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学校保安员安全管理培训材料(荐)

3779

学校保安员安全管理培训材料(荐)

>  学校保安员安全管理培训材料

  1、按时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在完成交接班工作后,尽快进入工作状态。

  2、工作期间,对来访人员进行询问和登记手续,并经被访人员或有关值班领导同意后才能入校,提倡微笑服务。

  3、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学生凭校牌进校,无校牌者一律不得进校。

  4、负责督促指导学生和老师有秩序地按规定地点停放车辆,外来车辆不得停放校内。(上级领导和友好单位到校检查指导工作和办事外)

  5、在执行工作时间除守护大门外,定期定时巡视校园,要求保安员每20分钟巡视校园一次,如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必要时及时报警或拨打110求助。

  6、在全面巡视校园的基础上,重点巡视保护逸夫教学楼和自行车摆放区。

  7、每天晚上10:00,将厕所灯、水关闭,早上6:00打开。

  8、值班时间不吸烟不喝酒,不看报不闲聊,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充沛的精力,投入到工作当中。

  9、搞好门卫室及周边卫生工作,对邮件快递要及时通知或送到有关部门或有关人员。

  10、保安值班尽可能穿好制服,系直领带,戴正帽子,待人彬彬有礼,态度和蔼可亲。外来人员必须登记,闲杂人员严禁入校。

  11、晚上值班不许打瞌睡,并不定时对校园安全进行巡视检查。遇到紧急情况立刻向有关领导汇报,并负责前后门50米以内的清洁和校门外200米左右的师生人身安全。

  12、一切行动听指挥,除常规保安工作外,还要完成学校交派的临时性工作,要随叫随到。

  13、保安的工作性质是一种服务,也是一种责任,任何时候都要保持与学校一致。

  重点工作:

  1、每周至少一个年级的自行车进行一次排查与登记,确保自行车无丢失;

  2、每晚对学校闲散人员要特别关注,6:00以后要加强巡查,确保无安全事故;

  3、每月要对学生的管制刀具等物品排查一次;每月对班级安全排查一次;

  4、每两周班长与政教处或校长室开碰头会一次。

  以上活动均要有记录。

采编:www.pmceo.cOm

篇2:保安公司保安员培训提纲

  保安公司保安员培训提纲

  第一部分 入门知识

  一、保安服务业的诞生与发展

  1、诞生:

  中国现代保安服务业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在我国南方沿海经济开发城市创立,并迅速向内地和全国辐射,至今已经经历了将近20年的历史。其标志就是1984年12月18日,深圳蛇口区保安服务公司的成立。

  2、发展:

  保安服务公司从初创时期1987年的99家,发展到现在的近25万人,呈现出步步高的阶梯走势。保安服务业作为社会公共安全防控保障系统中的一支新兴的力量,在从事安全保卫工作中,在预防犯罪,预防灾害事故,缓解社会各类矛盾,完善社会公共安全防控保障体系中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基本上形成了以安全防范为中心,人力防范、技术防范和多元服务为内容的保安格局。

  保安队伍的人才结构日趋合理,保安服务业的教育、培训日趋规范,创建了一支新型保安队伍。就保安队伍人才结构看,管理型人才已基本形成,保安管理人才的素质、水平和学历已经趋于知识化、年青化,他们大多具有相当的文化素质、业务素质,有的保安服务公司的管理人员大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有多年公安工作、安全防范工作和安全防范技术方面的经验。

  二、保安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一)、职业素质

  1、保安人员的基本素质

  (1)身体素质

  健壮的体格、特殊的体能、充沛的体力,对外界的适应能力,良好的卫生、锻炼习惯等。

  (2)心理素质

  良好的心理活动规律、心理承受力,敏锐的观察力、良好的记忆力、机智的应变力,以及健康的情感和顽强的意志等。

  (3)社会文化素质

  政治素质(政治立场、观点等)、职业道德素质(道德品质、职业责任感等)、科技文化素质、业务素质、公关和仪表素质。

  (4)纪律和法律素质

  在职业活动中所应遵守的基本准则,严格守法、严守纪律。

  2、优秀保安员的"三性"

  (1)高度的警惕性

  主要是要求保安对维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权益,具有高度的责任感,随时警惕不法分子犯罪的阴谋,及时揭露和打击他们的种种违法行为。高度的警惕性,不仅是为了自身安全的需要,而且往往同保护国家和集体的财产有很大的关系。

  (2)高超的策略性

  策略性是指保安员在对敌斗争中要能够扬长避短,避实就虚。特别是防身时要充分发挥自己一方的长处和优势,隐蔽自己一方的短处和劣势,从而用较弱的力量战胜凶险的犯罪分子。

  (3)防卫的灵活性

  面对凶恶的歹徒,优秀的保安员往往能在一二招之内将对方制服,他们依*的正是自己防卫的灵活性。

  3、职业道德

  (1)忠于职守、勇于奉献

  (2)热爱本职工作、精益求精

  (3)热心服务、礼貌待人

  (4)清正廉洁、奉公守法

  (5)遵守社会公德

  (二)、素质的养成

  1、素质养成的特点

  (1)自觉性

  保安人员素质的养成只有建立在自觉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性格、爱好和特长,从保安专业的实际特点出发,自觉地学习有利于素质提高的各方面的理论和知识,掌握较为全面的保安技能,才能很好地提高自身的素质。

