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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服务中心预防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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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服务中心预防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行政服务中心预防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为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维护中心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结合中心部门职责,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1、在市政府统一部署下,与相关部门协同处置原则;

  2、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维护中心工作人员合法权益原则;

  3、快速反映,冷静处理,维护社会稳定原则;

  4、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相关科室和窗口单位协同处置原则。

  5、坚持认真对待、实事求是、依法解决问题和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二、工作措施

  (一)成立组织,明确职责

  1、成立“安全事件应急指挥组”。组长由徐崇斌同志担任,王余良、尹红星同志担任副组长,黄经文同志为指挥组联络员。指挥组下设3个小组:

  (1)现场救援小组组长:z成员:z

  (2)后勤保障小组组长:z成员:z

  (3)通讯联络小组组长:z 成员:z

  2、明确各小组工作职责。

  指挥组职责:

  (1)组织、指挥开展事故救援及其事故善后工作;

  (2)组织、协调各专业救援小组的工作;

  (3)向上级部门汇报事故发生情况;

  (4)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及对立功人员的奖励意见。

  现场救援小组职责:

  (1)根据指挥组安排,抢救在各类事故(事件)中的现场人员及其重要物资;

  (2)根据上级指示,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随时报告现场情况。

  后勤保障小组职责:

  (1)根据现场需要,汇报所需要救援物资,保证救援物资的供应;

  (2)抢救、安置人员,安置疏散出的物资。

  通讯联络组职责:

  (1)根据指挥组安排,启动预案,通知所有预案内人员;

  (2)根据指挥组的指令,向上级等有关部门报告事故现场情况;

  (3)负责维护现场秩序,疏散现场围观群众;

  (4)调解事件矛盾及做好政策宣传教育工作。

  (二)处理方法

  1、了解情况,立即上报。涉及本单位的群体性及其他各类突发事件无论是发生在中心还是在其它地方,都要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预案指挥组成员要认真负责,高度重视各类突发性事件。各小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在接到预案启动命令后必须迅速各就各位,认真履行职责。了解详细情况后,要在1 小时内及时报告市政府和分管领导。同时要向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并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2、研究对策,妥善处理。在处置群体性事件时,中心应急小组要服从市政府统一调度,与相关部门搞好配合,共同研究处置方案。要坚持依法办事,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说服劝导,以解决问题为根本,积极化解矛盾,维护稳定,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尽力把矛盾化解在本级。要照顾好现场老、弱、病、残人员,稳定工作人员情绪,避免矛盾激化。要严防出现越级*和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现象发生,并制订可行的处理方案。

  3、答复处理。根据处理方案,服从安排,严格按政策答复,在处理群体性事件过程中,不能发表带有倾向性和不利于解决问题的言论。

  (三)善后处理

  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理结束后,中心应急小组要及时将处理结果上报有关部门。对新闻媒体一般不公开报道,确需报道的,依照相关规定执行。要认真分析事件的起因,评估事件后果,总结经验教训。对在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要研究防范措施,预防事件的再度反弹。对直接导致群体性事件发生的科室、窗口和个人,要追究责任;对在处置影响重大的群体性事件过程中有立功表现的科室、窗口和个人要予以表扬。

  三、处置程序、处置措施

  (一)卫生事故应急预案

  卫生事故包括食物中毒、突发病、传染病及不明病因的卫生事故等。发生此类事故应采取以下措施:

  1、如发生事故应立即组织人员送受伤者到医院进行抢救,中心应不惜一切代价配合抢救。

  2、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要求立即把封存取样食品送卫生部门化验。

  3、查清事故原因,并立即调查中毒人员24小时内食品及来源地,如为非单位内部食品,则应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以免造成对更多人的伤害。

  4、对不明病因的突发病,要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如人工呼吸等,然后急送医院进行抢救。

  5、如发现传染病,应立即进行隔离,把伤者送医院治疗,并根据医生或卫生部门的建议进行针对性处理。防止传染病扩散。

  (二)火灾、爆炸应急预案

  1、应急准备

  (1)中心应成立消防领导小组。每个科室工作人员都应掌握各类火灾的扑救方法和消防器材的用途及正确使用方法。

  (2)保安部负责落实在相关场所布置各类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检查、维修、更换,确保消防器材的


