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地产公司项目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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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公司项目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地产公司项目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批准审核编订行政办

  1、目的

  依据集团公司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并结合本项目的员工住宿实际,为规范本项目员工宿舍的管理,确保本项目员工住宿有序,营造一个舒适、安静、清洁、文明、安全良好的住宿环境,特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项目所有员工宿舍的管理。

  3、管理职责

  3.1行政办: 负责本项目员工宿舍的统一管理。负责住宿原则的掌控、宿舍分配与调整,宿舍卫生、纪律、设施维护保养及其他水电等日常管理工作。同时指定专人担任宿舍管理员。

  3.2安全服务部:负责本项目各员工宿舍的门禁出入管制、住宿员工的人身与财产安全保障、宿舍楼消防安全管理、有关突发事件的处理等。确保员工宿舍有一个良好秩序和住宿环境。

  3.3各部门:负责向本部门员工(特别是住宿员工)宣导本规定,指导所属员工住宿,协助行政办、安全服务部作好员工宿舍管理工作。

  4、内容

  4.1宿舍安排原则

  4.1.1本项目为部分外地员工提供集体宿舍,同时,作为一种管理手段,公司向住宿员工收取一定的费用。

  4.1.2本项目根据集团公司有关员工宿舍安排的原则和要求,确定本项目员工宿舍提供的数量比例,按比例进行安排宿舍:

  A、**地产工程类:

  A.1行政级职员按实际需要向符合资格人员提供;

  A.2办公室文职类员工按70%的比例提供;

  A.3地产工程类员工按实际需要向符合资格人员提供;

  A.4销售人员按20%的比例提供。

  B、物业管理类:

  B.1行政级职员按实际需要向符合资格人员提供;

  B.2督导级员工按实际需要向符合资格人员提供;

  B.3保安类员工按要求100%住宿;

  B.4工程维修、清洁、绿化、其他按70%的比例提供。

  C、球会经营类:

  C.1行政级职员按实际需要向符合资格人员提供;

  C.2督导级员工按40%的比例提供;

  C.3竞技部球僮类员工按90%的比例提供;

  C.4服务员、其他按40%的比例提供。

  4.1.3凡属本项目所在地户口的员工或在公司所在地有住房的员工,或已申请长期乘坐公司市内员工通勤车的员工,不予安排宿舍。如因值班等特殊情况,可适当安排值班宿舍。

  4.1.4符合住宿条件的已婚双职工或是单职工,本项目原则上都不安排独立的夫妻宿舍;行政级人员,在宿舍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如宿舍属独立套间),可酌情给予其配偶在公司解决临时住宿。

  4.1.5本项目配备一间员工家属接待宿舍,若探访员工的家属需住宿,可由被探访员工填写"亲友住宿申请单",经行政办主管审核批准、在财务部交纳20元/天的住宿费用后,由宿舍管理员给予安排住宿,留宿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天。

  4.2宿舍配备及住宿费用标准

  4.2.1本项目根据集团公司的有关宿舍配备标准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相适应的宿舍生活设施配备基本标准,其具体标准见下表"宿舍配备及费用标准一览表":

职别

住宿

面积

配备标准

住房配套设施

数 量

宿舍收费标准

行政六、七级

单间<=20 m2

1/

自用

单人床垫、电风扇、办公台、折椅、木衣柜、窗帘、空调

1/

150//

公用

视机(21#)、电视柜、洗衣机、热水器、煤气瓶、皮沙发(三件套)、茶几

督导级

单间<=15 m2

2/

自用

单人床垫、电风扇、办公台、折椅、木衣柜、窗帘

1/

50//

公用

视机21#、电视柜、热水器、煤气瓶、木沙发、茶几

办公室或技术人员

<=20 m2

4-6/

自用

双层铁床、衣柜

1/

20//

公用

热水器、煤气瓶、折椅、窗帘、电风扇、办公台、电视机21#(楼)

普通员工

集体

宿舍

8-12/

铁衣柜、双层铁床、折椅、窗帘、电风扇、办公台、电视机21#(楼层)

视情况而定

20//

注:1、员工集体宿舍设置娱乐室配备电视、电视机台、电风扇、椅子;

2、员工住宿安排原则上不得超越级别标准;如住宿条件有限,可按下一级标准安排。

  4.2.2本项目对住宿员工收取一定的住宿费用,费用标准规定如下:

  A、行政六、七级职员,1人/房,150元/人、月,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加收空调使用费50元/月;

  B、督导一、二、三、四级员工,2人/房, 50元/人、月;

  C、办公室文职类及其他技术人员,4-6人/房,20元/人、月;