  (2)实践性

  只有在保安工作的实践中,才能检验自身的素质是否符合保安服务业的职业要求,才能充分地展现自身的素质水平。实践是保安人员提高自身素质的动力,保安服务业的实践,将不断地提出新问题、新任务和新要求,促使保安人员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自觉地、主动地提高自身的素质。

  (3)长期性

  素质的形成与发展,既受到自身规律的制约,也受到社会历史条件的限制。只有持之以恒、坚持不懈,才可能使自己逐步走向成熟,成为素质过硬的新型保安人员。

  2、素质养成的途径

  (1)教育培训

  学校教育对于保安人员形成良好的职业素质起着主导作用。

  (2)自我修养

  学校的教育只是人的素质养成的外部条件,起决定性作用的还是内因,即个人的主观能动性,自我修养是形成保安职业素质的又一重要途径。

  三、保安服务与公安执法的区别

  1、保安公司服务的范围和要求与公安机关不同

  公安机关提供的范围是全方位的、全时空的;保安服务公司的范围是按照特定客户的特定要求、特定时间、特定地点和内容而提供保安服务的。

  2、经费来源不同

  公安机关的经费是国家财政拨款;保安服务公司的经费来源是*为客户提供安全服务所获得的报酬。

  3、装备不同

  公安机关可以配发枪支和警械具;保安服务公司则不配发(银行守护等专业公司可配备一定数量的枪支)。

篇3:物业保安培训:保安员素质要求

  物业保安培训:保安员素质要求

  一、保安人员应具备的职业道德

  1、忠于职守、勇于奉献

  保安服务职业的特保安要求保安人员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忠于职守,严守工作纪律,对工作极端负责,认真履行保安人员的义务,在工作中要以国家利益、人民利益、服务单位的利益为重,关键时刻能够挺身而出,同扰乱社会秩序,侵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进行斗争。

  2、热爱本职工作,精益求精

  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职业修养既来自保安人员对自身职业的深刻理解和执着热爱,也来自于对专业知识的认真钻研和刻苦学习,它要求保安人员在工作发扬敬业精神,认真学习和钻研业务,对工作精益求精。

  3、热心服务,礼貌待人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用户服务,是保安服务业的宗旨,也是保安服务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能够赢得信誉,占领市场的主要保证。

  4、清政廉洁,奉公守法

  保安人员作为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的一支辅助力量,应具有较强的遵纪守法意识和清政廉洁的高尚品质,要求别人遵守的规章制度首先自身要严格遵守,不属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事情,绝不越权去做,监守自盗,以权谋私、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等行为是国家法律所不允许的。

  5、遵守社会公德

  保安人员作为社会的一个群体,无论在工作岗位上,还是在日常社会活动中,都应该模范地遵守社会公德,原因为社会公德以职业道德为基础,职业道德是社会公德在各个职业领域的延伸。

  二、保安人员应具备的素质

  1、高度的警惕性

  警惕性主要要求保安具备高度的责任感,随时警惕不法分子犯罪阴谋,及时揭露和打击他们的种种违法行为。

  2、高超的策略性

  策略性指保安在对敌斗争中能扬长避短,避实就虚特别是防身时要充分发挥自己一方的长处和优势,隐蔽自己一方的短处和劣势,从而用较弱的力量战胜犯罪分子。

  3、防卫的灵活性

  灵活性指在实际的格斗中,要求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使用哪种技术方法,或者交替使用一种或多种方法在一二招之内将对方制伏。

  三、保安人员应具备的礼仪

  保安员作为公共的代言人,他的礼仪举止要得体,以下从三个方面来阐述

  1、敬礼

  保安敬礼主要有两种:举手礼、注目礼

  举手礼我就不多讲,相信大家都比我专业,在这里我着重讲一下注目礼在何种场合使用:

  1)保安没戴帽子时,无论停止间还是行动间,在室内还是室外,均应行注目礼。

  2)保安手携武器或手提物品时,无论戴帽与否,均行注目礼。

  3)在举行阅兵式时,当阅兵首长接近受阅部队队列时,除了位于指挥位置的干部行举手礼之外,其余人员均行注目礼。

  4)在举行迎送国旗仪式时,当听到“向国旗-敬礼”的口令,除位于指挥位置的干部行举手礼外,其余人员均行注目礼。

  2、仪容

  1)发型男保安蓄发不得露出帽外,不准留大包头,不准留长鬓角,不准留胡须,帽墙以下头发不得超过1.5毫米,女保安发辫不得过肩,不得烫发。

  2)服饰 保安不能随意追求地方群众的装扮,如戴耳环、项链、戒指等。

  3)佩戴保安着制服时,只佩戴公司统一颁发的奖章,证章,不得佩戴其它徽章,佩戴时一定戴在上衣的左上方。

  4)着装

  A 规范。保安不能私自改制服装,也不能在制服外面套穿自购的风衣,皮茄克,羽绒服等便服,同时必须按规定佩戴帽徽、领花、肩章。

  B 配套。按季节可分为冬、夏和春秋服装,按场合可分为礼服、常服和工作服,按照规定,帽子、上衣、裤子必须配套穿着,不得将在不同季节,不同场合穿的制服随意混穿,更不允许与便服混穿。

