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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公司会计核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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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公司会计核算制度

  地产公司会计核算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会计工作,加强会计管理,执行财政部制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财务部门所有会计处理除法律、法规、政策另有制度外,均应按本办法办理。

  第二条 以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三条 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采用借贷记帐法;以权责发生制为记帐基础;资产取得时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第四条 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对会计年度发生的非本位币的经济业务,按年初人民币市场汇率折合为人民币记帐,年末对货币性项目按年末的市场汇率进行调整,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本年有关项目。

  第五条 坏帐损失的核算方法

  1. 采用备抵法核算;

  2. 计提坏帐准备的范围:应收帐款和其它应收款(关联公司往来不计提坏帐准备);

  3. 计提坏帐准备采用个别认定法。

  第六条 存货核算方法

  1. 库存材料按实际成本核算,发出材料按先进先出法、移动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认定法;

  2. 开发产品发出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 低值易耗品采用实际成本核算,领用时一次摊销;

  4. 期末存货按单项比较,以可变现值孰低法计价,以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确认为当期损益。计提的跌价准备应当单独核算

  第七条 长期投资核算方法

  1. 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按投资时初始成本;如果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作为应收股利单独核算;短期投资划转为长期股权投资时,按投资成本与市价孰低确认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2.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确定,对其它单位长期股权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以下又不具有重大影响的,采用成本法核算;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以上,或虽投资不足20%但具有重大影响的或具有实质控制权的,采用权益法核算;

  3.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改变,采用成本法核算改为权益法核算时,应自实际取得对被投资单位控制、共同控制或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时,按股权投资的帐面价值确认为投资成本,投资成本与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确认为股权投资差额,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改为成本法核算时,按实际对被投资单位不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帐面价值确定为投资成本;

  4.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应在取得股权投资后,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调整投资的帐面价值,并作为当期投资损益。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股权投资帐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如果被投资单位以后各期实现净利润,应在计算的收益分享额超过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以后,按超过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的金额,恢复投资的帐面价值 ;

  5. 对长期股权投资差额,按10年的期限平均摊销;

  6.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实际取得的价款与投资帐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第八条 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计提方法

  一. 固定资产确定标准:

  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及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非经营性资产。

  1. 固定资产分类:房屋建筑物、运输工具及其它;

  2. 固定资产计价: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二.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采用“直线法”计算,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并按各类固定资产的原值和估计的使用年限扣除残值(原值的10%)制定其折旧率如下:

  资产类别 使用年限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20 4.5%

  运输工具 5 18%

  电子及其它 5 18%

  三.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 年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如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枝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的,应当将可收回金额低于其帐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 固定资产应按单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计提的减值准备应当单独核算;

  3. 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第九条 无形资产计价和摊销方法

  一. 无形资产计价方法:

  1. 购入或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金额入帐;

  2. 对接受投资转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

  二. 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

  1. 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本年损益;

  2. 合同有制度受益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受益年限;

  3. 合同没有制度受益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10年。

  三.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

  年末无形资产应当按帐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减值准备www.pmceo.com应当单独核算。

  第十条 长期待摊费用及开办费的核算方法

  1. 长期待摊费用:有明确受益期的,按受益期平均摊销,其它项目分5年平均摊销;

  2. 开办费待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转入当月的损益。

  第十一条 销售收入的确认

  一. 收入确认原则:

  1. 将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交给购买方;

  2. 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产品实施控制;

  3.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4. 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二. 销售产品的收入确认方法:

  1. 采用一次性全额收取房款的,以房产使用权交付买方之日或开具发票之日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2. 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以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3. 采取以土地使用权或其它财产置换房屋的,以房产使用权交付对方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4. 采取银行提供按揭贷款销售的,以银行将按揭款办理转帐之日,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5. 采取预售商品房收取房款的,先作为预收帐款管理。商品房竣工验收办理买方交接手续之日,将预收帐款转营业收入,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第十二条 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所得税会计处理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第十三条 税收政策

  按国家有关税收、税法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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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财务管理制度之会计核算工作规范

  物业财务管理制度之会计核算工作规范

  1、公司财务部代理分公司(管理处)核算的,必须将公司与分公司(管理处)独立建帐,准确划分核算对象,正确反映各核算主体的经营成果和其他会计信息。

  2、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财务部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帐册进行核算,及时提供合法、有效、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保证会计指标和前后各期的可比性。

  3、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4、对政府主管部门报送的报表必须采用财政部统一规定的格式。

  5、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和资料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档案。

  6、会计凭证的一般要求

  a.原始凭证必须具备:凭证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单位、接受单位名称、经济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等。外来原始凭证应有填制单位公章。原始凭证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

  b.记帐凭证统一使用通用记帐凭证。记帐凭证必须具备填制凭证日期、编号、摘要、科目、金额、附件张数、填制人员、记帐人员、稽核人员和主管人员签章。

  c.记帐凭证要连续编号,一笔业务需填制两张以上凭证时,可采取分数编号。记帐凭证除结帐和改错外都应附有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发生错误应重新填制,已入帐的可用红笔填写与原内容相同的凭证冲回,如只是金额错误,也可将其差额另编一记帐凭证。

  d.记帐凭证连同其原始凭证,按编号顺序装订成册,加具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由装订人盖章。

  e.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因特殊需要经财务部经理同意后,可提供复印件,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登记签名。

  f.外部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取得原开具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注明凭证的金额、号码、内容等。如无法取得的,由经办人写出详细情况,单位负责人、财务主管人员签字,代为原始凭证。

  7、登记会计帐簿

  a.按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业务需求设置会计帐簿,包括总帐、日记帐、明细帐、辅助帐等。

  b.现金帐、银行存款帐必须采用订本式帐簿,用计算机打印的帐簿必须连续编号,并装订成册,由主管会计和具体经办人签章。总帐和明细帐、现金日记帐、银行日记帐应定期打印。

  c.会计人员应根据审核无误的记帐凭证登记会计帐簿,做到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字迹工整。各种帐簿应按页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否则应注明"此页(此行)空白"字样。凡需结出余额的帐户,其余额应注明借贷方,没有余额的应作出标记。上下帐页结转时要注明"过次页"或"承前页",对需要结出本月发生额的帐户,结计"过次页"的本页合计数,应为本月初本页止的发生额的合计数。

  d.帐簿记录发生错误时,不准涂改、挖补、刮擦或用药水消除字迹,不准重新抄写,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更正。应将错误文字或数字画线注销,在其上方填写正确文字或数字,并加盖名章。对错误数字必须全部画线更正,不得局部修改。由于记帐凭证错误造成帐簿错误的,可按更正的记帐凭证登记帐簿。

  e.各单位应定期核对帐簿,保证帐证之间、帐表之间、帐帐之间、帐实之间相符。定期结帐,月度需结出当月发生额的应在摘要栏中注明"本月合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年结的注明"本年累计"通栏划双红线。年度结转要在摘要栏分别注明"结转下年"和"上年结转"。

  8、编制财务报告

  a.各单位应按月、季、年编制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报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b.对外报送的财务报表应按国家统一规定的会计制度和格式编制。

  b.会计报表应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帐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c.会计报表之间、各栏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相互一致,本期报表与上期报表之间有关数据应相互衔接。不同会计年度,各项目内容及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应在报表中加以说明。

  d.会计报表应按有关规定的期限对外报送。报表应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还应注明单位、地址、报表所属年、季、月、报送日期、单位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编表人签章等。

  e.年度会计报告需要审计的,编制前应先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连同会计报告按规定期限报送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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