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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控股公司应届毕业实习生使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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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控股公司应届毕业实习生使用管理办法

  地产控股公司应届毕业实习生使用管理办法

  1.目的

  1.1通过毕业生实习计划,为公司发展挑选合适的人才。

  1.2应届大学毕业生具有知识新、观念新、心态积极等优点,可以为公司的管理带来新的活力。

  1.3 应届大学毕业生使用成本相对较低,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公司的人力资源成本合理化。

  2.适用范围

  置业公司及各项目在正式架构编制以外使用应届毕业实习生的管理。

  3.管理职责

  3.1行政中心负责置业公司应届毕业实习生的使用管理,并对各项目使用应届毕业实习生数量和效果进行把关。

  3.2各项目人事部门负责所属项目使用应届毕业实习生的计划、招聘、录用、培训、实习安排以及实习效果评估汇总、人事处理等管理工作。

  3.3各用人部门负责所使用应届毕业实习生的岗位辅导、任务安排以及实习效果评估工作。

  4.应届毕业实习生的使用管理

  4.1置业公司按正式编制人员的10%、项目按正式编制人员的2%安排应届毕业生实习;行政中心根据每年年末定编情况下达各项目下一年实习生指标,并对实习岗位予以把关审核。

  4.2属于指标内使用的实习生之工资、补贴等费用在目标责任书的人力资源成本预算中单列专项费用开支。

  4.3 所使用的应届毕业实习生必须具有本科以上的学历(物业系统可放宽至大专以上),学业成绩优良,专业与实习岗位对口,并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

  4.4实习时间限于每年的3月1日-6月30日,不得超期使用。

  4.5 使用应届毕业实习生应签订实习协议。

  4.6 优秀应届毕业实习生可免试用期转为正式员工,并签定劳动合同。

  5.应届毕业实习生实习期待遇

  5.1应届毕业生在实习期间按月发给实习津贴,标准为:硕士生1600元/月,本科生1400元/月,专科生1100/月。发放时间与公司员工发薪日一致。

  注:行政中心定期根据人才市场情况对实习生的津贴标准进行评估。

  5.2实习期间,节假日加班统一按40元/天支付加班费,不考虑超时加班费。

  5.3食宿费用及补贴与公司员工一致。

  5.4假期享受与公司员工一致,病事假按日扣减实习津贴;公司可因应实习生未完成学业的实际情况,根据学生需要给予必要的返校学习活动时间,并作为事假处理;但须事先向所属部门请假。

  5.5交通车使用权与公司员工一致。

  5.6因公出差食宿补贴标准按公司普通员工标准执行。

  5.7实习期间属劳务关系,保险、工伤自理。

  6.罚则

  指标内使用应届毕业生必须按照额定数量使用,且必须遵守使用期限。超额超期使用将按照目标责任书有关超编的管理规定处理。

  7.附则

  本办法由行政中心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应届毕业生实习协议(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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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房地产公司电脑使用管理规定

  房地产公司关于电脑使用的管理规定

  电脑由各部门委派专人负责管理、维护,办公室有权随时监督检查。 电脑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如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或故障,要及时向办公室反映,以便请专业人员进行维修,以免造成机器损坏。

  个人强硬操作或拆卸电脑及配件造成电脑硬件损坏由本人负全部责任进行赔偿,费用自理。

  由于个人操作不当而强行操作造成电脑软件损坏,致使电脑系统崩溃,由个人负责维修,费用自理。 由于个人误操作致使电脑工作异常应及时向办公室反映,由办公室委托专人维修,否则由个人负责维修,费用自理。

  对于来自外部磁盘,使用前都应进行软盘杀毒,否则致使电脑感染病毒而系统崩溃,由肇事者负全责并进行维修,费用自理。

  对电脑内部系统不得自行进行删除、更改数据等操作,需要进行相应的系统设置,应及时向办公室反映由专人进行操作;否则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有个人自行负责。

  任何人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打印与工作无关的私人文件,若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者,须要现经过办公室主任同意方可使用,如若违反将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或经济处罚。 非本公司人员使用电脑,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篇3:房地产公司复印机使用管理规定

  房地产公司复印机使用管理规定

  各部门需复印文件,应事先经部门经理签字、办公室主任签字,并填写“复印机使用登记本”(详细注明复印部门、日期、内容、份数等项目)后,方可有专人复印。

  复印机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如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或故障,要及时向办公室反映,以便请专业人员进行维修,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拆卸,以免造成机 器损坏。

  为了有效控制复印纸张的使用,复印纸张由办公室总务负责保管,使用者须按照办公用品零用手续办理。

  任何人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复印与工作无关的私人文件,若因特殊情况需要复印者,须事先经过办公室主任同意方可复印,如若违反将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或经济处罚。

  每日下班前,办公室秘书负责检查复印机是否关机,是否切断电源,以免发生事故。

篇4:工程监理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工程监理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根据主管部门规定和领导指示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本公司车辆管理,强化服务意识,确保行车安全,促进廉政建设,优质高效地服务于公司的各项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公司所有车辆和驾驶员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

