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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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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E中学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巩固资产使用效果,减少积压浪费的损失,认真做好固定资产的管理,为教育教学服务。现根据《江西省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拟定本暂行办法。

  (一)范围分类

  一、凡单价在300元以上且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均列为固定资产核算范围。

  二、固定资产分为六类。

  第一类:房屋与建筑物、培植物

  1、房屋:凡永久性的房屋(包括安装在房内的不可分割的水电设备等),不分用途、结构,以整幢为单位列为固定资产。

  2、建筑物:围墙、球场、跑道、马路、车棚、路灯、雕塑、标志牌(碑)。

  3、培植物:花草树木

  第二类:教学仪器、设备教学用的各种仪器、模型、标本、电教器材、微机与机械、动力设备等均应列为固定资产。

  第三类:交通运输工具凡各种人力、机动交通车辆应列为固定资产。

  第四类:图书

  凡供教学参考与阅览的图书与报刊、杂志合订本,不论其价值高低,均应列为固定资产,对零散报刊、杂志及各种教本、挂图等则不列为固定资产。

  第五类:办公使用的设备与家具

  凡属木、金属等家具、用具与消防设备,均应列为固定资产,其分类如下:

  1、桌:各种办公桌、实验桌、电脑桌、会议桌、乒乓球桌、饭桌等。

  2、椅:单人椅、铁折椅、沙发。

  3、学生用的课桌、凳(以套为单位)。

  4、橱柜:仪器柜、公文橱、图书橱、电视机橱、床头柜、书柜、保险柜等。

  5、架:书架、货架、金属活动黑板(连架)等。

  6、床:木板床、铁床(双层学生用)铺板等。

  7、机:打字机、复印机、录音机、计算机(器)、电视机、电脑、投影仪。

  8、器:灭火器、灭火箱、消防栓、高压水管等。

  第六类:文娱、体育设备、环卫设施(垃圾屋、箱)

  凡各种较贵重的乐器与体育运输器械、环卫设施均列为固定资产。

  (二)管理与职责

  一、学校将财产管理列为目标管理。校领导和各职能部门,要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爱护国家财产的宣传教育,提倡“人人爱护,个个管理,互相监督,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风气,每学期开学应集中进行一次勤俭节约、爱护公共财产的教育。

  二、学校应根据规模与人员编制等情况,配备专(兼)职的财产保管员和仪器、图书管理员,具体管理全校财产,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财产的保管、验收、登记、编号、分配、调配、维护、报废等管理工作。

  2、经管财产明细帐目,协助使用部门落实定人、定责的管理责任制。

  3、经常督促,检查各使用部门的保留、使用、维护情况,核对帐、表、物。

  4、具体负责财产全面清查和重点抽查工作。

  5、经常掌握财产的余缺、损坏、丢失等情况,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做好固定资产的保管验收、分配、调拨、登记、检查、日常维修等工作,做到家底清楚,帐物相符,物尽其用。

  四、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在总务部门全面管理、统一核算的要求下,实行“部门分管、定人定岗,责任到人”。除总务部门固定资产专管员直接管理的固定资产外,下列固定资产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直接管理。

  1、物理、化学、生物、仪器与电教器材、微机设备,分别由物理、化学、生物实验管理员和电教、微机管理员负责管理。

  2、图书由图书管理员负责管理。

  3、体育器械由教务处指定人员管理。

  4、文娱设备分别由团、队和音乐教师负责管理。

  5、各部门、班级领导的固定资产,由各部门、班级负责人或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个人领用固定资产,由个人负责管理。

  (三)清理

  一、学校固定资产,应于每年暑假全面清查、核对一次,帐、表、实物逐一进行核对。以分管后勤工作的校长为首,总务处为主,各部门有关人员参加,组成清查小组,进行清查工作,各使用部门协助。在清查中发现数量短缺、损毁,应www.pmceo.com追查原因,如属个人过失,应责成过失人赔偿。对无法查明盘盈、盘亏的原因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表”,经单位领导批准后入帐,以帐结案不结处理,清查结束后应将全部固定资产列出清单,连同文字说明一式三份,保管员、会计各执一份,凭此调整帐务,报市教育局材料一份(附于会计报表内)。从第二年开始,每年清查财产结束时,仅上报新增的固定资产表册和文字说明。

  二、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核对实物,并检查实物占有情况,如发现数量缺少、损坏,应及时查明原因。

  三、财产保管员和仪器、图书管理员(包括兼职)调动工作时,应全面清查,并在每一帐户余额上盖章或填列固定资产结存明细表,进行交接,经交接完毕后,方可离开。

  (四)奖惩

  一、固定资产一律不准私人侵占,严禁以物易物、擅自转让或拆卸部件,否则,除照价赔偿外,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处分。

  二、财产保管人员和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的兼管人员如因工作失职,致使固定资产丢失、毁坏,应及时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并作适当处理,或赔偿经济损失,或给予适当处分。

