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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医院会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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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医院会议管理制度

  市人民医院会议管理制度

  为规范医院会议管理,统一会议管理模式,提高会议质量,降低会议成本,提高办公质量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责与要求

  1.办公室负责会议管理和组织,所有重要会议要经院长批准后到办公室登记备案。

  2.会务工作主要由办公室承办;其他部门主办或召集的会议,办公室应予协助。

  3. 会议资料由办公室整理、分发、立卷、存档,其他部门主办的会议资料各自存档。

  4.会议应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召开,着眼于有效沟通、协调医院内部各方面关系、解决问题、安排部署工作等。

  5.会议应注重质量,提高效率。会前做好充分准备,做到充分沟通,心中有数;对议而不决的事项提出解决的原则与方法;各类会议力求精干、高效,工作进展和安排应明确、具体、量化,杜绝空谈和形式主义。

  6.讲求实效。会议议定的事项、布置的工作任务、提出的办法措施,与会人员要按照职责分工传达、贯彻,落实,力求取得具体成果。

  二、会议类型

  1.院长办公会议

  会议主持:院长

  参会人员:院班子成员;会议主持人确定的其它人员

  会议内容:

  (1)审议医院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审批重大投资项目、资产重组和对外合作项目;

  (2)审议决定医院年度财务预决算和内部利润分配方案;

  (3)审议医院业绩考核、薪酬分配方案和基本工资制度;

  (4)研究医院内部管理体制、组织机构设置与调整方案;

  (5)研究医院重大改革方案和部署;

  (6)审议通过医院重要规章制度;

  (7)研究决定医院运营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8)讨论医院年度工作报告,听取医院各部门(科室)的工作汇报;

  (9)院长认为应研究审议的其他问题。

  会议频率:由院长提议召开,原则上每周一次,周一上午召开。

  2.中层干部会议

  会议主持:院长

  参会人员:全院中层干部

  会议内容:

  (1)会议主持人通报重要事项;

  (2)会议主持人安排和部署整体工作并宣布议定事项;

  (3)分管院长报告分管部门上周工作情况,对照上周会议安排,逐条逐项检查落实完成情况,提出需要医院协调解决的问题和工作建议,提出本周工作安排方案;对出现的问题作统一协调,明确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4)各科室负责人汇报科工作重点及出现的疑难问题,以及需由其它部门配合或领导协调解决的事宜。

  会议频率:原则上每月一次,于每月第一周周一下午3:30召开。

  3.全院职工例会

  会议主持:院长

  参会人员:全院职工

  会议内容:

  (1)听取院长通报本月的重要工作事项,审议通过本月工作计划,讨论通过有关重要议案;

  (2)向全院职工或部门(科室)负责人发布院内信息,主要包括医院制度、医院文件、基本建设、经营业绩、医学进步、技术培训、内部管理、物资供应方面情况以及医院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等。

  会议频率:每月一次,于每月最后一周下午3:30召开。

  4.职能科室负责人例会

  会议主持:由院长主持,院长不在时,由在院主持工作的副院长主持召开

  参会人员:班子成员和各职能科室负责人

  会议内容:

  (1)各职能科室负责人汇报上月工作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下月工作计划和保障措施;

  (2)院长部署当前中心工作;

  (3)提前做好准备,汇报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

  会议频率:每月召开一次,定于每月第二周周一下午3:30召开。

  5.中心组学习例会

  会议主持:由院长主持,院长不在时,由在院主持工作的副院长主持召开

  参会人员:班子成员及各职能科室负责人(行管职能科室工作人员列席)

  会议内容:

  (1)学习方式为以班子成员轮流讲课、开展讨论为主,辅以外请专家举行专题报告或辅导;

  (2)学习内容为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重要会议精神,卫生部门法规、规章、制度、规范、要求等。

  会议频率:每月召开一次,定于每月第三周周一下午3:30召开。

  6.各类培训会议、各部门工作会议

  各类培训、学习课程或部门工作会议

  由培训中心或相应职能部门负责,由分管院长或部门负责人主持。

  7.临时办公会议

  会议主持:院长,或指定负责人

  参会人员:会议主持人确定的有关人员

  会议内容:针对医院经营和医疗管理工作中突然出现的、急需解决的事项,在事发现场或指定地点紧急召开临时办公会议,组建临时项目工作组,明确责任人,迅速及时地提出方案、解决问题,对于不能自行解决的事项,需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协助解决。

  会议频率:针对突发事项,及时安排召开。

  三、会议准备

  1.各部门(科室)提请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或问题,填写议题申请单经分管院长审批同意后提交院办,由院办汇总后报送会议主持人。

