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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校周工作安排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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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校周工作安排规定

  职校周工作安排规定

  为促进学校科学管理,使每周工作有序进行,制定如下规定。

  一、《zz市**职业技术学校周工作安排表》(附件1)主要内容包括:学校每周的中心工作;各项大型活动与重要会议、活动、接待等事项。行政部各处室、各专业部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结合实际,做好工作计划,及时提出下周工作,《周工作安排表》由行政部办公室负责制定。

  二、根据学校《关于邀请校领导出席校内活动的暂行规定》要求,专业部综合办及行政部各职能部门须在活动举办前一周周四下午下班前,将由主管校领导审定的《zz市**职业技术学校邀请学校领导出席活动申报表》(附件2)提交行政部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

  三、行政部办公室于每周五上午负责征求各校领导关于下一周工作安排的意见。

  四、行政部办公室于每周五下午对下周工作安排的内容进行汇总和调整,并将《周工作安排表》(草表)报校长审阅;经签批后,于周五下午四点钟之前在校园网校内公告栏发布,同时分送各校领导。

  五、《周工作安排表》一经发布,原则上不作任何修改;如遇特殊情况,需报签发领导审批。

  本规定自20**年9月1日起执行,由zz市**职业技术学校行政部负责解释。

  附件:1.zz市**职业技术学校邀请学校领导出席活动申报表

  2.zz市**职业技术学校一周工作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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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职校学生健康管理规定

  职校学生健康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保证学生健康,规范健康管理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健康档案和学生健康卡片

  校医室及各部德育处须有序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材料。

  (一)建立学生特殊体质档案和病历材料

  1.新生入学期间,校医室按照区教育局要求印发《学生特殊体质填报表》和《学生病历》至专业部。

  2.专业部组织每一位新生填写“学生特殊体质填报表”和“学生病历”并收齐,其中“学生特殊体质填报表”须由家长签名。

  3.专业部德育处统一将“学生特殊体质填报表”中存在特异体质的学生材料汇总至“特殊体质汇总表”,并要求学生提供医院的病历材料及需要保护的建议。

  4.专业部将以上四项材料汇总后交校医室,校医室根据上报情况对存在特异体质的学生提出完善的保护建议以书面形式反馈至专业部德育副部长(副主任),并按要求上报至教育局。“学生病历”按班装订好存放校医室作为学生平时诊病用。

  5.专业部德育副部长(副主任)将校医室反馈情况传达至班主任、体育教师、生活教师、学生家长及其它各相关任课教师,监督落实做好对学生的特殊保护。

  (二)建立学生健康卡片

  1.按照上级教育和卫生部门的要求,由学生处和校医室进行学生常规体检工作的组织安排,专业部协助学生体检工作的落实完成,财务室负责学生体检费用的收取。

  2.专业部须有专人负责组织落实,班主任协助做好体检费用收取、体检表格的下发和体检注意事项传达等,任课教师带队进行体检并做好学生体检时的安全维稳和体检表的回收核对工作。

  3.校医室审核、汇总学生体检结果并反馈至专业部和上级教育部门。

  4.专业部德育副主任负责落实传达有异常学生的复查、跟踪和保护。

  5.学生体检卡在学生毕业时入档。

  二、特异体质(特殊疾病)学生备案

  (一)由学生处和校医室组织各部德育处给每位新生和中途转入的学生下发《在校学生特定疾病信息调查表》、《ZZ市**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病历》和《温馨提示》。要求学生和学生家长先阅读《温馨提示》,再填写《在校学生特定疾病信息调查表》和《ZZ市**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病历》并同时签名。若填报有特异体质的学生,须向学校提供街道一级以上医院的病历材料。

  (二)各部以班为单位收齐《在校学生特定疾病信息调查表》、《ZZ市**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病历》和存在特异体质学生的“医院病历材料”,附上《病历封面》和本班级学生花名册,将《ZZ市**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病历》按花名册顺序编号和排序。

  (三)各部将《在校学生特定疾病信息调查表》中报有特定疾病或特异体质的学生资料汇总至《**区学校学生特定疾病、特异体质情况汇总表》,以电子文档形式反馈至校医室。其余的纸质材料也一律上交校医室。

  (四)校医室将全校资料汇总,对确实存在特异体质的学生提出相应的保护意见和反馈,按要求提交教育局。同时将相应保护措施和注意事项反馈回各部。

  (五)各部按医院和校医室的反馈建议对存在特异体质的学生做好相应保护,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六)相关要求:

  1.为更好地保护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专业部须高度重视,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对学生及家长认真传达到位。要求学生须如实上报存在的特异体质情况,防止虚报、漏报,否则责任自负。