  C 整洁。穿开领式服装时必须内穿白色衬衣,系制式领带;穿关领式衣服时,内衣领和衬领高出制服领不能超过2毫米,领钩、衣扣要扣好,内衣下摆不得外露,不得挽袖、卷裤腿、披衣、敞怀,帽子得套在帽墙上,通常穿制式鞋子,穿便鞋时,不准穿高跟鞋,衣帽鞋帽要经常换洗,保持干净。

  3、举止

  1)坐如钟。保安席地而坐的姿势是:左小腿在右小腿后交叉,迅速坐下、两手自然放在两膝上,上体保持正直,坐在椅凳上的姿势是两腿自然并拢,头、颈、胸、腰顺其自然而伸直,那种架着二郎腿,或歪头趴坐都是绝不允许的,军人的姿态应有庄重挺拔,稳如泰山的美感。

  2)站如松。保安站立时,要精神振奋,态度严肃、姿势端正。三挺、两收、两平,动作要领、三挺即腿胸颈。两收即小腹微收、下颌微收,两平即肩平、两眼向前平视,这样站立的姿势才能如颈松,气宇轩昂、英姿勃勃。

  3)行如风。齐步、正步、距步。齐步最常用,要求走直线,精神饱满,身体稳当,步伐雄健有力,动作有明显的节奏。

篇4:实用保安员工作程序技能培训

  实用保安员工作程序技能培训

  1、保安员辨别盘查可疑人员

  a) 执勤时要集中精力,注意观察。

  b) 当与对方保持20米左右距离时,要注意观察对方面部表情及行动。

  c) 观察对方行为是否诡秘,是否藏有凶器。

  d) 盘问时对方神色是否慌张,答话是否流利。

  e) 检查证件是否伪造,证件是否有疑点。

  f) 衣着是否整洁,有无血迹、泥点,是否打赤脚,是否有伤。

  g) 所携带的物品是否与身份相符。

  h) 检查对方时最好二人以上,与对方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对方突然袭击。

  2、保安员执勤时与对方发生纠纷的处理

  a) 由于按规定执勤,对方不理解无理取闹的,首先要保持冷静。

  b) 对方态度蛮横、不讲理的,执勤保安要克制,避免和对方发生冲突、防止矛盾激化。

  c) 耐心解释,使对方明白不是在刁难,争取对方理解。

  d) 对方不听劝阻,胡搅蛮缠,甚至恶言伤人或动手打人的,要及时通知组长、分队长,制止矛盾激化,不得与对方打架,并将肇事者抓获扭送公安机关。

  3、对个人的携带物品出入管区的管理

  a) 对管理服务区的业主、员工、客户及业务人员所携带的提包、箱、厂家物品等物资,要求主动出示厂家签发的业主(厂家)出货物资放行条或购物发票,接受保安员的检查。

  b) 认真检查物单是否相符,单据是否过期,单据是否伪造,确认相符后方予放行。

  4、车辆出货物资管理

  a) 对驶出管理服务区的车辆,执勤保安员均要认真检查车辆是否载有货物。

  b) 对载有货物的车辆,要求驾驶员自觉出示公司签发的业主(厂家)出货物资放行条或购物发票。

  c) 认真检查单据是否过期,单据是否伪造,确认物单相符,方可放行。

  d) 对物单不符或没有业主(厂家)出货物资放行条的个人或车辆的处理方法。

  e) 对没有业主(厂家)出货物资放行条或物单不符的个人或车辆,值班保安员应先登记其个人或驾驶员的有效证件。

  f) 请个人或驾驶员回单位重新开具业主(厂家)出货物资放行条。

  g) 立即通知领班、主管,将人或车辆送交保安部。

  5、盗窃案件的处理

  盗窃分子正在作案,应立即当场抓获,连同证物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失主仍在现场的也要一起到公安机关作证。

  6、现门窗被撬:

  a)及时通知组长、队友,对发案地点进行包围布控,以防犯罪分子逃离。

  b)保护作案现场,不能让人触摸现场痕迹和移动现场的遗留物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c)及时通知业主到场。

