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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厨房处罚评分标准(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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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厨房处罚评分标准(5)

>  酒店厨房处罚评分标准(五)

  1、迟到、早退每分钟处罚5分、5分钟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

  2、工作衣帽不整洁、工号牌位置不正确、每次5分。

  3、不服从领导安排,有抵触性者处罚15-18分。

  4、厨房各岗位卫生分担区不整洁,经指出仍不净者,组长处罚5分,责任人处罚10分。

  5、下班时,各岗位做好剩余菜品、原料的存贮,如因存贮不善造成菜品变质、变味、按价赔偿并处罚13分。

  6、偷吃、偷拿厨房食品原料者,双倍赔偿并处12分。

  7、工作态度及端正,因自身情绪造成菜速、菜质不符合要求者处15-18分,造成客人严重投诉者,买单并处20分。

  8、厨师责任心不强,造成汤锅水烧干,菜肴炖枯,蒸笼食品蒸过了、菜品蒸烂了、米饭煮糊了、原料贮存不当造成厨房成本增大者,责任人赔偿损失并罚20-25分。

  9、工作粗心,引起客人对厨房菜肴质量进行投诉者,处罚5-18分。

  10、弄虚做假或搬弄是非,制造予盾,拉帮结派、影响同事间的关系者、罚15分。

  11、不按操作规程生产,损坏厨房设备和用具者,按价赔偿并罚5一10分。

  12、厨师将过期变质食物加工出售,造成客人食物中毒者,承担民事责任并罚20分。

  13、欧打他人者,开出并处罚20分。14、违反厨房所有规章及管理制度者,视情节轻重,处罚5-25分。

  15、累计扣分达到5分以上10以下为警告、达到10分罚款10元,10分以上每分钟加罚10元、每月累计扣分达到30分以上辞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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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集团总部职员工作纪律违反处罚条例

  

  某集团总部职员工作纪律违反处罚条例

  第一条为保障办公室管理制度的有效及严谨,特制订本条例,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内所有办公人员及工勤人员,无分管理中心与行政级别。本制度分值标准1分=5元。累计月结,体现在当月工资中。由行政管理中心及各管理中心负责。

  第二条工作期间一律着整套工装、佩工牌,不得穿拖鞋或鞋拖上班,夏天穿着凉鞋必须穿丝袜违者扣以1分。

  第三条注意工作期间仪容仪表,行为规范。睡觉、吃零食、吸烟、聚众聊天、大声喧哗、进行各类游戏及其它与工作无关的娱乐行为均属违纪范围。视情节轻重处以1-5分的警告。

  第四条维护办公区域内卫生,违者处1--10分警告。

  第五条工作期间窜岗者,处以1--3分警告。

  第六条吵架、谩骂者双方均处以10分以上的警告。

  第七条一个月内个人累计扣分在10分以上时,加扣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处罚5分。

  第八条一个月内本部所有员工,月累计扣分达20分以上的管理中心,总监负督导不善之责,将接受4分的处罚。

  第九条以上条例如违者经多次违纪处罚后仍不改过,将接受2倍以上的处罚及至行政处分。

  第十条会议迟到者处以1-3分警告。

  第十一条总部一楼大厅为接待外来人员处,总部员工不要无故驻留,不得将私人物品存放至前台,禁止总部员工私取冰吧内饮品饮用,违者处以1-3分警告。

  第十二条各管理中心总监可在本管理中心内执行本条例。

  

篇3:公司职员违纪处罚条例

>  职员违纪处罚条例

  目的:明确违规事项和处罚办法,令职员清晰知道公司态度,做到防患于未然。

  责任:成昌板材行政部负责该项条例的制定、修正、补充、解释和执行。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内容:

  1、按公司垂直功能层层负责制执行公司规章制度。

  2、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由所在部门经理处以警告或记过处分。

  3、凡违反公司安全保密制度,按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处罚。

  4、凡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从而造成后果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或记过处分。

  5、以下行为均属于违纪行为:

  A、私自销售他家货品;

  B、私自介绍或带公司客户、分销商到同行厂家看货或购买;

  C、错收款、错发货造成公司损失的;

  D、收受贿赂、佣金;

