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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公司)员工奖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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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公司)员工奖罚制度

  企业(公司)员工奖罚制度

  目的: 树立制度、健全组织,规范工作行为.

  范围:凡本司所属员工.

  内容:

  第一条:奖励种类

  奖励分为下列三种:

  一、记嘉奖

  二、记小功

  三、记大功

  第二条:奖励

  有下列事迹者经查属实者,由直属主管或人事单位签单请总经理核准后予以奖励。

  一、有下列事迹者,予以记嘉奖:

  (一)工作绩效特佳,参加各项评比足为其它部门为模范。

  (二)热心服务或维护团体荣誉有具体事迹。

  (三)支持公司重大专案,圆满达成任务。

  (四)积极参与救援或抢修工作,精神可嘉。

  (五)有优良事迹足为其它人员表率。

  (六)凡检举在严禁吸烟场所,吸烟或引火。

  二、有下列事迹者得予记小功:

  (一)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采行确具成效。

  (二)节约物料或对废料、滞存品利用、转用具有成效。

  (三)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并处置得宜。

  (四)举发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之案件,经查属实。

  (五)不畏暴力,奋勇执行勤务。

  (六)具有其它较大功劳,足以表扬。

  三、有下列事迹者,得予记大功:

  (一)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极力抢救因而减少公司重大损害。

  (二)维护公司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实际功绩。

  (三)维护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

  (四)研究发明或提出重大改善,对公司确有重大贡献。

  (五)对于业务拓展、产品销售有特殊功绩。

  (六)具有其它特殊功绩。

  第三条:处罚种类

  处罚种类区分为六种:

  一、记警告

  二、记申诫

  三、记小过

  四、记大过

  五、降职

  六、辞退

  第四条:处罚

  公司员工有下列事迹经查属实者,直属主管应立即签单请人事单位办理处罚,案情重大者,并得移送司法机关办理。

  一、有下列情事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予以记警告。

  (一)未依规定穿着工作服或未依规定配带上岗证

  (二)会议未经直属主管同意而擅自不到。

  (三)上班时间吃零食、聊天、听随身听或看与工作无关之报纸、杂志。

  (四)未做好整理整顿或水电管制工作。

  (五)行政命令、会议结论、主管交办或本身责任事项有期限而延误执行,但未造成重大损失。

  (六)请假调班未交接重要工作,但未造成重大损失。

  (七)职务上例行表单未填送或未依流程或审核权限审核或分发、归档、损失轻微。

  (八)管理人员对所部属所提出的文件、单据有不符合公司规定而仍予以签名审核情节轻微。

  (九)对于自己本份内的工作任务推诿不办,经劝导仍不听。

  (十)因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十一)上班时间内赤膊、穿拖鞋、短裤、背心及衣服不整齐。

  二、有下列情事之一,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证者,予以记申诫。

  (一)工作时间内打瞌睡、嬉戏或擅离工作岗位。

  (二)对主管人员合理安排的工作态度恶劣。

  (三)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四)负责检查或监督的管理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

  (五)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门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六)破坏环境卫生者情节严重。

  (七)办事不力,未尽职责或积压工作延误时效。

  (八)下班后电器未关重犯。

  (十)行政命令、会议结论、主管交办或本身责任事项未申报正当理由而不执行。

  (十一)职务调动,对原承办业务交接事项未明确,经劝告而仍不履行。

  (十二)因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较严重。

  三、有下列情事之一,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予记小过。

  (一)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造成公司损失。

  (二)因疏忽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

  (三)私自改变作业操作程序,致使工厂造成损失。

  (四)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公司车辆、生产设备或原物料。

  (五)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六)工作散漫,屦劝不改,严重影响工作或士气。

  (七)上班时间内在厂区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八)职务调动,对原承办业务交接有延误或拒不交接。

  (九)请假、换班时对工作未交接清楚导致工作上发生损失情节严重。

  (十)在上班时间聚集讨论非属公务之事,经劝诫不听。

  (十一)因工作交待不清,致使发生工作错误,严重浪费成本。

  (十二)上班时间内处理私务,严重影响公务。

  (十三)对上级人员有关职务上的查询,故意隐满或报告不实。

  (


十四)虚报生产量、不良品量、材料用量等数据。

  (十五)在公司内与同事口角经劝阻不听。

  (十六)员工上网不得传送侵害公司知识产权的文字、图片或任何形式的档案于互联网络上。

  (十七)委托他人打卡或代他人打卡或伪造出勤纪录。

  (十八)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轻微。

  (十九)在车间内或不允许动火场所吸烟或使用明火。

  (二十)非公务上班期间内喝酒或醉酒后上班。

  四、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予记大过。

  (一)擅离职守致发生变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二)泄漏生产或业务机密。

  (三)遣失保管的重要文件、印信、财物或工具。

  (四)擅自撕毁公文或公告文件。

  (五)违反安全规定措施,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导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六)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导仍不听从。

