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酒店客房部前厅部管理人员奖惩制度

7940

酒店客房部前厅部管理人员奖惩制度

  酒店客房部、前厅部管理人员奖惩制度

  处罚制度:

  为了提高管理的成效,调动各级管理人员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其责任心和工作读到检查力度,更好地完成酒店及各部门的任务,特制定此制度:

  一、坚决执行逐级负责制,即经理发现问题处罚主管,主管发现问题处罚领班,领班发现问题处罚员工;不允许越级管理或越级汇报,越级处罚。

  二、经理(主管)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主管或服务中心文员(领班),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整改,并由经理(主管)做好记录,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后或在工作日志上注明,对于既无汇报又无注明者处罚2分。经理(主管)于每日下班前再次检查当日发现问题的完成情况,对于未完成人按完成任务给予5分人处罚。

  三、经理(主管)对于头一次发现的问题给予提醒不处罚,对于同样的问题再次出现给予2分的处罚。

  四、经理(主管)每日根据昨日的工作检查情况安排当日工作,对于昨日的工作未能及时完成者,按制度扣2分。

  五、对于执行的表格应严格按制度执行,如未按制度执行且主管(领班)又未发现未及时督导的,给予直接领导2分的处罚。如服务员报告表的要求。

  六、经理发现下属员工不讲普通话的,给予主管2.5分的处罚;经理(主管)发现下属员工犯错误,视错误的轻重给予主管(领班)1-5分的督导不利的处罚。

  七、服务中心表格如房态表、维修日统计、外借表,客衣交接本等表格认真填写。特别是房态更改表,应将所有15:00前退房写至上面,若发现退房房号在此表上未显示按工作不到位扣2分。服务中心本班次人员应对各种表格做好监督检查,若发现未签还或未及时催还等现象发生,按工作不到位扣2分。

  八、对于某些部位出现积尘,或垃圾较多(垃圾袋5个,或烟头10个),将对主管进行2分的处罚。

  九、服务中心卫生夜班每日打扫,经理将一周内不定期检查,发现卫生不到位,将给予2分处罚。

  十、部门出现客人投诉或不满,给予主管2分的处罚。

  十一、其他未按规定完成工作的,视情况给予2-5分的处罚。

  十二、领班以上干部要以身作则(不允许将手机带到工作岗位,只有自己做到,员工才能做到),为员工树立榜样。

  奖励制度:

  1.本月所管辖员工未发生一般过失以上的过失,主管(领班)+2分。

  2.得到总经理表扬,主管(领班)+2分

  3.受到客人书面表扬信(不包括友情提示卡上的)一封,主管(领班)+2分

  4.积极提合理化建议,并实施有效者的。+2分

  5.真诚报上发表文章。+2分

  6.每月优秀干部将考核分数、处罚情况作为参考,15日、29日领班以上会议召开。

  7.PA每天专查扣分不超过5分,主管(领班)+2分

  本规定自20**年4月30日起试行。

  客房部

物业经理人网-www.Pmceo.com

篇2:闵华酒店员工奖惩制度

  闵华酒店员工奖惩制度

  为促进酒店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不断提高,维护员工的利益和促进员工个人的发展,酒店在管理中将严格执行“奖优罚劣”的基本方针,为此特制订本奖惩制度。

  第一条宗旨

  酒店所有员工均应严于律己,不折不扣地按照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办事,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使酒店的事业得到发展,使个人收入得到增加,使个人人格受到尊敬,使个人在事业上取得成就。酒店坚持“有功必奖,有过必罚,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奖惩原则。

  第二条员工奖励种类(初定)

  1.酒店最佳员工奖

  2.酒店加分奖励

  3.酒店年终奖励

  第三条员工惩罚种类(共80条):

  1.轻微过失(10条),

  2.一般过失(共20条),

  3.严重过失(共20条),

  4.重大过失(共10条)

  5.十下岗(共10条),

  6.十辞退(共10条)。

  第四条奖罚执行程序

  一.奖励执行程序

  酒店暂时实行评选十佳员工和酒店加分奖励和年终奖励三种奖励办法。

  1、十佳员工奖励办法

  为了鼓励先进,促进酒店管理,提高酒店发展,增加经济效益,根据聊城昌润大酒店奖惩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酒店最佳员工每月评选一次,于每月月初根据上月情况进行。

  二.酒店最佳员工原则上每月评选十二位,各部门名额按各部门人数划定,其中普通员工十位(暂定餐饮部三位,客房部二位,前厅部、工程部、财务部、保安部各一位,其余销售部与人事部合成一组一位)。领班以上干部单独评选二位。特殊情况时各组名额可以调剂使用。

