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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股份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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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股份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符合会计基础规范化的要求,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档案立卷管理办法

  1、会计凭证:每月做好的会计凭证必须在下月5日内进行顺号、查对、清点,检查凭证是否都符合规定,然后按每本50号装订成册,凭证封面标名每月共几本、每本凭证的编号,再将装订成册的凭证按顺序立案存档,使查找凭证方便、快速、一目了然。

  2、会计报表:每月做好的会计报表必须依次编定页码,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当注明: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财务报告所属年度、季度、月度,送出日期,并由单位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再将会计报表按年份顺序存放,立案归档,以便查找。

  3、会计帐本:每月结帐后,将打印出来的会计帐簿加具封面,装订成册,标明帐户名称、顺序号、标上标签,将会计帐簿按年份顺序存放,立案归档,以便查找。

  4、财务文件:财务文件、审计报告等按文件内容进行分类,按立案时间打出文件清单,标上标签、编上编号,便于查阅。

  二、会计档案调阅管理办法

  借阅档案必须按正常手续进行,财务部查阅档案资料,要求当天查阅当天归放原处;审计人员查阅档案要有借阅手续;外调档案,必须经财务部主管批准,并付上借阅档案借据,写明借调日期、用途、档案名称、份数、归还时间等,方可借出档案。档案管理人员要根据借调档案规定,到期及时催收归还档案,确保档案完整无缺。

  三、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1、会计凭证:

  ①原始凭证、记帐凭证保管期限为15年;

  ②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保管期限为3年;

  2、会计帐簿:

  ①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保管期限为25年;

  ②明细帐保管期限为15年;

  ③总帐保管期限为15年;

  ④辅助帐簿保管期限为15年;

  ⑤固定资产卡片在固定资产清理报废后保存5年。

  3、会计报表:

  ①月、季度会计报表保管期限为15年;

  ②年度会计报表保管期限为永久。

  4、其他:

  ①会计移交清册保管期限为15年

  ②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保管期为永久

  ③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保管期为永久

  ④银行存款对帐单保管期限为5年

  四、会计档案销毁

  根据会计档案保管期限,销毁会计档案时,到期限的档案必须列出详细的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编号、册数、起止年度、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并有档案管理人员签名、财务部主管签名、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会计档案销毁时应由上级主管部门派员监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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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地产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地产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特制定本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条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附表、附表及文字说明,审计报告,其他财务报告。

  四.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第二条 会计档案的保存

  一.会计凭证按凭证类型、月份及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二.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度,按时归档,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三.会计档案在财务部存放期为二年,二年后由资料员整理归档交公司档案室保存。

  第三条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一.会计凭证类:

  1.原始凭证15年

  2.记账凭证15年

  3.汇总凭证15年

  二.会计账簿类:

  1.总账15年

  2.明细账15年

  3.日记账15年(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25年)

  4.固定资产卡片报废清理后5年

  5.辅助账簿15年

  三.财务报告类:

  1.月、季度财务报告3年

  2.年度财务报告永久

  3.审计报告永久

  四.其他类:

  1、会计移交清册15年

  2、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永久

  3、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永久

  4、银行余额调节表5年

  5、银行对账单5年

  第四条 会计档案的借用

  一.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按制度顺序及时归还原处,若要查阅入库档案,必须办理有关借用手续;

  二.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证明,经本单位领导、财务负责人同意后,方能由档案人员接待查阅;

  三.会计挡案一般禁止携带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带出或复制时,须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并限时归还。

  第五条 由于会计人员或会计机构改变等原因而使会计档案需要转交时,须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篇3:商业街地产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商业街地产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公司的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含备查帐簿)、财务报表、财务计划、财务分析等会计核算专业的文字、图表和电脑软盘资料。它是记录和反映公司经济业务的重要资料和证据,必须切实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

  2、会计档案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管理,由主办会计组织有关人员,严格按照《会计人员工作规则》要求,对会计档案进行定期收集,审查核对,分类装订成册或整理成卷、编制目录及序号进行登记,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年度的会计资料归档时间为次年的2月底以前。

  3、会计档案由主办会计负责保管,做到不丢失、不缺损、不烂、不被虫蛀等,财务部定期不定期检查会计档案保管情况,及时处理档案保管中存在的问题。

  4、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应将归档的会计资料,按年、季、月顺序立卷登记存放。

  5、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时必须向档案管理人员打招呼,阅后按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

  6、公司各部门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财务部负责人同意,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

  7、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及工作证,经公司领导批准,财务部负责人指定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并要详细登记查阅会计档案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会计档案名称及查阅事由。

  8、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对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须经公司领导或财务部负责人批准后方能外借或复印,并办理有关手续,外借期间不得转借他人,不得拆散原卷册,要限期归还。

  9、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其特点和使用价值,分为永久、定期二类,定期保管期分为三年、五年、十五年、二十五年。具体保管期限详见附表。

  10、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由公司领导、财务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共同签定,严格审查,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销毁。销毁时应派人监毁,并在销毁清单上签名或盖章。应保存的资料,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11、由于单位人员的变动,会计档案需要移交时,由移交人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12、撤销、合并单位和建设单位完工后,会计档案应随同单位的全部档案一并移交指定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13、公司分设新单位时,由老单位根据帐面数编制财务移交表, 双方签字作为新建单位建立新帐册的依据,原凭证、帐册等会计资料必须留在老单位。

篇4:X建设股份公司会计档案管理

  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档案管理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四)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第三条对于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财务部应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由财务部编制移交清册,移交公司档案机构统一保管;若未设立档案机构,应由财务部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财务部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第四条公司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总经理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第五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公司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应当按照本制度附表所列期限执行。

  第六条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除本制度第七条规定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一)由本公司档案机构会同财务部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二)总经理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三)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档案机构和财务部共同派员监销。

  (四)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总经理。

  第七条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第八条本公司若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

  第九条部门之间交接会计档案的,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

  移交会计档案的部门,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内容。

  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部门负责人负责监交。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十条本制度是公司《会计制度》的重要部分,由公司财务总监制定,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财务总监。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 20**年1月1日起施行。

  附表: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序号档案名称保管期限备注

  一会计凭证类

  1原始凭证15年

  2记账凭证15年

  3汇总凭证15年

  二会计账簿类

  4总账15年包括日记总账。

  5明细账15年

  6日记账15年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25年。

  7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清理后保管5年。

  8辅助账簿15年

  三财务报告类

  9月、季度财务报告包括文字分析

  10年度财务报告(决算)永久包括文字分析

  四其他类

  11会计移交清册15年

  12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永久

  13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永久

  14银行余额调节表5年

  15银行对账单5年

篇5:建筑工程总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总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会计应该以会计期间分期决算帐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半年度、季度、月度为会计中期。

  第二条 会计报表做到内容完整、数字真实、计算准确,不得漏报或任意取舍,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当一致,会计报表中本期与上期的有关数字应当相互衔接。

  第三条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它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该归档。

  第四条 会计凭证按月、按照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表明月份、季度、起止年、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年内资料由子、分公司财务科长保管,一年后交集团公司档案室,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五条 会计报表应按照季度、年度按时归档,由财务管理部指派专人管理,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六条 对上述五条中出现一处遗漏或错误,给予责任人30元罚款,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处罚。

  第七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或其指派人员批准,如出现泄密现象对财务负责人与直接责任人轻则罚款500元,重则罚款10000元以上,造成严重后果者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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