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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楼部奖励制度(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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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楼部奖励制度(5)

  售楼部奖励制度(五)

  一、资金的分配

  1、奖金为营业额的10%;

  2、其中0.5%分配到组,由主管再行分配,0.1%留作主管奖金,0.3%为业务员奖金,0.1%为组员奖金;

  3、其中0.2%作为部门活动费,包括每月一次的聚会费用及年终的优良员工奖励(如出国游奖励等);

  4、其中0.2%作为部门奖金,由部门经理半年度一次分配给员工;

  5、其中0.1%作为部门开支及内勤奖金。

  二、业务的归属

  1、接触优先为第一原则,最先接触的售楼人员有责任为此客户作好介绍工作,并由本组人员配合,争取业绩。售楼人员应在第一次接触时,填好工作表,交内勤备案;

  2、每位售楼员工应对客户耐心介绍,积极工作,而不论该客户是否是自己的,如有怠慢记过一次;

  3、第二原则是团队精神,组内售楼人员应协同合作,相互帮助,以公司利益为主;

  4、接触优先的时限为一个月。一个月内优先接触的员工不能说服客户下单的,其他组员或主管及经理有权自行另安排人员开展工作,该业务也就成为其它员工业务;

  5、第三原则为长期服务原则,客户是上帝,已下定单的客户同样是上帝,售楼员有义务与已下单客户保持良好关系,通报楼盘情况,节假日的问候及做好其它服务工作,否则也有可能被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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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房地产公司销售人员(售楼员)薪金奖励制度

  房地产公司销售人员(售楼员)的薪金、奖励制度

  一、工资、;

  1、薪金的构成:由岗位工资、工龄工资构成。

  1)岗位工资的级别:

  经理1500元/月

  副经理1350元/月

  内管员  1000元/月

  项目经理1000元/月

  售楼员600元/月

  试用期:岗位工资的80%。

  2.工资发放时间:

  付薪日期为每月的16日,按实际工作天数支付薪金,支付的是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的薪金。若逢付薪日是周日或公众假日,则提前支付。

  3.工资的调整:随国家政策、公司规定的调整而调整。

  二、福利:

  员工试用期满、经公司考核转正后,在公司服务期间均可享受公司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

  1.养老保险:按员工的基本工资核定,公司交纳23%,个人交纳4%。

  2.平安康泰险:十种重大疾病险,在公司服务期间由公司交纳,离开公司后的险费由个人承担。

  3.住院医疗保险:逐年购买。

  4.置装费:祥见公司的置装规定。

  5.生日礼物:除享受公司的生日贺礼外,还将收到销售部价值100元的生日礼物。

  三、销售奖金(提成)

  1、提成的计算

  2、方法

  销售奖金额=销售额*提成比率---应交所得税

  (销售额:在单位时间业务当事人或管理人发生的成交业务销售回款额)

  3、销售奖金的提成比率:按销售回款额计发

  经理:管辖楼盘的 2‰

  完成目标的0-40%:按1‰

  完成目标的40-70%:按1.5‰

  完成目标的70-100%:按2‰;

  完成目标的100%以上:超过部分按3%;

  副经理:管辖楼盘的1‰

  项目经理:管辖楼盘的2.5‰

  完成目标的0-40%:按1.5‰

  完成目标的40-70%:按2‰

  完成目标的70-100%:按2.5‰;

  完成目标的100%以上:超过部分按4%;

  售楼员:当事业务的3‰

  完成目标的0-40%:按1.5‰

  完成目标的40-70%:按2‰

  完成目标的70-100%:按3‰;

  完成目标的100%以上:超过部分按4%;

  (试用期员工销售奖金等同非适用期员工)

  4、发放比率:按公司(或所代理楼盘发展商)拨付销售部同等比例发放。

  5、提成的发放时间:

  每月5日发放上月提成;

  四、特别奖励

  1、冠军售楼员:每年1月1日、4月1日、7月1日,9月1日,经统计上一季度完成销售额最多的售楼员,将发放其销售额的1‰作为特别奖励;年度金牌售楼员,年度内,发放其销售总额的万分之一作为特别奖励。

  2、冠军项目经理:

  3、销售建议奖:提供有关销售管理、业务方面的书面建议(被采纳的),将发放200---3000元/次的奖金。

  4、特别奖励: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致使成本下降、售价上升、品牌提升,由部门向公司申报公司奖励。

篇3:地产项目现场销售管理制度:全员营销奖励办法

  地产项目现场销售管理制度:全员营销奖励办法

  为了调动全体员工对房屋销售的积极性,按时完成项目销售,尽快回笼资金,特制定下列奖励办法:

