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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大院印章、介绍信管理和使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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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大院印章、介绍信管理和使用规定

机关大院印章、介绍信管理和使用规定

  印章、介绍信是机关、单位对内对外行使权力的标志,为正确使用、管理好印章、介绍信,特作如下规定。

  一、印章保管和使用

  (一)严格控制印章的刻制。所有印章一律由办公室负责刻制,并留好印模,停用或无用的废旧印章要及时收回,统一交办公室监督销毁。发印或收印应办好交接签字手续。

  (二)党委、局行政印章及钢印,由局办公室掌管监印。

  (三)所有印章均单独置于牢固的柜里或抽屉之内,加上锁。

  (四)严格手续,使用印章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使用局公章应根据情况由分管或主管领导批准签字,并在用印登记表上注明,以备查用。

  (五)公文用印,必须符合公文处理办法中的有关公文审核、会签、签发的规定和公文体式、程序、函件。

  (六)以局名义发出的文件,均凭局长、副局长签发的原稿盖章。

  (七)以局名义对外联系工作的介绍信和商办答复,一般事项的便函,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审核后盖章。

  (八)局属单位需以局名义开具介绍信的,须持单位介绍信或领导签条,经局长或副局长同意后由办公室登记签发。

  (九)经常性业务报表需加盖局章时,凭科室负责人签字后,监印盖章。

  (十)其他临时性事项的文件、证件、报表等需加盖局印章时,如有领导的批件,凭批件盖章;如没有批件,重要的经局长同意;一般的经分管局长签字同意,方可登记盖章。

  (十一)对所盖印章的文件、材料内容必须认真审阅,尤其是一些特殊情况用印,更要审阅清楚,不能碍于情面,随意盖印。

  (十二)局公章不准随身携带。如本局工作人员因公需随带印章的,必须经局领导同意,并办好印章借用登记手续。

  (十三)盖印正规。盖出的各种印章,必须位置恰当、字组端正、图形清晰。

  二、介绍信管理和使用

  (一)介绍信是代表本单位与外单位接洽工作凭据,限于工作使用,个人私事一般不得使用机关介绍信,可用便函联系。

  (二)开据介绍信,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严禁在空白介绍信或空白证件、协议、便笺等上面加盖印章。

  (三)领取未启用的介绍信要办理登记手续,填写领用号码、启用日期、批准人、经手人等。

  (四)介绍信由局办公室统一编号使用,由专人保管签发,对已经使用过的介绍信存根,由局办公室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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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中学)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中学)学校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一、学校印章使用与管理

  1.学校名义对外发布的决定(决议)、指示、布告(通告)、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和公函等公文,必须由主办部门用“发文稿纸”拟稿,主办部门负责人核稿(签字),有关部门负责人会稿(签字),报分管校长签发后,再由校长办公室登记、编号、用印。

  2.本校工作证、学生证、公费医疗证、职称证,各类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肄业证书、结业证书、学历证明)招生录取通知、毕业分配通知,聘书、奖状等常规证书、证明等,由各主管职能部门审核签字后到校长办公室用印,并附名册、名单。

  3.以学校名义签署的合同书、协议书、意向书以及向教育部等上级报送的计划任务书、统计报表、审查表、申报表等重要文本和呈报材料,需由主管部门提出文本(报表)署明编报人(或联系人),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报分管校长签字批准,由校长办公室用印并留稿。重要的对外合同经法律顾问审核签字,报校长(法人代表)签字批准后,方可用印。

  4.凡向外申报的成果报奖、项目、专利立项审批,成果推广和各协会、学会入会等,由当事人所在单位报科研处,经科研处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留稿,再由科研处到校长办公室用印。

  5.教学成果申报由教务部门统一审核,报分管校长批准,由教务处到校长办公室用印。以学校名义并签订的科技合同,按第3款规定办理。

  6行政部门教职工到外单位联系工作,由主管院系部门审核后,到校办用印。到上级部门、公、检、法以及机要部门联系工作需加盖校章的介绍信,需经分管校长签字后方可由校长办公室用印。

  7.在外刊登广告、声明等,按事项由主管部门经办人拟出文稿,部门负责人核稿签字,报分管校长签字批准,由校长办公室用印并留稿。

  8.其他事项需使用校印者,可参照以上程序办理。非日常性事务用校印,均需要部门负责人审核,校领导签字同意。

  9.凡是必须使用副校长公务印章的文件、资料,必须经副校长本人审阅同意,各职能部门方可用印。

  二、印章刻制与更换

  11.各处室刻制或更换印章,由处室提出报告,附批准文件,经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到校长办公室备案,由校长办公室出具介绍信。

  12.财务处室印章的刻制,需经分管财务的副校长审批。

  13.新印章启用用前,必须交回旧印章,按规定归档或销毁。

  14.各单位原有印章,统一由调整后的新单位第一负责人掌握、管理,若需启用,需经分管校领导批准。适当的时候统一交档案馆归档或销毁。

  三、管理责任

  15.凡违反本规定用印者,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因违规用印而产生严重后果者,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6.本校下属的独立法人单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使用印章时,应严格遵守相应的法规和制度。