  2.各专业部建立由班主任、校医、心理教师、体育教师、其他任课教师、生活教师、学生和学生家长组成的学生特异体质、特定疾病管理网络,大家各尽其责,及时发现、报告、排除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以及生活中出现的身体、心理方面的异常情况。

  3.各专业部(德育)须建立由校医室反馈回来的学生的健康档案资料,全面保护存在特异体质的学生,专业部在更换新的班主任、体育老师、生活老师或其他相关老师时,或在举行各种体育竞技及其他活动时,应将存在特异体质的学生情况及时反馈到位并给予学生相应保护。

  4.学期中间从外转入的新生,专业部必须在转入时给学生下发《在校学生特定疾病信息调查表》、《ZZ市**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病历》和《温馨提示》,督促填写并上报和建立相关材料。

  5.注意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本规定自20**年9月1日起实行,由ZZ市**职业技术学校行政部负责解释。

篇3:职校水电管理工作规定

  职校水电管理工作规定

  为保证学校正常的水电供应,满足教育教学需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以“安全、合理、经济”为学校用水用电的管理原则。

  二、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处室、班级、实训室对本单位的水电设施维护、水电安全、水电管理负有直接责任。在下班或放假期间,各责任人必须要切断各种设备的电源水源。专业部、班主任必须对学生进行用水用电方面的安全教育。

  三、学校电工负责全校的配电设备、线路、泵房、管路等设备的维护、运行、管理、抄表等。

  学校水电设备设施由电工专人维护,严禁师生对水电设备进行检拆、移位、改造、私接、强行合闸等操作,严禁私自使用电热器等高功率用电设备,严禁在教学、实训区域使用与教学、实训无关的电器设备。

  四、电工必须按章操作,遵守水电相关方面的规范和要求,保证用水用电安全。

  五、电工必须对学校水电设备设施进行定期的维护及检查,并进行登记、保存工作记录。

  一般情况下,电工必须在24小时内维修师生报修的水电设备;紧急情况下,必须进行抢修。

  六、学校对师生宿舍等部门、区域装表计量水电用量,并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和学校的实际,给予定额使用标准。超出定额的,必须由使用人进行付费。

  七、对于破坏学校水电设施的、或浪费水电的责任人,将给予提醒教育、通报批评以至相关的行政或纪律处分;若为教职工,经学校研究后可以扣发工作奖金。

  八、学生宿舍水电管理规定

  (一)住宿学生应遵守用水、用电安全规则,安全用水、用电,节约水电。

  (二)为防止火灾等意外事故发生,禁止在寝室内私拉电线、另接插座,禁止安装和使用学校安装外的水电设备。

  (三)宿舍内的水电,使用时应有人在场,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水阀、电源开关,确保用水、用电安全。宿舍内使用的电器,必须与易燃物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四)学生宿舍夜间必须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熄灯。

  (五)根据ZZ市物价局、ZZ市教育局、ZZ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ZZ市财政局(深价联字﹝20**﹞15号)《关于明确我市高等院校和中等学校学生宿舍住宿费中水电费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住宿学生每人每月用水定额为4立方米,每人每月用电定额为8千瓦时(度);对超出上述水电定额用量的部分,按我市现行居民用水价格和用电价格对该宿舍学生收取超额水电费,由同一宿舍学生平均分担。

  (六)学生宿舍用水、用电实行一室一表、定期抄表、超用缴费的管理办法。每半学期抄表、结算一次;超用部分的水费、电费按照标准收取,学生应自觉按时缴费。

  (七)宿舍内用水、用电设备由该室学生使用保管;如人为损坏,由直接责任者照价赔偿,查不到直接责任者时,由本室人员分摊照价赔偿。

  (八)宿舍出现用水、用电故障应及时向生活教师报修,由生活教师向总务部门报修,学生不得擅自拆修。

  (九)生活教师为学生宿舍内部水电安全直接责任人,对学生用水用电负有教育和管理的责任;专业部、班主任对本专业部(班级)学生宿舍内部安全用水用电负有相应的教育和管理责任;总务处对学生宿舍安全用水用电负有监督和管理责任。

  (十)对违反用水用电规定的学生,视情况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书面检讨,直至给予其全校通报批评或其它纪律处分。因违反安全用电规定酿成火灾等事故者,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本规定自20**年9月1日起实行,由ZZ市**职业技术学校行政部负责解释。

篇4:职校卫生保健工作规定

  职校卫生保健工作规定

  一、工作原则

  学校校医室是学校卫生保健工作的组织单位,负责学校内卫生教育、卫生防疫、医疗保健、简易治疗、急救等工作。

  (一)学期开始,根据有关规定和上级领导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负责制定学校卫生工作计划,纳入学校教育工作计划,督促检查计划实施情况,期末写出工作总结,定期向校领导汇报。