  D、其他除保安员以外员工,8-12人/房,20元/人、月;

  E、保安人员,8-12人/房,免交住宿费用,但必须住在本项目所安排的宿舍,不得在外租房居住。

  4.2.3各类人员所住宿舍每个月所发生的水、电、燃料费等到由员工个人承担,宿舍公共区域的电费,包括走廊、梯灯、厕所、娱乐室等由本项目承担。

  4.2.4各宿舍所发生的维修费用,属人为损坏的,维修费用由当事人承担,无法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则由房间住宿人员分担;属自然损耗的维修费用由项目承担。

  4.2.5本项目为员工代租的集体宿舍,物业管理费由项目承担,涉及住宿的员工暂住证费用由个人承担,其他费用按本规定的4.2.2、4.2.3、4.2.4条执行。

  4.2.6本项目员工职位的晋升与降职和涉及员工职务变动的,人事部应书面形式知会行政后勤,以便及时的按配备标准调整宿舍。

  4.3住宿申请程序及费用扣除规范

  4.3.1新入职员工由人事部依据行政办每月报备的"员工住宿比例月报表"的比例,开具"报到通知单"到行政办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宿舍管理员安排房间、床位、提供房间钥匙等。其流程为:人事部开"报到通知单" 行政办审查安排住宿。

  4.3.2在职员工符合住宿条件且需住宿者可提出申请,填写"员工宿舍入住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签核确认,经行政办后勤主管依据现有员工住宿比例状况进行确认,符合条件者由宿舍管理员安排住宿房间、床位、提供钥匙等等。其住宿申请流程为:提出申请部门核签行政办确认安排住宿。

  4.3.3每当有新入职或在职员工住宿时,宿舍管理员应给住宿人员做详实的入住登记,填写好"员工入住登记明细表",并于每个星期五将本周新入住人员资料录入电脑,以便统计分析工作。

  4.3.4新入住宿舍员工,当月未住满15天的,其住宿、水、电、燃料费按半个月计算扣缴;已满15天未满一个月的,住宿、水、电、燃料费按一个月计算扣缴。

  4.4退宿程序及费用扣除规范

  4.4.1正常调离、辞职或被解雇、辞退者,应持由人事部签核的"雇员离职手续办理表"、"员工离职通知单",到行政办确认后,宿舍管理员为其办理相关的住宿费用结算事宜,填写"员工退宿申请/放行单"并列出退房物资清单。

  4.4.2在职期间自愿迁出宿舍者,提前三天填写"员工退宿申请/放行单"并到行政办确认后,由宿舍管理员为其办理相关的住宿费用结算事宜,填写"员工退宿申请/放行单"并列出退房物资清单。

  4.4.3 正常调离、辞职者,自调离、辞职单据签字生效之日起5日内迁出宿舍;被解雇、辞退者,自解雇、辞退单据签字生效之日起2日内迁出宿舍; 在职期间自愿迁出宿舍者,根据行政办确认的"员工退宿申请/放行单"之日起3日内迁出宿舍。

  4.4.4所有需迁出宿舍者,于规定日期内持"员工退宿申请/放行单"向宿舍执勤保安交还钥匙,并由执勤保安根据"员工退宿申请/放行单"检查所交回或需带出的物品,准确无误后给予放行。

  4.4.5离职员工当月未住满15天者,其住宿、水、电、燃料费的扣缴,分别以上月所扣除住宿、水、电、燃料费二分之一后加总计算;已满15天未满一个月的,以上月所扣除住宿、水、电、燃料费总额计算。

  4.5外出租房规定

  4.5.1本项目对督导级、行政级员工外出租房给予一定的租房补贴,其租房范围仅限于**豪园小区及长江村,超出此区域范围的租房者不享受公司的租房补贴。

  4.5.2本项目对督导级、行政级员工外出租房所给予的租房补贴标准为:行政级400元/月、督导级100元/月,每季度支付一次,由租房人开具相关费用说明单,经行政办确认后按有关报销手续办理。

  4.5.3本项目督导级、行政级管理人员计划外出租房居住者,须先填写"外出租房申请单",递交行政办确认审核;被确认外出租房的人员,外宿期限不得少于一年,中途不得要求公司重新安排住宿。

  4.5.4外出租房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需个人自理,并将租房协议报行政办一份备案,若租房人与房东发生纠纷,本项目不负有任何连带负责任。

  4.5.5外出租房人租房期满后,若仍需继续外出租房居住者,可重新填写"外出租房申请单",按以上4.5.1、4.5.2、4.5.3、4.5.4规定条款执行,否则,视为自行解决住房,不再享受公司的租房补贴;若需公司安排住宿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知会行政办后勤。