  2.全院性会议由院办公室统一安排,由院办发布会议通知信息。

  3.院办公室安排2-3人专门负责会议服务。

  4.医院有专项主题的会议或需有投影设备演示说明的会议,应由办公室提前做好投影、音响、话筒等设备调试工作。

  5.会议之前,办公室应有专人负责会议会标和席卡的制作和设置,并根据会议级别或性质准备好会议饮用水或其他招待用品。

  6.上级重要领导检查指导、座谈性质会议及团体会等会议,医院应准备果品和鲜花。

  7.特别重大会议,应由办公室牵头成立专门会务组负责各项准备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议程安排(应提前报交院领导或主要参会者);

  (2)会议资料准备(如需分发应在入场前登记分发);

  (3)会议场所布置;

  (4)会议服务人员的安排;

  (5)会议签到;

  (6)会后事项安排。

  8.需要留存会议资料的应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做好拍照、摄像及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四、会议纪律

  1.科主任负责将本科室应参会人员名单通过院内局域网提前一小时报至院办(紧急会议除外),并负责通知本科应参会人员到会。

  2.应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会,并刷卡签到。

  3.各科室主任组织本科参会人员到指定区域就坐,并严格管理参会人员听会纪律。

  4.应到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紧急事务的需要履行请假手续,一般职工向院办公室请假,中层干部需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同时指定专人代为参会。违者将大会通报批评,同时,一般职工一次无故缺席罚款200元,一年内三次无故不参加会议者,将停止外出参加学术会议一年;中层干部一次无故不参加会议罚款300元,一年内三次无故不参加会议者予以免职。

  5.会人员不得无故迟到(提前请假获批者除外)。对迟到者(以会议开始时间为准)将予以罚款50元。

  6.早退(经请假获批者除外),违者予以罚款50元。

  7.会议期间,与会人员须将手机调成静音或振动状态,不准接听电话,如有重要电话应离场接听,以免影响会议效果。应到会人员在开会期间不得交头接耳、大声喧哗、随意进出、睡觉;会议讨论时应按次序发言,如有急需说明事项,应向会议组织者示意获准后发言。违反者予以通报批评。

  8. 如会议中间请假,全院性的会议离会人员需向效能监察室负责人请假,各部门会议离会人员需向主管部门负责人请假。

  9.会议主办部门应了解院部工作安排,不得与院部会议冲突,有冲突时按照下级会议服从上级会议原则处理。

  10.效能监察室负责听会纪律和会议出勤的监督考核,通报考核结果,并将会议考核纳入科室综合目标管理和科室负责人的年度考评内容。

  五、会议记录及督办

  1.院长办公会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和记录,议定事项形成《院长办公会会议纪要》,由办公室起草,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后,由院长签发。

  2.会议纪要应于次日呈报会议主持人审核签名。

  3.会议形成的研究决定和决议,有关部门应组织实施,院办负责协调督促,并就执行情况及时向院长汇报。

  4.院办公室做好会议原始记录的日常归档、保管工作,及时将经主持人核准的会议考勤记录交效能监察室。

  六、附则

  1.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制度由院长办公会审议后生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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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食品公司电视电话会议管理制度

  食品股份公司电视电话会议管理制度

  1、所有在电视电话会议室召开的会议由行政管理部秘书组负责会务管理,行政办负责设备管理。

  2、电视电话会议设备的管理维护由网络管理员负责,其他工作人员协助网络管理员完成工作。

  3、召开非电视电话会议时由行政办秘书组书面通知会议系统管理人员开启会议室设备。

  4、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时由行政办机要组通知会议系统管理人员开启设备,行政办秘书组派人做好会议室卫生工作。

  5、会议系统管理人员定期(按公司行政办安排)与公司电视电话会议室进行联合调试。

  6、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前,会议系统管理人员应预先进行设备检查和网络调试,切实做好会议前各项准备工作。

  7、会议系统管理人员在调试和会议期间,应坚守岗位,对会议全程的图像、声音实行连续监看、监听。

  8、会议系统管理人员每周一对设备及线路进行检测,及时更换坏损设备,排查线路故障并做好会议系统运行、维护记录。

  9、禁止用手触摸摄像头、等离子屏等设备,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控制室。

  10、开会期间,严禁在会议室使用手机。

  11、 会议时间有冲突时,电视电话会议优先。

篇3:某公司会议管理制度

  公司会议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为改进工作作风,减少会议,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会议分类及组织

  第一条公司会议归纳为四类。

  (1)公司级会议:主要包括公司领导会、公司员工大会,公司技术人员会以及各种代表大会,应分别报请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后,由负责人分别组织召开。