  天、各教室的门窗、玻璃、课桌椅、黑板等财产,由财产保管员在每学期开学时交给各班主任保管,学期结束时到班里验收。各班在财产使用保管期间,如因管理不善,被学生摔打、击掷、雕凿而造成损坏,应由班主任责成肇事者赔偿,情节严重者还应给予适当处分。

  三、学校评选“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应将爱护公物列为条件之一。

  四、学校于每年对校财产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总结评比,交流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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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企业执行工作日午间禁酒规定实施办法

  执行工作日午间禁酒规定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深入开展,促进企业廉洁、高效、文明、健康发展,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1、本办法适用于我矿机关全体人员、本部基层各单位、各异地项目部及物业、实业的技术员以上管理人员。

  2、工作日午间无论内外往来用餐,一律禁止用酒(包括白酒、啤酒、果酒等)以及其它含有酒精的饮料。

  3、如确因经集团公司批准的重大公务活动需要用酒招待的,必须先报经集团公司党政办同意,并报集团公司纪委备案。

  4、对违反本规定的主要责任人,要严肃查处。不论担任何种职务,有何种原因,一经查实,一律先予以免职。具有党政职务的,经矿党委研究后,履行解聘或免职手续;没有党政职务,具备专业技术职务的,经矿党政联席会研究后,履行解聘手续;是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经矿党政联席会研究后,调离原岗位,按机关到地面或井下单位的原则办理。根据情节轻重可以单独或合并处理。

  5、对违反规定的随从者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给予500元罚款。出现下列情形从重处理:(1)值班期间(含双休日值班);(2)带班期间;(3)会议中间;(4)分管范围内发生生产事故、人身事故或在处理事故期间;(5)重复出现违反本条规定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警告、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情节特别严重者给予降职或免职处理。

  6、对在一起用餐,但未饮酒人员,未履行劝阻责任的,视情节给予300元罚款。

  7、对参与用酒人员的所在单位分管领导给予300元罚款。一年内单位管理范围内人员累计出现三次违规,对负领导责任的人员www.pmceo.com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8、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凡有违反本规定的,所在单位、部门当年不得评为先进单位,责任人不得评优评先。

  9、对违反规定公款用酒者,除按上述规定处理外,费用一律由当事人承担。构成违反廉洁自律行为及其他违纪行为的,依照党纪政纪条规追究责任。

  10、对举报人实施奖励,举报一经查实,对举报人给予500元/次的奖励,同时,对举报人严格保密,对造成泄密的有关人员,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11、发现违反本规定行为的,由矿纪委、监察室具体负责调查处理,提出初步意见,报矿研究后执行。对违反规定的主要责任人经过初步核实后,需先免职的,由纪委直接报矿党委常委会研究后,对违反规定的主要责任人予以停职,然后进行详细调查核实,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理。

  12、工作日午间禁酒工作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执行禁酒规定,同时对分管范围内的部门和工作人员负有教育和监督检查的责任。

  13、纪委、监察室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认真协助党委、行政抓好监督检查工作。对监督检查不力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14、本办法解释权属E煤矿。

  15、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3:集团公司出售公有住房实施办法

  集团公司关于出售公有住房实施办法

  为了进一步满足原E职工购房的需要,参照鄂省房改办〔1999〕15号《关于E集团公司实施成本价售房的批复》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E当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公有住房的出售范围

  凡属E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单位,在E厂区内所有的现有成套单元式公有住房(除原集团公司房改办已明确不宜出售的危房等住房外),经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审核,报集团公司批准后,均可按本办法出售。

  第二条公有住房的出售对象及优惠条件

  1、自愿购买者

  2、在同等条件下原E职工可优先购买

  3、原E职工1993年应享受房改政策而未购房者,则买时可在全部购房款中优惠30%(夫妻各15%)

  4、原E双职工夫妻离异,重新组成家庭,一方应享受政策而未享受者所购房屋款优惠15%

  5、原E职工已享受房改政策,重新购房者,可在全部购房款中优惠5%。

  第三条公有住房的出售价格

  1、公有住房出售的年度成本价按照原E房改办成本价格表执行,即砖混结构446元/平方米,砖木结构413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计算价格)。

  第四条成本价格售房的折扣与调节

  1、出售住房按使用年限成新折旧,折旧率为每年2%,使用年限超过20年的按20年计算折旧。

  2、地段调节表

  地段等级 一 二 三

  调节率( % )105 100 95

  一级地段:桃花坪、六米桥、印染厂门口至丝织厂门口、一中宿舍至纺织厂门口、纺织厂门口至荆泉派出所门口、纺织厂宿舍区717栋以西至纺织二厂俱乐部门口

  二级地段:印染厂门口以东、丝织厂门口以西、派出所门口以北、纺织二厂俱乐部以西、纺织厂717栋及以东

  三级地段:湖滨路二小以北、东北地段、老虎墩路印染厂篮球厂以东地段、桃花坪路西端的最南最北侧、热电厂原变电站西南等其他地段。

  3、朝向调节表(单位:%)

