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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业集团企业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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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业集团企业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置业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各工程项目的采购招标工作,提高工作成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整个集团采购管理系统。

  第二章供应商资料收集

  第三条项目部提供材料需求计划

  (一)任何材料的采购都必须有项目部提供的材料采购审批单,只有做到"以需定购",才能有效地降低采购成本。无材料采购审批单的,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二)根据材料采购审批单,确定每个具体项目的采购负责人。

  (三)项目负责人应与项目部就采购材料的规格及技术指标要求进行详细的沟通。

  (四)材料需求计划应有明确的数量、技术指标以及到货时间要求。

  第四条搜寻并联系供应商

  (一)可通过Internet、黄页、供应商介绍等方式搜寻材料供应商。

  (二)采购人员与供应商交流的过程中应努力学习材料知识和行业知识,力求在每次一种材料采购结束后成为该材料的专家。

  (三)严禁供应商与项目部私下单独接触,供应商对项目的疑问由采购管理中心与项目部沟通后由采购管理中心进行答复,严格执行前后台管理,杜绝腐败滋生的机会。

  第五条供应商资格预审

  (一)资格预审的目的是为了将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初步淘汰,减少后期的工作量,做到有的放矢。

  (二)供应商资格预审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供应商的规模、技术资质、市场信誉、财务状况以及过往业绩。

  (三)一般选出10家以上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作为将来邀请招标的对象。

  第六条建档及封样工作

  (一)选出符合资格预审条件的供应商后应建立详细的供应商档案及相关的电子文件:产品、资格预审的内容、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供应商的信息档案建立起来后应集中汇总,并做到在采购管理中心内部的信息共享。

  (二)凡是进入招标采购程序的材料,供应商必须提供样品。由项目负责人做好封样工作,封样库的两把钥匙由专人保管,非采购管理中心人员不得进入封样库,避免质量以及腐败的问题发生。

  第三章招标和投标

  第七条编制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由相应的的项目负责人来统一草拟,在招标文件中应规定:供应商投标需分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分别投标装订成册。

  (二)招标文件中的商务部分要求由采购管理中心拟定;技术部分要求由项目部拟定,项目负责人应积极与项目部沟通以准确确定技术部分要求。

  (三)招标文件拟定后,项目负责人的上级领导应对其进行初步审核。

  第八条法务部审核招标文件

  按照公司在招标采购方面的规定,所有的招标文件在发售前一定要经法务部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盖章生效。

  第九条发出招标邀请

  我司采用的是邀请招标的采购方式,邀请招标对于项目时间相对比较紧、供应商数量并不多的情况比公开招标更有优势,也不失公平性。根据具体的采购材料,我司一般采取电话邀请或邀请函两种方式来发出招标邀请。

  第十条发售招标文件

  (一)根据我国招标法的有关规定,我司对招标文件采取的是发售的方式,由各投标人自行自愿购买。

  (二)标书费的多少一般根据招标项目总金额来确定,招标文件一经发售,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标书费概不退还。

  第十一条勘测现场

  供应商有要求勘测现场的,相应的项目采购负责人必须陪同前往。具体的时间行程安排,相应的项目负责人应先与项目部沟通后确定,不允许供应商私自与项目部接触。

  第十二条答疑

  对供应商就招标文件中的疑问进行答疑,必须使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内容全面了解,避免以后出现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况,使本来可能有实力中标的供应商被废标,影响采购的整个进度和质量。

  第十三条收取投标文件

  (一)每位项目负责人在收取投标文件时应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密封并盖骑缝章,如未未作以上操作则作废标处理。

  (二)投标文件内容应包括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及电子文档。

  (三)收取投标文件的同时收取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的用途要提前和供应商解释清楚。

  第十四条开标和评标

  (一)评标的评委必须有项目部、采购管理中心、总经办三方参加,评委的总人数需为奇数。

  (二)开标前必须拟好评分标准,并确定商务标和技术标的比重。

  (三)评标应从技术标、商务标两方面评审,由相应的评委分别评比,杜绝腐败隐患。

  (四)开标时做好相应的开标记录:参与开标的各方人员签到表、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表。

