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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外籍人员安全防范工作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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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外籍人员安全防范工作预案

  学院外籍人员安全防范工作预案

  在我校搬迁到**市后,校园内外环境变得更加复杂,校园自身的国际化氛围也日益浓重,来我校工作、学习的外国人越来越多。因此,学校国际合作处、保卫处以及各教学单位必须密切联系,协调行动,切实保障我校外籍人员的人身安全、工作安全和生活安全,加强涉外环境建设,维护我校外籍人员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近段时期,尤其是伊拉克局势不断恶化,这可能对我校涉外安全工作产生的各种不利影响,成为现阶段外事安全防范工作的重点。

  现在,我们依据外事、公安及国家安全方面有关法规并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安全防范工作预案。

一、外籍人员住宿管理

  外籍教师在校内的住宿由国际合作处统一管理,集中居住在33号家属区1门的一个单元内,由国际合作处负责生活起居的安排,并且特别设置两名工人负责安全保卫和卫生打扫。学院保卫处将协助国际合作处加强在校区内针对于外籍教师和留学生的安全保卫工作,定期对我校涉外住房进行检查,对在涉外住房管理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整改措施,与国际合作处双方共同合作,尽快完善涉外管理制度及安全防范措施。

  1.会客登记:严格执行会客登记制度。对进入涉外住房要求会见住客的中外来宾应填写会客登记表。未经允许,严禁会客人在涉外住房内留宿。并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登记内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住宿登记:在外籍人员入住后应立即填写《外国人临时住宿登记表》,并报国际合作处和保卫处,以便在规定的时间内传送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并及时为外籍人员办理居住证。

  3.防火措施:涉外住房每个房间的厨房位置都配备防火设备,保卫处将会同国际合作处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切实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加强对外籍人员和外教小餐厅工作人员的防火教育,增强其防火意识。

  4.安全措施:外教住房和留学生公寓均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并实行早八点至晚十点的值班制度,晚十点之后外籍居住单元将完全封闭,留学生公寓将不再允许人员出入。目前暂时难以实行值班制度的校外分散住房,国际合作处将于住房所在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及时沟通,采取有效的相关措施,保证留学生居住的安全。同时,在学校家属区内装修四套留学生公寓,尽快让校外居住的留学生能够早日搬回校内居住,便于管理和安全保卫。

二、外籍人员签证、证件管理

  1.外国留学生须持"*"签证来华学习,并在其自入境之日起30日内到公安机关办理《外国人居留证》;在华学习不满六个月的可持"f"签证。学校不接受持其它签证的外国人入校学习或进修。外国专家、外教或我校二级学院聘请的合作科研人员须持"z"签证来华讲学、工作,并在其自入境之日起30日内到公安机关办理《外国人居留证》;在华不满六个月的可持"f"签证。持"z"签证的外国专家、外教由省外事办核发国家外国专家局统一印制的《外国专家证》。

  2.接受学历教育的我校外国留学生分别由校教务处或研究生院核发《学生证》;接受非学历教育的我校外国留学生由国际合作处核发《学生证》。

  3.校内有关单位要保障所聘请或接收的外籍人员的正当权益和安全,并教育外籍人员自觉遵守中国的法律和规定,督促外籍人员及时办理签证和居留证的有关手续,有责任协助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查处涉及外籍人员的各类案件。

三、校园管理

  1.我校外国专家、外教和外国留学生是我校在校师生的一部分,他们在校园内的正常活动将受到保护。学校可允许外国专家、外教和外国留学生在保证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在校内指定地点和范围,举办庆祝其国庆日、独立日等庆祝活动,但举办前须报请批准,活动中不得有反华、淫秽或攻击第三国的内容。一经发现,将立即停止其活动,并追究组织者的责任。

  2.外籍人员在校内张贴告示、通知、广告、散发宣传品、印刷品等,应当征得国际合作处同意,张贴物应张贴在指定地点。

  3.外籍人员须遵守中国的法律和法规。在校外籍人员未经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的批准,不得成立跨学校、跨地区的各种组织;不得从事传播宗教等与身份不符的活动。我们尊重外籍人员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外籍人员过宗教生活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

  4.外国使(领)馆人员、记者等到校同本国或其他国家人员会面,应当按有关规定进行。校内各单位和个人应事先向国际合作处咨询,备案后由国际合作处通知保卫处、宣传部方可接待此类人员。

四、针对伊拉克局势的应急方案

  1.成立"zz学院外籍人员管理领导小组",由主管院长和党委副书记牵头,国际合作处、保卫处、学生院以及部分教学院系的部门领导担任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国际合作处,由国际合作处与保卫处具体落实安全防范工作。

  2.国际合作处与保卫处将对经常接触外籍人员的教师、学生和外语培训学员进行一次外事纪律、公共安全及国家安全方面的知识培训,增强他们对于外国人安全防范工作的认识。

  3.加强外籍人员的出行管理,所有外籍人员离开学校时必须到国际合作处登记其出行的时间、地点、陪同人员、事由和返校时间,回到学校后他们必须到国际合作处销假。近段时间,原则上不允许外籍人员离开学校超过两天,特殊情况下他们必须在国际合作处指定人员的陪同下出行。

  4.密切关注学校外籍教师和外国留学生的各种动向,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到国际合作处和保卫处,及时化解可能出现的矛盾,避免态势向坏的方向发展,做好外籍人员的解释和稳定工作,并加强与**市公安局的信息沟通。

  5.必要时,安排固定人员,实行对外教和外国留学生的全天候陪同,避免可能出现的对外籍人员的报复行动;并且,陪同人员也可以对不知情人员和情绪激动人员加以及时的解释和规劝。

  zz学院国际合作处

  zz学院保卫处

  二〇**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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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镇小学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镇小学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联防工作,切实保障学校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上级卫生部门的指示,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要求,特制定我校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做到预防科学、控制有力、救治及时。