  三.获最佳员工称号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当月本人未发生一般以上违章违纪过失,

  2.当月本人所领导的部门未发生重大过失以上的过失,

  3.当月本人的最终考核成绩在所在部门(指按十佳名额划定的大部门)名列前茅,

  4.当月本人未发生任何缺勤情况。

  四.凡符合奖惩制度第四条各款的员工在最佳评选时有优先权,

  五.评选程序:当月结束后,各部门按员工个人考核成绩由高至低排序,取前三倍于评选名额的人数的员工做为最佳员工候选人,然后由各部门领导主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选,评选时可考虑工作成绩、工作态度、技术高低及其它情况,从中择优确定二倍于名额的人员。然后在部门内部公布,并征求员工意见后确定,作为初选人员。干部评选时按各考核组个人最终岗位考核成绩分别取前三名作为最佳员工初选人员。

  六.初选名单确定后,各部门填写最佳员工评选表连同被评选人的事迹材料上报酒店人事部。

  七.人事部对各部上报的初选人员情况进行审查核实,确认评选无重大失误后提交经理办公会议讨论。

  八.总经理根据经理办公会议讨论结果最后确定最佳员工名单,签署后公布。

  最佳员工在晋升、提级、福利、待遇、休假、培训等方面有优先权,对最佳员工的物质奖励办法另行规定,

  2、员工奖励加分办法(附后)

  3、酒店年终奖励办法(附后)

  二、惩罚执行程序和范围

  1、实行自查免罚,他查轻罚,专查严罚的处罚原则。具体规定如下:个人发现质量问题后,凡在他查或专查发现以前自己或经同事提醒本人有所觉悟并立即加以改正且未给酒店造成损失,可以免予处罚,如已为酒店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失可以减轻处罚(罚款减半)。本部门内部组织检查或本部门负责人进行他查时发现问题时,扣分可按不少于专查一半的尺度进行处理:可在本部门内部考核时生效,在酒店考核时可计也可以不计。除以上情况外,凡酒店质量管理部门或酒店领导及其它有关部门检查时发现的则按惩罚条例处理。

  2、凡酒店员工在工作中出现违章违纪情况时,一经发现除应立即改正外,有关部门或领导应当场填写违章违纪通知单(见附表),一式二份,一份交所在部门,月末作为计算当月考核成绩时的依据,另一份,留质控部备查。

  3、实行“三全三不全”的原则。

篇3:酒店(度假村)前厅部员工管理制度

  酒店(度假村)前厅部员工管理制度

  1、员工在工作中,必须服从部门领导的安排,若对领导交待的事情有疑问需马上了解清楚,若有任何建议,必须先执行,过后再提。任务执行中必须坚持“反馈制度”,不允许交待执行后,无任何反馈的现象。部门员工需有高度的团队精神,团结一致,互相协作,禁止任何不利于团结的言论及行为。

  2、员工必须严格执行酒店的考勤制度,上班时间指到岗时间而非打卡时间,到岗前须到部门签到本上签到,下班时间要签退。

  3、日常排班由部门的领班或经理进行,员工有任何排班意向须提前说明,工作中必须服从排班安排,若需换班需征得领班或经理及当事人同意,并写书面申请。不允许私自或强行换班,领班的换班需知会部门经理的同意。

  4、前厅部工作人员禁止利用工作之便收受回扣,一经发现则按开除处理。

  5、前厅部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客人资料保密制度,非经部门经理及酒店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打印、复印报表,若因报表打印不清晰需要重新打印,废报表应进行销毁。

  6、借用门卡者需经部门经理及酒店领导批准,不允许私自做门卡,若有违反,按酒店规定严肃处理。

篇4:供电所反习惯性违章奖惩规定

  供电所反习惯性违章奖惩规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奖惩分明,重奖重罚的原则,确保人身与设备的安全,根据省、市局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反习惯性违章奖罚规定。

  (一)、处罚

  1、除规程规定允许无票作业和无票操作外,发现一次无票作业和操作,扣罚工作负责人100元,工作班成员50元或值班负责人和监护人50元,单位领导100元。

  2、开工前不宣读工作票,不向工作班成员讲明工作任务和带电部位者,罚工作负责人50元。

  3、开工前未进行安全工作交底及危险点分析,罚工作负责人50元。

  4、对工作票和配电修理票中所列安全措施填写不全和布置不当或与实际不符者,发现一次罚工作负责人50元,当事人20元

  5、不按时巡视设备或巡视不到位者,罚当事人50元。

  6、高、低压线路上作业,未进行验挂接地线或地线装设不足及位置错位者,罚工作负责人100元,工作班成员50元。

  7、在高低压同杆架设的线路上进行高、低压线路停电作业,另一条线路未采取可靠安全措施者,罚工作负责人100元,当事人50元。

  8、在交叉跨越的线路上停电作业,对跨越的带电线路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罚工作负责人50元。