  (七)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品。

  (八)一年内无故旷工积满十五日以上。

  (九)主管人员隐瞒部属违反公司规定事项,经查属实。

  (十)主管人员对部属督导不周造成公司重大损失。

  (十一)在工作场所内内斗殴。

  (十二)事务处理未依规定手续办理,致造成公司重大损失。

  (十三)产品出货点交或工程验收不实造成公司重大损失。

  (十四)保管的财物非因自然损耗而盘亏,情节重大。

  (十五)浮报费用或虚报资料、意图溢领奖金、津贴或图利他人者。

  (十六)在厂区内赌博者。

  (十七)未经许可接带外人入工厂者。

  (十八)因工作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特别严重遭受客诉、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十九)上班时间撤离工作岗位睡觉或离开厂房(未办理有关请假手续)。

  (二十)携带危险品或违禁物品入厂。

  (二十一)凡是违反消防安全措施及因危险品引发的火灾。

  (二十二)误开支票金额造成公司重大损失。

  五、有下列情事之一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不经通知予以辞退或报公安机关处理:

  (一)于订立劳动合同时为虚伪意思表示,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者。

  (二)对于雇主、雇主家属、雇主代理人或共同工作的人员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行为者。

  (三)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重大者。

  (四)故意损耗机器、工具、原料、产品或其它公司所有物品或故意泄漏技术上、营业上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者。

  (五)受有期徒刑以上刑拘宣告确定而未通知缓刑或未准保释者。

  (六)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三日或一个月期间旷工达六日者。

  (七)聚众要挟、妨害生产秩序或煽动非法罢工或怠工者。

  (八)张贴、散发煽动性文字、图书,破坏劳资和谐或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九)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者。

  (十)利用公司名义在外面招摇撞骗,致公司名誉蒙受重大损害者。

  (十一)侵占公有财物或营私舞弊,情节重大者。

  (十二)在公司内有妨害风化行为,经查属实者。

  (十三)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或毁损设备者。

  (十四)年度内积满二大过者。

  (十五)乘职务之便,收受贿赂或佣金者。

  (十六)与厂商勾结、诈骗公司财物者。

  (十七)仿冒主管签字或伪造、变更、盗用公司印信者。

  (十八)在外兼职或兼营与公司相关事业而影响公司权益,情节重大者。

  第五条:公司员工的降级,参考前条各款规定予以降调。

  第六条:奖惩互抵规定

  员工在同年度内的奖惩(辞退除外) 可予以互抵,即嘉奖一次可抵销申诫一次或警告三次,记小功一次或嘉奖三次可抵销小过一次或申诫三次,记大功一次或小功三次可抵销 大过一次或小过三次。

  第七条:奖惩金加减发放标准:从业人员受奖惩者,依当月薪资中加减发下列金额。

  一、 嘉奖一次:加发¥ 元奖金。

  二、 小功一次:加发¥ 元奖金。

  三、 大功一次:加发¥ 元奖金。

  四、 警告一次:减发¥ 元奖金。

  五、 申诫一次:减发¥ 元奖金。

  六、 小过一次:减发¥ 元奖金。(年终奖减半**元)

  七、 大过一次:减发¥ 元奖金。(年终奖全扣除**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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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酒店员工奖罚管理制度(7)

  酒店员工奖罚管理制度(七)

  一、奖励条件

  (一)对改进饭店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二)在服务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者。

  (三)为宾客提供最佳服务、工作积极热心,多次受到宾客表扬者。

  (四)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五)见义勇为、保护国家财产和宾客安全者。

  (六)恪尽职守,拾金不昧,建功敬业,克己奉公,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有突出贡献者。

  (七)每月被饭店评为最佳员工者。

  (八)励行节约,控制成本有显著成绩者。

  (九)其他应予以奖励者。

  二、奖励方式:

  奖励方式: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授予奖金、晋级、加薪等。

  三、奖励程序:

  (一)部门奖励由部门经理提出、批准、报总经理审批。

  (二)饭店嘉奖,由部门经理提出,评审无违反员工守则之规定,报总经理批准。

  (三)凡获饭店表彰奖励的员工,其事迹记入档案,以备查考。

  四、纪律处分:

  (一)轻度违纪:口头警告。

  1、上岗时,衣冠不整、不佩带工号牌。

  2、当班时未经许可拨接电话或用酒店电话办私事者。

  3、私吃客人遗留食品或酒店赠品。

  5、无故迟到、早退者(包括不参加班前、班后卫生)

  6、未经许可,随意玩弄场内设施者。

  7、工作散漫,未及时向客人提供合理服务。

  8、当天没按指定岗位打扫卫生者。

  9、未经管理人员批准私自调班者。

  10、班前会及大扫除无故缺席。

  11、当班期间不注意言谈举止,大声喧哗,讲不雅语言。

  12、未经同意离开工作岗位而无合理解释。

  13、逗留他处偷懒或闲聊,离岗者。

  14、开单或送食品时出现差错。

  15、在营业场所奔跑者。

  16、乱写乱画破坏公共设施。

  17、不按规范招呼服务客人。

  18、对工作不主动使之失职。

  19、当班时用厕时间超过10分钟。

  20、不按规范站立或站立时间未准时。

  21、开餐前未按要求进行餐前检查、餐前准备。

  22、拿酒水上餐具未使用托盘者。

  23、未及时清理空瓶、空箱、空碟者。

  24、当班时间聚堆聊天。

  25、接听电话不规范或不礼貌。

  26、遇到客人无主动问候意识。

篇3:家具公司行政奖罚标准(员工版)

  家具公司行政奖罚标准(普通员工版)

  序号 奖罚事由 奖罚款/元/次 备注

  A1 有突出才能或工作有突出贡献的 +500.00-5000.00 并考虑晋升或调薪奖励

  A2 对提高公司信誉,做出显著成绩的 +500.00-5000.00 并考虑晋升或调薪奖励

  A3 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施有显著成绩的 +200.00-2000.00

  A4 严格控制费用,节约开支有显著成绩的 +100.00-1000.00

  A5 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或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的 +100.00-1000.00

  A6 为保护公司、员工和顾客生命财产安全,见义勇为的 +100.00-1000.00

  A7 在抗洪、灭火、防火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 +50.00-500.00

  A8 工作中任劳任怨、尽职尽责、受到一致好评的 +50.00-300.00 并考虑晋升或调薪奖励

  A9 所属工作区域内畅通有序,现场环境整洁的 +50.00

  A10 公司各项考核时名列前三的 +50.00-100.00

  A11 评为优秀员工的 +100.00-300.00 并考虑晋升或调薪奖励

  A12 能不断优化生产工艺,提高劳动效率,保证产品质量的 +200.00 并考虑晋升或调薪奖励

  A13 现场操作得到客户赞美的 +50.00 因此成交订单的加N倍奖励

  A14 当月能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无质量、无安全事故发生的 +50.00 当月有罚项的,一票否决

  A15 其他应给奖励的行为 +50.00-200.00

  B1 不服管理、不听安排、顶撞主管领导的 -100.00 造成严重后果的加倍处理

  B2 擅自改变图纸生产的 -100.00 造成严重后果的加倍处理

  B3 出现问题没有反映或妥善处理而造成停工、质量等问题的 -100.00 造成严重后果的加倍处理

  B4 不按工艺流程或主管嘱咐工作而造成停工、质量等问题的 -100.00 造成严重后果的加倍处理

  B5 未经行政人事部办理入职手续而私自开工(含帮工)的 不予计算工资

  B6 公报私怨的 -100.00 造成严重后果的加倍处理

  B7 无故旷工的 一天扣三天工资 不计当天薪酬

  B8 上班迟到不打卡、迟到30分钟www.pmceo.com以上的 按旷工半天处理

  B9 上班迟到30分钟以内的 -1元/分钟

  B10 强行请假的 -50.00

  B11 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而休息或外出的 -50.00

  B12 取拿物料后未予立即整理现场的 -30.00

  B13 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故意浪费公司财物的 -100.00 视情节轻重可加倍处理

