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某工厂员工宿舍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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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工厂员工宿舍管理条例

  工厂员工宿舍管理条例

  为维护厂规厂纪,加强宿舍管理,维护职工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本公司员工必须讲文明、讲礼貌、讲究卫生、讲法纪。

  2、爱护宿舍卫生,室内、过道、楼梯间保持清洁卫生,不随地吐谈、乱丢东西。不准在室内外堆放垃圾、乱丢果皮、纸屑和乱倒脏物以及在墙上乱画,违者处以10-20元罚款。

  3、宿舍一切日常用具要干净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整洁美观,不准往窗外丢杂物,卫生间要经常洗刷,垃圾要倒入指定垃圾桶。各宿舍由宿舍长安排每天轮流打扫室内清洁,凡不执行者,每次处以5元的罚款。

  4、员工宿舍楼内一切设施属公司所有,每个员工必须爱护,不得任意搬迁,更不准损坏和拆改,否则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5、不准私自调换房间、床位。员工自己财物自己保管,任何人未经主人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物品

  6、员工所分配锁匙只准本人使用,不得私配或转借同宿舍员工以外的任何人,若有私物遗失,公司概不负责。

  7、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做到水龙头有开有关,人离房间要关灯。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功率电器,不准私自接电线,预防火灾事故,保证公私财产不受损失,违者一经发现警告,再犯罚款20~100元,如造成重大事故交到司法有关处理。。

  8、员工宿舍的水管、电灯坏了,必须及时报告行政人事部门请人修理,如不报告出现事故由该房员工负责。员工不得擅自违章维修,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人承担。

  9、严禁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回宿舍,以免发生事故。违者记过或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罚。

  10、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处以10-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开除处理。

  11、禁止宿舍内进行赌博及其它违法活动,凡是赌博,除没收赌具外,每人处以50-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开除处理。

  12、严禁男女混住及非法同居(结婚除外),晚上11:30后不得在异性房间停留或访友串宿等等。12点以前停止一切活动,严禁放高声喇叭,不准打麻将、打扑克、酗酒及大声喧哗,上下夜班的员工要保持安静。

  13、员工要团结一致,互谅互让,互勉互助,取长补短,不准吵架、打架、斗殴。严禁在宿舍范围内搞封建迷信和违法乱纪活动。

  14、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盗工作,严防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宿舍内部发生被盗,除保护好现场外,应在24小时内报告厂保卫科,否则不予处理,对于人为造成的火警、火灾事故,一经查实,给予责任者一次处以10-1000元的罚款。

  15、公司提供的员工宿舍,是以员工在本公司服务为前提。倘若员工离职,对宿舍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员工应于离职当日,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

  16、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各部门可提出修改意见交总裁办公室研究并提请总裁批复。

  17、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立制人:审批人:审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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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职院学生寝室安全管理条例

  职业学院学生寝室安全管理条例

  一、总则

  为切实做好学生寝室安全工作,保护学生人身财产的安全,努力维护学校正常教学、学习、生活秩序,制定本条例。

  1、寝室安全管理要坚持以预防为主,保障安全的方针,加强自我防范。寝室安全,事关大家、维护安全、人人有责。

  2、寝室要建立完善值日制度,把寝室安全防范工作作为值班老师、管理员、值日生的重要职责之一。

  3、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服从学校管理,严禁私带(藏)铁管、刀具等凶器进入校园,确保内部安全。

  4、发现不安全事故苗头,即偷窃、故意扰乱内部公共秩序、滋事、殴打伤害他人、故意破坏公共设施、械斗,以及火灾隐患,要及时制止与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报告学校学生处和保卫部门,积极做好现场保护,全力协助侦查工作,主动向有关部门提供证据和线索。

  二、防火管理

  1、防火安全,人人有责、每位学生都应以主人翁的态度,自觉遵守防火安全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准在寝室里点蜡烛(停电例外),严禁在床上点蜡烛,不准在寝室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等到明火炉具;废纸处理应送垃圾箱,不准在寝室、走廊焚烧废纸

  2、遵守校规,学生在校、亲友来校不准在寝室内吸烟。

  3、院校配备的消防器材及安全应急设备,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擅自移动、挪用、应保持处于良好的状态,一旦发现火灾隐患,应积极及时扑救和报告。

  三、用电管理

  1、注意安全用电。教室、寝室电源线路应由学校统一安装,任何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私拉电线,私接插座等。发现安全隐患部位、应及时向学校报告、由学校专业人员维修和更换。