  E、对合作方违反合同条款情况隐瞒不报;

  F、未经负责人同意或上级领导允许,越权私自承诺客户或合作方,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客户或合作方有粗鲁、言语肮脏,造成不良后果的;

  H、合作态度差,工作上不与同事配合的;

  6、违纪行为可处以警告或记过处分,严重违纪行为可处以记过处分、记大过处分或开除。

  7、连续三次警告处分自动升级为记过处分,连续两次记过处分自动升级为记大过处分,连续两次记大过处分可做辞退处理;

  8、警告处分的档案由本部门保管,一个月后,本部门经理有权视违纪者改过表现决定是否撤消。记过处分的档案上交行政人事部保管,半年后,本部门经理有权视违纪者改过表现向行政人事部申请将记过处分降级为警告处分。记大过处分档案上交行政人事部保管,在12个月内不得撤消。

  9、记过、记大过处分的员工不得参与本年度奖金的评定。

  10、对处罚有异议,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申诉。

篇4:学生公寓违纪处罚条例细则(2)

>  大学学生公寓违纪处罚条例细则(二)

  凡违纪者,除在宿舍文明状况等评定中给予相应的降级外,还将按以下细则执行:

  (一)不服从统一安排,私自调换宿舍或床铺者,令其搬回原处,并给予通报批评。

  (二)在宿舍内打麻将者,没收麻将并给严重警告处分;有赌博行为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没收赌具、赌资。

  (三)非规定时间在宿舍内打扑克、下棋者,没收其用品并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

  (四)宿舍内自炊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五)在宿舍内私拉电线,接灯、接插座者,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

  (六)存放或使用电炉子、电热器、电热杯、电褥子、电熨斗等电器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七)在公寓区内打架、斗殴者,按《学生手册》第七十八条规定处理。

  (八)在宿舍内存放或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者,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九)平时在宿舍内聚餐喝酒者,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十)随地小便,将垃圾放在楼道或其他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乱仍果皮、杂物,乱倒脏水者,将给予通报批评。

  (十一)未经批准,在公寓内从事盈利为目的的营销活动(如:宣传、散发、张贴广告、启事者,代理、招揽生意者,上门推销、摆摊设点、销售货物、从事传销活动等)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十二)在公寓楼内焚烧垃圾、物品者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者,从重处罚。

  (十三)刻画、涂抹、粘贴、弄脏室内外墙壁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交纳维修金。

  (十四)在公寓内燃放鞭炮、朝楼下投掷物品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造成人身伤害的,依法追究责任。

  (十五)自行车入楼、不按规定排放者,给予通报批评。

  (十六)破坏水电设施或公共物品者,除加倍赔偿外,按《学生手册》第二十一条之规定酌情给予纪律处分破坏消防器材者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七)擅自移动、挪用、损坏消防器材或安全设施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因移动、挪用、损坏消防器材或安全设施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十八)未经公寓中心允许私换门锁者,给予通报批评。

  (十九)晚归者,必须出示学生证,说明原因登记后方可进入公寓,给予通报批评;爬门跳墙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无故晚归或擅自通宵不归,经劝阻不改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二十)未经公寓中心允许,私自留宿外来人员,将给予通报批评;

  (二十一)在异性宿舍过夜或留宿异性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对本宿舍人留宿异性不制止不反对者,给予警告处分。

  (二十二)假期无住宿证者,每天按实际住宿标准的3-5倍缴住宿费,情节严重者,不予安排住宿并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二十三)未经允许,私入女生宿舍者,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加重处分。

  (二十四)不服从公寓管理人员管理,寻衅滋事、无理取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二十五)凡有盗窃和诈骗行为者,酌情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严重者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二十六)在宿舍内观看、传播*、淫秽书刊或音像制品者,除给予以没收外,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二十七)扰乱宿舍管理秩序,对其他人的正常学习生活造成影响,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二十八)已被学校安排住宿,未经批准擅自在校内外租房、借住居住,经教育批评不改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二十九)对严重或屡次违反宿舍管理条例者,除按规定处罚外,并令其搬出学生公寓住招待所,按规定收费,待其认识错误、愿意改正后,经学生处批准,方可回宿舍住宿。