  B14 余料、废料、杂物未按规定要求处理的 -30.00

  B15 生产工具(产品、物料)乱扔乱放、占用安全通道的 -30.00

  B16 冒犯来访客人的 -50.00

  B17 无故缺席会议或中途离场的 -30.00

  B18 会议迟到或会议中接听电话超过30秒的 -20.00 重要客户与老总的除外

  B19 电话关机或连续两次未接听或4小时内联系不的 -30.00 仅限有话费补贴的人员

  B20 虚假报告、反映、转达、通知的 -50.00 造成严重后果的加倍处理

  B21 恶意与同事闹纠纷的 -50.00 如纠纷升级将加倍处理

  B22 未按规定报告生产或工作的 -30.00

  B23 更换电话号码而未及时通知行政人事部的 -30.00 仅限有话费补贴的人员

  B24 未按要求搞好所属区域内的整理整顿清扫工作的 -30.00

  B25 下班或离开工作区域无故未关灯、关机、风扇的 -30.00

  B26 拉帮结伙、打架斗殴的 -300.00 情节严重者交送司法机关

  B27 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的 -30.00

  B28 上班衣冠不整、蓄须、留怪发长发、穿拖鞋的 -20.00

  B29 在禁烟区抽烟、乱扔烟蒂、无故使用火具的 -100.00 造成严重后果的送司法机关

  B30 所属工作区域的消防通道阻塞不畅的 -50.00

  B31 所属工作区域的灭火器处堆放物料或灭火器被杂物遮掩的 -50.00

  B32 戴手套或披衣操作机器的 -50.00

  B33 摩托车、自行车未按规定摆放的 -20.00

  B34 用漫骂、威胁、顶撞等非常行为对抗执纪监察人员的 -100.00-300.00 视情节轻重酌情处罚

  B35 其它违规行为的 -30.00-100.00

  视情节轻重酌情处罚

  附注说明:①、本《行政奖罚标准》等同于各项规章制度的补充条款,效力相当;

  ②、本《行政奖罚标准》序号栏中带字母A的为奖项,带字母B的为罚项;

  ③、本《行政奖罚标准(管理人员版)》适用于部门主管、办公室、销售、质检、采购、仓管、电工等人员的行政奖罚处理;《行政奖罚标准(普通员工版)》适用于上述人员以外的本司所有在职人员的行政奖罚处理;

  ④、本《行政奖罚标准》如有与其它规章制度的奖罚条款不符时,择重办理;

  ⑤、流程与职责: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或行政督察人员对行政奖罚工作的提出(即时填写《奖款单》或《罚款单》,式样见附表1、附表2);

  ★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行政奖罚工作的组织实施与决定复核,和100元(含)以下行政奖罚的审批;

  ★厂长负责100元至500元(含)的行政奖罚的审批;

  ★总经理负责500元以上行政奖罚决定的审批;

  ⑥、奖罚原则:有功必奖,有过必罚;依纪管理,执纪必严;奖罚面前,人人平等;

  ⑦、执行奖罚时,认为公司奖罚不当之人员,可以在奖罚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准备相应的书面申诉(或举报)材料向总经理提起申诉(或举报);

  ⑧、奖罚款项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⑨、本《行政奖罚标准》经厂长审核,呈总经理核准后生效,修订时亦同。

  拟制: 审校:审核:核准:

  附表1:

  E酒店家具有限公司

  罚款单

篇4:酒店员工奖罚管理规定(5)

>  酒店员工奖罚管理规定(五)

  拥有众多员工的酒店坚持规章制度是非常重要的,对于那些违反规章制度,将给予纪律处分。

  处罚步骤:

  一、口头警告:适用于任何较小过失;

  二、第一次书面警告:触犯任何较大过失或重复触犯较小过失;

  三、第二次书面警告:重复犯任何较大过失;

  四、最后书面警告:重复触犯任何过失;

  五、停职检查:触犯任何严重过失;

  六、解除劳动合同:触犯严重过失或重复触犯任何过失;

  扣款标准:本酒店实行扣分制,1分等于1%基本工资,并在当月工资中体现,不允许现金罚款。如有违反,将追究部门最高负责人的责任;

  过失详情:请参阅《员工手册》

篇5:酒店员工守则:奖罚条例

  酒店员工守则:奖罚条例(缺实施程序)

  一、处罚和奖励原则

  (一)处罚种类分为:

  1、行政处罚:告诫、警告、辞退。

  2、经济处罚:各类行政处罚附带相应的经济处罚。

  ①告诫:罚款 5~50元;

  ②警告:罚款 100~200元;

  ③辞退:只发放按出勤日计算的基本工资;

  (二)奖励种类分为:

  1、行政奖励:通报表扬、嘉奖、晋级。

  2、经济奖励:各类行政奖励附带相应的经济奖励。

  ①通报表扬:奖金 50~100元;

  ②嘉奖:奖金 150~300元;

  ③晋级:原有岗位工资晋升一级(并不代表职位变动);

  二、实施细则

  (一)处罚细则:

  告诫过失

  1)由于工作失误或不慎,引起客人不快的;

  2)工作推诿、懈怠,工作被动导致服务工作受影响;

  3)在服务中漫不经心;

  4)没有正当理由,未能很好的完成本职工作的;

  5)工作时饮酒或睡觉;

  6)为个人目的下班后在酒店逗留,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的;

  7)未经许可,擅自在宿舍留宿外来人员的;