  9、线路停电后,未验电和挂地线就登杆作业或跨越线路者,罚当事人50元,罚工作负责人20元。

  10、部分停电,应设专人监护而未设者,罚工作负责人50元。

  11、操作时监护人不到位,失去监护作用者,罚监护人50元。

  12、检修中不经领导批准,擅自扩大或变更工作范围和工作内容者,罚工作负责人50元。

  13、进入设备或作业不带安全帽者,罚当事人50元。

  14、高压跌落保险或开关,三相停电后,用手摘挂保险或开关者,一经发现罚当事人200元。

  15、发现领导违章指挥,工作班成员未提出者,罚领导100元,当事人50元。

  16、绝缘工具不按规程规定期限按期试验,罚领导50元。

  17、工作中虽带安全帽,但帽带未系者,罚当事人20元。

  18、使用不合格梯子和绝缘工具,或者不正确使用者,罚当事人20元。

  19、用金属丝片代替保险者,罚当事人100元。

  20、在未停电的情况下,用金属或非绝缘物测量设备或导线,罚工作负责人100元,当事人50元。

  21、值班人员玩忽职守,脱岗,岗上睡觉,罚当事人50元,单位领导50元。

  22、值班或线路作业期间饮酒、打扑克、打麻将,罚当事人50元,单位领导100元。

  23、不办理手续或作业未经批准,自行开工施工,罚领导100元,工作负责人50元,并追究领导责任。

  24、未经安监部门同意,随意拆除安全措施者,罚工作负责人50元,当事人20元,领导50元。

  25、隐瞒事故不报者,罚单位领导和负责人各50元。

  26、发生事故不及时上报,造成扩大事态者,罚单位领导200元,专职人员50元。

  37、对上级局或县局检查发现事故隐患不进行整改者,罚单位领导100元,当事人50元。

  38、上级发放文件、规定,不认真传达落实和保存者,罚单位领导和负责人各50元。

  39、缺少防火器材超过一种以上者,每种罚单位领导100元,负责人50元。

  40、各种记录没填或填写不全者罚责任者50元。

  (二)、奖励

  在全年生产中,没有发生一次违章作业的单位,年终奖励200元。

篇5:外国语中学奖惩制度

  外国语中学奖惩制度

  “以制度管理学生,用机制激励学生”,在这种管理体制下,我校几年来取得了辉煌业绩,为更好地推动学生管理工作更上一台阶,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特制定我校奖惩制度。

  一、奖励条例

  (一)凡条例下弄条件,给予奖励:

  1、关心政治,勤奋学习,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显著者;

  2、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工作踏实肯干是,维护学校利益,敢于向不良行为作斗争,事迹突出者;

  3、大公无私,助人为乐,尊老爱幼,拾金不昧,在群众中产生良好影响者。

  4、积极参加各项公益劳动,有重大贡献者。

  5、有其他先进行为者。

  (二)奖励方式

  1、口头表扬或通报表扬

  2、颁发奖状和奖品

  3、授予“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积极分子等光荣称号。

  4、请报上级机关给予嘉奖。凡受奖励的一律填入学生档案,并以发喜报的方式通知家长。

  二、处分条例

  凡违反《中学生守则》,违反《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屡教不改者,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

  (一)处分方式

  1、家长签字的保证书

  2、通报批评

  3、警告

  4、严重警告

  5、记过

  6、记大过

  7、开除住宿或勒令转学

  8、赔偿经济损失

  9、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

  (二)处分相关规定

  1、无故旷课一学期累计达10节(迟到或早退两次折算为旷课1节)者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达20节者给予警告处分。达30节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党籍的处分。

  2、攀爬校门,学校围墙和栏杆者,一经发现,即给予警告处分。

  3、凡携带管理制刀具或打架殴者,一律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勒令退学或开除党籍的处分。

  4、凡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吸烟者,一经发现则给予记过处分,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者,将从严处分。私自下河游泳者,一经发现则给予留校察看以上的处分。

  5、私自外出,夜不归宿,出入网吧者,给予开除住宿并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6、强行向他人索要钱物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7、故意损坏学校或他人财物赔偿经济损失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8、偷窃他人或学校财物,给学校带来影响的给予勒令转学处分。

  9、公然在教学区吸烟,喝酒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10、其他严重不良行为的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11、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报执法机关依法论处,并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

  (三)处分学生的管理

  1、接受处分的同学,填写《违纪学生管理档案》进行备案,并将处分情况通知家长。

  2、接受处分的同学,可在半年后写出书面申请,并请班主任签字后,向学校提出撤销对其处分(开除学籍者除处)。半年后不写申请或班主任不签字将延长考察时间,一年之内仍不能通过考察,将记入学生档案,随升学一并转走,如遇升学,参军等学校将不负责盖章。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