  (2)专业会议:指公司的工程、技术、业务综合会(如施工进程分析会、工程质量分析会、设计准备会、工程技术协调会、安全工作会等),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主管业务部门负责组织。

  (3)部门工作会: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如部门办工会、业务会、部门员工会等),由各部门领导决定召开并负责组织。

  (4)班组(小组)会:由各部门小组长或业务主管决定并主持召开。

  第二条上级或外单位在公司召开的会议(如现场会、报告会、办公会等)或公司级业务会(如洽谈会、座谈会等)一律由综合办受理安排,有关业务对口部门协作作好会务工作。

  第三章会议安排

  第三条例会的安排。

  为避免会议过多或重复,公司正常性的会议一律纳入例会制,原则上要按例行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容、组织召开。

  (1)总经理办公会:研究、部署行政工作,讨论决定公司行政工作重大问题。

  (2)公司业务会:总结评价当月施工行政工作情况,安排布置下月工作任务。

  (3)业务主管以上干部大会(或员工大会):总结上季(半年、全年)工作情况、部署本季(半年、全年)工作任务,表彰奖励先进集体、个人。

  (4)施工、运营活动分析会:汇报、分析公司计划执行情况和施工、运营成果,评价各方面的工作情况,肯定成绩,找出不足,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高公司效益。

  (5)质量分析会:汇报、总结、上月施工质量情况,讨论分析施工质量事故(问题)、研究决定质量改进措施。

  (6)安全工作会(含治安、消防工作):汇报总结前季安全生产、治安、消防工作情况,分析处理事故,检查分析事故隐患,研究确定安全防范措施。

  (7)设计工作会(含设计准备会):汇报、总结当月设计进程,科研、技术和日常设计准备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布置下月设计工作任务,研究有关技术问题。

  (8)工程技术协调会:调度、平衡生产进度、研究解决各部门不能自行解决的重大问题。

  (9)部门业务会:检查、总结、布置工作。

  (10)部门办公会:检查、总结、布置工作。

  (11)班组会:检查、总结、布置工作。

  (12)部门班前会:对头一天工作进行讲评,布置当日工作任务和注意事项。

  第四条其他会议的安排。

  凡涉及多个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各种会议,均须经部门或分管厂领导批准后,分别报综合办汇总,并由综合办统一安排,方可召开。

  第五条综合办应将公司例会和各种临时会议,统一平衡编制会议计划并订印发到公司领导和各部门及有关服务人员。

  第六条凡综合办已列入会计计划的会议,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况需安排新的其他会议时,召集单位应提前报请综合办调整会议计划。未经综合办同意,任何人不得随便打乱正常会议计划。

  第七条对于准备不充分、重复性或无多大作用的会议,综合办有权拒绝安排。

  第八条对于参加人员相同、内容接近、时间相适的几个会议,综合办有权安排合并召开。

  第九条各部门会期必须服从公司统一安排,各部门小会不应安排在公司例会同期召开(与会人员不发生时间上的冲突除外)。应坚持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

  第四章会议的准备

  第十条所有会议主持人、召集单位和与会人员都应分别作好有关准备工作。

篇4: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2)

  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二)

  一、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公司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安全生产会议包括公司级安全生产例会(公司例会)、车间级安全生产例会、班组例会。

  三、例会的召开

  (一)公司例会

  1.公司确定每月召开公司级安全生产例会,会议由企业安全委员会主持,各部门主管人员及分管人员必须参加。

  2.例会的主题

  (1)安全生产会议主题为本月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的总结和汇报,针对公司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事项,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整改,不能马上整改的研究解决办法,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2)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最新文件精神。

  (3)表彰安全生产工作做得好的部门和个人,批评安全生产工作有待改善的部门及个人。

  (二)车间级例会

  车间级例会每三周召开一次。例会主题:

  1.上周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及下周安全生产工作注意事项。

  2.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

  3.开展安全生产活动等。

  (三)班组级例会

  班组级例会每周一次,主讲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及部门安全生产规章。

  (四)季度全员安全知识教育

  公司每季度举行一次全员安全知识讨论会或培训活动,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知识讲座、安全生产知识问答及消防演练等,以加强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四、建档事项

  对公司级的安全生产例会、知识讲座等企业安全委员会必须做好会议、讲座记录,进行归类存档及发送相关部门,用以进一步学习和对有关事项的追踪。

  五、相关记录

  《安全生产会议签到表》

篇5:集团公司会议管理制度

>  集团有限公司会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利用会议,确保会议达到预期的效果,规范会议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江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所管辖各分(子)公司、部门的会议管理。