  d) 对重大可疑被窃现场,可将事主和目击者反映的情况向公安机关作详细的报告。

  e)对可疑人员可采取暗中监视或设法约束住,交给公安机关处理。

  7、发现人员被撞、记下肇事车的车牌号码,车型或颜色,司机容貌,防止肇事司机逃跑。

  a) 如有逃跑,应拦车追击并向上级报告。

  b) 抢救受伤者,如受伤人员有生命危险的应设法立即送往附近的医院抢救或拨打120叫救护车,并打“122”电话向公安交警部门报警。

  8、发现车辆碰撞

  a)当场发现车辆碰撞应拦截肇事车辆,记下肇事车的车牌号码,车型或颜色,司机容貌,防止肇事司机逃跑。

  b)及时通知被撞车辆的车主到场,由双方协商不成,报公安交警部门处理。

  c)保护出事现场,防止有人破坏现场,盗窃、或哄抢出事财物。

  d)公安交管部门人员到场后,将目击情况如实反映。

  e)详细做好值班记录。

  9、临时车的进出场工作流程及防止闸杆被撞的处理

  A. 车辆压到地感后按出卡键,出卡后闸杆自动升起,车辆入场。出场时,刷卡后读卡机会提示收费多少元,后收卡再升起闸标车辆出场。

  B. 如何操作才能有效防止道闸标被撞。 正常情况下,注意来住行人及非机动车辆的通行,同时入场时,示意司机稍停,待闸杆完全起后再进场,出场时,值班员应示意司机稍停待闸杆升起后再出这样就可以防止道闸杆被撞。

  10、抢劫的处理

  A. 接报后迅速赶住发案现场,制止犯罪和抓获劫匪。

  B. 向目击者问清劫匪人数、年龄、性别、面型、发式、衣着等明显特征和逃跑的方向。

  C. 如劫匪逃离现场,边追边用对讲机说明罪犯逃离方向并向其他队员及保安部(保安中队)报告。

  D. 发现罪犯在逃,应大声呼叫路面群众予以阻拦。

  E. 果罪犯坐车逃走的,可拦截机动车辆追堵或向“110”报警,或向派出所报警。

  F. 做好自身防范工作,既要抓获罪犯,又要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应多人或多带人围堵。

  G. 保护抢劫现场,劫匪遗留的作案工具、凶器等不要用手触摸,不要让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H. 访问目击群众,收集发生劫案的情况,提供给公安机关。

  I. 事主或在场群众如有受伤,要立即截车送医院抢救,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J. 要求事主一起到派出所报案。

  11、醉酒的处理

  A. 班时,对认识的醉酒汉在岗上纠缠时应好言相劝,促其离开岗位;必要时通知其单位领导或其家属。

  B. 对不认识的醉酒汉应相机行事,不要与其争吵论理。

  C. 现醉酒汉闯入公共场所大发酒疯,打人骂人、毁坏公私财物,甚至调戏妇女的应立即报告派出所处理。

  D. 酒汉在岗上不听约束,手舞足蹈的谩骂值班员或行人,引来群众围观,妨碍交通和治安秩序,应及时报告派出所,强行将其约束到酒醒。

  12、煤气泄露的处理

  A. 现煤气泄露,不准在现场使用对讲机,严禁按门铃,打电话等一切能冒火花的工具。

  B. 所有能打开的窗户轻轻推开,疏散气体。

  C. 知队友或设备工迅速关闭煤气总阀或分闸。

  D. 轻敲门呼唤业主、若业主无应答时,在感觉气味疏淡时(或带上防毒面具),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由隔壁的窗户爬入或破门入内救人。

  E. 现有人昏迷,应及时抢救,尽快护送中毒者到就近医院。

  F. 知上级领导到场,通知煤气公司负责人到场。

  G. 配合有关部门查明原因,了解情况。

  13、哄抢财物的处理

  A. 现群众集体哄抢事件,应大声说明哄抢国家、集体或个人财产是侵犯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告诉现场群众不要盲目受骗上当。

  B. 速将发生群众哄抢事件的时间、地点、参与人数等具体情况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C. 公安机关提供带头哄抢的人员和被哄抢物资的情况,同时协助公安机关清点现场物资,弄清哄抢损失的财物。