完好性,任何人不得随意挪用消防器材。

  (3)易燃易爆物品应放置在专门地点,分类分库存放,并由中心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2、处置方案

  (1)发现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拨打“119”报警电话报警。中心指挥组要指派专人到路口引导消防队,同时通知有关部门立即切断危险电源,通知医院派医生一起赶赴火场,做好准备抢救受伤人员工作。

  (2)现场救援组、后勤保障组、通讯联络组应在市消防指挥领导组指挥下各负其职。中心指挥组要有计划、有组织地疏散人员,抢险救灾按照“先人员,后物资,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进行。抢险人员要戴齐防护用具,注意自身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后勤保障组要和保安部负责火灾现场及周围的安全保卫,对危险区域布置警戒,对现场抢救出的人、财、物进行管理和疏散,预防破坏、哄抢、盗窃等事件的发生,同时负责供电照明、运输工具、食品衣物等灭火工作所需的各种物资供应保障工作。通讯联络组要根据现场情况向上级随时报告。在没有足够的安全措施下,严禁人员进入火灾现场。火灾扑救完成后,要组织人员现场看守(不得破坏现场),防止余火复燃。

  (3)火灾扑灭后由市消防领导小组和中心应急领导小组共同组织对火灾原因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三)集体性冲突事件应急预案

  1、处理方案

  办公区受冲击,工作人员被围攻、殴打时,应拉响报警系统,指挥工作人员迅速撤离闹事区,向110、当地公安派出所报警。单位www.pmceo.com领导及保安赶赴现场出示证件说明身份,尽力劝说平息事态,无理取闹并行凶殴打我方人员,再三劝阻无效下,可迅速配合公安机关制服犯罪嫌疑人。

  2、注意事项

  (1)有条件的可以用照相机及时拍摄现场情况。

  (2)不得先动手殴打对方,正当防卫不得超过必要限度。

  (四)突然停电应急预案

  1、办公区突然停电时,应紧急启用应急灯,通讯联络组要第一时间提醒各窗口工作人员启用UPS保存数据资料,通知中心各科室人员到大厅维护秩序做好向群众解释工作,并向中心领导报告。

  2、现场救援组要立即查看电梯是否有被困人员,如发现有被困人员,应紧急召集电工或向电梯维修部门联系解救围困人员,或联系供电部门紧急启用电力短暂供应,并指派人员留守现场,不得离开,直至人员安全解救出来为止。

  3、指挥组应打电话询问供电部门停电原因,如停电时间较长,要上报市政府并采取在大厅张贴告示告知群众等相应防范措施。

  (五)抢劫盗窃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盗窃事件。应首先报警,在公安部门到达之前,禁止一切人员进入现场。

  2、发生抢夺案件。发现本单位财务室、办公室发生抢劫、偷窃时,值班门卫应立即拉响报警器或电铃,并迅速拨打110或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报警。在条件允许和自身安全得到保障的情况下,最好能够当场抓获其中的一名犯罪嫌疑人,并保持现场原状,及时记录、拍摄现场情况,组织人员维护现场,同时报告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勘验。

  3、发生盗窃、抢夺案件,所有措施都要在充分保护人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中心所有工作人员要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原因调查,并写出书面事故报告,按程序上报有关部门。

  (六)电脑网络系统故障应急预案

  电脑网络系统故障是指由于中心审批办证软件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服务器损坏、网络电路连接故障、病毒感染、黑客入侵和其它硬件损坏等所引起使中心网络系统长时间不能正常运行的事故。发生此类事故应采取以下措施。

  1、中心网络管理员要立即上报中心应急指挥组、通讯联络组。

  2、通讯联络组通知各科室、各窗口立即停止电子化操作,办证大厅收件办理改为手工操作,并关掉电脑等电子设备。网络员要及时负责联系相关专业公司及人员对故障进行分析检测。

  3、根据故障分析检测结果,全力排除故障,并对整个网络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做好各类数据的备份工作。