  (五)按照技术标得分,从所有的投标人中选出得分前七名。

  第四章商务谈判

  第十五条要求供应商第二次报价

  和技术标得分前七名的供应商联系,要求他们在价格再次下降,并根据最新的报价在剩下的七家供应商中选出前五名。

  第十六条要求供应商第三次报价

  和供应商再次联系,要求他们进行第三次报价,并以价格为标准在剩下的五家供应商中选出前三名。

  第十七条第一轮谈判

  经过三次报价后,正式进入谈判程序,首先由招标项目负责人与选出的供应商进行4次谈判,并做好相关的谈判增值记录。

  第十八条第二轮谈判

  在第一轮谈判结束后,由各项目负责人的直接上级与供应商进行第二轮的2次谈判,综合考虑各供应商在技术和价格上的整体实力,初步确定中标供应商,做好相关的谈判增值记录。

  第十九条第三轮谈判

  由部门负责人与初步确定的中标供应商进行最后谈判,做好谈判增值记录。

  第二十条商务谈判原则

  (一)"毛巾挤水":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后进行的第二次和第三次报价的过程为"毛巾挤水"过程,通过这两次报价使采购价格初步下降。

  (二)"毛巾烘干":在要求供应商第三次报价后,开始正式进入谈判阶段,通过"三轮七次"不同层次的谈判,达到进一步降低价格的效果。

  (三)谈判原则:没有计划的不谈判;没有目标的不谈判;没有前后台管理措施的不谈判;不封样不谈判;没有参加招投标的供应商不谈判;没有3家以上供应商不谈判;参与谈判的人对价格没有决定权。

  (四)轮谈判都应体现增值过程。

  第五章合同签订

  第二十一条合同签字

  由我

方拟定双方签署的采购合同,并交法务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供应商首先在合同上签字盖章,进行系列的评审我方才在合同上签字盖章。

  第二十二条成本降低的机会

  作为采购人员,我们应努力抓住成本降低的每一个机会。合同通过总经办评审后,我方在合同上签字前可以进一步与供应商就价格再一次商议。

  第二十三条合同签订

  合同签订一式4份,采购管理中心、供应商各一份,行政部和档案室各留存一份。合同签字盖章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通知未中标供应商做好回访工作,并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维护好公司的良好形象。

  第二十四条资料存档

  招标采购必须做到"一材一档",存档资料应包括: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清单及供应商编码、供应商资料、谈判增值表、采购合同等。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实施后,前期相关规定和制度自行终止。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执行监督权归采购管理中心。

  采购管理中心

  颁发日期:二零零七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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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房地产公司招标管理程序

  房地产公司招标管理程序

  1.目的和范围:加强本公司设计、施工、广告合同的招标管理,使之得到有效控制,从而确保公司的利益。

  2.职责

  2.1总经理室组织各相关部门参与设计、施工、广告招标工作。

  2.2设计招标

  2.2.1副总经理主持设计招标的全过程。

  2.2.2设计研发部经理负责组织设计招标的具体工作。

  2.2.3设计研发部负责项目设计期间的合同保管、监督和传递工作。

  2.2.4审计核算部、财务计统部、工程材料部资料员负责传递到本部门的合同的保管。

  2.3施工招标

  2.3.1副总经理主持施工招标的全过程。

  2.3.2工程材料部经理负责组织施工招标的具体工作。

  2.3.3工程材料部负责项目施工期间的合同保管、传递工作。

  2.3.4审计核算部、财务计统部、项目部资料员负责保管传递到本部门的合同。

  2.4广告招标

  2.4.1经营销售部负责挑选参与竞标的广告公司。

  2.4.2经营销售部负责组织招投标工作。

  2.4.3经营销售部组织人员与中标广告公司进行合同谈判。

  2.4.4经营销售部汇总谈判结果,修订合同文本,向总经理汇报。

  2.4.5总经理确定与广告公司的合同文本。

  2.5总经理签署合同。

  2.6公司图书档案室管理员负责合同文件的最后保管。

  3.工作流程

  3.1设计招标管理:

  3.1.1设计招标程序:

  3.1.1.1总经理发布招标指令,确定招标方式。

  3.1.1.2设计研发部经理跟据总经理确定的要求,组织编写招标文件或者设计任务书,内容包括:

  A.经总经理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及有关文件的复印件。

  B.项目说明书,包括对工程内容、设计范围和深度、图纸内容、

  张数和图幅、建设周期和设计进度等的要求。

  C.合同的主要要求和内容。

  D.设计资料提供内容、方式和时间,设计文件的审查时间。

  E.组织现场踏勘和进行招标文件说明的时间和地点。

  F.招标起止日期。

  3.1.1.3设计研发部经理代表公司发布设计招标通告或向选择的设计单位发邀请招标函,选择设计单位的依据为:

  A.设计资历和设计信誉。

  B.设计进度和收费。

  C.近期设计的主要工程情况和社会评价。

  3.1.1.4总经理室牵头,副总经理主持,设计研发部组织建立评标小组,根据具体项目制定评标、定标方法和依据。

  3.1.1.5设计研发部经理组织投标单位踏勘工程现场,解答投标单位的问题。

  3.1.1.6设计研发部收到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后,组织评标小组评标,确定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通知未中标的单位。确定中标的依据:

  A.设计方案的优劣。

  B.建设造价、经济效益的好坏。

  C.设计进度快慢。

  D.单位综合保障实力及施工现场服务能力。

  3.1.1.7设计研发部经理代表公司拟定合同,合同条款的内容包括:

  A.合同签定的依据。

  B.设计人应提交的资料文件及设计进度要求。

  C.设计费支付的要求。

  D.双方的责任要求和违约要求。

  3.1.1.8总经理与中标单位签定合同。

  3.1.2针对具体项目,可由设计研发部跟据设计难度对多家设计单位进行考查,并编写考查报告,选择合格的设计单位经总经理确认后,由设计研发部经理代表公司对合格的设计单位采用直接委托设计的方式。

  3.1.3特殊项目由总经理直接指定设计单位。

  3.1.4合同存档和合同执行评价

  3.1.4.1合同履行完毕后,交公司图书档案室保管。

  3.1.4.2设计研发部经理组织各相关部门对设计单位的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评价,以报告的形式上报总经理室审阅。设计研发部将评价报告存档,并建立合格设计单位名录,供公司设计招标使用。

  3.2施工招标管理

  3.2.1建立原始合格承包商名录

  由工程材料部收集建筑承包商市场承包企业的有关信息,根据下列条件建立合格承包商原始名录,报总经理批准。

  A.企业注册证明和技术资质,主要施工经历和近期施工业绩;

  B.质量保证措施,技术力量简况;

  C.施工机械设备简况,正在施工的承建项目;

  D.资金和财务状况,企业的商业信誉;

  3.2.2具有可预见性的或合同金额10万元以上的施工合同,由总经理室牵头,工程材料部、审计核算部、财务计统部参加进行招标。

  施工招标程序:

  3.2.2.1总经理确定招标标准,发布招标指令。

  3.2.2.2工程材料部经理根据总经理确定的要求,执行公司向合格承包商名录上适合所招标项目的承包商发布施工招标通知或邀请招标函的工作。

  3.2.2.3总经理室牵头,由工程材料部、审计核算部、财务计统部组成评标小组。

  3.2.2.4评标小组编制招标文件,制定评标和定标方法。

  3.2.2.5总经理室审核招标文件、评标和定标方法。

  3.2.2.6评标小组审查参加招标的承包商的资质文件:

  A.企业注册证明和技术资质,主要施工经历和近期施工业绩;

  B.质量保证措施,技术力量简况;

  C.施工机械设备简况,正在施工的承建项目;

  D.资金和财务状况,企业的商业信誉;

  E.准备在招标工程上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以及采用的施工方法和施工进度安排。

  3.2.2.7工程材料部经理根据评审结果,向合格的承包商发送招标文件、图纸、技术资料。

  3.2.2.8工程材料部经理组织投标单位进行现场踏勘,解释招标文件,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