  2、严守规定,严禁在寝室使用电炉、电热棒、电热器(怀)及其他等不安全电热器具。

  四、财物管理

  1、财物要妥善保管,不乱丢乱放。现金、贵重物品(如手机、小灵通、手饰等)不准存放在寝室内,个人做好收藏保管。现金一律存放银行,并注意个人密码保密。

  2、钥匙要随身携带,寝室钥匙不得随意转借(其他寝室成员),钥匙丢失、门锁损坏要及时报告宿管室维修登记。

  3、上课、外出活动、就寝均要及时关门上锁。晚自修、全校*、节假日等,都要关好门窗,并另上好加锁。

  五、其他

  1、寝室内不准留宿非本室成员,亲友来校确需住宿的,应到学校招待所登记住宿,学校不予安排住宿。

  2、加强危险品管理,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及烟花爆竹等带入校园、寝室。

  3、禁止男生进入女生宿舍区,禁止女生进入男生寝室(执行公务检查除外)。

  4、校外来客、亲友来校探望,应凭有效证件到管理室做好登记后,有学生本人带入,否则,谢绝一切外来人员进入宿舍楼。

  六、奖励与惩处

  1、寝室安全管理工作作为衡量班级、寝室优化管理工作组成部分,列入评定先进集体内容。对制止重大事故发生,需提供重要证据协助侦破重大事故等在寝室安全管理工作上作出突出成绩和贡献者,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2、对违反本条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与纪律处分。

  3、触犯刑律和治安管理条例的,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篇3:五院奖惩条例

  第五人民医院奖惩条例

  一、为严格医院管理,切实加强医院的行业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医院激励机制,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把医院真正办成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窗口,特制定本条例。

  二、奖励

  一为树立先进,激励斗志,医院在每年度结合年终工作总结,开展评比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活动,对在年度工作中成绩突出,对医院建设有显著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二对各单项性工作应用激励手段,发动职工参与,推动工作进展。根据医院具体实际,每年设立病历质量奖、护理质量奖、信息奖等若干单项性的奖励项目,按照各奖项的评定条件和标准,评出各单项先进个人(或集体),年终公布表彰,并进行奖励。

  三大力表扬好人好事,宣传先进事迹,肯定职工在工作岗位上作出的成绩。各科室都要设立好人好事登记簿,每季由院部负责收集、摘录,典型事例在医院院报刊登宣传,各科信息员要经常对出现的先进典型事例组织报道稿件,增强职工的荣誉感。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有关组织或科室可向院方提出申请,经院考评委员会讨论同意,予以荣誉和物质奖励:

  1、工作责任心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制止和防止重大差错、事故发生,维护医疗安全和生产生活安全,使医院和人民利益免遭重大损失的集体或个人;

  2、在提高医疗、护理质量方面成绩突出的科室或个人,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中取得好成绩的党员干部,参加各类学习培训的优秀学员,参加省、市级技术比武或智力竞赛获奖者,可给予一次性奖励。

  3、在工作岗位抵制和揭露以权谋私、损公肥私等违法乱纪行为者,敢于向不良倾向作斗争者;

  4、有创造发明,积极开发新技术、新项目,在提高医疗质量、提升科研水平、增进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方面作出显著成绩者;

  5、在增产节约、杜绝浪费方面作出显著成绩或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获得良好效益者;

  6、见义勇为,在维护医院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治安中作出显著成绩者;拾金不昧,助人为乐,受到社会群众一致好评者;医德医风好,受媒体表扬报道(院报除外)者。

  7、其他方面成绩显著,对医院业务建设和事业发展有显著贡献,被职工公认应当给予表彰奖励的。

  五出色完成医院制订的院科两级年度工作目标,经考核确认,在年终奖发放时与工作实绩挂钩。

  三、惩戒

  一医院工作人员犯有严重错误,违反行政纪律的,经医院调查核实后,按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开除留用或开除公职的处分。

  二发生医疗或生产事故、严重差错或其他影响医疗、生产质量的缺陷和行为,分别按医院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凡发生职业道德和服务态度问题,违反劳动纪律和医院管理制度等行为,除批评教育或行政处理外,还应给予经济处罚,经考评扣发取消一定数额的奖金。具体扣罚标准,按本条例的有关附件执行。

  四医疗服务质控季度考评与奖金的发放挂钩,具体挂钩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经济赔偿

  一发生医疗或生产事故、严重差错以及缺陷性医疗纠纷的直接责任人应承担医院经济损失,具体承担比例按有关附件执行。

  二其他因工作马虎、缺乏责任心或有失职行为,致使医院受到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人,包括违反职业道德和服务质量考评具体规定、漏收费用、私用设备或设备、物资、材料、用品保养、维护、使用不当,损坏公物等等,也应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具体衡量标准:一次性损失在100元及以内的,赔偿经济损失30-50%;101至1000元的,赔偿50-300元(或按20%-30%的比例);1001元以上的赔偿额在300元以上至总额的25%;性质严重的,适当提高赔偿的衡量标准。

