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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业主车辆在小区被故意划伤物业该不该赔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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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业主车辆在小区被故意划伤物业该不该赔精选

  案例:业主车辆在小区被故意划伤,物业该不该赔?

  来源:西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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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夜之间,停放在小区里的13辆车被人划,业主认为物业公司看管不当,而物业公司则表示不承担责任,面对被划的车辆,到底谁该为此负责?

  网络配图

  毛先生是西宁市城北区景岳公寓小区的业主,因为没有固定停车位,毛先生和其他业主一样把车停在了小区的临时停车位上。8月27日一大早,毛先生发现他的车被人给恶意划了,遭此“毒手”的车共有13辆。车主们纷纷报了警,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西宁一小区里13辆车被划伤,物业该不该担责?

  业主

  停放在小区的车辆被划

  8月26日晚,毛先生像往常一样开车回家,他将车停放在了小区45号楼下的临时停车位上,但让他没有想到的是,第二天早上准备上班时发现,自己的车被人划了一道长长的划痕。起初,毛先生以为只有自己的车被划,结果一看,整条路上的车都被划了,一直到停车入口处,共有13辆车被划。毛先生这才意识到,这是有人故意划的。毛先生告诉记者:“这些被划的车,都是停放在临时停车位上的,对于车辆及行人通行没有任何影响,谁知整条路上停着的车都被人划了,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儿,也不知道是谁干的。有的车辆损失还不小,连底漆都出来了。”车辆被划的还有业主姜先生,他气愤的告诉记者:“我的车买回来还不到半年,当初买车时,为了避免刮痕,还特意加了2000元的烤漆,因为这种漆的硬度更高一些,价格也相对贵一些,可是即便如此,我的车也未能幸免,一条长长的划痕从引擎盖划到了车尾部,可见划车的人下手有多重。”

  事发后,车主们来到景岳公寓小区的翔光物业有限公司调取监控录像。监控录像显示,从8月26日22时开始,事发地段一直没有任何异常。直到8月27日凌晨1时15分,一名身着浅色衣服的人出现在小区事发路段,此人从小区45号楼2单元门口走出来,在单元门口短暂停留后,他走向了临时停车位,依次从停放的车辆前走过,此时的画面中只能看到一个白色圆点在单元门前的停车位处晃动。不久,一辆车正好停在停车场入口位置,因为这辆车开了远光灯,监控录像之后的画面非常模糊。由于45号楼2单元内的电梯监控录像损坏尚未修复,导致线索中断。毛先生告诉记者:“发现车辆被划后,很多业主当时就报了警,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分局小桥派出所民警也查看了现场。”

  物业

  业主交纳的并非“看管费”

  由于损失严重,不少业主认为除了公安机关介入,小区物业公司也难辞其咎。业主将车辆停在小区物业公司管理的停车场,并支付了停车费,双方之间的保管合同关系已经成立,小区物业公司作为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车辆,车辆停放在小区内出现毁损,物业公司有责任承担部分赔偿。小区物业公司安保部工作人员刘杰表示,小区停车位包括地下停车位和地面临时停车位,大部分业主签订的停车协议都是书面约定,协议中没有负责看护保管的条款,业主交的是停车费而不是保管费,小区物业公司只负责提供停车场地,车辆被划和偷盗所造成的损失和物业公司无关。他说:“我们能做的,就是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量帮助业主,比如在业主车辆发生剐蹭时向业主和办案民警提供监控录像,帮助业主推测可能发生剐蹭事件的时间,协助民警尽快破案。”

  律师

  物业公司担责与否

  视合同约定而定

  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延辉认为:“小区物业公司是否承担小区内汽车被损、被盗的损害赔偿责任,首先车主要证明车辆是在小区内被划或被盗,其次确定和小区物业公司有无合同的约定,确定合同中约定收取的费用是停车费还是保管费。如果是保管费,物业公司应该负赔偿责任,若是停车费则不用负赔偿责任。如果没有合同约定或约定不明确,而物业公司又没有明确所收取费用的性质只是场地租赁费、不负责保管责任的,应当承担保管责任。另外,如果业主只是随意将车停在小区道路上或者别处,在这种情况下,物业公司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只能由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如果是小区物业公司在管理方面存在重大过错,小区物业公司要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毛先生等13名业主将车辆停在小区临时停车位被划,在已经报警的情况下应当首先由警方确定侵权人,由侵权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小区物业公司在监控等管理方面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律师也提醒业主在交纳停车位相关费用时,要明确了解物业的责任与自身享有的权利以及停车的风险,同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强对车辆停放安全的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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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加强公司院内车辆停放秩序通知(2)

