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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分公司营业所三所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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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分公司营业所三所工作制度

  自来水分公司营业所工作制度范本

  第一条为了规范营业三所工作,强化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商铺门点抄表、收费责任,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营业三所履行下列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供用水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保证收费工作有序开展;

  2、负责对临河区供水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商铺门点普通水表用户水费的回收工作。负责用水户水表的查抄工作;

  3、若水表出现不能正常显示指数现象,抄表人员要及时报告所长,并和用户进行用水量书面确认,结清水费后营业收费部门书面通知水表拆装部门进行更换,按程序重新装表用水;

  4、负责用户水表管理,按照规定对本部门管辖区域内的所有用户的水表设立台帐进行管理;

  5、负责对拖延交费的单位用户和个人用户,按规定送达欠费通知书,对拒交水费用户层报公司供水市场管理委员会处理;

  6、负责协调用户进行旧水表校验;

  7、做好统计调查和用水趋势预测,就管辖区域内水质、水压存在的问题主动向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反映,做好用户用水监督管理工作,编制和调整用水计划;

  8、做好用水市场管理工作,控制城区管网覆盖范围内违法采集地下水;

  9、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三条分公司对营业收费部门普通水表用户的水费回收,实行收费责任和任务落实到所,营业收费所落实责任和分解任务到收费员的收费管理办法。

  第四条查抄水表、更换水表工作严格执行收费部门工作流程。

  第五条不断探索和改进水费征收办法,加强收费科学管理,提高水费回收率,及时足额回收水费,完成收费任务。

  第六条工作人员考勤依据公司的考勤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客户管理员薪酬,按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第八条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商铺门店,实行抄收分离的收费方式。机关、企事业单位客户按用水量的大小分类管理,客户管理员督促用户交费。分类标准及抄表频率如下:

  1、特大用户:10000吨以上/月,抄表频率1次/天;

  2、一类用户:10000吨以下-2500吨以上/月,抄表频率1次/3天;

  3、二类用户:2500吨以下-500吨以上/月,抄表频率1次/15天;

  4、三类用户:500吨以下-100吨以上/月,抄表频率1次/30天;

  5、四类用户:100吨以下/月的单位用户两个月抄表一次。

  商业门店客户一月一次查抄水表。

  第九条客户管理员从敲门入户到关门出户的整个抄表收费过程中,要从举止、表情、言语体现出打扰客户所应表现出的歉意、服务客户所应表现出的热情、做客客户居所所应表现出的对主人的尊重、对客户配合所应表现出的谢意;强化服务客户的意识,认真聆听客户对公司的意见,耐心细致的解答客户提出的问题,对客户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严禁与客户发生争执。

  第十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水价和水表指数进行查抄、登记。

  第十一条客户管理员要做好自己所管辖区域的用户建档立卡工作,同时抄表要准确,指数要当月上卡。

  第十二条严禁客户管理员之间各自片区内私自调卡,代查水表。

  第十三条对客户私自更换表,公司严禁客户管理员默许或者隐瞒不报,更换水表工作严格依照水表更换工作流程进行。

  第十四条客户管理员要掌握管辖区域的水表安装使用情况及管网状况,依据用户使用年限定期更换水表,对有问题的水表及管网应及时报公司相关部门。

  第十五条工作人员要掌握有关供水法规、政策、公司制度和收费标准,维护供用水市场秩序,做好用户咨询服务、解释答疑、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六条营业三所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长责令改正:

  1、收费进度滞后、不及时查抄水表的;

  2、顾客投诉率较高的;

  3、不及时反馈用户信息的;

  4、不按工作流程办理业务的。

  第十七条营业三所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分公司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或者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分公司报经公司决定对其处直接损失一倍至三倍的罚款、调离工作岗位或待岗:

  1、未按工作流程要求及时查抄水表的;

  2、抄表不准、www.pmceo.com不按规定的水价计价办法下单的;

  3、找人代替抄表的;

  4、私自调卡、代抄水表的;

  5、给未缴清水费用户私自换表的;

  6、换表时旧表指数、水费登记未经有关领导核实签字的;

  7、管辖区域用户使用坏、锈、停以及使用寿命到期的水表超过四个月,未向上级主管报告的;

  8、不按工作要求更换水表或发现更换水表不合格未报告的;

  9、连续有二个月不能按时完成抄表任务的;

  10、用户多次进行投诉,经调查有违反公司制度,给公司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11、经批准为用户代缴水费但截留用户水费的。

  第十八条营业三所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分公司报经公司决定对其作出停薪待岗处理,并对其处以直接损失五倍至十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徇私舞弊,私分水费的;