  三间接造成的经济损失或损失额无法确切衡量,但造成较严重经济后果的,也应比照上述原则酌情处理。

  五、有关操作办法

  一院考评委员会每季召开1次考评会议,凡需要提交考评的事项,由各科室在会前3天内书面报院办公室,陈述事由,提出科室的考评意见或建议(包括奖励和处罚)。

  二科内一般事项经科室考评应当扣奖的,由科内执行,事后报院考评委备案。若经院考评委讨论认为处理不当的,院考评委有权重新考评处理。

  三不论由院考评委讨论决定的奖金处理事项,或科室内考评处理的事项,所扣奖金均应上交院财务科。再由院领导或院考评委员会区别不同情况加于处置。

  六、本条例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施行。未尽事宜另行研究规定。

  附件1:

  职业道德和服务质量考评具体规定

  一、凡索要或收受"红包""回扣"者,经查实除追缴"红包""回扣"外,按该金额的3倍罚款处理,严重者上报上级行政部门按规定处理。

  二、以营利为目的,开设"地下诊所"或未经医院统一组织外出行医的;利用医院仪器设备从事医疗活动向病人私收现金不列入财务收入的;违反医疗原则、乱开人情方、人情证明而造成不良影响的;以病人名义"搭车开药"据为已有的;在工作场所利用职务之便,私下诊疗,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以上行为经查实除追回所得金额外,视情节扣除1-3个月奖金。

  三、服务态度极差,发生殴打病人或指使病人殴打其他病人,或体罚、戏弄、污辱病人人格的;对病人或家属服务差,争吵对骂,或生、硬、冷、推,病家有意见并通过各种渠道反映,从而造成不良影响者,查实后视情节扣除当事人奖金1--3个月。

  四、因服务语言使用不当等其他服务质量问题,造成服务对象不满的,查实后,每次扣奖金50元。造成投诉的,查实后,每次扣奖金100元。

  五、凡违反物价政策乱收费、滥用药和乱检查的,擅自收费、分解收费、提高收费标准的,视不同情节扣除当事人奖金100--200元;私自收费、卖药、卖器材的,经调查核实后视不同情节扣除当事人当月奖金,如金额超过1000元按情节严重论处,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并报上级行政部门处理。

  六、上述问题中,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还将依据医院有关等文件中的规定处理,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的,将按经济赔偿的有关规定执行。

  3、凡发生违反医院有关规章、制度,情节严重的,除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外,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职称资格,缓聘或解职待聘,直至解聘;执业医师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警告、责令暂停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2:

  劳动纪律和安全保卫管理质量考评具体规定

  一、上班或值班迟到、早退、脱岗在10分钟以下(含10分钟)的,扣奖金30元;10分钟以上、2小时以下的扣奖金60元;2小时以上比照旷工半天处理;4小时以上比照旷工1天处理;旷工在半天以内的,扣奖金80元及半天基本工资;旷工1天扣奖金160元及1天基本工资。1天以上类推。

  二、未执行交接班制度而下班的,扣奖金50元。

  三、配备了移动电话(或领取通讯补贴费),规定在节假日、夜间或其他应急状态下在家待命者,若多次呼叫不通(移动网络问题除外),或接到呼叫不及时(超过半小时)来院的,参照劳动纪律和人事管理质量考评具体规定的第1款处理。造成不良后果者,按其它相应条款处理。

  四、不服从分配或不完成指令性任务或未完成本职工作者,每次扣责任人奖金50-100元。

  五、发现

  差错不及时纠正、阻止,或协同当事人隐瞒差错、严重差错或事故不报,查实定性后除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罚外,协同者和当事人扣奖金50-200元,科室负责人知情不报加以隐瞒的,也作同样处理。

  六、检查发现上班外出买点心,吃点心者;在院内工作场所洗涤私人衣物或干其他私活者;用电炉烧水热菜;上班时间私用电脑、玩电脑游戏、用通讯工具聊天者;不按规定穿着上班,违反服务仪表的有关规定者;穿工作衣进出非医疗区者;上班带小孩者;乱停放交通工具者;每查到1次扣奖金30元,造成不良影响的,加倍处罚。

  七、夜班、中午班打瞌睡者,每查到1次扣奖金50元,躺下、半躺下熟睡不醒的加倍处罚。

  八、擅自不参加医院召开的职工大会或全院性岗位培训的,每缺席一次,按脱岗半天处理;无故缺席业务学习的,每缺席1次,扣奖金20元。

  九、凡受到行政处分、党内、团内处分者,视情扣奖金2个月及以上。

  十、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第1年、第2年不合格者,工资不予初定级,奖金按行政后勤奖计发;若第3年考试不合格者奖金按行政后勤奖的80%计发;若第4年考试不合格者奖金按行政后勤奖的50%计发;若第5年成绩公布后不合格者给予待岗处理,直到执业考试通过方可上岗。

