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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擅自停电,法院判业主获赔1元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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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擅自停电,法院判业主获赔1元之案例

  案情介绍:

  20**年3月25日下午4时左右,某业主家里突然被停电。于是就找到该小区物业公司,要求查找停电原因,但物业公司告知他:因其拖欠物业管理费而停电。为此,业主向物业公司提出强烈交涉,但无任何效果。直到3月27日,业主致电供电管理部门,但供电部门的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因其无工作证件而拒绝打开配电房的门。业主认为被告利用管理之便,以停电方式威逼他,给其带来生活的极大不便,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排除供电妨害,并向原告赔礼道歉,减收一个月管理费,赔偿经济损失1元和精神损失费749元。

  案情分析:

  物业公司:公司没有采取停电措施,公司的职责是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公司绝对不会采取对原告"停电"之类损害业主利益的事情,而且排除电力故障是供电部门的责任不是由物业公司负责。

  3月27日,供电局的人要求该公司打开配电房的门,但因其不是该公司认识的负责本小区用电管理的工作人员,也未能提供相应的工作证件,因此,拒绝打开配电房。

  物业公司侵权成立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被告只是物业管理企业,并非供电部门,其无权以任何理由对原告采取停电措施,否则即构成侵权。原告提出减免一个月管理费的请求,属于双方的物业管理合同的范围,与本案侵权纠纷不是同一法律关系,原告应另行主张权利;原告要求赔礼道歉和赔偿精神损失的请求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原告提出的1元经济损失赔偿获得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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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区突发停电案例

  小区内突然停电 物业公司采取措施

  案情介绍:

  某日中午约一时,正值午膳时间,笔者接获传呼,留言为小区内四幢住宅大楼(共约1000户)突然停电。由于事态严重,笔者与其他共餐的同事马上放下碗筷,赶回小区处理。

  到达现场,发现原因出自供应该四幢大楼电力的低压配电柜烧毁,在征询工程主管意见后,估计最少须要8个小时才能更换修复。

  案情分析:

  管理处立即想到其会产生的影响:

  1、水泵不能运转,约1~2小时后水箱用尽后会出现停水;

  2、后备发电机须长时间运行;

  3、除后备发电机支持的消防电梯仍能维持有限度服务外,其它电梯不能运作;

  4、除紧急照明外,其它公共照明全部停止;

  5、黄昏下班高峰期电梯会出现拥挤和混乱。

  6、大楼整体安全会受影响,隐患因停电而存在;

  采取措施:

  管理处针对以上问题,逐一做出相应措施:

  1、生活用水

  寻找供水点。唯一能提供食用水供应的为每幢大楼地下的垃圾房,但由于该处卫生条件较差,须立即用软管将水源接出到公众地方;

  联想到白天一般都是老弱妇儒留在家中,到供水点取水在运送上会出现困难,于是安排管理处员工准备手推车,在每个供水点候命,帮助有需要人士。

  2、后备发电机

  安排专人监控后备发电机运行,以免出现故障;准备充足燃料以备发电机长时间的运行需要。

  3、消防电梯

  安排保安员在电梯厅维持秩序,并控制消防电梯使用人数,以免出现过载。

  4、照明

  为各岗位保安员配备应急灯和手电筒;

  安排保安员持应急灯和手电筒于消防楼梯处护送低楼层住户上下。

  5、电梯使用高峰期

  张贴通告于大门醒目位置及不断发布最新消息;

  管理处职员全部加班工作,于每幢大楼入口向住户解释及做出安慰。

  6、安全

  增派保安员到现场维持秩序和协助工作;

  安排保安员不断于楼层间穿插巡逻,提醒住户注意治安和消防安全。

  修理工作在紧张地进行,不幸地由于零配件的供应及技术性问题,故障不能在预计时间内完成。管理处全体职员都主动推却私人事务,自愿留下协助工作。但在考虑到若真的需要通宵达旦工作,第二天会影响管理处正常工作的原因,部分员工被安排于晚上十一时回家休息。

  在岗所有员工都完全投入于各自的工作中,整个修复工作最后于第二天上午六时完成。

  在整个修复工作过程中,有这样几件事:

  晚上十一时许,当工程人员尚在紧张地进行维修时,有住户从邻近商场超市购了很多的饮料及食品,慰劳管理处员工。在盛情难却的环境下,员工只能道谢后接受;

  整个事故处理过程中不断接到住户的查询,但在管理处员工耐心地向每一查询者解释后,住户皆接受而无一投诉;

