务制度,明确责任,拟建议对我司费用报销及借款手续调整如下:

  一、2000元以下(含2000元)的报销审批按如下程序办理:

  经手人-部门负责人-主管经理/副经理-财务部主管-zz审批-出纳付款。

  二、2000元以上的报销审批按如下程序办理:

  经手人-部门负责人-主管经理/副经理-财务部主管-zz-集团公司总经理室成员审批-出纳付款。

  三、财务部人员对单据审批行使监督权,如认为审批存在不合理,有权要求当事人作出解释;对2000元以下的非正常支出报销凭证有权要求改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室成员作最终审批;对不按有关制度报销的,有权拒签或拒付,并提请上级领导协调解决。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O**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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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公司费用报销借款手续调整请示

  物业公司关于费用报销及借款手续调整的请示

  集团公司总经理室:

  为完善财务制度,明确责任,拟建议对我司费用报销及借款手续调整如下:

  一、2000元以下(含2000元)的报销审批按如下程序办理:

  经手人-部门负责人-主管经理/副经理-财务部主管-**审批-出纳付款。

  二、2000元以上的报销审批按如下程序办理:

  经手人-部门负责人-主管经理/副经理-财务部主管-林超-集团公司总经理室成员审批-出纳付款。

  三、财务部人员对单据审批行使监督权,如认为审批存在不合理,有权要求当事人作出解释;对2000元以下的非正常支出报销凭证有权要求改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室成员作最终审批;对不按有关制度报销的,有权拒签或拒付,并提请上级领导协调解决。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O**年五月二十一日

篇3:会所费用报销支款凭证审批程序请示

  关于会所费用报销及支款凭证审批程序的请示

  集团总经理室:

  关于会所费用报销及支款凭证审批,拟建议按如下程序办:

  一、报销凭证

  1、程序:经手人-部门主管(会所负责人)-会计-DD-**-郭总(李总)-出纳付款。

  2、说明:

  (1)300元以下的凭证由DD签名后即可送出纳付款,由出纳付款后再送**签名,报郭总(李总)审批。

  (2)300-2000元的凭证由**签名后送出纳付款,出纳事后再报郭总(李总)审批。

  (3)2000元以上的凭证由郭总(李总)签名后送出纳付款。

  二、临时借款

  1、程序:部门主管(会所负责人)-AA-**-郭总(李总)-出纳

  2、1000元以下的凭证由陈少玲签名后,出纳即可付款;1000元--3000元由林超签名后,出纳方可付款,超过3000元由郭总(李总)签名后付款。

  4、办理事件完毕,再按"报销凭证审批程序进行结算后办理还款手续。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O**年五月二十日

篇4:装饰公司费用报销流程管理规定

  装饰公司费用报销流程管理规定

  第一条 根据总经理办公会的有关精神和目前市场上的现实情况,为明确各类费用在报销付款中的管理责任、权限和流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本级、公司所属分公司、办事处、项目部(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 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费用报销实施办法,并报公司财务处审核后在本单位实施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费用是指日常所发生的差旅费、办公费、业务招待费、汽车费、运杂费、邮电通讯费、水电费、租赁费、会议费保险费、低值易耗品、各种规费、咨询诉讼费、检测测绘费、证照费、年检费、其他营业费用和其他管理费用等。

  第五条 权签人

  1.本规定的权签人是指部门负责人、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等,名单以公司的任命文件为准。

  2.权签人享有在规定管理权限内对报销付款签字审核审批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对费用真实、合法、合理性负责的义务。

  第六条 员工借款

  1.日常费用开支原则上不允许员工借款,应由个人先垫支,事后报销;符合《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或大额开支确需借备用金的,根据费用预算,填报《借款审批表》(同差旅费借款审批单)报批后,到公司财务处申领借款。但需在事项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当年12月31日前的借款尚未核销的,如无特殊情况,一律从工资或奖金中先扣回。