  3.2.2.9副总经理接受投标单位的标书,并组织会议,由投标单位介绍投标文件,回答评标小组提出的问题。

  3.2.2.10工程材料部经理组织评标

,编写评标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工程报价、施工工期、企业信誉、施工业绩。

  3.2.2.11副总经理组织决标谈判,编写报告,各部门会签,送呈总经理。

  3.2.2.12由总经理确定中标单位。

  3.2.2.13工程材料部经理代表公司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通知未中标单位。

  3.2.2.14副总经理组织施工合同谈判,谈判成功后由总经理签署施工合同。

  A.项目经理部监督施工合同的实施、合同管理。

  B.各相关部门的资料员负责保管合同文件。

  3.2.3针对工地发生的不可预见的施工项目,项目经理可以应急确定队伍,立即进场施工,并及时通知公司各相关部门。

  3.2.3.1项目经理确定应急施工队伍的范围:

  A.无备选施工队伍的情况,可与符合工程要求资质的施工队伍签署5万元以下的项目施工合同;

  B.有备选施工队伍的情况,可签署10万元以下的项目施工合同;

  C.备选施工队伍,必须是工程材料部的合格承包商名录上的单位。

  3.2.3.2项目经理可与施工队伍签定临时合同,并以工作请示单附件形式上报工程材料部。

  3.2.3.3工程材料部经理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对施工队伍进行评审,会签意见。

  3.2.3.4工程材料部经理将合同上呈总经理室,总经理批复并签署合同。

  3.2.3.5工程材料部将合同文件分发总经理室、审计核算部、财务计统部、项目部。

  3.2.3.6项目经理部监督合同的实施、合同管理。

  3.2.3.7各相关部门的资料员负责保管合同文件。

  3.2.4公司对设计与施工为一体的工程实行限额造价管理,由总经理确定高级装修工程、景园工程最高投资限额,招标程序同3.2.2条。

  3.2.5特殊情况下由总经理确定承包商。

  3.2.6合同存档及合同执行评价:

  3.2.6.1合同履行完毕后,交公司图书档案室保管。

  3.2.6.2工程材料部组织项目部并会同各部门对施工单位的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评价,评价报告上报总经理室审阅。

  3.2.6.3工程材料部将评价报告存档,并调整合格承包商名录,供公司招标使用。

  3.3广告招标控制

  3.3.1招标流程(见下图所示)

  3.3.2特殊情况下,总经理指定广告公司。

  筹备阶段发标评标

  4.相关文件

  《合同法》

  《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管理程序》

  《合格承包商名录》

  5.相关表单、记录

  5.1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

  5.2招标通知书

  5.3开标报告

  5.4招投标记录

  5.5评标报告

  5.6中标通知书

  5.7合同执行情况评价报告

  过程

  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

  设计招标**20**.4.22**20**.4.28**20**.4.30

  施工招标**20**.4.22**20**.4.28

  广告招标**20**.4.22**20**.4.28

篇3:房地产公司工程招标定价管理制度(5)

  房地产公司工程招标定价管理制度(五)

  一、 目的:

  为规范公司工程建设招标活动,加强对招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司利益,保证项目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等招标事宜。

  三、招标组织机构及小组成员

  1、公司成立招标管理领导小组,常务副总经理任组长,法务监察部部长任副组长,成员分别由总工程师、工程项目部经理、财务部经理、经管部经理组成。

  2、招标管理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管理公司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的招标定价。主要职责是确定招标方式、招标日期,资审方式、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签署授权委托书(公开招标)等。招标管理工作也可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完成。

  四、小组成员工作职责

  1、经管部负责办理招标备案、发布招标公告、编制和审查招标文件(包括制定和审查评标办法)。具体编写或审查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投标文件商务标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确定投标报价的范围、确定合同价格的方式、合同价款的调整的条件和方法、工程变更的确认和工程竣工结算等内容。