  柴油发电机整晚发出隆隆的响声,无一住户因噪音投诉。

  结果:

  第二天早晨,事件获完满解决后,管理处须马上以书面形式向上级作出全面报告。就在当天中午,总公司收到住户的信件,打开一看,竟然不是投诉信而是表扬信。内容大致是作为住户,当然不希望有类似严重影响生活的故障发生,但亦明白事故是由意外所致。事件发生后发现管理处全体员工都全力以赴,辛劳地工作,井井有条的处理步骤、团结协作精神表露无遗,令住户感觉到所居住的物业有此专业的管理队伍是光荣的,因此特别写信予以表扬。

  第二天早晨,事件获完满解决后,管理处须马上以书面形式向上级作出全面报告。就在当天中午,总公司收到住户的信件,打开一看,竟然不是投诉信而是表扬信。内容大致是作为住户,当然不希望有类似严重影响生活的故障发生,但亦明白事故是由意外所致。事件发生后发现管理处全体员工都全力以赴,辛劳地工作,井井有条的处理步骤、团结协作精神表露无遗,令住户感觉到所居住的物业有此专业的管理队伍是光荣的,因此特别写信予以表扬。

  管理处全体员工在收到此消息后得到强烈的鼓舞,通宵辛劳带来的疲倦亦马上消失,继续投入于事件调查及善后工作。

  点评:

  物业管理在旁人看来是一件轻松的工作,看看门口扫扫地便可完成。如何能扭转这样的观念,看来都要靠大家的一份力量,更须在处理紧急事故的时候表现出专业性和规范性。

篇3:业主房款未还清物业停水停电案例

  业主房款未还清物业公司有权停水停电吗?

  案情介绍:

  某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由该小区开发商组建成立。某日,开发商给该物业管理公司发来一份通知,称该小区某住户是分期付款购房,但其入住后迟迟未将剩余房款付清。开发商为此要求对该住户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的措施,以迫使该住户及早交款。该物业管理公司遂照此办理,使得该住户无法正常生活。

  案例分析:

  在房屋买卖法律关系中,买家承担支付房款的义务,享有取得房屋所有的权利。在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中,业主承担支付物业管理费的义务,享有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服务的权利。在任何一个法律关系中,责、权、利应一致。

  上述案例中的住户,同时是房屋买卖关系以及物业管理关系的主体。他未按期交纳房款,说明他没有履行房屋买卖关系中按时付款的义务,那么他就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开发商可以按照购房合同的规定,要求该业主承担违约金、利息等责任甚至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等。

  但如果该住户已按照物业管理合同规定交纳了物业管理费,就意味着他在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中已经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就应该得到完善的物业管理服务,其他人(包括开发商)不能对这种权益进行侵害。

  开发商要求物业管理公司用停水、停电的方式使住户按时交款,是对住户合法行使权利的阻挠,是不对的。而物业管理公司按照其要求对住户停水、停电,则违背了其法定职责与义务,更是不对的。

篇4:服务培训案例:突然停电怎么办

  服务培训案例:突然停电怎么办

  总台应自动变为手工单收款,各部应及时传送单据,总台接到单据后,标注时间,录入员则在单据右上角标注手工单,按摩传单员在接到单据后,也应标注时间。

  当来电时,电脑显示状态后,各楼层应将未输入的单据输入(在输入时应查看该手牌的开牌时间是否与正要输入的符合)。当输入完毕后通知收银班长。报告完毕,客房楼层吧台同时按各自分工整理房态。

  总台在突发此事件后,应由班长发布命令:

  1.及时整理手工单据,以备手工买单。

  2.所有停电后买单手牌,来电后不还牌,录入停电时未录入的消费。

  3.录入完毕后还牌,将单据打印出并与买过单后的手工单,装订核对是否有误,上交经理处理。

  发牌员在发牌时与客人解释清楚,在单据上标明,避免客人在会馆内消费后再次投诉。

  房态员在停电后,用对讲机与客房经理直接联系房态及转账问题。

  一、各部门需知:

  在日常时间,部门备有蜡烛,在突发此类事件时及时恢复照明,

  并注意防火,蜡烛底部放托,避免溅落蜡烛油子难清洗,并有人巡视。

  二、管理人员需知:

  营业部经理确认停电后,逐层检查至1楼配合大堂经理处理因停电而造成的投诉。

  客房部经理及时从保安部拿到三部对讲机,一部交房态员,一部自己携带,解决楼层问题,另一部配给主任,主要配合总台订房转账。

  其他管理人员监守岗位,注意安全并安抚好本部客人情绪。

  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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