  14、聚众打架斗殴的处理

  A. 即劝阻打斗,劝散围观人群和收缴打斗用的凶器,如有打伤人或毁坏台、椅、器具等报告公安机关处理;

  B. 保持中立态度,尽量保护自己人身安全。

  C. 双方不听制止,事态继续发展,场面难以控制,应迅速报告公安机关,如有重伤者送医院抢救。

  D. 助公安机关勘查打斗现场,收缴各种打架斗殴工具,辨认为首分子。

  15、纠纷的处理

  A. 时劝止,并向上级或办公室报告。

  B. 细询问双方,弄清情况。向双方当事人询问纠纷发生的原因和经过,并了解在场其他人员,分清是非。

  C. 服教育,疏导调解,也可单独疏导,认为矛盾不大,可进行全面公开调解。

  D. 集双方当事人开调解会,讲明调解的内容和目的,提出调解纠纷的见解和看法。

  E. 求当事人进行讨论,争取互谅互让。如双方意见一致,即覆行调解协议书,双方签字。

  F. 双方执着,调解无效,交公安机关处理。

  16、劳资纠纷、*告状、罢工的处理

  A. 速报告上级领导和公安机关。

  B. 组织人员及时赶往现场劝止,避免矛盾激化。

  C. 了解事态原因,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劝散围观群众。

  D. 协助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做好调解工作。

  E. 高空抛物的处理:

  F. 发现有高空抛物现象,应迅速辨认抛物方向、楼层号码、位置。

  G. 迅速向保安部或管理处报告,并派人看管好抛下的物品(证物),如所抛的物品砸坏公共设施、车辆等,应用线圈围起来,并拍照。

  H. 伤(亡)者,应将伤员送就近医院并立即报警。

  I. 封锁楼梯口,等公安机关派员调查。

  17、爆炸的处理

  A. 可能发生爆炸物品,如炸弹或炸药包等,应设法切断引爆装置,并报告上级公安机关处理。

  B. 法立即疏散人群和转移贵重物品,包括易燃、易腐蚀物品。

  C. 群众指证投诉爆炸物的可疑人员,扭送给公安机关处理。

  D. 可疑爆炸现场或地点,进行全面清查,并报告公安机关处理。

  18、遇到犯罪分子偷盗或抢劫处置方法

  A. 保持镇静,设法制服罪犯,发出信号,召集附按时完成保安员和群众支援;

  B. 对逃跑的罪犯,要看清人数、衣着、面貌、身体特征,所用交通工具及特征,及时报告公安部门和保卫部门;

  C. 有固定现场的,要保护好现场,没有固定现场的,保存好犯罪分子遗留的物品,特别是作案工具,要避免破坏指纹痕迹。

  19、执勤中发现客户斗殴处置方法

  A. 劝阻斗殴双方离开现场,如能确认属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犯罪行为,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或将行为人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B. 警惕,防止坏人利用混乱之机,进行破坏活动或偷窃活动;

  C. 劝阻围观群众离开,确侃侃 安区域内的正常治安秩序。

  20、对醉酒滋事或精神病人冯入目标的处置办法

  A. 进行劝阻或拦阻,让其离开保安目标区域;

  B. 及时通知醉酒者和精神病人的家属或工作单位,由他们领回,或采取控制和监护措施。

  C. 如有危害保安目标或危害社会安全的行为时可将其强制送到公安部门处理。

  21、台风暴雨、水浸的处理

  1)台风暴雨来临之前:

  A. 张帖警示通告,提醒各厂家、业主、住户,各单位进出员工做好防范工作。

  B. 检查楼宇立面、通知联络各住户关好窗户,搬离放在阳台上的花盆、杂物。

  C. 检查各天台、楼顶、地面排水沟,发现堵塞,及时通知水工组、清洁工予以疏通。

  D. 搬离或固定地面、天台、楼顶易被台风吹走的吹倒的的物品。

  E. 楼宇四周停泊的车辆及时疏导至车辆空阔地带。

  F. 频危建筑及时配合管理处给予加固。

  G. 通知保安员备好雨具。

  H. 对一些不稳的道路标识牌予以加固。

  I. 对保安员执勤用具、对讲机、道闸开关等予以保护,以防淋雨损坏。

  2)台风暴雨袭击时

  A. 通知所有保安员注意安全,巡逻保安员不要站在楼宇下;如需要户外作业时戴好头盔。

  B. 提醒过往的业主、小区员工注意安全,勿在户外逗留。

  C. 对一些要掉落的不安全的物品,必要时用绳子拉开警戒线。

  D. 严密监视,严防不法分子趁火打劫。

  E. 台风过后,组织人员检查公共设施损毁情况并做好统计,清理垃圾。

  3)水浸的处理

  A. 组织抢险突击队,负责装填运送沙包。

  B. 及时通知业主储备食用水。

  C. 在地库出入口开口处堵成道沙包墙并派人看护。

  D. 保护一切因水浸后易遭破坏的重要公共设施,如电梯等电力系统。

  E. 发现有水浸入电梯井、强弱电井,应及时通知电梯工和电工关闭电梯、切断电源,处理电井房水浸问题。

  F. 水浸过后,搬离所有沙包,打扫卫生。

  22、紧急避险的处理

  1、 急避险行为,是以损害一个较小的合法权益来保全与其相关的另一个较大的合法权益。

  2、 紧急避险必须具备以下三项:

  A. 保护合法权益;

  B. 正在面临的危险;

  C. 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能施行紧急避险,不能超过必要限度。

  23、保安员在执勤时,如遇住户(单位)房内渗出浓烟,映出火苗或有较浓的煤气味时,恰房门紧锁(闭),室内无人应答,又联系不到业主:

  A. 保安员应立即报告保安部和管理处,并致电派出所。

  B. 力争找到突破口,与邻居说清楚,取得邻居的同意,在保自身证安全的前提下,谨慎地从邻居的阳台口爬入。

  C. 需要破门进入救助时,报告派出所民警,由派出所民警授权。

  D. 如住户内无人时,应保证两名以上队员在场。

  E. 及时与业主、住户联系。

  24、保安员在执勤时,如发现有人轻生、自杀时

  A. 迅速报告上级领导。

  B. 应立即到场劝解,向对方晓之以理,谈家庭等方式,分散其注意力,

  C. 安排人员从后面迂回,寻机将事主救出。

  D. 如有条件应迅速铺设垫子。

  25、凶杀案件的处理

  A. 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单独或多人将凶手抓获。

  B. 即向派出所报警,如现场有生命危险的立即送往就近医院抢救。

  C. 罪犯分子已逃跑,应立即用对讲机通知岗位保安员设法阻拦,封锁各路口。

  D. 争即要抓获罪犯,又要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

  E. 护现场,直到公安人员到来。

  F. 解知情人,犯罪特征、面貌、衣着、等向公安人员提供证据。

  G. 助公安机关处理善后工作。

  26、电梯困人的处理程序

  A 消防中心接到电梯应急电话或保安员巡查发现困梯,立即报告当值班长和值班领导,同时将被困电梯的具体方位、电梯编号、停留的楼层通知维修部(通知维修部时必需询问对方姓名及告知有人被困),组织保安员到现场协助维修人员协调控制电梯和解救被困人员。