  2、工程部拟订或审查招标文件中有关技术标的条款和内容,编写招标工程的工程综合说明,确定工程地点、建设规模、结构类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工期、招标范围,各专业工程工作界面的划定、现场环境及地质条件、投标人资质及合格条件、技术规范等内容。工程部资料员负责发售招标文件、收取图纸押金、编写招标文件清单、做好收发记录。

  3、工程项目部、经管部组织勘察现场、进行资格预审、召开投标预备会。

  4、财务部拟订投标人有关财务状况的招标规定,确定和审查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及担保书格式、资信情况等财务方面的内容。

  5、采购部人员拟订甲供材料及设备的招标规定和要求。确定甲供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等内容。

  6、法务监察部对拟定出的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内容、程序、权利和义务等方面进行审查和规范。

  五、招标范围及规模

  1、由公司开发建设的工程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时,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或材料及设备采购(单项采购价款在10万元以上)招标应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时投标人不少于5家,邀请招标时投标人不少于3家。

  2、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后可直接发包。

  3、为便于工程项目的管理、减少各承包商间的推诿和各专业工程的交叉施工、提高工作效率,工程招投标应尽量减少单项工程的分解招标。

  4、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下的零星工程和维修工程一般不采取招标形式,由公司工程维修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确定招标方式:

  工程项目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根据具体的招标内容和规模,采用何种方式由招标领导小组确定。

  1、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由经管部办理招标公告的发布;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家以上具备施工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施工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2、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至少载明下列内容: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 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 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

  ● 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

  ● 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 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

  ● 对招标人的资质等级的要求。

  七、 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采取资格后审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标准和方法。采用资格预审时投标资格的确定详见第4条。

  2、资格审查的内容。资格审查应主要审查投标人或者潜在投标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

  ●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企业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3、实际考察。资格审查过程中如需要,招标领导小组也可对潜在投标人已完工程和在施工程以及机械设备等组织现场考察。

  4、投标资格的确定。采用资格预审的,资格审查由工程部牵头,经管部、财务部、法务监察部共同组成评审小组,从参加预审的单位中选出不少于3家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由评审小组在《工程招投标资格预审审批表》签署意见并呈报常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后,由工程部向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八、招标文件的编制

  1、招标文件由工程部牵头,经管部、财务部、法务部等共同拟订。

  2、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投标邀请书(附投标邀请书格式)。

  ● 投标须知:包括工程概况,招标范围,资格审查条件,投标单位资质等级,工程资金来源或者落实情况(包括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标段划分,工期要求,质量标准,现场踏勘和答疑安排,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投标截止日期,提交、修改、撤回的要求,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有效期,开标的时间和地点,评标的方法和标准等。

  ● 合同的主要条款(附合同协议书、专用条款与补充协议、通用条款)。

  ● 投标文件格式及附录(附投标文件投标函格式、商务标格式、技术标格式、资信标格式)。

  ● 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 招标工程的技术要求。

  ● 设计图纸。

  ● 投标辅助资料。

  3、招标文件的审查和批准

  (1)招标文件的审查由经管部经办,审查意见由评审领导小组人员签署意见并填写在《工程招标文件评审表》中,评审表和经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呈常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并在招标文件上签字盖章。

  (2)招标文件批准后(采用公开招标的,招标文件应报招标管理部门审查备案),工程部方可组织招标文件的发售和邀请投标人投标。

  九、开标、评标和中标

  1、开标。本公司的各类项目招标的开标,由公司授权的招标人代表负责主持。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1)采用公开招标的工程,对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案。

  (2)采用邀请形式招标的工程,评标委员会由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和经营管理单位等方面的人员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由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对邀请招标的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合同总价、工期承诺、工程业绩、社会信誉等相关情况进行评审后确定施工单位。

  2、评标

  (1)评标委员会组成。采用公开方式招标的,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的确定,应当遵照招投标管理部门及有关法规的规定;采用邀请方式的,评标委员会由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及其成员组成。

  (2)评标应严格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执行。在评标过程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评标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