  朝向 朝东向 朝南向 朝西向 朝北向

  调节率( % ) 98 100 98 95

  4、楼层调节表

  住宅楼层/居住层4 5 6 7 8

  1 97 96 95 95 95

  2 102 102 102 101 101

  3 103 103 103 104 104

  4 98 103 103 104 104

  5 96 102 101 103

  6 95 100 100

  7 95 98

  8 95

  第五条成本价售房的计算方法

  实际售价=基本房价×建筑面积×(1-一次性年折旧率)×地段调节率×朝向调节率×楼层调节率

  第六条成本价售房的产权确定

  凡购房户以成本价所购住房拥有产权100%

  第七条购房户交纳购房款的同时,要交纳购房款总额2%(不含优惠额)的公共面积公用设施的维修基金

  第八条出售住房审批程序

  1、购房户首先须向房屋所辖社区提出书面申请,由社区主管部门填写《E公有住房出售登记审批表》

  2、社区主管部门必须入户调查,掌握房屋所在地段、楼层、朝向、竣工年限

  3、调查并落实93年是否已购房改房

  4、社区主管部门办理登记、调查手续后,统一报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审查核实后方可出售,报集团公司备案

  5、购房款统一由集团公司财务部办理

  6、社区根据集团公司财务部收款凭证,与购房者签订《购房协议书》,经集团公司盖章后生效

  7、按实收售房款总额15%www.pmceo.com返还各相关社区,用于房屋维修专用基金

  8、所购房屋的土地、房屋权属证书的变更过户由购买者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的全部税费。

  第九条原E职工购买70%房屋,另30%需购买的房屋产权,一律按上述计价办理,不再享受优惠。

  第十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经集团公司办公会通过之日起实行。

  第十二条此后,住房单价将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

篇4:工业园办公楼用水用电管理办法

  工业园区办公楼用水用电管理办法

  为保障园区办公楼水电供应,加强水电管理,减少浪费,节约支出,建设节约型园区,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节水、节电管理指导原则。

  1.坚持节约用水、用电的方针,积极推广节水、节电新技术、新措施。加强节约用水、用电的宣传教育,形成自觉养成“人走灯灭”的良好习惯。

  2.实行以职能管理部门为主和各部门共同管理的办法。资产管理部是园区水电管理工作的主管责任部门,负责园区办公楼水、电的管理和监督;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各办公室的水、电负有领导和管理责任。

  3.园区对各行政办公室实行用电许可制度,对每个办公室配置相应的用电设施,对超过规定的电器设施一律进行收缴。

  4、杜绝主体内、外水电乱搭乱接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经济、法律责任。

  第二条、用电的规定。

  1.各办公室必须严格执行园区的“空调使用规定”,对违规使用者将按照规定进行经济处罚。

  2、各办公室要节约用电,养成 “人走灯灭”的良好习惯,在天气好阳光充足时倡导办公室关闭照明灯例行节约每一度电。要杜绝办公室无人开灯(含饮水机)、开电风扇、开电器取暖等浪费的现象出现;严禁在办公室使用电炉及大功率取暖器,违者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处罚50元。

  3、办公室的空调开启后不得同时开启电风扇及小功率电暖器,一经发现将按照违规使用空调之规定进行经济处罚。

  4、园区各会议室及值班室的用电管理由党政办具体负责并进行管理。

  第三条、用水规定。

  1. 园区用水的管理、维修由资产管理部负责,各职能部门辖区内的厕所日常用水由该职能部门负责管理(原则上一楼资产www.pmceo.com管理部、二楼劳资财务部、三楼党政办公室),发现水管或阀门漏水要及时通知资产管理部,资产管理部要及时进行维修,杜绝长流水现象出现。

  2、小车班洗车用水的管理由党政办负责管理,洗车时要使用高压水枪洗车,力求节约用水。园区按照每车每月10吨水进行考核,超过用水量时要追究其原因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3、严禁外来车辆到园区洗车处洗车,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人员的经济责任。

  4.养成自觉节水习惯,随手关闭水龙头,杜绝长流水现象,为者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处罚50元。

  5、资产部协同相关部门将定期进行用水、用电检查,并将巡查中发现的违规用水、用电现象及办公室人员进行处罚并将检查情况在园区通报。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篇5: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及管理办法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

  1.本办法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不是福利待遇,不能强调平均和攀比。

  2.劳动防护用品标准由徐矿集团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颁布的《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051-20**),根据煤矿工种及劳动强度等情况制订,由矿工资科统一审批发放。

  3.各单位要建立“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卡”(见附表),在卡片上注明领用劳动防护用品名称和使用期限,并实行计算机管理。

  4.对于脱产学习、被借用、工伤、病休、事假等超过3个月的人员停发劳动防护用品;复岗后按原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时间顺延。

  5.部分岗位已按行业标准配备制服的,不再配发防护服。

  6.确系工作需要某种防护用品时(标准未涉及到的),由单位写出书面申请,公司研究后增购。

  7.兼职作业工种,按照主要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防护用品。

  8.临时性作业,可按班(组)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9.标准中未列示的工种,按相近工种标准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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