  十一、发生赌博、生活作风问题及其他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视情况扣奖金1-3个月,情节严重者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二、工作人员之间不团结,在工作时间内发生争吵打骂或无理取闹并造成不良影响者,扣当事人奖金200-600元。

  十三、在工作场所擅自使用大功率电器、燃放烟花爆竹等违反医院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者,每次扣责任人奖金100元;挪用、拆除、破坏消防设施、器材等违反医院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者,除承担医院相应损失(按经济赔偿)外,加扣奖金1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附件3:

  医疗质量考评具体规定

  一、医疗安全

  1、一般差错每起扣责任人奖金30元。

  2、对发生严重差错的当事人取消个人评比各种先进的资格;视情节轻重扣奖金半个月至2个月,一次性承担医院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部分(含1万元)承担4-6%,1万元以上至3万元部分(含3万元)承担2-4%,3万元以上部分承担2-3%;分段计算,以下同。

  3、对造成医疗事故的直接责任人,除按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作出相应的行政处分外,取消科室、科室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参加年度评比各种先进的资格,同时在奖金、技术职务、经济补偿费用上进行如下处理:

  ⑴一级医疗事故:扣奖金3-4个月,技术职务低聘一级(士级缓聘,下同),为期贰年,一次性承担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部分(含1万元)承担6-8%,1万元以上至3万元部分(含3万元)承担4-6%,3万元以上部分承担2-4%。

  ⑵二级医疗事故:扣奖金2-3个月,技术职务低聘一级,为期壹年,一次性承担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部分(含1万元)承担6-8%,1万元以上至3万元部分(含3万元)承担4-6%,3万元以上部分承担2-4%。

  ⑶三级医疗事故:扣奖金1-2个月,技术职务低聘一级,为期壹年,一次性承担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部分(含1万元)承担6-8%,1万元以上至3万元部分(含3万元)承担4-6%,3万元以上部分承担2-4%。

  ⑷四级医疗事故:一次性承担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部分(含1万元)承担6-8%,1万元以上至3万元部分(含3万元)承担4-6%,3万元以上部分承担2-4%。

  发生医疗事故的科室负责人也酌情扣奖金1个月。

  4、发生缺陷性医疗纠纷造成医院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人一次性承担医院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部分(含1万元)承担4-6%,1万元以上至3万元部分(含3万元)承担2-4%,3万元以上部分承担1-2%;或科室一次性承担医院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部分(含1万元)承担8-10%,1万元以上至3万元部分(含3万元)承担6-8%,3万元以上部分承担3-6%。

  5、差错事故月报表,次月5日之前不报相关职能科室者,每次扣科室奖金20元。

  二、其他医疗质量

  1、每季抽查归档病历,随时抽查现病历, 病历质量检查做到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按《浙江省住院病历质量检查评分表》、《门诊病历质量检查评分表》、《急诊抢救病历质量检查评分表》进行评分。每份病历总分值为100分,≥90分为甲级病历;≥80、<90分为乙级病历;<80分为丙级病历。各科室甲级病历率必须达到90%以上,无丙级病历,归档病历平均得分必须在90分以上。

  具体奖罚措施按医务科有关规定执行。

  2、发现下列情况者,每项扣责任人奖金50元:缺诊疗知情同意记录;缺特殊检查(诊疗)知情同意记录;严重违反医疗原则和规范,严重违反用药原则及剂量规定,但未造成严重后果。

  3、发现下列情况者,每次每项扣医疗组或个人奖金50元:病历超过24小时完成;体检记录当天未完成;首次病程录超过8小时完成;新病人入院讨论超过48小时完成;在重要部分如诊断、各种知情同意书、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抢救记录有粘贴、撕毁或涂改。诊断、治疗方案有重大修改、患者病情明显变化、特殊用药或出现严重的药物毒副反应等情况时,无知情同意记录;抢救设备不全或未进入使用状态,抢救操作不熟练,未造成不良后果的;附有产品合格证、编号标识的未粘贴。

  4、发现下列情况者,每次每项扣医疗组或个人奖金20元:缺每周1次三级医生查房;病情变化或辅助检查异常未及时记录、处理、复查;首次病程录无诊断分析;病程记录不能反映病情演变;缺交(接)班记录;缺转科记录;缺会诊记录;缺阶段小结;药物过敏史未问;诊疗、麻醉、特殊检查(治疗)等知情同意记录内容不规范;非执业医师书写的住院志无上级医生审核、修改或签字;缺出院记录;缺出院讨论记录;缺死亡记录。

  5、发现下列情况者,每次每项扣医疗组奖金10元:上级医生对查房记录不及时审核、修改或签字;入(出)院记录姓名、年龄、性别、地址缺项或错写。

  6、归档病历每缺1页、首页缺项或项目填写明显有误,每次每项扣科室奖金20元;每月1次以上疑难危重、抢救病人讨论记录不全或缺漏、无死亡病人讨论记录或超过1周,业务学习未按要求进行记录,每次每项扣科室奖金30元。