  3、投标文件评审

  (1)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应当对投标文件提出的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投标价格、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资质、服务承诺、社会信誉及以往业绩等,能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和评价标准进行评审和比较。

  (2)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应当在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评审出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但投标价格低于其企业成本的除外。投标价格低于企业成本价(经管部核定)的投标,不予选择。提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少于三家的,应当重新招标。

  4、定标

  (1)评标委员会(评标小组)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推荐1—3个排序合格的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1—3个排序合格的中标人,由经管部负责按《工程招投标中标单位审批表》报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确定。

  (2)根据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签字的《工程招投标中标单位审批表》确定的中标单位,经管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以公开方式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工程部负责向政府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十、授予合同

  中标人确定后,由经管部经办,相关部门配合按照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日期以中标价与中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评审见《合同管理制度》。

  十一、招投标工作纪律

  (1)招标人及公司相关部门、各职能工作人员不得向投标人及其他第三方透露有关招标的任何情况。

  (2)经管部门编制的工程标底,编制人员应负责保密,不得向其他部门及任何无关方透露。

  (3)招投标领导小组及其小组成员、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接受投标人任何形式馈赠。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和相关人员公司监察部门将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二、本制度解释权、修订权属公司法务监察部。

  十三、本制度自20**年5月13日起执行。

篇4:建筑方案招标作业指导书

  建筑方案招标作业指导书

  1.作业目的

  为了引进竞争机制,促进技术进步,集思广益地择优选用设计成果,树立公司持久的品牌,缩短设计周期,提高经济效益,凡公司开发地块的规划设计都必须进行方案招投标。

  2.作业依据: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0年第82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3.主管岗位总建筑师:负责招标全过程工作,组建设计招标工作小组,推荐评标小组的专家,决策前征求总经理和董事长的意见。

  主办岗位招标工作小组成员:按照组长的指令承担招标具体事务。

  4.紧前工作条件

  已通过拍卖或招投标等形式获得土地。市场调研报告正式成文,修建性详细规划已获批准。

  5.作业步骤(即下图)

  6.作业描述

  本项工作可以委托设计招投标代理机构进行,也可以由本公司自行组织实施;可以公开招标,也可以邀请招标。但不管是公开还是邀请招标,都必须接受设计招标投标办公室(以下简称设招办)的全程监督和管理。

  6.1成立招标工作小组

  6.1.1总建筑师担任组长,并由其指定四名相关岗位上的人员为兼职组员,具体分工由组长安排。人员相对稳定,以熟练承担公司所有开发项目的设计招标工作。

  6.1.2招标工作小组的主要工作内容是:

  编制设计招标书,拟定评标小组名单,报设招办审批;

  接受投标人的报名,负责资质审查,确定最终参加投标人名单,报设招办备案;

  发放设计招标书,收取投标保证金,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解释和答疑,接受和保管投标文件与模型;

  组织开标会议;

  对投标人的标书、单位名称进行编号,并作保密处理后送交评标小组评审;

  填报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中标通知书,经设招办见证后发给中标人;

  办理签订设计委托合同;

  向未中标人返回投标保证金和投标书编制补偿金;

  向设招办缴纳招标管理费;

  写招标工作综合报告,报设招办备案;

  整理招标工作资料,移交公司档案室。

  6.2招标登记

  向设招办填报《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标项目登记表》。

  6.3发布信息

  待登记表批复后,即可自行向社会发布招标信息,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地点、界址、用地性质、主要设计指标、开发单位名称、开发资质、要求投标人的设计资质、书面申请报名的起止日期、报名地点、联系方式等。

  6.4编制设计招标书

  6.4.1经组长签字后报设招办审批,待批准后才能发给投标人。

  6.4.2设计招标书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设计任务书:在原有设计任务书的基础上根据征集方案的综合效果和选址意见书调整完善(详见作业指导书《编制设计任务书》)。

