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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公司电视电话会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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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公司电视电话会议管理制度

  食品股份公司电视电话会议管理制度

  1、所有在电视电话会议室召开的会议由行政管理部秘书组负责会务管理,行政办负责设备管理。

  2、电视电话会议设备的管理维护由网络管理员负责,其他工作人员协助网络管理员完成工作。

  3、召开非电视电话会议时由行政办秘书组书面通知会议系统管理人员开启会议室设备。

  4、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时由行政办机要组通知会议系统管理人员开启设备,行政办秘书组派人做好会议室卫生工作。

  5、会议系统管理人员定期(按公司行政办安排)与公司电视电话会议室进行联合调试。

  6、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前,会议系统管理人员应预先进行设备检查和网络调试,切实做好会议前各项准备工作。

  7、会议系统管理人员在调试和会议期间,应坚守岗位,对会议全程的图像、声音实行连续监看、监听。

  8、会议系统管理人员每周一对设备及线路进行检测,及时更换坏损设备,排查线路故障并做好会议系统运行、维护记录。

  9、禁止用手触摸摄像头、等离子屏等设备,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控制室。

  10、开会期间,严禁在会议室使用手机。

  11、 会议时间有冲突时,电视电话会议优先。

采编:www.pmceo.cOm

篇2:食品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食品股份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加强党政之间的工作协调,增强领导班子整体功能,不断促进公司的发展和稳定,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会议的召开

  1、党政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会议主要研究党群工作时,由党委书记主持;主要研究行政工作时,由总经理主持。

  2、党政联席会议参加人员为公司级领导。根据工作需要,会议主持人可以确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3、党政联席会必须有2/3以上成员到会方可进行。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成员,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会议记录由党委组织部负责。

  4、党政联席会议与会人员如对议题有意见或建议应在会前提出,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变更议题。

  二、会议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指示、决定和集团公司会议精神;

  2、安排部署需要公司党政工团组织齐抓共管的工作;

  3、通报公司党政工团的主要工作情况;

  4、协调公司党政工团之间的关系,沟通情况,解决问题;

  5、讨论公司党委书记或总经理提出的有关议题;

  6、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任免与解聘;

  7、公司两级后备干部的确定;

  8、应当提请党政联席会议决策的其它事情。

  三、议题的提出

  1、党政联席会议的议题一般由党委书记、总经理分别提出,经党政主要领导认真磋商,形成统一意见后确定;

  2、会议议题确定后,由党委组织部提前通知参会人员。

  四、会议准备

  已确定的党政联席会会议议题,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有关各项工作,凡提交党政联席会讨论研究的重大问题,党政主要领导应责成分管公司领导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论证。

  五、会议的进行

  1、党政联席会议应按规定的议程进行,不得搞临时动议。

  2、讨论要充分发扬民主,与会人员要表明赞成或者反对的态度。党政主要领导要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一般情况下不先做带有表态性的发言。

  3、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意见分歧较大时应暂缓做出决定。因工作需要必须尽快做出决定时,实行表决制,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赞成的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六、会议的落实

  1、对于会议形成的意见、决定应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具体负责落实,决策实施中应加强督促检查和反馈。党政主要领导应检查政策的落实情况,其他班子成员要增强配合意识,通力协作,各负其责,保证决策的有效实施。

  2、对集体形成的决议、决定和贯彻落实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和公示,接受干部、职工监督。

  3、在决策实施中,对已决定事项如有不同意见或在工作中发现新情况,可向党政主要领导反映或提出复议意见,但不得有任何和集体决定相悖的言论和行为。对决策进行重大调整和变更必须由党政联席会议复议。

篇3:小学教职工值班制度(2)

  小学教职工值班制度(二)

  为确保我校的安全,针对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准时接班、正常履行交接班手续。

  二、当班期间不喝酒、不搞娱乐活动。

  三、按要求对学校各部位进行巡查,尤其加强对重要部位的巡查。

  四、发现情况及时处理,遇特殊情况立即报“110”,同时通知学校领导,并配合公安机关排除险情。

  五、做好值班记录,包括发生情况的时间、地点、内容及处理结果的记录。

  六、值班纪律

  1、 严格遵守值班时间,按时到岗,通讯工具必须开机以保持通讯畅通;

  2、 不得由他人私自代班,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向学校领导说明情况,履行请假手续。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3、禁止值班人员私留外人住宿、聚餐、酗酒或从事其它活动。

  4、值班人员要注意发现事故隐患,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

  5、如遇突发事件或不安全事故,要及时向领导汇报,不得延误时限。

  6、值班老师无故旷缺、迟到以及有违反值班制度的行为,将在全校内进行通报批评。

  7、对因不负责任、擅自离岗、玩忽职守等造成重大事故的值班人员,要追究责任。

篇4:小学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2)

>  小学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二)

  一、学校值班人员白天7:30至下午5:30在校值班,学校领导与相关人员24小时开机。

  二、值班人员严守职责,本人不能值班时要提前向领导请假并派人代值班。

  三、值班人员能保证24小时内得到相关信息并能及时通知或报告。

  四、值班人员每天监测校内突发卫生事件的处理和上报工作(食物中毒、传染病疫情、意外伤害等)。

  五、值班期间不定时的对学校的角角落落进行巡逻查看,如有情况立即上报。

  六、值班期间有紧急、重大事件,要有详细记录、上报处理,交班时向门卫交代清楚。

篇5:小学门卫管理制度(3)

  小学门卫管理制度(三)

  为严格门卫管理,确保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门卫工作是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门卫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门卫人员在值勤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脱管失控;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说话和气,讲究文明。

  二、学校大门要二十四小时处于关闭落锁状态,当有人因工作需要进出学校时,门卫人员要及时开启和关闭。

  三、学校对学前班至二年级学生实行家长接送制度。在放学时间,教师门卫人员对离校学生要逐人查验,确认无误后放行。对未有家长接送的学生,必须有班主任批准的手续证明,方可放行离校。

  四、学校对到校办事的外来人员实行电话联系并填写会客单,否则,不准进入校内。门卫人员应切实负起登记责任,不得以口头询问代替登记。

  五、学校在上课、办公时间,在校教职工不得随意离开学校,凡因外出办事需要离开学校的,必须按出勤机并经门卫查验无误后方可离校。在上课时间离开学校的学生,必须持有老师的批准手续,并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

  六、对学生家长所送物品,门卫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填写《学生家长送物交接单》,通知有关部门人员按时转交学生本人,不准擅自让学生家长进入校内。

  七、学校教职工实行持证上岗。凡到校上班的老师、职工及管理人员,必须佩戴上岗证,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拒绝进校。

  八、为确保学校公共财产的安全,门卫人员对携带校内公物离开学校者,有权进行检查、询问,教职工必须配合。

  九、为了维护学校秩序,保障校园安全,门卫人员必须积极禁止商贩在校门口摆摊、叫卖和非本校车辆进入学校。

  十、门卫人员应当拒绝和劝阻学生到校门口购物;不准代替学生到校门外购物。

  十一、学校门卫人员应当认真履行执行本制度,如有违反,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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