  B.监控中心通过电视监控屏观察电梯内人员情况,使用电梯应急电话与被困者联系,做好解释安慰工作。

  C.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消除故障或被困人员中有身体严重不适时,应立即报消防部门或求助有关部门解决。

  D. 被困者救出后,续询问:

  是否有不适,是否需要帮助等。

  提供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及到本大厦的原因。

  如被困者不合作及自行离去,则记录在案。

  E. 值班领导填写重大事故报告表,详细记录故障情况及处理经过。

篇5:保安员治安保卫常识培训

  保安员治安保卫常识培训

  培训目的:打好治安保卫理论基础,从而在工作中扎实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培训重点:治安管理常识 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常识 现场保护常识。

  课时安排:共90分钟。

  教学方法:讲授、案例分析

  讲课内容:

  一、治安管理常识

  (一)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类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很多,根据长期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斗争的实际情况,《条例》 按照行为的违法内容,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归纳为以下八大类。

  1.扰乱公共秩序行为。

  2.妨害公共安全行为。

  3.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

  4.侵犯公私财物行为。

  5.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

  6.违反消防管理行为。

  7.违反交通管理行为。

  8.违反户口或居民身份证管理行为。

  《条例》对卖淫、嫖宿暗*、介绍或者容留卖淫、嫖宿暗*行为,违反政府规定种植罂 粟等毒品原植物行为,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行为,制作、复制、出售、出租或者传播淫书、淫画、淫秽录像或者其他淫秽物品行为,作了单独的规定。

  (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区别

  1.情节轻重和对社会危害大小不同。犯罪情节重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社会危害性大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2.触犯的法律不同。犯罪触犯《刑法》,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触犯《条例》。

  3.应当受到的处罚不同。犯罪应受刑罚处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受治安管理处罚。

  二、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常识

  (一)正当防卫的条件

  正当防卫的出发点是为了保护合法的权益。但是,在保护的同时又造成了不法侵害者一 定的损害。因此,在行使这项权利时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否则,滥用防卫权,无限扩大对对方的损害,不仅达不到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目的,还会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不 应有的损害,破坏了社会主义法制。正当防卫的条件包括不法侵害和防卫两个方面的条件。

  1.正当防卫的不法侵害条件

  (1)必须有真实存在的不法侵害行为,才能进行正当防卫。所谓真实存在的不法侵害行为,是指客观上发生了危害社会的行为。也就是说,这种危害社会的行为,不是行为主观想 象和推测的,而是客观存在的。

  (2)必须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才能实行正当防卫。这个条件说的是正当防卫的时机问题。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是指不法侵害行为已发生并尚未结束。此时,不法侵害行 为处于实施阶段。譬如,杀人犯正举刀向被害人砍来,盗窃犯正在撬门扭锁。不法侵害行为尚未发生或者已经结束,都不属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实施的行为,都 不属于正当防卫。

  2.正当防卫的防卫条件

  防卫行为是由不法侵害行为引起的,它包括防卫对象和防卫限度两个条件。

  (1)正当防卫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这一条件是指正当防卫不能针对没有实施不法侵害的他人进行。正当防卫目的在于排除不法侵害,所以,只能采取给侵害者本人造成 损害的方式进行,不能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对于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的人及精神病人所实施的侵害行为,不能实行正当防卫。情况 紧迫的,可采取紧急避险。

  (2)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是指有效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限度。判断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一是要看防卫行为是否能有效制止 住不法侵害;二是要把防卫行为与侵害行为进行比较,凡是经综合分析认为防卫行为与侵害行为在性质强度、手段等方面大体相当,即可认定是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须的限度。否则,为 了保护轻微的合法权益,而对不法侵害者造成重大损失的;或能用较缓和的防卫手段就足以制止不法侵害,而是采取激烈的,强度很大的手段的,就是超过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

  上述正当防卫的两个方面的四个条件,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缺一不可,只有这两个 方面的四个条件同时具备,正当防卫才能成立。否则,就是非正当防卫。

  (二)常见的非正当防卫

  非正当防卫,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不符合正当防卫某个条件的“防卫”。非正当防卫属于 不法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常见的非正当防卫,主要有以下几种:

  1.假想防卫

  正当防卫必须要针对真实存在的不法侵害行为才能进行。假想防卫,是指不法侵害行为 实际不存在,只是由于行为人认识上的错误,想象或者推测存在着不法侵害,并对想象或推测中的侵害人实行侵害的行为。

  2.防卫挑拨

  正当防卫所针对的不法侵害行为是侵害人主动发起的,防卫人被迫进行防卫,以避免损 害。防卫挑拨,是指不法侵害的行为人以故意挑衅、引诱等方法,促使对方先对自己实行袭击,然后以“正当防卫”为借口加害对方的一种行为。

  3.不适时防卫

  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才能实行。不适时防卫,是指针对不是正在 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所进行的“防卫”行为。它包括两种情况,提前防卫和事后防卫。

  4.局外防卫

  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局外防卫,是指防卫者对不法侵害者以外的 人实行的侵害行为。

