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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门锁与钥匙管理规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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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门锁与钥匙管理规定(2)

>  学生宿舍门锁与钥匙管理规定(二)

  为加强学生宿舍门锁与钥匙管理,保证住宿学生财产、物品安全,特作如下规定:

  (一)新生房间门锁与钥匙由公寓中心统一配备,由各院(部)辅导员于新生入学前到公寓楼长办公室领取。新生入学后一周内仍未使用的剩余钥匙,辅导员应及时退回。

  (二)公寓中心设专人负责学生宿舍钥匙,建立宿舍钥匙领取借用登记表。

  (三)学生不得擅自更换门锁、配制钥匙或将钥匙转借他人;门锁已坏需要更换时,应及时报告公寓管理人员;因故未带钥匙不能进所在宿舍者,须持学生证到楼长办公室登记,办理临时借用备用钥匙手续。

  (四)宿舍调整时,学生须到公寓中心办理调整手续,并把宿舍钥匙交回到公寓楼长办公室,然后领取新房间的钥匙。严禁私换,私配钥匙和自调宿舍。

  (五)学生毕业、退学、休学离校时,须将所在宿舍钥匙交回公寓楼长办公室。

采编:www.pmceo.cOm

篇2:样板房钥匙管理规定

  样板房钥匙管理规定

  1.1样板房的房门钥匙应明确钥匙的持有责任人(安管部经理、物业部主管,

  1.2保洁部主管)并登记签名。

  1.3每日早晨7:30分左右由清洁部主管打开房门,由清洁工进入房间清洁,清洁主管级以上人员保管一套钥匙。

  1.4物业服务部主管保管一套钥匙,建立交接班记录表,由样板间管理员工交接班时领取使用,使用后交主管保存。

  1.5样板房的钥匙由持有人自行保管,不得转借他人,不准将钥匙转交他人开启房门,如需转移需到物业中心(主管或领班)进行登记。

  1.6钥匙如有遗失,应即刻上报物业部,由物业部对房门锁芯进行处理,联系工程部更换钥匙。

  1.7安管部按规定应将钥匙封存,无特殊情况不随意使用,晚间如遇特殊情况(如:遇火灾、台风、暴雨)需打开房门,需钥匙持有人或主管级人员现场进行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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