  一、职责

  1、本预案适用于全校师生在校期间所有的食物中毒情况(包括在本校食堂及在外就餐或因其他食物引起中毒)。

  2、食堂工作人员、生活老师、医务室工作人员、任课教师、班主任等对食物中毒情况负有发现、报告等职责。

  3、部门负责人接到关于食物中毒事件的报告后,负有报告、协调、现场指挥等职责。

  4、学校“食品卫生领导小组”成员对食物中毒事件负有领导责任。

  二、程序

  1、食堂工作人员、生活老师、科任教师、班主任等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如发现学生有食物中毒迹象(如腹痛、腹泻、恶心、呕吐、头晕或其它可疑迹象),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①立即将患者送往校医务室或医院进行救治。

  ②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

  2、部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

  ①立即向主管校领导报告。

  ②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如后勤中心、教育管理中心、安全领导小组)。

  ③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核实情况,保护现场,保留样品,并随时向校领导报告有关情况。

  3、发生师生食物中毒事件(含可疑情况),须由主管校级领导直接负责指挥调度(如主管领导因故不能直接指挥,由当日学校行政总值班代行指挥责任)。

  4、发生可疑食物中毒事件后,应:

  ①校医务室对疑似食物中毒情况作出初步判断和处理。

  ②如需校外救治,校医务室、相关生活教师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等须陪同前往,安排好各项救治事宜。

  ③学校车队立即提供车辆。

  ④紧急情况下,有关费用由学校财务垫支,事后再按学校财务制度处理。

  5、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后,学校组成调查小组,对事故原因、处理过程及事故责任进行调查,形成书面报告报校长办公会议进行处理。

  6、根据政府部门有关文件精神,食物中毒事件必须及时上报。我校相关事件的报告工作由后勤管理中心执行。

  7、后勤中心对所有食物中毒事件或可疑食物中毒事件都必须留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并存档备查。

  8、我校食品卫生领导小组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兼任:

  组长:** 副组长:**。

篇3:高级中学交通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高级中学交通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为预防和减少学校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我校师生生命安全,切实加强我校师生交通安全管理,在交通事故发生时能够高效、有序地开展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师生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维护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学校安全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为重要思想和***为指导,努力创建和谐、安全、稳定、文明的校园环境,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强化居安思危意识,大力推进我校平安校园建设。确保全校师生有一个安全稳定的工作学习环境。

二、交通安全事故范围

  本应急预案所据校园机动和教师上、下班和学生上下学所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包括学生社会实践、大型集体活动、参观比赛、住宿生上学、放假所乘的公共交通等交通安全事故,如有一名师生发生伤亡事故即为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应立即起动本预案。

三、组织领导:

  建立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魏 瑞(校长) 电话:***

  副组长:张士平(副校长) 电话:***

  任 玉(书记) 电话:**

  成 员:zz

  各班班主任等领导组成。

  如发生交通安全事故。领导小组成员接到通知后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协助交警等相关部门处理。全体成员分工合作,密切配合,高效迅速,有序的开展施救工作。

三、工作职责

  1、在第一时间接到事故报告后,通知所有职能人员立即赶赴现场,以最快的速度积极的开展施救工作。

  2、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组织施救,保护事故现场,拨打120急救电话,对伤者进行及时抢救。

  3、要积极配合交警开展事故调查取证工作,尽快与伤亡家属取得联系,如属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立即向上的主管部报告,争取事故的妥善处理。

四、交通安全事故的调查结案

  1、工作原则,突发性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先抢救急救,及时向上级汇报,实事求是依法处理,科学有序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及时报警,保护现场,排出障碍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协助交警,交有关部门排摄和绘制现场图。积极配合交警写出书面材料。

  3、及时疏散人员,配合伤亡人员家属开展急救工作,并组织人员及时做好同乘学生或教工的护送工作。

  4、如有伤亡事故发生,应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教工伤亡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处理。

  5、领导小组成员可根据交通事故调查需要,积极地配合相关部门专家调查分析事故的因果。确定事故责任者,依法提出对事故责任者处理意见和建议,防止事故扩大,控制伤亡家属受到精神打击出现的过激行为,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五、应急处理

  1、根据事故实事,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如实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不准瞒报、虚报。

  2、领导小组成员根据事故情节,立即组织或指令职能部门组织调集抢救人员、车辆、设备。组织抢救力量,迅速赶赴现场施救。立即通知交警、医务人员、班主任、家属到位。

  3、根据事故现场情况,配合交警和职能部门人员,研究抢救方案。必要时请求消防、公安部门配合,疏散人群,维护现场。

  4、立即与急救中心(120)或就近医院取得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5、在施救过程中,救助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救助人员在施救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6、积极配合交警和职能部门进行的事故调查、处理,做好事故的调解、安抚工作,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

篇4:高级中学安全检查领导小组职责

  高级中学安全检查领导小组职责

  一、安全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安全检查、监督和指导工作。

  二、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学校安全工作。

  三、对学校防火安全、用房安全、饮食安全、宿舍安全和校内治安情况,每月全面检查一次。记好记录,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整改。

  四、协调有关部门搞好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抓好校内治安工作。

  五、监督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

  六、负责抓好全校教职工的安全教育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篇5:高级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高级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二、学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会议,研究布置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三、总务处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的硬件建设,对消防安全的重点部位必须按上级要求配齐消防设施。

  四、学校保卫科负责对消防安全的指导、检查,记好消防记录,管理好消防档案,并做好全体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宣传工作。

  五、学校组织制定符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师生实施演练。

  六、学校对消防安全管理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因人为因素发生火灾,要追究责任者的经济和法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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