  5.抗拒防卫

  正当防卫是合法权益的保卫者,对不法侵害者进行的反击。对实行合法行为的人,不存 在正当防卫问题。抗拒防卫,是指行为人为了保护自己的非法利益,而对执行职务或其他实行合法行为的人所进行的抗拒、侵害行为。例如:逃犯抗拒公安人员的追捕。

  6.互殴行为

  正当防卫的双方,一方是不法侵害者,另一方是合法权益的保卫者。如果双方都有互相 侵害的故意,都实施了不法行为,则都属于不法侵害者,双方都无正当防卫的权利。互殴行为,是指双方互相殴斗的行为。

  7.防卫过当

  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防卫过当,是指行为人的防卫行为超过了必要限度,给对 方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的行为。

  (三)正当防卫在保卫工作中的意义

  正当防卫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对于我们做好保卫治安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1.正当防卫可以保证我们有效地履行职责,积极地同违法行为作斗争

  我国《刑法》上规定的正当防卫既是我们一项合法权利,也是我们为国家和社会应尽的 法律义务,是光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我们在保安工作中,当遇到公共利益、本人或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不法侵害时,就可以正当防卫为武器,排除不法侵害,确保我们单位和 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从而有效地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的利益,尽到我们应尽的职责。

  2.正当防卫能够起到预防违法犯罪,保证社会安定的作用

  根据正当防卫的规定,任何公民在正当防卫过程中,依法对不法侵害者本人造成人身或 财产的损害,不负法律责任。这样就使那些图谋不轨或胆敢以身试法的分子,感到恐惧,有所震慑,使其不敢或轻易地进行危害社会的活动,从而起到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作用。

  3.正当防卫有利于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

  正当防卫,一方面鼓励公民积极地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一方面又要求公民严格遵守 正当防卫的条件,防止感情用事,滥用防卫权,超过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以致破坏社会主义法制。

  (四)紧急避险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及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 已采取的损害另一合法利益的行为。

  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主要有:

  1.必须是合法利益受到紧急危险的威胁。这里说的危险,一是指他人的不法侵害;二是自然界力量的危害;三是动物的侵袭等。对合法的行为不能实行紧急避险。

  2.危险必须是正在发生的,而不是危险尚未到来或者已经过去,在这种迫在眉睫时刻,才可实行紧急避险。

  3.避险行为必须是为了使合法利益免遭损害而实施,否则不成立,也不允许实行紧急避险。

  4.避险行为必须是在没有其他方法可以排除危险。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实施的。

  5.紧急避险必须是实际存在的,不能是假想的或推断的。

  6.避险行为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也就是说损害他人的利益必须比保全的利益为轻,否则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18条第3款,关于避 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不能以保全自己或者其他权利为由,而逃避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如果为此造成后果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三、现场保护常识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犯罪现场,并 立即通知公安机关派员勘察。”保安人员在自己执勤辖区内如果发现刑事案件,更应担负好保护现场的工作,为公安机关破案创造条件。

  案件现场,是指犯罪分子作案的地点和留有与犯罪有关痕迹和物证的一切场所。犯罪分 子在一定的时间、地点,采用一定的方法和手段实施犯罪,由于行为的后果必然引起所涉及事物的改变,以致留下痕迹物证。现场是破案人员分析案情,捉拿罪犯及审判罪犯的重要实 证依据。

  (一)现场的分类

  一般是根据现场的完损、真假以及犯罪分子活动的次序划分的,在现场勘查中,通常所 遇到的现场大体可分为如下几种:

  1.按现场的状态、状况及保护情况分

  (1)原始现场。即从案件发生后至勘察前,没有遭到任何改变和破坏,仍然处于犯罪分子作案时的原始状态的现场。

  (2)变动现场。即案件发生后,由于自然或人为的原因,致使现场的原始状态发生了部分或全部的改变,罪犯遗留的痕迹、物证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

  (3)伪造现场。即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为了毁灭证据,逃避打击,有计划、有目的地将现场加以伪造,企图转移侦察视线,或者嫁祸于人,妄图陷害;也有的为了某种需 要,而有意制造假案的现场。但是,不管犯罪分子如何狡猾,只要实施犯罪,都必然引起客观事物的变化,其实施犯罪和掩盖犯罪的矛盾是无法克服的。

  2.按犯罪活动地点的主次分

  (1)中心现场。即犯罪分子作案的地点。

  (2)外围现场。即中心现场以外、留有犯罪可能有关痕迹及物品的现场。

  3.按犯罪分子作案活动的次序,可分第一、第二现场,乃至第三、第四现场

  4.按犯罪案件的性质可分为政治案件现场、刑事案件现场、治安案件现场。

  (二)现场保护方法

  1.露天现场的保护

  对露天现场的保护,通常是划出一定的范围布置警戒。范围的大小,原则上应当包括犯 罪分子作案的地点和犯罪分子可能遗留痕迹的场所。范围划定后,即可采取措施加以保护,如对于不大的露天现场,条件又许可时,可以在现场周围绕以绳索,或撒以白灰作为标记, 防止人们闯入。对于现场的重要部位和出入口,应当设网看守或者设置屏障遮挡。对于通过现场的道路,必要时可以中断交通,指挥行人绕道而行。对于大院内空地上的现场,可以将 大门关闭,如果院内有其他住户,可以划出进出通道。有些露天现场虽位于偏僻处,但也应加以保护,防止破坏。