  4、如出现故障时间超过24小时,通讯联络组上报市政府信息中心并张贴公告栏告知群众。

  (七)突发性群体事件处置预案

  1、应急准备

  (1)中心成立突发性群体事件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加强信访工作的具体领导,密切关注信访动态,要突出做好预防工作;负责与相关科室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参与研究答复意见、解释有关政策法规,做好来访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对事件解决的跟踪、催办、反馈工作。

  (2)要加强值班人员的管理,做好应对复杂局面的准备,必要时可调动全部力量,确保中心安全。

  (3)相关科室接到接访通知后,科长或副科长要立即到达指定地点参与接访工作。接待时要态度和蔼,做到耐心解释,避免激化矛盾。

  2、应急预案

  (1)发生紧急情况时,值班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向督查科和分管领导报告。

  (2)督查科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并迅速赶往现场,做来访群众的思想工作,等待领导接见。如领导有指示,则按指示办理。

  (3)受理*事件后,要对*人员进行劝返。

  (4)对一些纠缠、侮辱、殴打接待人员及严重损坏接待场所公共财物等非正常*行为的,可商请公安机关采取必要措施。

采编:www.pmceo.cOm

篇2:运输分公司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运输分公司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公司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火灾、群体性活动安全事故、房屋倒塌、急性传染性疾病、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骚乱、恐怖事件等),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减少损失,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处理及撤离的范围

  1、本预案适应于公司院内办公场所和住户正在上班或其他活动期间发生突发事件需应急处理与紧急撤离的安排。

  2、同时也适应于在有备情况下向群众发出撤离信号时的安排。

  二、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一)领导小组

  公司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经理担任,副组长为党支部书记和其他4名副经理,其成员由公司办公室、安全办、客运办、机务办、修理车间、工会相关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居安思危,及时准确地掌握公司的安全状况及动态,提出预防控制突发事件的对策和措施;在县公安局和集团公司安保部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做好公司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保证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二)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日常安全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三、临时现场指挥部

  公司一旦出现火灾、群体性活动安全事故、房屋倒塌、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骚乱、恐怖等紧急情况后,公司负责人、各部门领导和职工应迅速到达现场及相应的工作岗位,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迅速组成临时现场指挥部,组织、安排全体员工开展抢救、自救和疏散工作,与有关部门配合开展抢救及现场处置工作。必要时请求所在街道办事处、县交通局及其他部门派有关领导直接参与公司临时现场指挥部的工作。

  四、应急预案

  (一)院内发生火灾、漏电、房屋倒塌等紧急情况预案

  1、切断各楼层电源。(保卫科人员负责)

  2、发生火警,先以灭火器扑灭火势蔓延,急打“119”;房屋倒塌且有人员被埋入,急打“110”,并有组织地进行抢救;迅速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总指挥:经理)

  3、开通全部安全通道,公司领导、门卫和其它员工组织群众有序撤至安全地带,并阻止未成年人救火救灾。

  (各科室主任负责指挥)

  4、配合消防、医院等单位,做好自救工作。

  (公司办公室负责)

  5、尽可能保护好现场,做好涉及本案的有关证人证词记录。

  (修理厂办公室负责)

  (二)社会不法人员进入公司实施暴力或抢劫事件应急预案

  1、来人不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门卫应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2、来人已强行闯入公司院内,门卫追赶不及,应即电话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将闯入者查清逐出。

  3、公司院内发现不法分子袭扰、行凶、行窃、斗殴、抢劫、劫持人质、放火、破坏公私财物等,应立即采取下列处置方法:

  ①迅速通知公司保卫科。

  ②迅速报警(110)

  ③迅速报告经理或有关负责人、公司办公室。

  ④对歹徒进行劝阻或制服,保护在场人员安全。

  ⑤为防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其前应关闭公司大门。

  ⑥立即将受伤人员送入附近医院进行救治。

  4、记录不法分子的体貌特征和其他犯罪情节,收集不法分子施暴凶器,保护好案发现场。

  5、组织院内力量,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当社会上出现流行疫病(如“非典”、“禽流感”、“流感”、“甲肝”等),凡职工或住户中出现与该病相似的症状时,要马上报告公司办公室,并及时与其家属联系,在家属的陪同下去医院诊治,一经确诊为传染性流行病或疑似传染病,公司立即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1、迅速如实报告县交通局与卫生防疫部门。