  第二条办公室每天安排一台值班车,主要承担市内紧急公务和处理其它突发事件等。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工作用车原则上应提前申报。长途用车应由部门负责人提前1天将用车计划送达办公室,车管人员将根据轻重缓急等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统一调度。任何部门不配备专车,各部门用车均实行派车制。赴省外用车和其它特殊情况用车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因特殊情况,外出车辆无法按计划返回应及时向办公室车管人员汇报,否则,对驾驶员按违规处理。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用车,带车人员应按执行任务的方向、路线行驶,未经办公室同意,中途不得擅自改变用车性质和路线,否则,发生事故及一切后果均由用车人负责。

  第五条驾驶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调度指挥,礼貌开车,文明服务,厉行节约,爱护车辆,安全驾驶。

  第六条驾驶人员应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出车前、停车后均应对车辆进行检查,消除隐患,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行车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按指定路线行驶,不得私自改变行驶路线,不得中途办理私事。

  第七条驾驶员不得对车辆的里程表、方向、制动、离合器等机械系统的关键零部件进行变动,如因驾驶员擅自变动关键零部件而发生问题,将进行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条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自觉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严禁酒后开车,严禁违章行车。如因违章驾驶被罚款,一律不予报销。

  第九条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随意外出,有事须及时向办公室车管人员请销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第十条严禁公车私用。驾驶人员私自用车发生一切问题,后果自负,除个人承担经济损失外,将根据事故性质和交警部门处理意见,给予严肃处理(停车检查、辞退或开除)。

  第十一条严禁公车参与婚礼迎亲活动。严禁驾驶员私自将车辆交给无驾证人员和有驾证但非专职驾驶员驾驶。

  第十二条公司非专职驾驶员不得驾驶公司车辆。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自负。

  第十三条车辆维修或购置配件,驾驶人员必须事先填报申请单,经办公室车管人员核定后,在确定的维修定额内修理或更换配件。未经批准擅自在外维修(换件),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公司所有车辆在完成当次执行的任务之后,必须按时返回,不得在外停留,不准随意在外停放,不按规定停放,如造成车辆损坏或被盗等一切责任由驾驶员自负。

  第十五条车辆维修期间,驾驶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缺勤。车辆修理过程中,驾驶人员必须对所修部件认真检查、调试,防止以旧换新,以次充好,重复修理。若发现车辆修理中弄虚作假、牟取私利,将给予驾驶人员严肃处理(停车检查、辞退或开除,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车辆修理费用一般通过银行转帐结算。驾驶人员应根据规定认真核对修理项目、所换配件和维修收费标准并将车辆维修清单(包括换下的配件实物)以及正规发票一并交给车管部门,经车辆管理人员或车管部门审核无误后,方可报销。报销需注明经手人、审核人。对车辆的中小修与维护保养,逐步实行定点维修。

  第十七条公司驾驶人员若发生事故,凡负有责任,损失费达1000元以上者扣除全年安全奖,承担事故损失费用的20%,并视责任大小给予严肃处理(停车检查、承担经济损失、辞退或开除)。

  第十八条各车辆要求及时交纳各种费用,过期不交,滞纳金不予报销。

  第十九条各工地总监办及驻地监理组的车辆管理,执行此规定。原则上由总监办或驻地监理组负责现场管理,但必须每月将各车行驶的里程数、油耗、维修及车辆技术状况报公司办公室。

  第二十条各工地总监办及驻地监理组的驾驶员必须服从总监办和驻地监理组的管理。年终由公司办公室会同各工地总监办对驾驶员统一进行考核。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篇5:商场(商铺)广告广告位使用管理规定

  商场(商铺)广告及广告位使用管理规定

  一、公共位置管理

  1、未经批准,不准在露天广场、广场入口、场内任何位置(除商铺以内,派发任何宣传品,赠品)。

  2、严禁在商铺门口或广场的任何位置呐喊拉客。

  3、未经批准,不得把自制广告牌或其他形式之广告物品放置在任何公共位置,包括店铺门口(以门槛直线为界)。

  4、未经同意,商铺不得擅自举办任何形式的对外活动,包括邀请名人莅临等。

  二、商铺内部管理

  1、商铺任何宣传不能有误导消费者、抵毁其他同类商铺的内容,不允许任何恶性竞争之针对性的宣传。

  2、对于商铺内任何图案文字,管理公司保留否决权,如确实设计制作低劣有碍观瞻,商场商管部有权更改或折除。

  3、不准在商铺面对公众的玻璃部分任何位置张贴、悬挂任何物件(严禁使用双面胶、玻璃胶)。

  4、商铺内的海报、吊旗等宣传用品需报商管部备案,严禁在减价或促销期间出现“跳楼价”、

  “出血狂减”、“倾销”、“清仓”、“转手贱买”等文字。

  5、在商铺内自行播放音乐等声响以不影响邻舍及公共环境为原则。商场内不能使用音响方式进行广告宣传,特殊情况须报管理公司审批。

  三、广告位的管理

  1、商户可自行使用各自门中灯箱,不得随意改装破坏。

  2、商户不能擅自使用面对公共的玻璃部分做广告,在管理公司同意的前提下,可做宣传自行生产、主要经销产品的广告或本铺位形象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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