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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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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工厂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为有效控制和压缩差旅费用的支出,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理程序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用款申请单”,列明用款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形成出差完成情况书面报告,并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考核结果,签署考核意见。

  4、审核人员根据签有分管领导考核意见的“出差申请单”和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5、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6、出差回公司应在一星期内报账,超过一星期报销差费,每一天按30元罚款,若迟报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每一张单据按每月30元累积加罚(发票日期),并追究其部门担保人责任。

  7、出差时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二、费用标准

  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

  (1)住宿标准(金额单位:元。下同):

  三、报销办法

  (一)住宿费报销办法

  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实际住宿的天数计算报销。

  2、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住在亲友家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3、出差人员住宿费报销标准原则上按规定标准执行,有新闻媒介采访、会见地方政府官员和知名人士或影响公司整体形象的特殊业务情况,在分管领导允许的前提下,可按实报销。

  4、住宿费标准一般指每天每间,若为同性二人同时出差,按一个房间标准报支,副总以上人员出差,可单独住宿。

  (二)伙食补助费报销办法

  中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补助。

  (三)交通费报销办法

  1、旅途中符合乘卧(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而未乘座卧铺,特快按票价50%,其它列车票价60%予以补助。订票费、退票费原则上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况需写书面汇报,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2、对于自带车辆人员,交通补助费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车办事需经主管领导同意)。

  3、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左出租车,但下列情况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 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

  (3) 收、发货物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 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况须请示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报销。

  4、出差人员应按最简便快捷的线路乘坐车船,不得饶行。出差期间经领导批准顺道回家探亲、办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其饶线多支付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期间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情况的,如春运无法购票的,在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销。

  (四)通讯费报销办法

  除外出学习和驻厂人员外的出差人员,每天补助10元通讯费,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五)其他

  1、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并经安排领导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

  2、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车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对于公司代为订票的,应保留复印件作为审核依据。

  3、驾驶员外出按15元/百公里补助,行车途中的违章罚款一律不准报销。

  四、补充规定

  1、两人以上出差人员,在请示主管领导允许后,可就随行高一级人员标准执行。

  2、去往集团办事处的人员,出差途中享受伙食补助费。抵达后食宿由办事处承担,不享受伙食及住宿包干,如因办理业务路途较远,而中途无法返回办事处就餐,可享受伙食补助费,但需持有办事处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证明。

  3、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只享受市内交通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4、外出学习、驻厂人员,伙食补助每天16元,期间不享受市内交通费、住宿费包干,途中可享受交通、伙食补助费。

  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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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党校差旅费报销制度

  党校差旅费报销制度

  1、标准:按市财政局有关文件标准执行。

  2、预借差旅费。因公出差学习、考察,可根据人数、天数、路线、旅程作出概算,由出差人填写借据,按批准权限,由校领导批准,回校后十天内结算,逾期不还或还不清者,财务室将从个人收入中扣还。

  3、审核、报销差旅费时,报销人按标准填写差旅费报销单,连同车船票、机票、住宿发票交会计审核签字后,按开支审批权限批报。

  4、差旅费中不能报销出租车票,如因特殊情况需乘坐出租小汽车的,回校后向会计和校领导说明理由,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5、出差期间参观、游览各种娱乐场所的费用,不准报销。

  6、因公临时出国及赴港、澳人员的费用,开支标准必须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7、伙食、公杂、零用费补助已按规定实行包干的,不再补助。

篇3:休闲会馆差旅费标准报销管理办法

  休闲会馆差旅费标准及报销管理办法

  为提高出差办事效率,加强费用管理,统一差旅费补助标准,现结合会馆实际情况,制定此制度:

  一、因公出差人员需填写出差申请书,注明出差事由、出差人数、所去地点、预计天数、借款金额及借款人签名等事项。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再报总经理批准,批准后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待出差返回后,经办人应及时将所有费用单据按规定标准填制差旅费报销单,经会计审核、财务部长审批后,五日内到出纳处报帐。前帐未清,后帐不借。逾期未还者,财务有权直接从下月工资中扣除欠款。

  二、出差人员根据职务的不同,分为四级。如下:

  A级董事长、总经理

  B级各部长、营业部经理

  C级各部门主任

  D级其他人员

  三、差旅费用标准

  (一)交通费用标准

  级别可乘坐交通工具

  A飞机、软卧、轮船一等舱及以下标准

  B硬卧、轮船二等舱及以下标准

  C硬座、轮船经济舱及以下标准

  D硬座、轮船经济舱及以下标准

  说明:1、凡下级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乘坐上级人员标准交通工具的,必须报请总经理批准。

  2、C级和D级人员乘车,从晚上八点到次日七点之间在车上过夜四小时以上的,以及连续乘车超出八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

  3、交通费按以上标准实报实销,超标准部分自负。

  (二)住勤费用(含食宿费、市内交通费、出租车费、邮电通讯费)标准

  目的地出差人员住勤补助(元/日)

  ABCD

  直辖市、经济特区及经济发达城市30020**50120

  省会城市或各省最大城市250150130100

  经济较发达地区20**3010080

  500公里以内及欠发达地区1501008060

  说明:1、出差目的地按以上分类,如有重叠按高一级标准处理。

  2、出差人员住勤费用按以上标准补助,不实报实销。天数既算头也算尾,包括在途天数和住勤天数,当日到达目的地的按一天计算。一日走两地其住勤按最终目的地计算。

  3、公司派往外地培训、学习人员,除按上述规定实报实销外,培训费、住宿费由会馆统一安排支付,其他费用不予报销。学习期间,每人每天补贴20元。

  4、当天出差当天返回的(东河、青山、昆区、九原区除外),按上述标准50%计算补贴。

  四、其它规定

  1、凡需带车出差者,必须报请本公司总经理批准。车辆所产生的过路、过桥费凭票实报实销,油费按实际公里数由所在会馆总经办审核。汽车修理费需按报总经理批准的报销额度报销。

  2、出差期间因业务原因,需住三星级(含)以上标准酒店或需支付招待费用的,需事先告知会馆总经理取得同意,事后凭票经会馆总经理批准报销额度给予报销。

  3、对借出差之便旅游或绕道探亲访友的,须事先报请会馆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成行。其由此产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也不享受任何补助,多占用的实际天数按事假作扣款处理。

  4、随从上级领导出差者,其差旅费标准与所跟从的上级领导的标准一致。

  5、员工市内办事,自己解决交通工具或乘坐公共汽车。会馆原则上不再报销出租车票,如有急事确实需要打车去办理的,必须经总经理同意,财务才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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