  (三十)对于不负责任的舍长和值日生,酌情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三十一)其他违纪和不文明行为根据学生手册及国家法律法规处理。

篇5:中学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处罚条例

>  中学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处罚条例(讨论稿)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职工的行为,增强全体教职工的工作责任感,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和学校整体形象,提高教育教学及管理质量,促进学校的全面发展,根据《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县教职工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一、师德师风考核实行定性考核,每位教职工每学期为100分,在此基础上扣减,该考核分为发放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每学期师德师风得分低于60分者评优评先实行“一票否决”。

  二、对教职工违背师德师风的表现,根据影响程度实行扣分、扣责任奖或自负后果的处罚。

  1、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扣考核分2--5分。

  ①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参与非法和不健康的组织和活动、进入不健康娱乐场所等有损教师形象和学校形象的,每次扣考核分5分。

  ②在上班期间做“私活”;工作时间打扑克、搓麻将;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或登陆证券网站查看股市行情;上课时打、接手机;酒后上课、辅导学生的,每次扣考核分2分。

  ③在工作环境和工作岗位穿拖鞋背心及奇装异服,有损教师形象的,扣考核分2分。

  ④上课迟到或早退达五次以上者,扣考核分5分。

  ⑤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扣考核分5分。

  ⑥因学生违纪而采用罚抄作业或罚款的,如数退返罚款后,扣考核分5分。

  ⑦本人或家属挤占、私拿校产,或本人利用工作之便将校产私自送与他人的,扣考核分5分。

  ⑧不经调查,针对管理者和教师发表一些不负责任甚至不利于团结的言论,或在教师之间搬弄是非,造成教师间关系不和、发生冲突的,扣考核分5分。

  ⑨不按程序办事,不报或越级汇报而造成不良后果或造成矛盾的,扣考核分2--5分。

  ⑩不服从或不按时完成学校有关部门安排工作的,扣考核分5分。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扣考核分6--10分,扣责任奖20--50元。

  ①没有完成教学任务或上课时对学生放任自流的,视具体情况扣考核分6--10分,扣责任奖20--50元。

  ②私自停课、放假或不组织学生参加集体活动的,扣考核分10分,扣责任奖50元。

  ③赶差生或经常随便让差生停课,造成不良影响的,扣考核分6分,扣责任奖20元。

  ④讽刺、挖苦、训斥、刁难、侮辱、歧视、报复和体罚学生,给学生身心带来伤害的,扣考核分6--10分,扣责任奖20元。

  ⑤私自向学生推销资料并收取资料费,不经学校许可向学生收费,强行让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学习资料并获得回扣的,退返所有费用外,扣考核分6--10分,扣责任奖20--50元。

  ⑥组织有偿家教或介绍学生到指定地点接受有偿家教获取回扣的,退返所有费用外,扣考核分6--10分,扣责任奖50元。

  ⑦污损、撕毁学校表册、资料、账本等影响正常教学、办公秩序的,扣考核分10分,扣责任奖50元。

  ⑧考试试卷制作、保管等环节失职出现泄密并引起不良后果的,扣考核分6分,扣责任奖20元。

  ⑨无正当理由一学期内累计旷工达5天以上的,扣考核分10分,扣责任奖50元

  ⑩向学生或学生家长索要财物,班主任借排座位之机向学生或学生家长索要财物,造成极坏影响的,扣考核分6分,扣责任奖30元。

  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扣考核分10--20分、扣责任奖50--200元外,对产生的严重后果自负。

  ①上课时因个人工作疏忽或对学生放任自流而致使学生发生较大安全事故的,扣考核分20分,扣责任奖100--200元,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人自负。

  ②请人代教、自动离岗的,扣考核分20分,扣责任奖200元,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人自负。

  ③因管理措施不力,在自己工作范围内或负责的部门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扣考核分20分,扣责任奖100--200元,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人自负。

  ④上班期间参与和组织赌博等其它非法活动的,扣考核分10--20分,扣责任奖100--200元,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人自负。

  ⑤教职工出现违纪违法事件被公安机关处罚的,扣考核分10--20分,扣责任奖100--200元,其后果由责任人自负。

  三、本条例解释权归校长办公室

  四、本条例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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