  17.本规定未尽事宜,可参照上级有关规定办理,二级单位可参照学校公章使用的有关规定办理。

  四、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试行,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3:农大行政印章管理和使用规定

  农业大学行政印章管理和使用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和维护印章使用的严肃性,避免因印章管理使用不当出现的各类经济、法律、行政问题,规范校内各类行政印章的管理和使用,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行政印章包括学校公章、钢印,校行政领导签字章、方章,各学院、部处、各直属单位公章,以及校内其他行政印章。

  第二章 印章的规格和式样

  第三条 “z农业大学”印章为圆形,直径4.5厘米,铜质。

  第四条 各学院、部处、各直属单位及其他同级机构印章为圆形,直径4.2厘米。

  第五条 各学院、部处、各直属单位下属的系、科、室等机构一般不刻印章,如确属工作需要,经审批后可刻制。印章为圆形,直径4.0厘米。

  第三章 印章的刻制和注销

  第六条 学校各级行政部门印章的刻制由校长办公室统一负责审批,由各需刻制印章的部门凭机构成立的正式批文及介绍信到公安机关指定的专门机构刻制。印章刻好后须先送校长办公室留印模备案,方可启用。

  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刻制公章,对违反规定自行刻制公章的部门,要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第七条 因机构变动停止使用的单位公章,应及时交回校长办公室并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第四章 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第八条 各级印章要专管专用。学校印章由校长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使用。各单位的印章原则上由办公室主任或单位指定的专人保管使用。印章的保管使用者要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并按规定手续用章。专管人员因事外出,应将印章交本部门负责人管理。

  任何人不得将印章擅自带离办公室。印章如有遗失,应及时向校长办公室及保卫部门报告,并查清原因和责任。

  第九条 使用印章必须手续齐备并实行登记制度,用印留存的的材料应定期整理、立卷归档。

  第十条 除校办公章外,各单位的行政公章,如非业务工作联系,一般不得对外。

  第十一条 使用本单位行政公章,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各单位的行政公章管理出现事故,要直接追究公章管理人和单位正职领导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 严禁各单位使用单位印章对外签订各类合同、协议。如果使用单位印章对外签订协议和合同,导致法律纠纷、经济损失和学校名誉损害,均要严肃追究签订人、用章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第五章 使用校级印章的各类程序和要求

  第十三条 凡以学校名义发出的各类正式行政公文的用章,按《z农业大学行政公文处理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 以学校名义发出的新生录取通知书、工作证、毕业(结业、进修)证、聘任证书、学生证等各种证书,均须由有关职能部门造册,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派专人统一送校长办公室审核并加盖校印;并将名册一份交校长办公室留存备查或归档。需要个别办理时,须有职能部门的证明。

  第十五条 需开具学校证明、介绍信外出联系工作的校内各类人员,须凭所在单位的证明,方可开具校级证明、介绍信等。不得开具空白介绍信或证明。

  第十六条 教职工www.pmceo.com因私需学校开具有关证明和个人证明材料需加盖校印的,须凭有关部门的证明或主管单位负责人签字,送校长办公室审核办理。

  第十七条 非本校职工、有工作单位的本校教职工家属,外出或其它事由,不属学校及各部门出具证明的范围。如有特殊情况需由学校出具证明并加盖印章的,须持有关部门证明,送校长办公室审核并开具所需证明。

  第十八条 需办理特殊通行证的教职工、学生,或因工作关系来我校的校外人员,需办理边境通行证或特殊通行证,须先向所在单位或接待单位提出申请,经保卫部门审核,最后经校办主任批准,方可加盖校章。

  第十九条 办理法人委托证明书,必须经职能部门审核同意,并由职能部门开出证明,经学校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审核签字后,方可加盖学校公章。

  第二十条 对外签订协议、合同,须经校长办公室审定,并由主管校长签字后方可用章。

  第二十一条 纵向课题的科技任务、合同书按常规程序用章;横向课题合作协议须按《z农业大学横向科技合同审查办法》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后,方可用章。

  第二十二条 各职能部门以学校名义向校外有关部门呈送的各类报表,必须由专人统一送校长办公室办理用章。

  第二十三条 办理各种报建手续须加盖学校印章的,必须经校长办公室主任审核,经主管校长批准后,方可用章。

  第二十四条 办理企业执照、法人变更、年审等手续须盖校章的,须经财务处审核,主管校长批准后办理。

  第二十五条 单位办理银行开户手续,须经财务处审核,主管校长同意,方可盖校章。

  第二十六条 教职工或学生办理公派或因私出国(境)手续,应分别按《z农业大学关于公派出国(境)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规定》和《z农业大学关于因私出国(境)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规定》执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用章。

  第二十七条 校长名章(签字章、方章)是学校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表示,凡对外使用校长名章,须经校长本人批示同意后,方可用章。

  第二十八条 学校法人和校级领导人印章的保管使用,按学校公章的保管使用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 在使用校级印章时,如遇特殊情况,由校长办公室主任负责审批。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规定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z农业大学行政印章管理和使用规定》(华农大(办)字[1996]第40号)同时废止。