  2、对该病人所在办公室、家里和有关公共场所进行严格的消毒和隔离。

  3、坚决杜绝染病人员带病上班,必须经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已康复并不再存在传染危害后方准来公司上班。

  4、对可能受到危害的其他人员遵照疾控中心指示,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根据上级指示,随时采取进一步措施。

  5、在有关部门指导下,采取一系列防范及保护措施。

  (四)公司其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发生其他突发事件(交通事故、群体性活动安全事故、地震等自然灾害等),公司负责人、各部门负责领导和职工应迅速到达现场及相关的工作岗位,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迅速组成临时现场指挥部,组织、安排全体员工开展抢救、自救和疏散工作,与有关部门配合开展抢救及现场处置工作。具体应急方案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上述预案。

  五、报告与响应

  1、在公司突发性事件发生后,活动组织者或第一个接警者或首位发现突发事件的公司员工,为该预案的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要以公司利益、群众利益为重,无条件地承担组织、指挥、抢救、控险等报警任务,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及时做好组织、抢救和报告工作,若接警后拖延、推委等,一律视为玩忽职守、失职或渎职。公司视失职情况追究失职者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严肃的行政处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2、在公司突发事件发生后,全校职工要树立主人翁意识,要把抢救、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视为第一要务,站好岗,值好班,不得临阵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关己的回避脱逃手段,否则,将视作严重违反《宛运公司职工文明公约》,给予降级、撤职、解聘、待岗等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行政处分、追究刑事责任等;公司领导应身先士卒,坚守岗位,最后撤离。

  公司出现突发事件后,公司负责人要以最快的速度向有关部门报告。当事人(第一报告者或知情者)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的召集下,在事发2小时内,认真、仔细、如实地填写好突发事件有关表格,以备查。

  六、突发事件快速反应组织程序


第一知情人

  速报公司办公室

  汇报

  报警汇报 指令

  110(119、122、120) 上级部门应急小组

  办公室安全办客运办机务办修理厂

  附:应急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0**年*月*日

篇3:九中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传染病)应急预案

  第九中学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传染病)应急预案

  学校是传染病易感人群集中的场所,也是传染病的集散场所。为确保师生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做好学校流感、集体性发热、水痘、流脑、非典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处理,加强相关疾病的预防和控制,防止疾病在学校中传播,保护学校广大师生、职工身体健康,需制订详细并可操作预案。

  一、预防措施

  1、建立学校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管理制度,提供必要的卫生资源及设施。

  2、建立各项卫生工作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校医室和班主任密切配合做好每天晨检工作,认真填写学生日检统计表,保证学校预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3、开展预防宣传教育工作,定期进行有关预防传染病的知识培训,保证每周的健康教育,教会师生和职工一般防病知识,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4、学生学习场所、生活场所要通风换气和定期消毒。

  5、学生如发现有发热、咳嗽、乏力、肌肉酸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

  二、一旦发生流感、集体性发热、水痘、流脑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遵循分级处置原则,根据以下传染病应急事件的等级确认、划分进行处置。

  (一)第一级传染病事件

  1、确认、划分:

  (1)流感:在流感最长潜伏期内出现体温>38℃,并伴有头痛、咽痛、肌肉酸痛等类流感症状,一个班级病例在5例及以上或全校病例在15例以上、30例以下。

  (2)集体性发热事件:在近3天内突然出现集聚性发热病人,经县、区级及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实,一个班级病例在5例及以上或全校病例在15例以上、30例以下。

  (3)水痘:全校学生在水痘最长潜伏期内,皮肤粘膜上分批出现斑疹、丘疹、水疱并伴有较轻全身症状的病例在30例以下。

  (4)流脑:学生出现有发热、头痛、瘀点、颈部强直、喷射性呕吐等流脑疑似症状的流脑疑似病例。

  (5)非典型肺炎:学校出现体温>38℃,并伴有咳嗽、呼吸困难等非典型肺炎疑似状的非典型疑似病例。

  2、应急处置:

  (1)学校通过核实应在第一时间内电话向教体局体卫科、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发病情况;按《学校学生发病情况调查表》详细填写病例基本情况,并于2小时内送至市(县、区)疾控中心;

  (2)患者必须得到及时隔离,并协助学生家长将病人送医院就诊;严格掌握患者病愈返校的隔离期限;

  (3)班主任和相关处室及时掌握疾病发生情况,落实各项应急预防和控制措施;

  (4)总务处应及时开展校内消毒隔离指导工作,重点班级(场所)重点消毒,并负责指导和督促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

  (5)各相关处室应及时开展相关疾病的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如出专栏、广播、上课、张贴或发放宣传资料等;

  (6)在疫情期间有病例发生的班级停止使用学校公用教室等;学校应减少或暂停师生集体性活动,防止疫情的进一步蔓延;

  (7)总务处在控制疫情期间应与班主任密切配合,每天对学生进行症状监测,如发现体温>38℃并伴有相似症状的学生应及时离校就医;

  (8)各年级部应加强疾病监测,建立学校晨检及逐级报病工作制度,力争在第一课时掌握师生疾病续发情况;

  (9)总务处应每天追踪发病动态,做好每日传染病发病情况登记、统计,并在每日上午9:30时前将前一日9时到当日9时学校师生的发病情况以书面形式送至市(县、区)疾控中心,完成传染病发病续报工作;

  (10)自最后一例病例发病后最长潜伏期内无新发病例可结案,完成结案小结。

  (二)第二级传染病事件

  1、确认、划分:

  (1)流感:学生在流感最长潜伏期内出现体温>38℃,并伴有头痛、咽痛、肌肉酸痛等类流感症状的病例在30例及以上。

  (2)集体性发热事件:学生在近3天内突然出现集聚性发热,经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实病例在30例及以上。

  (3)水痘:学生在水痘最长潜伏期内,皮肤粘膜上分批出现斑疹、丘疹、水疱并伴有较轻全身症状的病例在30例及以上。

  (4)流脑:学生出现有发热、头痛、瘀点、颈部强直、喷射性呕吐等流脑疑似症状的流脑疑似病例。

  (5)非典型肺炎:学生出现体温>38℃,并伴有咳嗽、呼吸困难等非典型肺炎疑似状的非典型疑似病例。

  2、应急处置:

  在执行第一级传染病事件第一至第九处置措施的基础上:

  (1)配合市(县、区)疾控中心及所在地防保所进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接受卫生部门的指导和督查,积极修正并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2)自最后一例病例发病后最长潜伏期内无新发病例可结案,完成结案小结。

  (三)第三级传染病事件

  1、确认、划分:

  (1)流感:学生在流感最长潜伏期内出现体温>38℃,并伴有头痛、咽痛、肌肉酸痛等类流感症状的病例在100例及以上。

  (2)集体性发热事件分级:学生在近3天内突然出现集聚性发热,经市(县、区)疾控中心核实病例在100例及以上。

  (3)水痘:学生在水痘最长潜伏期内,皮肤粘膜上分批出现斑疹、丘疹、水疱并伴有较轻全身症状的病例100例及以上。

  (4)流脑:出现有发热、头痛、瘀点、颈部强直、喷射性呕吐等流脑疑似症状的流脑疑似病例或有经医院临床确诊病例。

  (5)非典型肺炎:学生出现体温>38℃,并伴有咳嗽、呼吸困难等非典型肺炎疑似状的非典型疑似病例。

  2、应急处置:

  在执行第一级传染病事件第一至第九

  条处置措施的基础上:

  (1)配合市(县、区)疾控中心及进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接受卫生部门的指导和督查,积极修正并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2)自最后一例病例发病后最长潜伏期内无新发病例可结案,完成结案小结。

  三、应急处置传染病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姓名:联系方式:

  副组长:副校长:姓名:联系方式:

  成员:姓名:联系方式:

篇4:九中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  第九中学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工作,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学校应对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需制定可操作、防范性预案。

