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验小学教工阅览室规则
一、本室仅向本校教职工开放。
二、本室存放图书、期刊、资料仅供室内查阅,如需外借,需经管理人员同意,并限期归还。
三、室内严禁吸烟、谈笑,自觉保持室内安静、整洁。
四、图书、期刊、资料查阅完毕,应及时放回原处。
(备注:由于受场地限制,学生以班为单位,每周向阅览室借阅书刊,在班级阅读。)
www.pmCeo.com 物业经理人网篇2:学校阅览室规则
阅览室规则
1、学生一律凭证进入图书馆、阅览室借阅书报。
2、爱护图书杂志,所有书籍报刊看完后放回原处,不准私自拿出室外。不准撤书刊中的画页、资料。如因不慎损坏,照价赔偿,私自拿走或有意损坏着加倍赔偿并严肃处理.
3、按规定数目和时间借、还图书,(学生每次借书一本,时间两周)教师每次借书两本,杂志一本,时间两周)逾期不还者,取消借书资格.遗失图书者,须以原价的三至五倍赔偿。
4、每学期期末前两周,停止借书刊(可在阅览),学生、教师还清本学期所借书刊。
5、自觉维护室内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6、保持室内整洁,不准在室内吃东西、吐痰、乱丢果皮纸屑及其他脏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