  1、公司其他部门员工、营销策划部员工、收银员、保安、清洁工介绍的客户(本人及直系亲属除外),其总提成按成交额的1.5‰计,提成方式为一次性结算。但介绍人必须在客户上门前通知销售经理,由销售经理统一安排接待;未按规定通知的,公司不予承认。

  2、公司指定的购买客户,由销售经理或销售主管接待,公司视其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公司内部员工或直系亲属购买本公司代理销售的住宅、商业用房,可以优先选房,公司在内部认购价的基础上另给予一定的优惠;由项目经理统一安排接待,优惠额度较大的客户须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篇4:X房地产项目拓展奖励制度

  某房地产项目拓展奖励制度

  1.目的:

  为保证集团公司土地储备满足公司发展战略需要,建立长效的土地储备工作制度与激励机制,鼓励公司内部引荐土地开发资源、推进土地储备工作,对引荐人及执行团队对进行奖励。

  2.范围:

  2.1适用范围:总部及各公司

  2.2发布范围:发展中心

  3.名词解释:

  3.1土地开发资源:本办法所称的土地开发资源是指可供公司房地产经营开发的一级开发项目、二级开发项目土地信息及资源。

  3.2引荐人:本办法所称的引荐人是指将具有投资潜力的土地开发资源引荐到公司,并直接参与对投资行为的联系、介绍、咨询、协调等工作、促使投资成功的组织和个人。

  3.3执行团队:本办法所称的执行团队是集团公司土地储备管理部门(发展中心)及项目公司土地拓展部门,包括部门的直接领导者。

  3.4投资额:本办法所称的投资额为购买土地支付的费用,以签署的合同标的额为准(关于非土地直接转让的合作,投资额以合作双方或多方共同协商确认的土地总价值为准)

  4.职责:

  引荐人职责:引荐人负责提供项目信息协助谈判

  执行团队职责:执行团队由公司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执行团队负责完成从项目初判到签署协议的全过程.

  5.作业内容:

  5.1奖励对象确认(引荐人、执行团队)引荐人是向本公司提供项目信息的所有员工,以在发展中心立项备案记录为准,同一项目出现两个不同渠道时,以登记最早的人为引荐人。

  5.1.2执行团队由发展中心负责组织相关机构人员参与,以发展中心备案文件为准。

  5.2奖励标准

  5.2.1引荐人的奖励项目交易或合作成功后,按项目投资额0.3‰给予奖励;

  5.2.2执行团队的奖励:项目交易或合作成功后,按项目投资额0.5‰作为团队奖励。引荐人及团队奖励的内部分配由引荐人主体及团队内部自行分配,因特定原因或组织与个人做出突出贡献的,其奖励标准与方法由董事长特批。

  5.3奖励执行流程

  引荐人的登记及执行团队的确定。

  5.3.1引荐人应于项目立项后由发展中心办理引荐人登记;项目推进部门由总经理办公会确定,由发展中心备案登记;

  5.3.2奖励的申请。

  引荐奖励的申请,项目合作或交易成功后,引荐人持书面申请交于发展中心,由发展中心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申请项目引荐奖励;团队奖励的申请,项目合作或交易成功后,由发展中心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申请项目团队奖励;

  5.3.3奖励的审批。由研发中心将奖励申请提交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报请董事长审批确定具体奖励金额和奖励方式。

  5.3.4奖励的兑现。

  奖励采取资金方式兑现的,由集团财务部门向奖励主体发放奖励资金,接受奖励主体提供银行存款帐号。

  6.注意事项:

  6.1此制度涉及项目如出现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

  6.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7.附件:无

篇5:知名地产集团奖励制度(修订版)

  知名地产集团奖励制度(修订版)

  1.宗旨

  为适应集团业务战略的阶段性调整,充分调动各单位、各部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20**年10月发布的《**集团奖励制度(20--修订版)》基础上进行修订,以完善集团的组织绩效管理及奖励办法。

  2.适用范围

  2.1.适用于集团总部、地产公司。区域作为一个整体,其所有成员公司合并为一个考核单位计算奖金。

  2.2.集团所属文化公司、物业发展公司等其它独立核算单位,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参照本方案另行制定奖励方案,报集团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奖金的构成及计算办法

  3.1.集团奖金分为季度奖、年终奖。

  3.2.季度奖计算办法

  3.2.1.各地产公司季度奖

  3.2.1.1.本项主要由签约口径销售金额及销售效率决定。计算公式为:

  各公司季度奖金总额=当季度销售额(签约口径)×奖金计提比例;