  7、门诊病历检查得分低于90分者,每份扣个人奖金20元,低于85分者扣个人奖金50元,扣科室奖金100元;门诊病历主要项目[主诉、现病史、过去史、个人史、家族史、体检(含精检)、诊断、处理(含辅检结果)、签名等]填写不全,每项扣个人奖金10元;复诊记录病情、未记录处理或仅书写"同上",每份扣个人奖金10元;书写"同上"但与上次明显不符者,扣个人奖金30元,造成不良影响者则加扣个人奖金10元。

  8、门诊处方检查得分低于90分者,每份扣个人奖金20元;地址不祥、无规格、无剂型或其它明显缺陷,每份扣个人奖金10元。急诊病人接诊时间超过5分钟,急救药品每缺1支或质量有问题,未造成不良后果的,扣相关责任人奖金20元。

  9、门诊日志不登记,少1人次或内容不全扣个人奖金5元。

  10、检查申请单主要项目缺漏或书写简单,报告单未及时粘贴或遗失,每份扣个人奖金5元。

  11、综合科成份输血、红细胞使用率必须达到90%、65%,每下降1%,扣科室奖金50元。

  12、无正当理由缺席全院性质量教育会议或业务学习的,每次扣个人奖金20元。

  13、有事离开但不留去向,影响正常医疗工作,一经职能科室核实,扣个人奖金50元;如影响急诊抢救或对危重病人未进行交接班的,扣个人奖金100元。由此而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则按其他相应条款另行处罚。

  14、病区医疗报表,在规定时间内不报者,扣科室负责人50元;出院病历在规定时间内不交者,每份病历扣科室负责人20元(节假日顺延)。

  15、抢救病人正常上班时间5分钟到位,院内 "急"会诊必须15分钟内赶到,普通会诊1天内完成,抢救、会诊不及时但未造成后果的,扣个人奖金10元,院外会诊未上报医务科扣个人奖金50元。申请会诊医师和被邀医师未填写会诊单者,扣个人奖金10元。

  16、精神科封闭管理的科室或区域,未按要求认真落实相关制度的,造成病人走失、肇事、自伤、自杀等意外情况发生,但对医院未造成经济损失的,每次扣

  医疗组奖金300元。

  17、在病人选医生过程中违规操作,发现1次扣个人奖金50元。

  18、借阅病历过程中造成病历遗失,每份扣相关责任人奖金200元。

  19、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争议及医疗质量投诉未按要求进行登记,每次扣相关科室奖金30元;未及时报告的,每次扣相关责任人奖金50-200元,或科室100-400元。

  20、每科室每两月至少上报信息一条,未完成科室扣奖金100,并取消该科室年终评先进科室资格。

  三、医技质量

  1、参加相应的室间质控,成绩不合格,每项扣科室奖金100元。

  2、为患者做检查时发现特殊病情随意告诉患者造成不良影响,每次扣责任人奖金50元。

  3、图像资料、相关检查、检验数据因科室原因丢失,每次扣科室奖金100元。

  4、报告单书写不规范或项目不全、报告不及时、重要检验检查指标明显异常未及时报告病房、结论不明确、主要诊断与次要诊断不清、同一病变诊断超过3个,每份扣个人奖金10-30元,造成不良影响,扣个人奖金50元。

  5、各种登记本记录不全或漏缺,质控图填写不全或无小结、质控情况无储存或调出不符、无原始记录、无质控总分析及整改措施,每次扣个人奖金10-30元。

  6、床边检查项目未及时出诊(出诊时间参照其他医疗质量中第15条),未造成不良后果的,每次扣个人奖金30元,造成后果的按本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7、缺每天1次综合读片、每月1次疑难及误诊病例回顾读片,扣科室奖金20元,每季度检查1次,未达相应指标或不作统计,每项扣科室奖金10元。

  8、门诊处方未按规定签名,每张扣责任人奖金10元。

  9、非客观原因导致基本用药或中药饮片等临床用药不全、短缺,每少1种扣药剂科责任人奖金50-100元。

  10、因失职而导致药品过期失效,责任人除承担医院相应损失(按经济赔偿)外,每发现1种加扣奖金50元。

  11、特殊药品未按规定进行管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扣个人奖金50元,扣科室主任奖金100元,造成后果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12、负责医院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未按要求实行不良反应申报的,每次扣科室奖金50元。

  四、护理质量

  1、因护理不到位,病人出现颜面、皮肤、口腔、会阴、肛门等部位严重不洁者,扣奖金20元。

  2、因"四送""六洁""三短"等不到位,造成病人不适、不满者扣奖金20元。

  3、管道护理中,因护理不当导致导管污染、滑脱、异位、阻塞等不良情况者扣奖金20元。如发生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按其他相应条款加重处理。