  4.6宿舍管理员的职责

  4.6.1依据本项目"员工宿舍管理规定",进行日常的人员住宿安排、床位调整、水电等设施的维护保养、组织宿舍的检查评比、住宿员工的每月水电住宿等费用的计算、有关住宿情况的每月统计分析报表等综合性的后勤住宿管理工作。

  4.6.2宿舍管理员应随时做好有关人员入住与退宿情况的记录工作,每个星期五将其变动数据录入到计算机内,建立员工住宿档案资料。按规定要求认真核算退宿员工的住宿、水电等费用,并做好记录于"退宿员工扣款明细表"上。

  4.6.3宿舍管理员每月底同后勤电工,准确抄录各宿舍区域内的电表、水表数据,计算住宿员工的水电、燃料费时要相应的减去退宿人员所扣除的金额。并于每月6日前分别向集团公司财务部和本项目各财务部,上报上个月的"月份员工住宿、水电、燃料费用扣款及评比奖罚明细表"各一份。

  4.6.4宿舍管理员每月5日前,统计好"月份员工宿舍住宿情况月报表"、"月份员工宿舍电费用量月报表"、"月份员工宿舍水、燃气用量月报表",上报至行政办主管。

  4.6.5宿舍管理员每月6日前,依据实际住宿情况和人事部所提供的各部门人员编制及实有人数,计算统计上月各部门各类员工的住宿比例,填报"月份各部门员工住宿比例月报表"至行政办主管,并报给人事部一份备查。

  4.6.6宿舍管理员可依据实际,不定时的对宿舍进行巡查,将巡查结果记录在"宿舍巡查记录明细表"上,若有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宿舍管理员可依据巡查情况上报处理,并对该宿舍发出"宿舍整改通知单"。

  4.7宿舍纪律:

  4.7.1入住员工必须尊重与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管理,未经批准,一律不得私自调换房间或床位,若行政办根据实际需要对房间或床位进行调整时,住宿员工应予以配合。

  4.7.2住宿员工在已审批的假期或外援工作以外,若连续4到7天内,不回自己所在的宿舍住宿,行政办视其自动退宿,取消其住宿资格,并限期搬离宿舍。

  4.7.3员工出入宿舍区,必须主动出示员工证,否则保安员有权不予进入。住宿员工要妥善保管好宿舍钥匙,不得私自配宿舍钥匙或将钥匙转借给他人使用。

  4.7.4不准携带任何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及管制刀具、器械进入宿舍区域,违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4.7.5住宿员工须自觉遵守和维护宿舍区域及周围环境的安静,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得在宿舍区域及周围内大声喧哗、嬉戏、追逐打闹、无限制地开大电视或其它音响设备的音量等,确保不影响他人的正常休息。

  4.7.6严禁在宿舍酗酒、打架、聚众赌博或从事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地政府禁止的活动,违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4.7.7不得乱丢果皮、废纸、烟头等杂物,保持宿舍内的清洁卫生,各宿舍实行住宿员工轮值打扫室内卫生制度,每天打扫宿舍一次,并将公用物品摆放整齐。

  4.7.8严禁在宿舍私搭电源电线及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水瓶等大功率电器,不得在宿舍生火煮食,一经发现即没收相应用品工具;若因此而造成电击、火灾或其它事故者,将追究经济或法律责任。

  4.7.9严禁从阳台或窗口向外丢垃圾杂物、乱泼污水、吐啖等,一经发现从严处理;若因此而伤及他人者,将追究经济或法律责任。

  4.7.10被铺、蚊帐等个人物品,必须按要求叠放整齐,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挂晾。不得浪费水、电,不需用时应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4.7.11晚上11:00时后不得到异性宿舍逗留,更不得留异性过夜。

  4.7.12员工不得私自带人留宿,如有亲友来访确需留宿的,必须经行政办主管批准,并按本规定4.1.5款办理有关手续。

  4.7.13亲友来访,应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员工亲友来访,以不影响其他同事休息为前提,并限于当晚11时前离开,过时逗留将追究被访人责任。

  4.8违纪处罚细则

  4.8.1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或记小过的处分;

  A、不讲究卫生,乱丢垃圾,特别是宿舍的公共区域的卫生;

  B、宿舍轮值人员不打扫室内卫生三次以内;

  C、在宿舍区喧哗、打闹,严重影响他人休息等;

  D、晚上11:00过后到异性宿舍逗留;

  E、不注意内务管理,物品紊乱;