  2、贪污、挪用水费的;

  3.履行职责过程中与客户发生严重冲突,给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

  第十九条营业三所所长不严格履行职责致使本部门员工常有第十六条所列行为,或者本部门员工有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所列行为的,确认其为不称职,分公司报经公司决定调整其岗位;情节严重的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撤销其职务。

  第二十条本制度未作规定的,执行公司相关制度;本制度报公司综合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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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水业有限公司制度制定程序规则

  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度制定程序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现代企业管理要求,规范本公司制度制定程序,保证制度质量,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确立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制度的立项、起草、审核、审批签发、解释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制定公司制度,应符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地方规章,并紧密联系本公司战略发展规划,重在调整公司内外责、权、利关系,规范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第四条 公司制度的名称,视不同情况可直接称“制度”,也可以称“办法”、“规定”、或“暂行规定”;制度的下位制度可称作“实施办法”、“实施细则”。

  第五条 公司制度应当备而不繁,逻辑严密,条文明确、具体,用语准确、简洁,具有可操作性。

  公司制度根据内容,可以分章、节、条、款、项、目。章、节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第二章 本公司制度体系

  第六条 公司章程规范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是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总则。公司章程由全体股东依法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公司章程的修改权归于公司股东会,解释权和修改方案的制订权归于公司董事会。

  第七条 公司基本管理制度规范公司组织建构、议事决策、生产经营、预算控制、会计审计、行政人劳、安全等整体运作层面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管理职能。由公司董事会议定并作修改解释。公司总经理可拟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八条 公司具体规章规范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单方面的、特定行为事项。由总经理组织制定并实行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制,修改、解释权归属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九条 公司的具体规章包括:

  (一)总经理办公会议事决策办法

  (二)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三)人力开发管理办法

  (四)供水生产、供水质量管理办法

  (五)供水工程管理办法

  (六)公共用水管理办法

  (七)供水督查管理办法

  (八)公司物料、工具管理办法

  (九)自来水进户安装、管网维护、水费计收、服务承诺管理办法

  (十)技术革新、创新管理奖励办法

  (十一) 安保管理办法

  (十二)绩效考评实施办法

  (十三)人事、文秘信息、档案、车辆、费用、会务、考勤休假管理办法

  (十四)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

  (十五)其它具体规章

  第十条 部门、分(子)公司工作制度规范部门职能和工作流程。由各部门、分(子)公司依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拟定,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批,综合部备案监督。

  第十一条 涉及公司两个以上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需要制定具体规章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

  第三章 公司制度的制定程序

  第一节 立项

  第十二条 公司总经理及总经理办公会议根据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和董事会要求,编制年度基本管理制度制定计划,并按计划组织拟定基本管理制度,提请公司董事会审批。

  第十三条 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认为需要制定具体规章的,应当向总经理和总经理办公会议报请立项。立项申请应当说明制定该具体规章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依据的方针政策和拟确立的主要制度。

  第十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部),责成专人对部门提交的具体规章立项申请进行分析研究,拟定立项计划,报总经理审批。

  综合部可拟定具体规章立项计划,报总经理审批。

  列入制定计划的具体规章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适应公司未来战略发展的需要;

  (二)这方面的经营管理改革实践经验基本成熟;

  (三)所要解决的问题属于公司经营管理范围并需要公司制定

  具体规章的事项。

  第十五条 对列入制定计划的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规章项目,承担起草任务的部门和人员负有起草责任,应抓紧起草,按任务要求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

  第二节 起草

  第十六条 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规章由总经理办公会议组织起草。总经理办公会议对列入制定计划的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规章可以确定由一个部门或几个部门具体负责起草工作,也可以确定由专人起草或组织起草。

  第十七条 起草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规章,应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一线员工和管理层、各部门、分(子)公司的意见。听取意见可采取谈话、召开讨论会等多种方式。

  第十八条 起草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规章,起草部门应当就涉及其他部门的职责或与其他部门关系紧密的规定,与有关部门协商一致;经过充分协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当在上报送审稿时说明情况和理由。

  第十九条 起草部门向总经理办公会议报送的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规章送审稿,应由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几个部门共同起草的,应当由该几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共同签署。

  第二十条 起草部门或起草人将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规章送审稿报送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核,必要时应当一并报送该送审稿的说明和有关材料。

  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规章送审稿的说明应当对制定制度的必要性、确立的主要制度、各方对送审稿主要问题的不同意见、征求有关组织、部门、人员意见的情况等作出说明。有关材料包括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政策资料、上级文件、调研报告和行业先进经验资料等。