  关于加强公司院内车辆停放秩序的通知(2)

  公司各部、室:

  为规范公司管理,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现就公司车辆停放通知如下:

  1、即日起,凡公司车辆进入公司院内,均停放在停车位内,停车位已满时,车辆需按顺序依次停放整齐。

  2、外来车辆及本市行政职能部门车辆进入公司院内,有停车位的,停放在停车位内,没有停车位时,应有序停放在合适位置,其余车辆原则不许停放和寄存公司院内。

  3、公司将不定期对车辆停放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车辆有违规停放的,将对该车辆驾驶员进行50--100元处罚。

  4、本规定由安全保卫部负责落实,行政部负责监督。

  特此通知。

  二○**年七月**日

篇3:公交公司开展车况设施车辆整洁规范服务专项整治活动通知

  公交公司关于开展“车况设施、车辆整洁、规范服务”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为做好公交行风测评工作,6月1日至6月30日,公交处、公司将开展以“车况设施”、“车辆整洁”、“规范服务”为内容的专项整治活动,具体通知要求如下

  一、检查方法

  1、公交单位与公交单位互查;

  2、驻站检查:“车况设施”、“车辆整洁”专项整治检查由公交处稽查科及郊县中队人员组成;

  3、跳车检查:“规范服务”专项整治检查由公交处各科室人员和郊县各中队人员组成。

  二、整治内容

  1、车况设施:车身外蒙皮、保险杠、玻璃、天窗、车厢地板、顶板、座椅、扶手拉杆、显示屏、报站器、灭火机设施等完好;服务标志齐全清晰、乘坐规则、票价表、路线走向示意图按规定进框。

  2、车辆整洁:车身外部、车窗玻璃无积尘;广告不破损;车厢地板、旁板、座椅清洁;驾驶室、门泵盖、发动机表面、轮胎钢圈无油污;仪表台上、车厢末排座位后、售票员工作台不准堆放杂物。

  3、规范服务:报清站名、正确使用报站器;对五种人主动动员让座;讲普通话(报站名时及遇外地人问讯时);规范停站,做到“三靠三不”,即:前车停站顶前靠,不赖站、后车进站紧跟靠,不斜靠、车身拎直向边靠,不并停;车辆行驶中严禁打手机,车厢内严禁吸烟。

  三、考评办法

  1、公交处在稽查中发现的问题涉及违反《条例》规定的,除按《条例》规定处罚外,还将纳入线路经营权考核。

  2、公交处将考评结果以小组为单位与项目进行排列,行业将通报检查考评结果,并在《城市交通报》等媒体上进行公布。

  针对以上专项整治要求,公司要求各级管理员切实负起责任,立足自身做好工作。同时要求广大行车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对违反者按照规定考核。

篇4:物业办理月保车辆续期温馨提示

  物业关于办理月保车辆续期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各位车主:

  随着大家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小区业主购买车辆也逐渐增多,车位也日渐紧张。现即将到20**年的第四季度,各项工作也将忙碌起来,为了节约车主们的缴费、续费时间,请大家错开人多缴费的高峰期,到物业管理处续缴下个季度的停车月保费,敬请广大车主理解和配合。

  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z分公司

  **物业客服服务中心

  20**年*月*日

  注:有效期20**.9.18-20**.10.10

篇5:物业台风天气车辆停放温馨提示

  物业关于台风天气车辆停放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各位车主:

  您们好!

  今年第8号台风“**”中心已于8月7日23时45分在台湾花莲沿海登陆,登陆时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3级。据了解上海市今日起将受“莫拉克”台风外围环流影响,傍晚时会有暴雨将携大风来袭。台风带来的强暴雨可能会再次引起小区路面及地下车库大量积水而无法排出,请各位业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车辆,台风暴雨天气请不要将任何车辆停放于小区地下车库内,以免造成车辆受淹。

  如因车位积水无法正常停放,各位车主也可联系我管理处,由保安人员帮你解决停车问题。管理处联系电话:******

  请各位业主提前做好停车准备,谢谢配合!

  **物业管理处

  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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