篇4:后勤服务总公司印章管理规定

  学校后勤服务总公司印章管理规定

  第一条 印章是指后勤服务总公司、zz五里劳动服务中心、zz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食堂、*zz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直属后勤服务总公司支部委员会等公章以及财务专用章、公司负责人名章、营业执照等。

  第二条 印章由公司办公室、会计室指定专人管理。zz五里劳动服务中心公章、财务专用章、公司负责人名章由会计室本着相互牵制的原则统一保管。

  第三条 印章管理人员不得在审核手续不完备的文本上加盖印章。

  第四条 印章不得交给其他人员带到公司以外的地方,如需在公司外使用印章,由印章管理人员随用章人前往,无特殊情况,印章必须当日放回原存放地点。

  第五条 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不得随意复印,原件不得随意带出或长时间放置在使用人处。

  第六条 印章管理人员应在每年的1月份以前将上一年带有编号的《用印审批单》装订交公司办公室保存,不得跨年度使用。

  第七条 印信管理人员应按政府管理部门的要求,按期组织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书、资质证书、劳动统计证书等的年检,逾期不进行年检的,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八条 使用印信按下列程序办理

  1.按要求填写有关内容;

  2.公司领导审批;

  3.公司办公室(会计室)用印。

篇5:后勤集团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大学后勤集团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印章是代表企业形象的标志,是具有法律责任的证明。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印章的使用管理,确保用章安全,根据z党政办字[20**]14号关于印发《北京z大学印章管理办法》的通知,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此规定。

  一、此规定所指的印章包括

  (一)学校后勤管理印章:北京z大学后勤管理处印章、北京z大学绿化委员会印章、北京z大学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印章、北京z大学人民防空办公室印章、北京z大学社区管理办公室印章。

  (二)后勤集团印章:指北京z大学后勤集团印章、*北京z大学后勤集团委员会印章、北京z大学后勤印章、*北京z大学后勤集团工会委员会印章、*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z大学后勤集团委员会印章。

  (三)机关职能部门及下属各单位印章。

  (四)业务印章:指财务专用章、北京z大学后勤合同专用章、总经理名章。

  二、印章使用范围

  (一)学校后勤管理印章和后勤集团印章使用范围

  1.以后勤管理处或后勤集团名义上报学校领导及上级部门上报的各类公文、材料等;

  ).,文示天大学提高管理水平, 2.以后勤管理处或后勤集团下发或转发的各类公文;

  3.以后勤管理处或后勤集团的名义签订的各种协议书、合同等;

  4.向校外业务单位发出的函件;

  5.以后勤管理处或后勤集团名义开具的用于对外联系工作、考察调研、处理公务的相关文件、认证材料以及各类证明材料、荣誉证书、聘书等;

  6.经集团领导批准的其它需要使用行政章的文件及材料。

  (二)后勤集团党委、工会、团工委印章使用范围

  1.以集团党委、工会、团工委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公函、报告、决议、批复和其它材料;

  2.以后勤集团党委、工会、团工委名义下发的各类公文;

  3.上报学校有关部门的各类文件、资料等;

  4.签署党委、工会、团工委意见的报表、推荐表;

  5.以后勤集团党委、工会、团工委名义开具的介绍信;

  6.其它事由需用党委、工会、团工委印章。

  (三)机关各职能部门、下属各单位印章使用范围

  1.以本单位或(本部门)名义上报的文件、公函、报告、决议、批复和其它材料;

  2.以本单位或(本部门)名义下发或转发的各类公文。

  3.签订本单位员工合同书、本单位员工证明等。

  4.本单位负责人批准的行政用章。

  (四)专用印章使用范围

  指业务经营范围中所涉及的业务来往合同、票据及按有关规定应使用的范围等。

  三、印章的管理

  1.集团刻制所有公章须经集团党政联席会审批后再上报学校,由校党政办审核后统一刻制。刻制后的印章由集团党政办公室印模存档,各单位负责人签字领取,由专人妥善保管。

  集团党政办公室负责对集团及各单位印章使用和管理的检查监督工作。

  2.集团和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印章使用范围正确使用印章,严禁超范围使用。

  3.凡以集团名义签www.pmceo.com发的各种文件、报表、协议、合同等需使用印章时,按照使用管理办法应填写《印章使用审批表》由本单位或本部门负责人签字,集团联系领导(集团党委印章须经党委书记)审批,方可办理。

  4. 遇有特殊情况(总经理、党委书记或联系领导不在),须经党政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批准。

  5.学校后勤管理印章和后勤集团印章由集团党政办公室负责管理。

  6.集团各职能部门和各单位印章由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使用时必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批。

  7. 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名章由集团财务管理部负责管理使用,北京z大学后勤合同专用章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管理使用。

  8.集团及各单位需选用政治思想好、法纪观念强、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印章管理。所有印章一律不得外借,如因管理使用不当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和损失,其责任应由印章管理人员和该单位负责人承担。

  9.印章作废或停止使用时,印章保管人员应及时将印章上交集团党政办公室,由党政办公室负责交予学校销毁。同时以原印章出据的证明信、介绍信等停止使用。

  四、本规定由后勤集团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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