  第三节 审核与修改

  第二十一条 公司基本管理制度草案经总经理和总经理办公会议初审后,依据本规则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向公司董事会提www.pmceo.com交送审稿,由董事会审议。

  第二十二条 报送的具体规章送审稿,由总经理和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送审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经理和总经理办公会议可以暂停审议或退回起草部门、起草人修改:

  (一)制定具体规章的基本条件尚不成熟;

  (二)相关部门对送审稿存在较大争议,起草部门未与有关部门协商的;

  (三)报送审稿不符合本规则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

  第二十三条 起草部门、起草人修改具体规章送审稿应充分考虑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和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并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按时限要求完成。

  第二十四条 总经理和总经理办公会议初审基本管理制度、审议具体规章,就其中直接涉及公司、员工、客户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应充分征求和听取公司职工代表及有关组织、部门和人员的意见,必要时进行实地调查,研究论证。

  第四节 审批签发

  第二十五条 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由董事会议决,并由董事长签发。

  公司具体规章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并由总经理签发。

  签发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规章应载明其施行日期。

  第四章 公司制度的解释

  第二十六条 公司基本管理制度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出修改补充规定的,由总经理和总经理办公会议组织拟定解释草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作出解释。

  第二十七条 公司具体规章的修改补充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议责成专人组织有关部门、人员拟定修改草案,提交总经理和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核,由总经理办公会议作出修改解释。

  部门规章的解释,依前款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公司基本制度的解释、具体规章的解释,与制度、规章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规则属公司具体规章。本规则自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篇3:公司员工午餐补贴制度

  公司员工午餐补贴制度范文

  各部门:

  为了体现公司福利政策,提高员工福利待遇和方便员工生活,鼓励员工更加积极投身于本职工作,根据公司会议决定,特制定本补助办法。

  一、工作午餐的享受范围是公司聘用的所有正式员工。

  二、在公司食堂未开餐的情况下公司按食堂标准规定进行补助:

  ①车间计件人员午餐标准为4.5元/餐。

  ②管理人员按4.5元的50%补助,其中包括车间(蔡波、伍光云、刘胜才、陈廷伦、闫传伟)每天/每餐按2.25元标准补贴。驾驶员节假日外出办事不给予补助。

  ③新进员工上班三天后提供午餐补贴。

  三、午餐补贴发放依据员工在公司上班的考勤记录,有以下情况不享受午餐补贴:

  ①、员工国内外进修、出差期间。

  ②、员工病假、事假期间。

  ③、离职员工、退休员工从停薪的当日起停止午餐补贴。

篇4:电池公司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制度

  电池有限公司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充分发挥环保档案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环境保护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环保档案主要指公司在环境管理监测、科研、宣传、教育等环境保护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三、环保档案工作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将其纳入本单位的环保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中。

  四、为保证环保档案完整、准确、安全、有效地利用,要采用先进技术,逐步实现环保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五、档案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认真执行档案管理制度,钻研业务,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确保环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六、借用环保档案者应负安全和保密责任,不得擅自转借,不得折叠、剪贴、抽取和拆散档案,严禁在环保档案上勾画、涂抹、填注、加字、改字等。

  七、归档的环境保护文件、材料要做到字迹工整、图像清晰、签字手续完备。

  八、科研课题、环保工程和其它任务等,承办单位应将所形成的环境保护文件、材料按本制度的要求整理归档。

  九、环保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长期和短期的环保档案归环保组管理,永久性的归公司档案室保管,环保组保存永久档案的复印件。

  十、本制度由公司环保组负责执行。

篇5:某公司公共财产登记领用制度

  公司公共财产登记领用制度

  为提高公共财产使用效率,实现格林公司财产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特制订本制度。

  1、实行公共财产建帐登记制度,凡属公司固定资产范畴内的一切公共财产,由总经办负责按类别造册登记编号,建立完整的固定资产帐册。

  2、实行公共财产借用登记管理。总经办在摸清家底的同时,对所属的公共财产按现在借(领)用情况,向使用对象补办借(领)用手续。

  3、对已登记借用的公共财产,由总经办安排每年检查核对一次,发现遗失、损坏要及时查明原因。

  4、各个办事处的(领)用公共财产的人要用好、管好这些物品,若故意损坏或遗弃须照价赔偿。调离或退休人员应在办理调动、退休手续的同时,将原借(领)用公共财产归还单位。

  5、对不属固定资产范围内的低值易耗办公用品,实行领用登记办法,领用数量较大时,应附有书面的领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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