  4、因接班者不及时到位,或不按要求进行接班,或因交班者不按要求进行交接班,虽未造成不良后果,但影响交接班质量者扣奖金20元;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按其他相应条款加重处理。

  5、在危重病人护理中相关人员病情掌握不详,重要病情变化报告不及时或记录不全,未造成不良后果者扣奖金20元,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按其他相应条款加重处理。

  6、精神科病房责任班、夜班、中午班护士,对三防病人不掌握者扣奖金20元。

  7、精神科一、二级病人活动室,中午、夜间病室,综合楼病房的护士站或病室,出现值班人员脱岗,5-10分钟内扣奖金30元;10分钟以上由院考评委按相关规定考评处罚。

  8、科室人员私自调班,每次扣责任人奖金20元。

  9、保护约束病人发现尿床及违规约束者扣奖金20元。

  10、科室季度护理质量分低于90分,扣护士长奖金100元。

  11、负责出院病人满意度调查时,其满意度符合率和调查表资料填写项目完整率低于80%者,各扣责任人奖金20元。

  12、理论考试成绩不到60分及操作考核不及格者扣奖金100-200元。

  13、在各种护理质控检查中,不尊重检查者,或因扣分、扣奖责问、谩骂检查者扣科室奖金50-100元,情节严重者按相关规定加重处罚。

  14、上班时间发现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其它事情者扣奖金50元。

  15、凡上班期间,出现其它违章、失职行为等,护理部酌情扣奖。

  五、院感防保、医保质量管理

  1、医务人员在日常门诊、住院工作中,发现法定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未按要求填写报告卡,发现缺项,每项扣责任人奖金5元,迟报1例扣奖金50元,不报或漏报1例,扣奖金100元。

  2、医务人员在日常门诊、住院工作中发现冠心病急性发作,新发糖尿病、恶性肿瘤等规定的慢性病未在出院前报防保科(作漏报处),发现1例扣责任人奖金50元;未按要求填写报告卡,发现缺项,每项扣奖金5元。

  3、医务人员在日常门诊、住院工作中发现急性职业病、急性职业中毒或疑似病人,以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属于在生活中误服或口服引起的农药等中毒病人时,未及时(2小时内)向防保科报告,未在24小时内填写报告卡,或瞒报、漏报的,每发现1例扣责任人奖金5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相关条例处理。

  4、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由相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交院考评委讨论,处以扣除责任人奖金50-500元处罚。

  ⑴医疗采购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时,未索取生产厂家产品准入证等相关证件;

  ⑵发现包装破损,超过灭菌有效期,以及包装上未注明出厂日期和有效期的一次性医用器具应用于临床;

  ⑶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

  ⑷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内;

  ⑸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或登记不详,资料保存(3年)不完整;

  ⑹医疗废物暂存室不按规定操作顺序进行清洁卫生、消毒。

  5、院感率未控制在8%以内,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科室负责人奖金50元;院感报告不及时或漏报,每迟报1例扣责任人奖金20元,每漏报1例扣奖金50元;各医疗组对院感病人的微生物检测送检率未达到50%以上,每低于5个百分点,扣所在医疗组三级医生奖金50元,以此类推。

  6、各科室未按《医院消毒卫生标准》的要求进行消毒卫生管理工作,医院感染管理质量分为90分,低于90分的,每发现1项不达标,扣科室分管负责人(科主任与护士长)奖金各50元,以此类推。

  7、对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不报或漏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因工作人员疏忽造成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医院内感染、实验室感染和致病性微生物扩散、传染病传播流行的,医院将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条款,由院考评委考评对责任人处以扣除奖金1000元以下的处罚,造成恶劣影响的,按有关法律,给予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

  8、临床医生所分管的医保、大病统筹类病人因规范外、超剂量用药,需审批的项目未及时审批等发生的费用均由责任人承担,再按超过费用部分的10%扣除奖金,不足20元的按20元计。

  9、对冒用他人医保卡挂号、诊疗、检查、配药、住院,相关人员未认真核对,造成的费用全额由责任人承担,再按总费用的100%扣除奖金。

  10、医生在为参保人员提供门诊就医、配药服务时,未按要求在医保《证历本》上填写当日就诊、配药情况及相关项目记录不完整,造成违反医保政策所发生的费用由就诊医生全额承担,并按总费用的20%扣除奖金。

  11、在疾控中心、卫生执法、公费医疗、医保等检查、监测时,任何相关部门发生其他责任性缺陷者,每项扣责任人奖金100元。

  六、社区中心工作质量

  细则由中心办公室制定,未尽事项参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4:

