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生宿舍会客制度
1、非本楼住宿人员(除有关工作人员外),不得擅自上楼,须会见本楼学生时,请在门卫值班室登记并在楼下大厅会客。
2、学生家属来访要在门卫值班室登记,经学生本人确认后,同性家属方可进入学生寝室,异性家属须经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批准。家属进入学生寝室一般时间不要太长,不要影响其他学生。家属要在21:30前离开宿舍,不许留宿,离开宿舍要到门卫值班室注销登记。
3、文明会客,不大声喧哗,保持宿舍安静。禁止男女生在楼前勾肩搭背、拥抱接吻。
学生宿舍管理中心
20**年9月
物业经理人网 www.pmceo.coM篇2: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制度(2)
> 大学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制度(二)1、宿舍管理中心主任**是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董立刚、姚波具体负责宿舍消防工作,宿舍采取逐级管理制度,各带楼老师负责所带楼的消防工作,对宿舍的消防安全各负其责。
2、宿舍内的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由宿舍安全管理员专门负责管理,如发现问题及时向宿舍管理中心主任报告并沟通保卫处、总务处解决。
3、宿舍管理员、门卫、楼层长、寝室长和学生要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常识、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救火、会组织人员疏散。
4、加强对全体住宿学生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
5、严禁学生在宿舍存放、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电热锅、电热杯、热得快、电吹风、电夹板等禁用电器,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私拉电线。
6、严禁在宿舍存放、使用酒精炉、煤油炉、液化气罐等易燃易爆物品。
7、宿舍内禁止点蜡烛、点蚊香,严禁在宿舍内焚烧纸张杂物、燃放烟花爆竹、玩弄火种,禁止在宿舍内吸烟。
8、学生宿舍允许使用的充电灯、充电器等使用时要有专人看护,人离开房间要切断一切电源。使用的导线、插头、插座要合格,电器设施要远离易燃物。
9、禁止随意挪动消防器具,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学生宿舍管理中心
20**年9月
篇3:幼儿园门岗值班制度(3)
> 幼儿园门岗值班管理制度(三)一、门岗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在值勤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守。
二、幼儿园大门要二十四小时处于关闭落锁状态,当有人因工作需要出入时,门岗值班人员要及时开和关。
三、对需进园办事的外来人员进行登记,并经过领导和被访人同意,否则不准进入,不得以口头询问代替登记。
四、幼儿园在上课,办公时间,在园教职工不得随意离开,凡因外出办事需要离开的, 必须经领导批准,并经门卫查验无误后方可离校。
五、对幼儿家长所送物品,门卫人员必须通知有关人员按时转交保教工作人员,不准擅自让幼儿家长进入大门。
六、为确保公共财产的安全,门岗值班人员对携带园内公物离园者,有权进行检查、询问、教职工必须配合。
七、门岗值班人员必须积极禁止商贩在门口摆摊叫卖,严禁任何车辆进入。
八、在上、下班或入园、离园时,门岗值班人员必须在门外值勤。
九、门岗值班人员应认真履行本制度,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十、一旦发生问题,值班人员第一时间妥善处理,第一时间汇报园领导、市公安局、解放路派出所拨打电话82****9*。
篇4: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
>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三)1、安全购物,购物时必须按计划采购,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完所购回的食品,必须妥善保管好,预防食品潮解,霉烂变质、黄曲霉变,在采购时,更应避免霉烂变质的食品,蔬菜、瓜果,以及保质过期的产品。以免导致急慢性食物中毒。
2.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按岗位责任制要求,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工作。
3. 凡患有皮肤病、化脓性创伤、上呼吸道炎症、口腔疾病者或其他传染疾病,应禁止从事食品加工和食品供应工作。
4.灭厨仓库、配食间的老鼠、蟑螂、苍蝇和蚊子
5.厨房中的非食用或非直接食用品如:面碱、小苏打、明矾、硫黄去污粉、清洁剂、食品添加剂、发色剂等应分类专门贮存,禁止与其它物品特别是食品混装。
6.剧毒品(包括杀虫剂)禁止进入仓库和厨房。
7、餐具避免应用铅、锌、铝制品盛装食物,烹饪食物,一面引起铅、锌、铝制品导致人体慢性中毒。
8、做饭菜要有计划,做到按人数供应饭菜,现做现吃,放置时间不宜过长,幼儿一律不吃剩饭剩菜,剩菜一律不留。
9、要买经过检验后宰杀的畜肉,生肉不要在常温中放置时间过长,要及时烹制,生熟食物的容器、刀、案板必须分开。
10、不吃土豆芽,一般情况下土豆现买现吃不存放。买来的土豆保存在凉爽、干燥,不见阳光的地方,不使它发芽变绿,食用前要仔细挖掉芽和芽眼的周围部分,对变绿和青紫的皮肉一定要完全削去。
11、吃扁豆、四季豆等一定要熟透后再吃,以免扁豆或四季豆毒素不破坏完全,引起中毒。
12.一旦发生事故,应保持现场应有状态,第一时间妥善处置及汇报园领导。上报疾控中心、教育局和拨打120急救电话。避免当事人擅自毁掉可疑食物,应收集食品容器、砧板、半成品或原料、采集病人排泄物或呕吐物样品,及时送交卫生管理部门,以备检查,听候处理。
篇5:(公司)值班管理制度
> 企业(公司)值班管理制度第一条 本公司于节假日及工作时间外应办一切事务,除由主管人员在各自职守内负责外,应别派员工值班处理下列事项:
1.临时发生事件及各项必要措施。
2.指挥监督保安人员及值勤工人。
3.预防灾害、盗窃及其他危机事项。
4.随时注意清洁卫生、安全措施与公务保密。
5.公司交办的各项事宜。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值班,其时间规定如下:
1.自星期一至星期六每日下午下班时起至次日上午上班时间止。
2.例行假日:日班上午八时起至下午五时止(可随办公时间的变更而变更),夜班下午五时半起至次日上午八时止。
第三条 员工值班安排表由各部门编排,于上月底公布并通知值班人员按时值班。并应配置值日牌,写明值班员工的姓名,悬挂于明显地方。
第四条 值班员工应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场所连续执行任务,不得中途停歇或随意外出,并须在本公司或工厂内所指定的地方食宿。
第五条 值班员工遇有事情发生可先行处理,事后方可报告。如遇其职权不能处理的,应立即通报并请示主管领导办理。
第六条 值班员工收到电文应分别依下列方式处理:
1.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可即时处理。
2.非职权所及,视其性质应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负责人处理。
3.密件或限时信件应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时呈送有关领导。
第七条 值班员工应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填写报告表,于交班后送主管领导转呈检查,报告表另定。
第八条 值班员工如遇紧急事件处理得当,使公司减少损失者,公司视其情节给予嘉奖。
第九条 值班员工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应给予记大过处分,因情节严重造成损失者,从重论处。
第十条 值班员工因病和其他原因不能值班的,应先行请假或请其他员工代理并呈准,出差时亦同,代理者应负一切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员工值班可领取值班津贴,其标准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