  奖金计提比例上限=3.5‰×销售利润率/集团销售利润率年度考核基准。

  奖金计提比例最多不得超过4‰,最低不低于3‰。由总部在此基础上根据一线公司的综合经营状况确定具体计提比例。

  集团销售利润率年度考核基准由总部根据本考核周期内的集团平均销售利润率确定。

  按照截至当季度末的销售利润率及签约口径的实际销售额进行累积计算。

  销售利润=销售金额-动态成本-营业税及附加-营业费用=销售毛利(项目利润)-营业费用。其中营业费用指季度结算报表反映的营业费用。

  3.2.1.2.当年度所有地产公司季度奖计提总额原则上不超过董事会批准的季度奖金总计提比例。各公司四季度销售奖额度将根据集团销售奖整体计提情况进行平衡性微调。

  3.2.1.3.本项用于各考核单位总经理以下人员的奖励及加班费支出。

  3.2.2.集团总部季度奖

  3.2.2.1.本项主要由结算销售金额决定。计算公式为:

  季度奖金总额=季度销售额(结算口径)×奖金计提比例;

  奖金计提比例最高不超过1‰,具体计提比例由总部根据集团的综合经营状况确定。

  3.2.2.2.本项用于集团总部职员奖励和加班费支出、各地产口考核单位第一负责人的奖励、对集团高层的奖励及集团总经理奖励基金。

  3.3.年终奖的计算办法

  3.3.1.各地产公司年终奖

  3.3.1.1.本项主要由年终利润贡献绝对量及占用集团资源回报率决定。计算公式为:

  公司年终奖金总额=考核净利润*计提系数。

  其中计提系数由占用集团资源回报率决定,其测算关系为:

  *=占用集团资源回报率*<00≦*≦28.5%*>28.5%

  Y=计提系数Y=0Y=0.2*+0.8%Y=6.5%

  资源占用回报率 =年度考核利润(税后) / 平均占用集团资源×100%

  *各公司年度考核利润(税后)以集团A股核数师的审定数为基础,调整因素包括:总部分摊的管理费用、转移利润以及资源占用结构中超过集团平均比例的借款利息调整等,。

  *"平均占用集团资源"按该公司的净资产、内部往来、银行及资金管理中心借款合计的70%与该公司净资产、内部往来的总额孰高来确定。其中净资产不含当年实现利润、内部往来包含欠缴总部利润及免息借款。

  *平均占用集团资源= (年初占用+3月末占用+ 6月末占用+9月末占用+ 年末占用) / 5

  3.3.2.集团总部年终奖及其他专项奖金

  3.3.2.1.总部及其他专项的奖金在集团利润总额的4%以内计提,用于奖励:

  集团总部职员。

  奖励各地产口考核单位第一负责人。

  奖励集团高层。

  总经理专项奖励基金。

  集团设立的各项特别奖。

  3.4.无法适用以上规定的新公司奖金计算方法

  3.4.1.区域内新成立的地产公司

  3.4.1.1.在07年1月之前,首个项目开盘前,按新公司全体(含第一负责人)本季度三个月基本工资总额20%计提可用季度奖金。

  3.4.1.2.在07年1月之前,年底如无项目结算,按新公司全体(含第一负责人)第四季度3个月基本工资总额发放年度奖金。

  3.4.1.3.本项奖金合并至区域计提的奖金中。

  3.4.2.集团设立非区域成员的新地产公司

  由集团成立独立运作的新公司,在其成立未满一年时,参照3.4.1.1-3.4.1.2条款执行。

  4.奖金的核准和发放

  4.1.各考核单位季度奖及年度奖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根据本办法和各单位业绩计算应计提数额,并交各公司核对确认。

  4.2.各单位应对其业绩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4.3.物业管理公司的季度奖、年终奖额度包括在相应一线地产公司额度中,具体数额由各一线地产公司第一负责人确定。

  4.4.各地产口考核单位、总部各部门所属人员的奖金,由其管理上级根据期间工作岗位价值、工作业绩等具体情况确定发放数额。

  4.5.总部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地产口考核单位第一负责人、集团高层奖金,由集团总经理根据期间的工作业绩,确定发放数额。

  4.6.区域内奖金管理按照《**集团区域奖励制度(20--版)》执行。

  4.7.季度奖、年终奖均为含税奖金,应缴交的个人所得税从所发放奖金数额中扣除。各考核单位季度奖、年终奖发放的明细情况,应在发放完成5个工作日内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5.其他

  5.1.本制度的执行和解释部门为集团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

  5.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企业股份有限公司&nbs

p; 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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