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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小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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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小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2)

  希望小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二)

  “安全无小事”,要吸取教训,防微杜渐,切实加强教师的安全责任感,明确安全事故的责任处理,确保我校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一、教师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1、由于教师上课期间迟到、早退、中途私自外出或管理不当而发生安全事故,教师要承担全部责任;

  2、早自习之前为上午第1节课教师的责任时间,下午第1节课前(包括午睡)坐班以课表为准,并为责任教师;课间时间为上一节课教师责任时间,上课时间为上课教师责任时间,由责任教师负责管理,如发生安全事故由责任教师承担责任;

  3、早餐由上午第1节课教师负责发放,豆奶由下午第1节课教师负责发放由于教师未到岗或安排学生发放或自己发放不当而发生安全事故则应承担责任;

  4、课间操由本班语数教师共同管理,如管理不力而发生安全事故则应承担责任;

  5、路队护送按学校制度执行,因教师没有护送或护送管理不当而发生安全事故,则由护送教师承担责任,如尽到了管理职责,则应承担部分联带责任(学校禁止学生骑车上学);

  6、学校举行大型活动和劳动,由具体负责人进行管理,相关教师共同承担责任;

  7、教师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如发生安全事故,由教师自行解决或承担全部责任;

  8、班主任、科任教师要经常对本班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行为习惯教育、交通法规教育,由于教育不力而发生安全事故则应共同承担联带责任;

  9、当发生安全事故或即将发生事故,如有任何教师发现却视而不见,不理不问,绕道走开,经查属实,学校将追究其责任;

  10、严禁学生身上携带不利于安全的各种易于伤人的刀具、玩具等,教师应经常检查,一经发现,及时收缴,否则学校将追究其责任;

  11、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报告学校,启动安全应急预案;

  12、各班班主任、教师发现教室安全隐患不及时报告,学校将追究其责任。

  13、不参加赌博迷信等活动。不参加非法组织,从事非法活动。

  二、值日责任

  1、值日领导、值日教师要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巡视校园,督促学生文明有序的学习、活动,处理偶发事件,严格按作息时间,下午学生离校后才能离开,如在此期间内发生安全事故,应共同承担一定的责任。

  2、值日领导、值日教师及教师不得随意请假,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要经校长或值日领导批准后自行安排好上课、值日等工作才能离校,接替的教师必须履行职责,对课前、课中、课后及其它事情全面负责,视同自己上课、值日。如发生安全事故不请假的由本人承担责任,请了假由他人代替的,发生事故由代替人承担责任。

  三、后勤工作

  后勤领导要加强校舍、门窗、财产、厨房食品卫生等方面的管理,室内、室外、卫生等情况要及时反映。如出现因校舍原因、食品中毒等引起的事故,要追究当事人员及后勤领导的责任。

  教师早自习、课堂、课间、课间操、路队护送、值日、考勤等方面要天天记载,一周一公布,另外,以上各条中所说承担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到岗尽了职责,或不到岗,未尽职责等),具体责任由哪些教师共同承担,承担多少,要经学校校委会负责进行调查、讨论、决议,全体教师大会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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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XY小学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处理办法

  更多精品法规   新阳小学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处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增强全体教职工对安全事故的预防意识和责任意识,明确责任,防范于未然,做到责任事故处理有制可循,有章可依,根据有关制度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事故责任人的确定

  依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当班,谁负责”的原则,事故责任人的对象为:

  1、课堂:科任老师第一责任人,班主任第二责任人。

  2、课间:值日老师、班主任同为第一责任人。

  3、宿舍:生活老师第一责任人,班主任第二责任人。

  4、乡镇接送:车长为第一责任人;城区接送,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5、饮食安全:食堂相关人员为第一责任人。

  6、进出校园:保卫科为第一责任人。

  二、责任事故的防范和处理方法

  1、学校各班级、各任课教师,要针对学生年龄特点,认识能力及实际情况,利用教育教学活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班主任为各班安全教育主要负责人,要将安全教育经常深入地开展。