  一、预防措施

  1、建立学校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制订制度,落实措施,加强检查,责任到人。

  2、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体检,无培训证、健康证的人员一律不准上岗。

  3、严格把好食品验收关,杜绝不洁、变质或“三无”食品流入,做好验收记录。

  4、规范食品加工、操作程序,做到煮熟烧透,加工好的食物及时进入熟食间,严格熟食间的管理,防止熟食再污染。

  5、实行熟、生食物分开保管,使用不同制作器皿。

  6、做好留样食物的记录并签名,留样食品做好标记须在冷藏柜内保留48小时。严禁将留样食品存放在冷冻柜内。

  7、严格各操作环节中的消毒工作,消毒方法要正确、时间要保证。

  8、食品专职监督员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二、食物中毒事故按照严重程度进行等级确认与划分:

  1、重大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2、较大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及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3、一般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99人及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三、一旦发生师生食物中毒事件,应按下列程序处置:

  1、停止供餐:立即停止食堂的供餐。

  2、及时报告:

  (1)条件:有3人(含3人)以上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症状。

  (2)学校经过核实在第一时间内电话报告市(县、区)教体局体卫科及市(县、区)食品卫生监督所,并在事件发生90分钟内向教体局呈书面报告。报告内容: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人数、症状、及第一例发生的时间;食堂的名称、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供货单位的名称、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目前状况和紧急处理措施;报告时间和报告人。处理过程中的重大事件应随时报告。

  3、学校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班主任和相关处室应立即把患者送往医院救治,并及时通知家长或家属。

  4、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现场,积极主动配合市(县、区)卫生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总务处将及时安排专人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专册登记,统计和登记好患病师生的具体情况(包括:班级、人数、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就医情况等)。

  6、各相关处室和班主任在事件发生后,做好随访工作,继续排摸调查,安排专人做好家长解释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市(县、区)教体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直至所有患病学生全部康复到校上课。

  7、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8、保险介入:同时通知保险机构介入。

  9、必要时报告公安、工商等部门。

  四、应急处置食物中毒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姓名:联系方式:

  副组长:副校长:姓名:联系方式:

  成员:姓名:联系方式:

篇5:高中处置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传染病)应急预案

  高级中学处置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传染病)应急预案

  学校是传染病蝗感人群集中的场所,也是传染病的集散场所,因此为了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的稳定,进一步做好学校流感、集体性发热、水痘、流脑、非典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处理,加强相关疾病的预防和控制,防止疾病在学校中传播,保护青少年身体健康,特制定以下应急预案。

  一、预防传染病具体措施:

  1、建立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管理制度,为落实应急预案要求提供必要的卫生资源及设施设备条件。

  2、学校建立卫生工作责任制度,明确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传染病流行季节,卫生室医护人员和班主任老师要密切配合做好每天晨检工作,认真填写学生日检统计表,保证学校预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3、学校要利用健康教育课(初中)、健康知识讲座(高中)黑板报、广播台宣传卫生防病知识,教会师生一般的防病知识和技能,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生活习惯。

  4、传染病流行季节,对学生的学习场所、生活场所进行定期消毒,学生要注意经常开门开窗,保证教室、宿舍空气的流通。

  5、一旦发现学生有发热、咳嗽、乏力、肌肉酸痛等症状,做到及时到卫生室诊治并通知家长,在紧急情况下也可以由学校派员带领学生进行就医。

  二、等级划分与应急处置:

  (一)第一级传染病事件:

  1、确认划分:

  (1)流感:在流感最长潜伏期内出现体温大于38度,并伴有头痛、咽痛、肌肉酸痛等类流感症状,一个班级病例在5例及以上或全校病例在15例以上,30例以下。

  (2)集体性发热事件:在近3天内突然出现集聚性发热病人,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实,一个班级病例在5例及以上或全校病例在15例以上,30例以下。

  (3)水痘:在水痘最长潜伏期内,皮肤粘膜上分批出现斑疹、丘疹、水疱并伴有较轻全身症状的病例在30例以下。

  (4)流脑:学校出现有发热、头痛、淤点、颈部强直、喷射性呕吐等流脑疑似症状的流脑疑似病例。

  (5)非典型肺炎:学校出现体温大于38度,并伴有咳嗽、呼吸困难等非典型肺炎疑似状的非典型疑似病例。

  2、应急处置:

  (1)在第一时间内以电话形式向市教育局计财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发病情况。

  (2)马上协助学生家长把病人送医院进行就诊,同时严格控制患者病愈返校的隔离期限。

  (3)学校及时了解和掌握疾病的发生情况及发展趋势,进一步落实各项应急预防和控制措施。

  (4)卫生室医护人员加强对校内消毒隔离工作的指导,并立即组织人员对重点班级(场所)进行重点消毒,同时负责指导和督促落实学校各项预防控制措施。

  (5)学校进一步做好对相关疾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进行广播、出专题专栏、组织课堂宣讲、张贴或向学生家长发放宣传资料。

  (6)在疫情期间有病例发生的班级停止使用学校公共教室,同时在这段时间学校不再组织师生进行集体活动,以防止疫情的进一步蔓延。

  (7)在控制疫情期间卫生室医护人员应与班主任密切配合,坚持每天驿学生进行症状检测,如发现体温在38度以上并伴有相似症状的学生,要及时送离学校并进行就医。

  (8)在控制疫情期间学校认真做好对疾病的检测工作,建立进校晨检制度及逐级上报疾病制度,力争在第一节课时前掌握师生疾病续发情况。

  (9)卫生室医护人员每天追踪发病动态,认真做好每日传染病发病情况登记、统计工作,并在每日上午9:30前把前一日9时至当日9时学校师生员工的发病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疾控中心,以完成传染病发病续报工作。

  (10)当最后一例病例发病后,在最长潜伏期内无新发病例时才可以结案,并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结案小结工作。

  (二)第二级传染病事件:

  1、确认划分:

  (1)流感:在流感最长潜伏期内出现体温大于38度,并伴有头痛、咽痛、肌肉酸痛等类流感症状的病例在30例及以上。

  (2)集体性发热事件:在近3天内突然出现集聚性发热病人,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实病例在30例及以上。

  (3)水痘:在水痘最长潜伏期内,皮肤粘膜上分批出现斑疹、丘疹、水疱并伴有较轻全身症状的病例在30例及以上。

  (4)流脑:学校出现有发热、头痛、淤点、颈部强直、喷射性呕吐等流脑疑似症状的流脑疑似病例。

  (5)非典型肺炎:学校出现体温大于38度,并伴有咳嗽、呼吸困难等非典型肺炎疑似状的非典型疑似病例。

  2、应急处置:

  在执行第一级传染病事件第一至第九条处置措施的基础上:

  (1)配合市疾控中心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现场流行病学调整,认真接受卫生部门的指导和督查,并积极修正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2)当最后一例病例发病后,在最长潜伏期内无新发病例时,按照要求认真进行结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完成结案小结工作。

  (三)第三级传染病事件:

  1、确认划分:

  (1)流感:在流感最长潜伏期内出现体温大于38度,并伴有头痛、咽痛、肌肉酸痛等类流感症状的病例在100例及以上。

  (2)集体性发热事件:在近3天内突然出现集聚性发热病人,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实病例在100例及以上。

  (3)水痘:在水痘最长潜伏期内,皮肤粘膜上分批出现斑疹、丘疹、水疱并伴有较轻全身症状的病例在100例及以上。

  (4)流脑:学校出现有发热、头痛、淤点、颈部强直、喷射性呕吐等流脑疑似症状的流脑疑似病例或有经医院临床确诊病例。

  (5)非典型肺炎:学校出现体温大于38度,并伴有咳嗽、呼吸困难等非典型肺炎疑似症状的非典型疑似病例。

  3、应急处置:

  在执行第一级传染病事件第一至第九条处置措施的基础上:

  (1)配合市政府、市疾控中心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

  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认真接受卫生部门的指导和督查,并积极修正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2)当最后一例病例发病后,在最长潜伏期内无新发病例时,按照要求认真进行结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完成结案小结工作。

  三、处置传染病领导小组:

  组 长:学校校长: z:8zz6

  副组长:副 校 长: z:86zzz

  成 员:教务主任: z:86**0

  政教主任: z:8**0

  工会主席: z:***

  总务主任: z:86**28

  卫生室主任:z:86**82

  生活指导组长:z: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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