  其他工作质量考评的具体规定

  1、设备、财务及其他部门工作人员因操作不当或业务不熟悉、不仔细而造成的一般性差错,扣责任人奖金30元,由此造成严重差错或因工作责任心不强、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责任性缺陷或差错、安全事故者,除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分外,其奖金、经济赔偿等的处理,参照相应的医疗安全处理办法执行。

  2、不认真填写相关记录,或记录不全、有误,1次扣责任人奖金10元;弄虚作假者,查实1次扣责任人奖金50元。

  3、工作场所不整洁,物品摆放不整齐,每次扣责任人奖金30元。

  4、各项工作未明确分工,责任未落实到人,未认真做好基础工作而影响门诊、临床正常工作开展的,扣责任科室奖金100元。

  5、在用设备未制订操作规程或未落实使用管理责任人,每台设备扣除设备使用管理部门负责人奖金100元;违反操作规程1次扣除当事人奖金100元;造

  成设备损坏的,除承担相应损失外(参照赔偿规定),加扣50元。

  6、不认真执行设备维护制度,造成仪器设备污垢不洁或设备不完整,发现1次扣设备使用科室奖金30元。因维护不到位,影响仪器设备正常运行,扣使用科室奖金50-100元。

  7、不认真执行有关设备使用计量管理等法律法规,受到相应处罚处理者,责任人除承担相应损失外(参照赔偿规定),加扣奖金30元。

  8、医院信息系统操作员必须使用本人的授权代码上机操作,密码的保管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如发现使用他人代码上机操作,使用者和代码拥有者各扣奖金20元。

  9、在工作电脑上私自安装工具软件或共享文件夹,未报信息科备案,每例扣责任人奖金30元,责任人无法查实的,扣科室奖金30元;在工作电脑上安装游戏软件,每例扣责任人奖金50元,责任人无法查实的,扣科室奖金50元。

  10、医院网络管理员、操作员未经许可擅自将软件、数据、报表等带出科室或复制他人,泄漏操作员密码或涉及到信息系统安全的网络协议规定,每例扣责任人奖金100元;未经许可擅自红冲、更改和删除数据,每例扣责任人奖金200元,情节严重并造成医院经济损失的,由院考评委按其他有关规定作进一步处理。

  11、违反医保等制度规定,收费结算出现人为差错的,未认真仔细阅读医保证、IC卡等相关资料,使医保收费发生错帐的,扣责任人奖金50元;造成不良影响的,扣责任人奖金100元,造成医院经济损失的按医院有关经济赔偿条款执行。

  12、收费项目不审批备案的,未书面通知院收费管理小组而擅自收费的;新开展项目未及时通知相关部门造成漏收费用的;未认真执行药品价格管理制度,发现问题未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造成药价等收费偏差的;不按时执行国家调价时,无故拖延的;扣责任人奖金100-200元。

  13、病区及其他部门工作人员在收费记帐时,未按医嘱执行,多收、少收或错收,每例扣责任人奖金10-50元。

  14、由于工作马虎,责任心不强,造成物资供给不及时,影响工作的,酌情扣责任人奖金50-100元;造成物资积压、浪费、损坏的,按医院有关条款执行。

  15、食堂卫生按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做好相关工作,每月由总务科组织考核两次,每月每季各汇总1次。不符合规定要求,每次扣责任人100-300元。

篇4:A中学食堂管理条例

>  z中学食堂管理条例

  学校食堂是学校后勤管理的重要内容,它关系到全校师生的工作、学习、生活和生命安全,必须加强管理,规范管理,为此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食堂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和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办法》和《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遵守学校对食堂的各项管理制度。

  第二条:食堂违规操作,出现下列情况予以处罚:

  1、因食品卫生造成食物中毒或群体性食源性疾病的取消营业资格,并承担全部费用和法律责任。

  2、出现食品卫生事故,被投诉,罚10-100元。

  3、常规检查不合格(3项不合格),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200元,第三次400元并停业整顿一周。

  4、使用未消毒的餐具或餐具清洗不干净,每次罚100元。

  5、生熟食品混存混放,工具不分类使用,每次罚50元。

  6、无留样或无留样试尝记录,每次罚50元。

  7、库房管理不善,物品存放不规范,索证不齐或物证不符每次罚50元。

  8、员工个人卫生差,售饭不戴手套、口罩,工作时吸烟,随地吐痰,每人次罚10元。

  9、在接受上级卫生部门检查中受到处罚的,学校给予同等处罚并另罚200元。

  10、不按时售饭或有师生在就餐时间吃不到饭,每次罚100元。

  第三条:食堂工作成绩显著,予以奖励:

  1、学期无安全事故,无投诉,受到上级表扬,奖500元。

  2、学校常规检查中无违规现象,每月奖100元;接受上级卫生部门检查,被评为合格以上,每次奖励100元。

篇5:外资企业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外资企业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一、为了规范管理及给大家创造一个安全、卫生、文明、整洁的休息环境,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住宿员工。