  2.借款实行“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员工在公司财务处有借款余额或上次借款尚未归还或核销的,除非有特殊情况,否则不允许再次借款;费用报销时,如无特殊理由,应先归还借款,扣除借款后有余额的,按余额付款。

  3.公司员工借款经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经理、财务处审核同意后,报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借款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兼任多单位负责人的,指定在一个单位借款,所有人员严禁多单位(多头)借款和多头报销。财务部门应加强对员工借款的管理,定期催收。出差借款按照《差旅费管理规定》执行。

  第七条 报销的要求

  1.发票的基本要求

  A、发票必须合法、真实、有效。

  B、发票不得涂改、挖补,大小写金额相符,字迹清楚。如发现发票有误,应当退回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应加盖单位公章。

  C、发票用胶水分类、整齐地粘贴在报销粘贴单上,防止原始凭证在传递过程中丢失。

  D、发票抬头与公司名称应一致,并具有规定印章(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等)。

  E、其他要求参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制度》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财务部门有权拒收不合法的票据,应当扣留虚假票据,并及时通报相关负责人。

  2.报销凭证的填写要求

  A、必须按费用报销单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B、报销事项的内容、用途说明必须清晰准确,并注明费用归属(属于哪个项目或公司,便于分类核算),必要时附清单详细说明。

  C、凡是费用需要在项目或公司之间分摊的,报销人应该根据原始凭证抬头与费用归属部门(项目、公司)关系,分别归依后,调协相应的报销凭证,确实不能归集的应按适当分配比例分配。

  D、报销金额大小写必须一致,不得涂改,不得使用钢笔、圆珠笔、红色墨水笔填写。

  E、财务部门在审核时根据相关财务制度规定有权去除不符合要求的票据(如白条 、不符合要求的发票等)可以核小报销金额;审核金额超过原报销金额时,应退回经办人重填或按申报金额报销。

  F、费用报销单分差旅费报销单和费用报销单,差旅费报销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其他所有费用填写费用报销单。

  3.其他报销附件要求

  A、除发票外,其他附件报表必须合法、合规,有相关责任人的签字审批,业务招待费的报销应附业务招待申请单,业务招待费申请单不作为原始入账凭证。

  B、差旅费报销除当天往返等特殊情况外应附出差审批单,汽车费用报销应当附派车单。

  C、签有合同的费用报销(如广告费、设计费等)附件必须符合合同付款流程管理规定。

  4.报销的时效要求

  A、当月费用一般应在当月报销处理完毕,部分费用如电话费等可以延至下月。

  B、当年费用一般在当年12月31日前报销处理完毕,部分费用的发票如当年无法取得,只能在次年1月取得的,应在1月取得时立即办理报销;财务部门如果财务处理允许,应记入当年费用。

  C、申请先由公司预付支票的,经办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拿回相应发票按报销流程办理预支核销手续,否则视同个人借款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 报销审批付款流程

  1.经办人: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在费用事项发生后,按照报销流程管理要求分类粘贴原始凭证填写报销单,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经办人对其发生费用的真实、合理、合法、完整性负责,严禁虚报、假公济私。

  2.部门负责人:按管理及责任权限对本部门发生费用的真实性、合理性负责审核并签字,对费用是否符合部门计划、预算承担责任;部门负责人可以根据事项、金额的重要性,让分管业务主管等先行审核签字,并落实责任。对审核不通过的予以退回。

  3.分管副总:按管理及责任权限对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所发生费用的真实性、合理性负责审核签字;对总经理授权范围内的费用予以审批签字,并承担责任。对审批审核不通过的予以退回


  4.财务处审核人员:财务处审核人员对报销凭证的相关内容。

篇5:装饰公司差旅费其他费用报销规定

  装饰公司差旅费及其他有关费用报销规定

  为统一报销标准,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依据财务部门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差旅费开支标准

  1、工作人员出差,乘坐火车为二等席车,轮船为三等舱位,但夜间(指从晚上8时至次日凌晨7时,下同)乘坐火车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乘坐硬席卧铺,不购买卧铺的按票额差价的50%补给个人。未经领导同意,不得乘坐软席卧铺。