  F、宿舍内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瓶等大功率电器初犯者;

  G、浪费水电;

  H、其他违反规定情节较轻者。

  4.8.2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记大过或罚款的处分,情节严重者取消其住宿权利:

  A、宿舍轮值人员连续四次以上不打扫室内卫生;

  B、在宿舍赌博、斗殴、酗酒等;

  C、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D、擅自于宿舍内留宿非本宿舍人员或异性过夜;

  E、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影响他人休息,屡教不改者;

  F、违反宿舍安全规定,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水瓶等大功率电器屡教不改者;或有其他违反宿舍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4.9宿舍检查评比

  4.9.1宿舍检查:

  A、各部门选出住宿员工代表,组成检查评比小组,由行政办后勤宿舍管理员组织检查小组成员开展评比工作,每月不定期进行检查评比一次;检查评比小组成员按4.9.2、4.9.3两条款的标准,在"员工宿舍检查评比表"上进行打分。

  B、检查评比结果划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并进行相应的奖罚:被评为优秀的宿舍,对每位宿舍成员给予10元/月、人的奖励;被评为不合格的宿舍,对每位宿舍成员给予10元/月、人的处罚。

  4.9.2宿舍检查评比单项标准与内容:

  A、地面干净清洁,无烟头、纸屑等垃圾,无乱摆放之杂物;

  B、墙面洁净,无损坏,无乱贴乱画之现象,无蛛网;

  C、室内家具床架摆放整齐,衣柜无灰尘,柜顶物品整齐;

  D、床面上被、褥、蚊帐叠放整洁,衣服挂好或放置衣柜内;

  E、水桶、洗涤用品、鞋袜等摆放整齐,统一摆放在指定的床下;

  F、桌面上的物品、公共用品摆放整齐无杂物,台面无灰尘;

  G、公物保管良好,无损坏;厕所清洁卫生无异味;

  H、门窗清洁无灰尘、无污渍,人离开要关好门窗;

  I、不私拉电线、插座,注意安全用电,做到人走关电源开关;

  J、注意防火,安全使用液化石油气。

  4.9.3宿舍检查评比的评分标准:

  A、单项评分标准为10分,9.5-10分为优秀、8-9.4分为良好、6-7.9分为合格、6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B、各项评分总计为100分,95-100分为优秀、80-94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4.9.4宿舍管理员将每次检查评比结果,按各宿舍得分进行排序并公布于公告栏上;将被评为优秀宿舍和不合格宿舍的奖励及处罚金额,在"月份员工住宿、水电费用扣款及评比奖罚明细表"上相应的加扣,并将加扣情况公布在公告栏上。

  4.9.5宿舍检查评比小组成员,在检查评比工作中,应本着实事求是为原则,对全体住宿员工负责,按要求和标准进行检查评比打分,不得徇私而打人情分。

  4.10宿舍维修保养:

  4.10.1所有住宿员工有责任对宿舍所设各类公用设施、设备等,应爱护和正常使用,任何人不得故意破坏公用设施和设备。宿舍内所有公用设施、设备若有故障或损坏时,应及时向后勤宿舍管理员反映,以便后勤维修人员能及时进行维护修理。

  4.10.2宿舍房屋因主体结构等非住宿员工人为因素所造成损坏时,属本项目的自有宿舍可申请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属外租的员工宿舍可由宿舍管理员与房东协调处理。

  4.10.3后勤维修人员应不定期对宿舍所使用的公用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故障检查;本项目宿舍所发生的各项维修费用之归属,按本规定4.2.4条款规定的要求执行。

  5、使用表单:

  5.1员工宿舍入住申请单

  5.2亲友住宿申请单

  5.3员工入住登记明细表

  5.4员工退宿申请/放行单

  5.5外出租房申请单

  5.6员工宿舍检查评比表

  5.7月份退宿员工住宿、水电、燃料费用扣款登记明细表

  5.8月份员工住宿、水电、燃料费用扣款及评比奖罚明细表

  5.9月份员工宿舍住宿情况月报表

  5.10月份员工宿舍电费用量月报表

  5.11月份员工宿舍水、燃气用量月报表

  5.12月份各部门员工住宿比例月报表

  5.13宿舍整改通知单

  5.14宿舍巡查记录明细表

采编:www.pmceo.cOm

篇2:地产公司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地产公司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员工宿舍的提供,体现了公司对外地员工的一种仁爱之心,也是公司企业文化的体现。为保障员工一个清洁、卫生、安全的环境及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严禁在宿舍内酗酒、赌博、大声喧哗,干扰和影响他人休息。