  (二)定期组织学生健康检查,建立健康卡,对每个学生的体质与健康状况做出综合评价,通过书面形式与家长取得联系,以配合做好学生的卫生保健工作。对全校学生健康检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在分析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卫生保健措施,使学生健康成长。

  (三)有计划地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学生自我保健能力。

  (四)开展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矫正工作。做好特殊学生、发育低下、营养不良学生的保健工作。

  (五)做好传染病报告、预防服药、隔离、消毒、计划免疫工作。

  (六)指导并监督检查学校伙食、课间餐的卫生管理、定期组织食堂管理人员、炊事员的卫生知识学习和健康检查。

  (七)结合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协调组织指导学生卫生员工作,充分发挥学生卫生员的作用。

  (八)对学生实行简易治疗、急救、转诊工作。

  (九)制定校医室各项工作制度、工作常规及职业道德规范等,以搞好校医室的全面管理。

  二、就诊程序

  (一)校医进行检查和诊断,决定处理方案。在上级卫生及教育部门规定的诊治范围内,进行学生疾病治疗。

  (二)需要转院诊治,校医通知专业部:

  1.白天上班时间,校医联系校车,由班主任(或专业主任)安排陪同送医院诊治或视情况联系学生监护人来接,同时通知其监护人。

  2.晚修时间,校医联系校车,由值周行政(或值周教师)安排陪同送医院诊治或视情况联系学生监护人来接,同时通知其监护人。

  3.夜间,学生患病由宿管教师陪同找值班校医,需要转院诊治着有校医联系校车,宿管教师陪同送医院诊治或视情况联系学生监护人来接,同时通知其监护人。情况较为危重的,宿管老师应马上通知值周行政或值周教师到场。

  4.有潜在生命危险及危重的患病学生,校医须陪同护送交至院方医生,后返回当班。

  5.发现危重学生第一知情者应呼120紧急救护。

  三、晨检与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

  为了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发生,早期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做到早隔离,早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制定本校晨检与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制度。

  (一)班主任是晨检上报的直接责任人,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并在9:40前于校园网上上报晨检结果。学校疫情报告人(校医)根据晨报结果,按要求依法及时上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育主管部门。

  (二)班主任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上报。必要时及时通知家长并要求家长带其就医。

  (三)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所患疾病和患病的就诊情况,并及时上报。

  (四)学校疫情报告人(校医)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进行排查,进一步检查在校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五)各班主任负责每天班内因病缺课学生的联系工作,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对治疗完毕后要求返校上课的学生,必须携带正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到学校医务室进行查验,班主任在见到医务室的检查证明后方可让学生返校上课。

  (六)学校突然出现大量学生不明原因缺课时,各班主任应及时上报,学校疫情报告人(校医)要依法及时上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育主管部门。

  四、传染病报告

  为了及时有效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特制定本校传染病报告制度。

  (一)传染病报告组织

  组长:主管安全副校长

  副组长:学生处副部长(副主任)、安全处副部长(副主任)、各德育副主任、总务副部长(副主任)

  成员:各班班主任、各校医

  (二)职责和分工

  学校校医为本校疫情报告人。班主任是学生“晨检”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每天须认真填写晨检报告单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学校其它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学生处、安全处及各德育副主任负责晨检上报的监督和管理。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四)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测

  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班主任及教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

  1.晨检:应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班主任是学生晨检工作的直接负责人,每天须认真填写晨检报告单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因病缺勤追踪: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五)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本规定自20**年9月1日起实行,由ZZ市**职业技术学校行政部负责解释。

篇5:职校校园管理规定

  职校校园管理规定

  为使校园安静、整洁、文明、优美,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制定本规定。

  一、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遵照市、区创建无烟学校的相关规定,校园内禁止吸烟。

  二、校园内的有关设备、设施,未经学校主管部门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动用、移位、改变、拆除、损坏等。

  三、保持校园内走廊、楼梯、道路、广场等场所畅通,不准在上述场所内堆放杂物,保证通行安全和消防安全。临时堆放须经总务处同意。

  四、保持安静,校园内禁止大声吵闹、喧哗。

  五、维护校园清洁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倾倒污水、焚烧纸屑杂物等污损环境的行为。

  六、禁止在校园内随意张贴或乱涂乱画;通知、布告、宣传、招贴应在指定地点书写或张贴;在有效期后,张贴部门应负责清除相应的张贴。

  七、爱护学校绿化;未经学校总务许可,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准移动、砍伐、剪裁、破坏花草树木。

  八、车辆按指定通道、在指定时间内进出校园。校园内禁止汽车鸣笛。

  本规定自20**年9月1日起实行,由ZZ市**职业技术学校行政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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