  投标须知:包括投标文件的清单、规格、份数、密封要求、供招标小组审阅的文件必须加盖建筑师的注册章和单位公章,供评委审阅的文件必须匿名。

  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要尽量给予比较充裕的时间)。

  答疑、开标、评标等活动的日程安排。

  未中标方案的补偿标准:招标人买断版权的,补偿标准应该要高一些。中标方案一般不单独补偿,其费用纳入设计合同内。

  知识产权申明:招标人对中标方案拥有完整知识产权,招标人如部分采用未中标方案内容,投标人在取得一定补偿后应于同意。补偿标准应在招标书中明确。

  拟签合同的主要条款:如果本方案中标的话,将体现在设计委托合同中的投标人主要承诺:如取费标准、付款方式、设计周期、服务标准等。

  6.5确定投标人名单

  公开招标的由招标小组审查所有书面报名的投标人资格,从中选择3至5名入围,邀请招标的可直接向3名或3名以上发邀请书。

  6.6发放招标书

  按照招标公告或邀请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已确定的投标人发放招标书,并收取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数额应在招标公告或招标书中明确。

  6.7踏勘和答疑:

  6.7.1招标人在发售招标书后的约定时间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统一介绍现场及周边情况。

  6.7.2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中提出的疑问,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或召开投标答疑会的方式解答(原则上只解答招标书及附件本身未表述明确的疑问),同时将解答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解答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8组建评标小组

  6.8.1评标小组通常由7~11人组成,通常的比例是规划、建筑专业的专家3~4名,营销策划专家2~3名,结构专家和建筑经济专家各1~2名,其中包括本公司的三总师。专家由招标小组推荐或委托设招办推荐,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报设招办核准。

  6.8.2评标小组的主要工作内容是:

  在评标前制定评标和决标的办法;

  负责评标,汇总评标结果;

  按照评标决标的办法推荐或决定中标方案。

  6.8.3评标小组人员名单不公开,评标小组成员须对评标活动内容保密,不得外泄。

  6.9开标

  6.9.1开标会议由招标小组的组长主持,各投标人参加,设招办派员全过程监督。

  6.9.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小组不予受理: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在供评委评阅的方案图册和模型上出现设计单位图签的,或出现单位名称和设计人姓名的。

  在单独密封的设计说明上无相应资格的注册建筑师签字的,或注册建筑师受聘单位与投标人不符的,或无投标人公章的。

  6.9.3招标小组在审查投标人资质和匿名要求后应当众宣布有效投标人名单。

  6.10评标

  6.10.1会议地点由招标小组安排落实,设招办可以派员列席。会议由全体评委推举的组长主持。

  6.10.2先由投标人分别介绍各自的方案,然后评委在无干扰的环境下讨论评议,按照技术先进、适用创新、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等原则,结合在设计进度、取费服务等方面的承诺综合考虑择优投票,确定排列名次。如果招标人没有授权评标小组直接确定中标人。那么前三名即作为评标小组向招标人依次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6.10.3评标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供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全体评委签字。

  6.11定标

  6.11.1评标小组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工作小组一般应当在十五日内确定中标方案。

  6.11.2招标小组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方案为中标方案。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6.11.3中标通知书由招标小组发出。

  6.12退标:

  招标小组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期发出未中标通知书,并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和支付补偿金。

  6.13报告:

  招标人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设招办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报告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招标范围;

  招标方式和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评标标准和方法、拟订合同的主要条款等内容;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报告;

  中标结果。

  6.14签订合同: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招标小组和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设计合同。

篇5:施工总承包招标作业指导书

  施工总承包招标作业指导书

  1.作业目的

  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无能力实施一系列招标业务工作的中小型房产开发企业可以把整个招标工作委托有资质的工程咨询公司操作。

  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合格的施工总承包商,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按计划竣工交付使用和降低工程造价。

  2.作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年5月1日起施行)

  3.主管岗位 总工程师:监督检查主办岗位的作业,杜绝违纪违规;签发招标书,批准推荐单位名单,参加评标,公司授权总工程师签署总承包合同。

  协管岗位 总经济师:审核招标书,批准工程量清单。

  主办岗位 项目经理:负责本作业的组织工作,草拟推荐单位名单,参加评标,总承包合同拟稿。

  协办岗位 成本控制和现场工程师:复核工程量清单,按计划完成主办岗位安排的工作。

  4.紧前工作条件

  已完成施工报建,取得IC联系卡。

  5.作业描述

  5.1发布招标信息:

  凭工程报建后持有的IC卡到区或市的工程交易中心申请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应当至少载明下列内容:

  5.1.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5.1.2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

  5.1.3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

  5.1.4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5.1.5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

  5.1.6对投标人资质等级的要求;

  5.1.7联系方法。

  5.2编制招标书

  5.2.1招标书除了载明上述招标公告的信息外,还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投标人须知;

  合同主要条款;

  投标文件格式和份数;

  招标项目的工程量清单;

  技术条款;

  全套施工图纸;

  投标辅助材料。

  5.2.2评标标准和方法。其中各评分值的权重数据必须保密,并在开标日前一天与标底一起交招投标办公室封存。

  5.2.3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特点决定是否编制标底。编制标底的,标底编制过程和标底必须保密,并在开标日前一天单独密封另交招投标办公室封存。招标项目也可以不设标底,进行无标底招标。

  5.2.4编制招标书时必须注意: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用醒目的方式标明。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而且均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的字样。

  5.2.5施工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工程技术上紧密相连、不可分割的单位工程不得分割标段。

  5.2.6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标段或工期限制排斥投标人或者潜在投标人。

  5.2.7招标文件应当明确规定评标时除价格以外的所有评标因素,以及如何将这些因素量化或者据以进行评估。

  5.2.8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投标保证金一般不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三十天。

  5.2.9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二十日。

  5.3资格预审,确定投标人:

  5.3.1资格预审应主要审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

  具备招标人提出的资质等级要求;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的工程,历史上没有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5.3.2资格预审工作可委托招投标办公室进行,招标人可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中选择二名作为推荐单位,然后由招投标办公室召集其余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抽签,中签人不超过四名。以上至多六名确定为投标人。推荐单位并不享有优先中标的权利。

  5.4发售招标书

  按照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发售招标书。对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和资料押金应出具正规的收据。

  5.5踏勘和答疑:

  招标人在发售招标书后的约定时间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统一介绍现场及周边情况。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中提出的疑问,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或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方式解答,但需同时将解答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解答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6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委会通常由七人组成,其中二名可由招标人指定,然后由招投标办公室从政府指定的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十名作为备选名单,由招标人从备选名单中选取五名作为正式评委。在评标日的前三天由招投标办公室负责通知落实,评委因故事先申明不能到会的,从备选名单中补足。

  5.7开标

  5.7.1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地点。

  5.7.2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主持,招投标办公室派员全过程监督。

  5.7.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7.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5.7.5招标人应当众宣布和宣读:

 

 宣布有效投标人名单;

  有标底的招标项目,宣布标底;

  宣读各有效投标书中的商务标主要数据;

  所有宣读和宣布的事项均应记录在会议室的公示板上。

  5.8评标

  5.8.1评标会议应紧接着开标之后举行。会议地点由招标人安排落实,并保证不受干扰。会议只容许已被指定的评委出席,招投标办公室可以派员列席,会议由全体评委推举的组长主持。各评委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分,由组长按权重统计各投标书的得分,并按从高到低的得分排列名次。如果招标人没有授权评委会直接确定中标人。那么前三名即作为评委会向招标人依次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5.8.2评委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委会全体成员签字。

  5.9定标

  5.9.1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应当在十五日内确定中标人。

  5.9.2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上述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5.9.3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发出。

  5.10退标

  5.10.1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期发出未中标通知书。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当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期限内交回完整图纸资料的,其押金应全额退还。

  5.10.2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5.11报告

  5.11.1招标人自发出中标书起十五日内,向招投标办公室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5.11.2报告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招标范围;

  招标方式和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技术条款、评标标准和方法、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报告;

  中标结果。

  5.12签订合同: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6.招标人必须遵守的纪律:

  6.1下述事项属于严重违纪,其中如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招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

  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

  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

  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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