  2、工作人员出差,原则上不得乘坐飞机,确因路途遥远,任务紧急的,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乘坐飞机普通舱位。飞机打折后与火车票金额相当,也可乘坐飞机普通舱位。

  3、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或参加会议、培训期间,一律不得乘坐出租车。地市或地市级以下城市包干使用,每人每天发市内交通费10元。地市级以上城市实报销。

  4、市内交通费:

  (1)、工作人员出差期间的市内交通费一律凭票据实报销,除时间紧、任务紧迫外,一般不得乘坐出租车,确需乘出租车,出租车票上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方可报销,也不得到下属单位报销。

  (2)、出差人员自带交通工作或由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现报销市内交通费。

  5、工作人员出差公司下属单位时,若下属单位已作安排,其超标部分,由个人承担;下属单位统一安排就餐的不计发伙食补助。不得在下属单位报销其他任何费用,一经查实,双倍扣罚。

  二、住宿费开支标准

  1、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采取限额控制,超支自负的办法。一般工作人员住宿限额标准为:省级地区每人每天90元,其他地区每人每天70元,单人出差按以上标准上浮100%,公司副经理以上(包括副经理),住宿费按上述标准上浮50元,超额部分个人自负,特殊情况应说明原因。

  2、出差人员已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或住亲友家无住宿发票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三、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开支标准

  1、工作人员出差的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一般地区25元,省级地区35元。

  2、在途期间,连续乘车超过10小(含10小时)的,可凭车票每满10小时,发10元伙食补助费,以此类推。

  3、设有分支机构、项目部及有食堂可就餐的伙食自理,不作其它补助。材料人员在购买材料期间,每月误餐补助为50元。

  4、伙食补助费指白天的伙食补助费,晚上八时以后出发七时以前回单位所在地的,不能发给当天的伙食补助费。

  5、出差人员在中午12点以后出发或在中午12点以前回单位所在地的,伙食补助费按半天计算。

  6、职工在往返单位上班途中不发伙食补助。凡经批准参加各种会议、培训、学习、考试的,食宿由组织者统一安排的,住宿费按规定报销,不再计发伙食补助费,工作人员参加各部门、各系统举办的短期培训学习班(不超过半个月的),按出差时间计发伙食补助费。培训学习时间超过半个月的按省内每人每天8元,省外每人每天10元给予补贴,培训所在地人员一般不发伙食补助。

  四、公务接待费用开支标准

  公务接待应本着必须、合理、节约的原则,从严控制,掌握尺度,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1、来客(包括公司下属单位的领导)就餐一般为快餐,标准为每人10元以内,由各职能部门报办公室统一认购,不得单独到饭店就餐。

  2、遇上级领导及其他一些重要客户需特殊就餐的,市级以上领导每人每餐60元以内,市领导及兄弟单位领导每人每餐50元以内,其他人员每餐40元以内。超过限额部分必须事先经董事长或总经理同意,办公室方可准予安排。

  3、因公办事与外单位联系工作时须购香烟、礼品、纪念品、礼卡的,应先经董事长或总经理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在外地办事的除外)。

  4、公务接待费用、经营业务费用,不论金额大小须经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

  五、调用私车的补贴标准

  因工作需要调用职工私车的,其车辆排量在1.6升以下的每公里补贴0.6元,排量在1.6升以上的每公里补贴0.8元。实现补贴后不再报销油费,车辆过路费、通行费、停车费据实报销。调用私车补贴凭随车人员签字的派车单进行结算。

  六、差旅费的报销

  1、差旅费及有关费用的报销必须凭工作指派单或审批单,经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送财务处审核并签署意见,再报董事长、总经理审批。

  2、坚持前账不清,后账不报的原则,一般要求出差人员在回单位后三个工作日内填制报销凭证。

  3、遇年末报销,出差人员原则上必须在12月31日前报销当年费用。

  本规定自四月一号起执行,原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时,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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