  2.室内现场的保护

  对室内现场的保护,通常可将房门封闭,并在门窗和重点部位设岗看守,对房子周围和 进出室内经过的场所,应布置警戒,禁止任何人接近。

  (三)几类主要案件现场的保护

  1.凶杀案现场的保护

  凶杀犯罪对社会治安和人们的生命安全有严重危害,发生这类案件社会危害很大。这类 案件的现场有在室外、室内、荒郊野外、闹市、公共场所等。对这类现场的维护主要从这几方面考虑:一是以尸体为中心向周围广大现场范围。凶杀案件侵犯的目标是人体,所以尸体 躺卧的位置就是现场的重要位置。凶手杀人后为了消灭罪证,往往采用移尸、焚尸的手段。因此,发现尸体的现场不都是中心现场。如果发现尸体的地点与尸体征象不符(例如被用刀 杀害的人,尸体周围应有大量血迹),就要考虑是否是第二现场。对这类现场的保护就要根据尸体附近的拖拉痕迹、滴溅血迹等现象逐渐扩大范围。凡是和尸体有关的现象都要被保护 起来,并做上记号,以免被破坏。二是保护中心现场的同时,注意发现痕迹物证。在凶杀案件发生时,往往伴有被害者与罪犯搏斗的过程,因此现场周围遗留的痕迹、物证也较多,特 别是一些细小物品。如果能对现场周围的遗留物很好地保护,对侦察案件会起相当重要的作用。

  2.强奸案现场的保护

  强奸是一种严重的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其特点之一是犯罪分子和被害人有一定时 间的正面接触,现场上有挣扎、搏斗的痕迹,往往有犯罪的遗留物。如果是发生在室内的案件,应对室内留下的烟蒂等物品注意保护,并对床单、被褥、地毯、衣服等物上的斑迹、血 等作出标出注意保护。在保护这些物证中,注意不要用手触摸。对发生在野外、道旁的强奸案现场,要注意对现场周围的足迹、泥地、草地上发现的身体压痕、拖拉、抵抗的痕迹进行 保护。还要对现场附近的遗留物,如作案工具、衣服、纸片、口罩、纽扣、表带等等不甚起眼的物品,都要加以保护。

  3.毒害案现场的保护

  毒害是一种较为隐蔽的杀人手段。由于投毒暗害的手段比较隐蔽,使被害人不易察觉, 有时使案件不易侦破。特别是*投毒案,往往可使数十人甚至更多的人死亡,危害极大。对这类现场要特别注意保护。发现中毒现场后要注意以下几方面:一是封锁中毒现场,防 止因当事人死后亲属、朋友及周围人进出,破坏现场内的痕迹、物证,并要防止因多人进出增加现场内的杂物,给毒物检查增加困难。二是对中毒死亡者食用后的器皿、餐具要用洁净 的(不含化学试剂)物品包装起来,对死者的呕吐物更要保护,不能让人随便收拾,须等现场勘查人员到后处理。三是中毒现场一切物品,如纸袋、小瓶、注射器、药片、果品等均要在 保护之内。因这些物品有可能和中毒有关。

  4.纵火案现场的保护

  纵火犯罪对国家、集体和个人财产和生命危害极大。犯罪分子往往利用这种手段破坏社 会主义建设,给社会造成很大的灾难。纵火案往往因群众在救火时使现场遭到严重破坏,使案件的侦破产生困难。对纵火案现场的保护要注意:火灾现场在起火时,如未成火灾,起火 点一般比较明显,只要保护好起火点,使其免遭破坏,就可以达到保护好现场的目的;如已酿成火灾,要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及有关单位抓紧灭火。灭火后要及时封锁现场,并配合消防 部门及刑侦部门认真清理火场,查找起火点,发现后要注意保护。在参加保护纵火案现场时,灭火中要注意听取周围群众的议论,往往在收集群众的反映中可以获得很有价值的线索, 比如有关火势、风向、气味、异响、起火部位等方面的情况。

  5.抢劫案现场的保护

  抢劫案件是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危害人民生命财产的重大刑事案件,必须给予严厉的打 击。对于这类犯罪现场保护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注意现场中罪犯潜伏、袭击被抢对象的路线、逃走时的痕迹、足迹,发现痕迹后要划出范围,避免破坏;二是现场中心及周围一般会 遗留搏斗中遗失的物证,如撕打中纽扣的脱落,出血后血滴的溅落,毛发的脱落等;三是要及时询问被害人,如案件刚刚发生,估计罪犯潜逃不久,还要立即组织人力追捕,不能消极 等待公安机关派人来处理。

  在各种现场维护过程中,还必须注意:一是在人命案现场(如杀人、伤害、投毒、纵火等),要及时抢救受伤者,这既包括受侵害人。也包括犯罪分子,如已生命垂危者,在给予 适当的抢救的同时,还应注意向其询问有关案件情况;二是清理、排除还在扩散,继续造成危害的危险因素。如火焰未熄、毒气蔓延,未爆炸物品时,以防案件事态进一步扩大,带来 更严重的后果。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