  二、凡住宿员工均应自觉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管理,积极配合查房等相关工作。

  三、凡住宿员工之间要文明交往、和睦相处、互谅互让、互勉互助,每间寝室推选一名室长并负责寝室的管理,住宿员工应服从室长安排。

  四、日常住宿管理

  1、员工应按照宿舍管理员安排的房间、床位入住,并办理相关入住手续。未经许可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及床位的。

  2、任何员工不得带非本公司员工进入宿舍或在宿舍留宿。除例行检查或公务外,男(女)员工不得随意进入女(男)员工的宿舍。如发现带外人留宿或男女混宿者,将取消住宿资格。

  3、寝室钥匙发放给每室每人一把,钥匙只限本人使用,不准私配或转借他人。员工出门时,请勿忘携带钥匙。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4、住宿员工应于每月17日按规定缴纳水电费、清洁费、电视费等相关费用。

  5、员工不得在寝室内追逐、大声喧哗、嬉笑打闹;不得在寝室内大声播放音乐;不得在寝室内吹口哨、起哄等,以免影响他人休息。晚班下班的员工,应保持安静,切勿影响寝室内或外住宿人员的休息。

  6、严禁在宿舍内酗酒、赌博、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等有伤风化之行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处以1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以除名。

  7、员工离职退房时,应按规定于3日内办理退房手续,包括:清点财物、结清费用、归还钥匙、清洁所使用物品与床位、退还住宿押金等。

  五、宿舍卫生整洁管理

  8、员工应保持寝室内的卫生整洁,做到:地面无杂物;物品摆放整洁;被子叠放整齐;床上、下物品摆放有序;鞋子在床下排放一直线;卫生间要经常刷洗,保持干净。寝室卫生由室长负责,轮流打扫。

  9、每间寝室只允许一个上铺有序地放置物品,其他空床位不得放置任何物品;不得在寝室天花板、走廊、卫生间等随处悬挂物品;不得在墙壁、设施上乱贴、乱画;不得在宿舍区域内张贴告示等。

  10、员工所住寝室内,造成下水道及卫生间堵塞的,由责任人承担该项清理费;未明确责任的,由该寝室人员分摊该项清理费。

  11、不准在寝室、走廊、卫生间等处随地吐痰及乱丢东西,不准往窗外扔杂物,垃圾应倒入指定垃圾桶内,不得在走廊等公共区域丢弃垃圾。

  12、宿舍厨房仅作煮饭、烧菜之用,员工在厨房内使用完毕后,应将灶台、水池、厨房地面擦洗干净,并及时关闭电源和水龙头。

  13、不得在厨房水池内洗头或洗衣服。凡在公用厨房烧饭、烧菜的员工应按月支付相应的水电费用。

  14、自行车应停放在指定位置,有序摆放,禁止在寝室内、走廊等摆放。

  六、宿舍消防安全管理

  15、禁止在寝室内吸烟。第一次发现处以30元罚金;第二次发现处以50元罚金并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发现给予辞退处理;如造成严重后果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16、注意寝室内安全用电。寝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并装接额定功率大于400W的电器(如热得快、电炉、电热毯等);寝室内禁止使用各种明火器具;违者没收并处以50元的罚金,如造成严重后果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17、注意安全,防火防盗防爆。员工最后离开寝室的,应将灯、门、窗、所有的电源关闭,包括充电器应及时拔掉,以免发生充电器爆炸事故,一旦发生事故,由责任人自行承担。现金、财物等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带,如有遗失,www.pmceo.com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8、正确使用宿舍内的一切电器设备,如:空调、电视机、淋浴器等,禁止违规操作,操作不当造成损坏,照价赔偿。爱护寝室内的公共设施,如:床、门锁、门、窗、灯、水龙头、淋浴器具、洗脸盆、马桶等等,不得故意移动或损坏设施,违者处以20—100元罚金,或照价赔偿。

  19、注意节约水电资源,做到人员离开务必检查并关掉所有电器电源和水龙头。

  20、员工不得攀爬宿舍窗户,不得私自进入他人寝室或动用他人物品,否则一经发现以盗窃嫌疑论处,视情节轻重处理或交公安机关。

  21、寝室内不得私藏国家违禁品、易燃品、管制刀具和被派遣公司财物,如被发现将没收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严禁在宿舍内藏匿、观看、传播不健康的报刊、书籍、碟片及其他音像制品,如被发现处以罚金50元并没收。

  五、宿舍检查与处罚

  1、宿管处每日对寝室的安全、卫生、整洁工作做不定期检查并做记录,对每次检查结果予以公布。

  2、在检查过程中,对达标寝室予以表扬,对存在问题的寝室应及时整改,如不及时整改则按规定予以处罚。

  3、处罚规定:违反上述款项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开除及20—500元罚款等处罚。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行,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

  ×××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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