  2、每位教师有权利和义务对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发现安全隐患,能处理的要立即排除,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学校应经常性地开展安全工作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3、校园内外,教师发现学生有危险行为,都应及时制止、教育,并反映给学生的班主任、辅导员,继续加强教育。

  4、课内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现场任课教师应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先救助受伤害学生,同时,联系班主任。班主任接到通知后积极参与救治,并及时同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同时与分管领导联系。情况严重的,要迅速上报校长。

  5、值日教师要切实加强课间巡视,排查一切不安全因素,如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应积极救治并与班主任联系,情况严重的,迅速上报分管校长。

  6、晚寝时,如遇学生生病,生活老师应及时与值夜班老师联系,并作出相应处理。

  三、责任事故的追究制度

  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确定,追究相应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一)教师并无不当行为或无过错造成事故的:

  1、因学生自身行为造成伤害事故,学校及教师原则上不承担任何责任。但现场教师有义务当即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学生。如因学生相互行为造成的,班主任、辅导员有义务协调双方家长解决问题。如不能解决,学校协助处理。

  2、因其他因素,确需学校承担有关责任的,由学校解决。

  (二)因教师不当行为或过错造成事故的

  1、因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以及其他故意行为直接造成学生伤害且需要经济赔偿的,由当事教师完全负责,学校对此通报批评,并给予经济处罚。

  2、因教师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职业道德或其他有关规定造成学生伤害的,根据事故的性质、轻重,划分相关人员责任,并给予责任人相应的经济处罚。

  四、本办法自20**年2月实施。

  ZZ市**小学

  20//.2

篇3:A小学安全责任制度

  中心小学安全责任制度

  为了强化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中心校实行安全责任制度。

  一、中心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校舍安全、学校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交通安全、体育设施安全、大型活动安全、师生安全教育等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对于出现的重大责任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二、各校校长对学校一切安全工作是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具体工作的人员负直接责任。

  三、学校门卫要忠于职守,严格入门登记制度,不经过学校领导同意,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对于因责任心不强或玩忽职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四、校总务处要负责检查全校的门窗、标志牌和其他财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遇到灾害性天气,负责作好安全防范工作,尽量减少损失,对于工作不利造成的重大损失,要追究其赔付责任。对于因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六、各校负责人必须定期检查校内用电设施,确保学校正常、安全用电。对于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要追究其直接责任。

  七、各校要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格监督检查学校的食堂卫生和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定期检查食堂的进货渠道,杜绝“三无”产品,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每一个环节的检查,从食品的采购、运输、储存、留验,到学校食堂是否符合卫生标准,从业人员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等每个环节实行完整的过程控制。对于违反规定,造成事故者,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食堂工作人员要提高安全意识,作好防范工作。严格进货渠道。认真作好防火、防盗、防毒工作。要定期查体,上岗时要佩带健康卡。对于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九、各校工作人员,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全面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对于工作疏忽,教育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要追究其连带责任。

  十、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负有对学生经常进行安全教育的责任,教育的内容要记录在案,发现学生有异常现象应及时教育和报告,特别是对于厌学、逃学甚至辍学的学生要随时掌握其动向并记录在案。班主任要在本班确立安全信息员,以便及时掌握情况。对辍学的学生要配合学校做好教育工作,并让家长签字。班主任对于本班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不可推卸的责任。任课教师对在上课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十一、学校要制定安全应急预案,举行大型活动或到校外活动要做到人员、措施、预案、责任全落实。否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二、学生家长要对学生离校期间的安全负起监护责任,对于监护不利造成的安全事故,学生家长要负起全部责任。

  十三、学生本人在校期间因不遵守纪律、对于存在安全隐患(学校因某些原因,暂时无法排除)的地点、设施,明知而故意使用,造成的安全事故,本人负有全部责任。

  十四、学生及家长违反学校制定的禁乘报废车辆相关规定,乘坐报废车辆,造成的安全事故,追究其直接责任。

  十五、各校师生、家长要严格遵守签定的目标责任书的规定,切实增强安全意识,保护好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对于违反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严格追究其责任。

  十六、对于以上各条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赔偿、暂缓进职、不进职、职称缓聘、不聘、报上级批准撤职或者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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