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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漆滴脏业主车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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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漆滴脏业主车案例

  油漆滴脏业主车,防微杜渐多留心

  案例描述:

  某天傍晚由于天下着雨,并且雨势很大,导致立体车库渗水,原小区剩余的外墙底漆放在了立体车库,由于立体车库漏雨,上层雨水无法及时排出,致使雨水浸泡部分漆桶,部分底漆随着雨水滴到了业主车的天窗上,顺流到了前挡风玻璃上。到晚上19点多,该车司机开车外出,以为是下雨脏东西滴到车上,于是就用车的刮雨器刮,发现黏糊糊的,无法刮干净,相反还越刮越多,于是通知车场值班员,值班员马上通知值班经理和管理处值班技术员过去,对现场进行了核查,发现是立体车库上伴随雨水渗漏下的外墙底漆,滴到了上面。

  处理过程:

  值班员马上用电话通知值班经理,并对现场进行拍照,还将该车移到其他车位,并保护好现场,经值班经理同意报保险公司协助处理,保险公司亦到现场拍照,同意理赔,车辆已送修理厂修理,不影响住户按时用车。

  案例点评:

  车库应定期进行全面检查,排除所有隐患:严禁随意堆放工程物料和生活垃圾,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或其他意外;并且对相关人员应进行教育,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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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轿车停车场丢失赔偿案例

  轿车停车场丢失赔偿案例

  案情介绍:

  20**年3月,深圳某小区,李某的私人轿车在停车场丢失,李某向物业公司提出索赔。物业公司认为收费和赔偿条件太不对等,一辆轿车一小时收费才5元钱,室内停放包月最嗖?00元,一旦停车场内车辆丢失,车主以停车场负保管责任为由要求停车场赔偿丢车的巨额损失,对停车场、对物业公司太不公平,由此不予赔偿。于是业主将物业公司推上法庭。

  法院认为:

  1、被告收取原告停车场费时明确注明收取的是车位租金,故无证据证明双方之间存在车辆保管关系,而是车位有偿使用关系,判决物业公司不承担丢车之民事赔偿责任。

  2、如果被告收取停车场费用是服务费,即可证明双方之间存在车辆保管关系。物业公司必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点评:

  1、确定停车场的赔偿责任,必须明确车辆保管关系与车位有偿使用关系是停车场承担民事责任的重要法理依据。

  车辆保管关系是车主与停车场形成的车辆寄存与保管的合同关系。车位有偿使用关系是车主与停车场形成的车位租金支付与收取的合同关系。车辆保管关系与车位有偿使用关系在车辆的寄存行为上是相同、一致的。

  将车辆保管关系与车位有偿使用关系两者区分:主张车辆保管关系,停车场承担丢车后的民事赔偿责任;车位有偿使用关系,停车场不承担丢车后的民事赔偿责任。

  2、停车场收费是服务费。

  3、停车场服务收费的性质是保管收费。

  4、停车场保管收费应承担保管责任。

  5、停车场收费发票单方声明"车位租金"无效。

篇3:代客户停车引发冲突之案例

  代客户停车引发冲突之案例

  案例简述:

  天津某大厦一直向客户提供代泊车服务,20**年3月16日,安全员因大厦内停车位已满,将客户车辆停到附近的A停车场,在与A停车场的管理员进行协调时,双方发生肢体冲突。

  案例分析:

  一直以来,该大厦停车位紧张,管理处为缓解客户需求,由安全员代客户泊车,以期容纳更多的车辆,但仍然解决不了停车位严重不足的问题。后管理处与附近的停车场协商,由管理处代客户泊车到对方停车场并统一交纳停车费,而客户实际交纳的是大厦内的停车费,并保留大厦的停车收费凭据。本案例正是在此背景下引发的冲突事件。

  案例启示:

  停车位不足,是较多老管理项目尤其是写字楼项目面临的一个问题。解决这一问题,既要考虑客户满意的因素,也要评估到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1、通常情况下,由于停车位的配比在项目开发时就已经确定,尤其是大厦项目,物业公司往往难有作为,故应向客户作好沟通解释工作,在车位已满的情况下,请车主自行解决停车问题,并在现场做好提示性标识。

  2、为了有效缓解客户需求与实际资源配置之间的矛盾,物业公司也应积极寻找内外部资源,尽可能地协助客户解决停车难问题。但是在借助外部停车场来解决问题时,建议物业公司不要作为合同一方参与,由业主直接与外部停车场签订租用协议,以规避管理风险。

  3、物业管理在日常服务工作中,如需向客户提供超出常规的服务项目,应事先进行慎重评估,确保各项资源满足服务要求,并不会带来较大的管理风险。

  集团物业管理部

  20**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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