  第二章会议的分类

  第三条根据涉及范围的不同,会议可分为公司级会议、部门级会议、科级会议等。

  第四条根据性质的不同,会议可分为专业会议、专题会议等。

  第三章会议的组织与管理

  第五条会议组织:公司性会议,由总经办、行政部或各承办部门负责组织;各公司、部门内部会议由各公司、部门自行组织。

  第六条会议管理:

  (一)会前准备

  1.会议提拟部门应提前做好会议资料(如会议议程议题、提案、汇报材料、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与会人应提交资料等)准备的组织工作;

  2.会务服务提供部门应提前做好会务准备工作,如落实会场,布置会场,备好座位、会议器材、茶具茶水等会议所需的各种设施、用品等;

  3.各部门在公司总部召开的会议需用会议室的,应向会议室管理部门提出预约,由会议室管理部门统筹安排。

  4.会议通知:

  (1)会议通知期一般应提前一天以上,通知对象为与会人、会务服务提供部门;

  (2)会议通知形式一般为电话通知。但需对会议议题、需准备的会议资料、会务安排等作特别说明的会议,应以会议通知单进行书面通知;涉及多个部门和参加人数众多的大型会议,主办部门还应编制详细的会议计划通知相关部门;

  (3)会议通知应包括参会人员、时间、地点、会议主题及内容、参会人员必须准备的材料等。例行召开的会议如需临时调整,须提前通知各参会人员。

  (二)会议记录:公司各类会议原则上应确定专人负责记录。会议记录员的确定应遵守以下规定:

  1.各部门应常设一名会议记录员(一般为本部门的内务文员),负责本部门会议及本部门负责组织的会议的记录工作。

  2.会议记录遵照"谁组织,谁记录"的原则,如有必要,主持人可根据本原则及考虑会议议题所涉及业务的需要,临时指定会议记录员。

  3.集团总经理主持的公司例会、临时行政会议原则上由行政部秘书处记录人员负责会议记录工作,集团总经理另有指定的,从集团总经理指定。

  4.所有会议原则上均须形成有效的会议记录,并在会议结束后2天内及时传达给参会人员及需要了解会议内容的人员,公司晨会会议纪要要求于当日传达给参会人员及需要了解会议内容的人员。

  (三)会场管理:原则上要求安排人员进行会场纪律等行为管理。

  (四)会议请假:

  1.生病、出差、处理公务而不能及时返回公司,或参加其他重要会议、接待来访或处理突发事故等原因可以请假。

  2.请假人员须事先亲自向会议主持者递交《请假单》,生病、出差、公务在外人员须通过电话亲自向会议主持者请假。

  3.请假人员在会议结束后应及时了解会议精神及会议布置的任务。

  (五)会场纪律:

  1.参会人员必须准时到会或提前5分钟到会场,会议主持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应事先安排代理人或通知参会人员适当推迟会议时间。

  2.参会过程中如有紧急事务须处理的,参会人员必须征得会议主持人同意后方可离开。

  3.会议开始后,参会人员须将手机等通迅工具关闭(或改为振动);不得有交头接耳、打瞌睡等行为。

  4.要尊重别人发言,有不同意见可在会上提出,会议决定必须服从。

  第七条对会议主持人的要求:

  (一)公司性会议由总经理办公会成员负责主持,各公司、部门性会议由该公司、部门总经理或其委托代理人负责主持。

  (二)会议主持人要尊重每个人的意见或建议、善于分析,能解决的问题要果断处理,不得拖拉、反复。

  (三)会议主持人要严格控制会议进程,如无特殊情况,会议不得超出规定时间。

  (四)会议中如须讨论的,若偏离会议主题,主持人须及时提醒或制止。

  第八条会议时间要求:

  (一)会议时间原则上以不超过2小时为宜。

  (二)日会原则上以不超过15分钟为宜。

  第九条会议内容基本要求:为确保会议质量,会议内容中须有以下常规会议内容:

  (一)传达公司总部及上级领导下达的指示、精神和工作任务;

  (二)总结前期工作及会议任务完成情况,并通报评比结果;

  (三)讨论前期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法;

  (四)下阶段工作要求及任务布置。

  第十条会议有效性:

  (一)凡上述会议内容基本要求中有超过3条(含)以上要求未予实施的,将视为无效会议。

  (二)会议任务落实:会议任务应传达到每一个相关人员,并确定人员负责跟催落实相关会议任务。会议任务的跟催落实以会议原始记录及会议纪要为依据。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监督执行权归总经办。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前期相关规定自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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