  8)个人的仪容仪表没有达到酒店要求;

  9)不遵守员工宿舍规定;

  10)不遵守酒店着装规定;

  11)上下班不按时打卡或签到;

  12)无故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内的;

  13)工作时在工作地点以外地区游逛;

  14)违反酒店礼貌规定;

  15)擅自在公共场所制造噪音或有其它干扰他人的行为;

  16)违反员工餐厅规定;

  17)在上班时间或在员工餐厅以外的地方吃喝或嚼口香糖;

  18)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及其它不卫生习惯;

  19)不维护工作区域,员工宿舍,更衣室等地点的卫生;

  20)未经许可进入非公共区域(如:厨房等);

  21)报告工作时不诚实;

  22)随意使用酒店客人设施;

  23)工作时干私活;

  24)管理干部所管辖的直接下属一个月内合计3次以上告诫过失的;

  25)管理干部发现员工过失不予纠正或隐瞒不报的;

  26)管理干部的直接下属有重大违纪现象的;

  警告过失

  1)由于违规操作或不慎造成财产轻度损失或客人投诉;

  2)未经许可随意使用酒店电脑,国际/国内直拨电话或其它设备造成公司损失的;

  3)未经公司或客人许可进入宾客房间;

  4)未经许可,擅自在客房内过夜的(需同时缴纳等额的房款);

  5)未经许可在酒店兜售物品;

  6)因粗心大意丢失酒店钥匙;

  7)未遵守酒店经营程序,导致酒店,客人或员工损失;

  8)浪费酒店财物,如餐具,食品,纸张等;

  9)制造或传播有损酒店、客人或员工的闲言碎语;

  10)未经许可更改工作班次;

  11)未通知有关人员而无故缺勤一天,未对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的;

  12)违反/拒绝接受酒店/主管的决定,指示,政策或工作程序;

  13)不参加酒店或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定期体检;

  14)违反酒店/国家防火规定、安全政策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5)进出酒店时拒绝警卫检查;

  16)为其他员工打卡;

  17)拿取/食用酒店或客人的食品或饮料,尚不构成盗窃的;

  辞退过失

  1)同客人吵架或当客人的面争吵;

  2)对客人粗鲁或顶撞客人;

  3)向客人索要或暗示希望得到小费;

  4)为个人目的向客人多收或少收或更改帐单/收据;

  5)欺骗或骚扰客人;

  6)未经许可复制酒店钥匙;

  7)未经酒店许可受雇其它公司或从事其它工作;

  8)在未通知的情况下,无故缺勤连续两天或本月累计两日;

  9)故意不向酒店报告自己的传染性疾病;

  10)拾遗不交,据为已有,如现金等;

  11)同酒店客人进行个人交易,从而与饭店利益发生冲突;

  12)组织或参与不道德活动;

  13)在酒店质量监测活动中有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或知情不报、管理不善;

  14)偷窃行为;

  15)骚扰、欺辱,危害饭店客人或员工;

  16)斗殴或怂恿打架斗殴;

  17)从事任何违法活动,如赌博等;

  18)违反国家其它法令;

  19)由于失职,造成酒店较大损失或宾客投诉的。

  备 注:

  1、在告诫处分有效期内,重犯类似错误将给予警告处分;

  2、在警告处分有效期内,再犯任何错误将同时给予留店察看处分,岗位工资下调一级;

  3、留店察看期间,有违纪现象的公司将对其进行辞退处理;

  4、处分的有效期:告诫1个月,警告3 个月,留店察看6个月。

  (二)奖励细则:

  通报表扬

  1)由于优质服务而得到宾客表扬的;

  2)一惯工作表现好,得到领导认可的;

  3)拾金不昧;

  4)连续三个月没有违纪现象的;

  5)积极参加文化和业务培训,业务和文化考核达标并名列前三名的;

  6)服务技能优越,能够其他带领员工共同进步的;

  7)为维护社会公德和秩序见义勇为的;

  嘉奖

  1)对酒店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证明行之有效的;

  2)因能及时发现苗头或采取相关措施,防止或避免了可能发生的事故或损害的事件的;

  3)见义勇为且为挽回较大经济损失的;

  4)在外派工作、有关竞赛或评比中为酒店争得显著荣誉的;

  5)3个月内连续两次以上受到通报表扬的;

  6)其他表现优异或贡献突出的;

  晋级

  1)发现事故苗头或采取相应措施避免重大安全事故,为挽回重大损失的;

  2)1年内连续3次以上受到嘉奖的;

  3)服务技能优越、管理水平突出得到到宾客多次表扬或事迹突出的;

  4)本年度得到总公司嘉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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