  第二条 住宿职工要爱护公司的财物,不准随便改动设备、乱接电线、不得损坏公共财物,严禁私自将宿舍内物品移至别处。员工应相互监督,正确使用,以保障公司财产完好。

  第三条 员工宿舍不随便接待外客,更不能随便留宿。如特殊情况需要留宿必须向总经理办公室申请,待批准后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四条 住宿员工必须服从房间安排,未经允许不准私自更换。

  第五条 随时保持宿舍的环境卫生。

  第六条 以上规定自即日起执行。如有严重违规者,一经发现,即报总经理办公会议给予相应处罚。

  地产公司长途电话管理规定

  长途电话是指公司内部及项目工地、售楼现场可拨打长途的固定电话。为提高长途电话使用的有效性而制定本规定如下:

  第一条:长途电话的拨打

  员工因工作需要拨打长途电话时,必须在电话所属部门指定负责人处登记长途电话拨打明细。

  第二条:长途电话的登记

  员工登记所拨打长途电话,包括拨打日期、拨打时间、通话累计时间,同一号码同一时间拨打须登记拨打次数,便于核对。

  每个月由部门资料员将长途登记簿交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第三条:打出长途电话的核对

  各部门资料员定期向人力资源部递交长途电话登记簿,由人力资源部根据电信局提供的长途电话明细单核对该部门长途电话拨打情况。

  第四条:拨打长途电话未登记的扣款

  如人力资源部核对出该部门有长途电话打出而未登记现象,则该长途电话的通话费用从该部门的部门经理(部门负责人)工资内扣除。具体扣款明细由人力资源部提供给被扣款人。

篇3:房地产公司员工宿舍管理规定(7)

  房地产公司员工宿舍管理规定(七)

  为了给大家提供一个良好的休息环境,公司特制订了宿舍管理规定以规范管理:

  1、每个宿舍推选舍长,协助行政部人员管理宿舍,负责监督以下所有规定,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

  2、所有员工正常办公时间不允许回宿舍;

  3、员工不得留宿外人,不得将公司配备的物品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

  4、不得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严禁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宿舍内供水、暖、电、及设施出现问题及时通报办公室人员,以便及时修理;

  5、注意防火防盗,贵重物品妥善保管;离开宿舍前,关水断电,锁好门窗;

  6、23:30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禁止在宿舍内赌博、酗酒,保证员工的正常休息;

  7、舍长统一安排宿舍值日,保持宿舍卫生,办公室每月为宿舍进行清洁一次、每月进行卫生抽查,对最差宿舍予以批评、惩罚;

  8、各宿舍人员应互相关心,和睦相处;

  9、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调整宿舍;

  以上规定如有违反每项每次罚款200元。行政部主管综合事务的负责人和各宿舍长监督执行。

篇4:房地产公司宿舍管理规定

  房地产开发公司宿舍管理规定

  为了给大家提供一个良好的休息环境,公司特制订了宿舍管理规定以规范管理:

  1、每个宿舍推选舍长,协助行政部人员管理宿舍,负责监督以下所有规定,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

  2、所有员工正常办公时间不允许回宿舍;

  3、员工不得留宿外人,不得将公司配备的物品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

  4、不得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严禁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宿舍内供水、暖、电、及设施出现问题及时通报办公室人员,以便及时修理;

  5、注意防火防盗,贵重物品妥善保管;离开宿舍前,关水断电,锁好门窗;

  6、23:30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禁止在宿舍内赌博、酗酒,保证员工的正常休息;

  7、舍长统一安排宿舍值日,保持宿舍卫生,办公室每月为宿舍进行清洁一次、每月进行卫生抽查,对最差宿舍予以批评、惩罚;

  8、各宿舍人员应互相关心,和睦相处;

  9、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调整宿舍;

  以上规定如有违反每项每次罚款200元。行政部主管综合事务的负责人和各宿舍长监督执行。

  E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篇5:项目施工现场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项目施工现场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1、宿舍内应保持清洁卫生,各类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2、住宿人员应做到单人独铺,严禁在宿舍内设置通铺。

  3、不准使用煤油炉、煤油灯和煤气包等明火照明和做饭。

  3、宿舍内不准摆放易燃、易爆和易挥发中毒的物品。

  4、宿舍内电线应由专业人员进行铺设,线路均应套管铺设,各类插座应在墙壁上固定,禁止严禁乱接电源,禁止使用电炉、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取暖和做饭。

  5、养成良好习惯,倡导文明新风,在宿舍内严禁大声喧哗,严禁躺在床上吸烟。

  6、严禁在宿舍内开展黄赌毒等违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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