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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公司工程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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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公司工程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地产公司工程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第一节 概述

  第一条 为规范物资采购行为,加强物资采购的计划管理,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特制定工程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章所指的物资采购包括建设工程中所有甲供物资的采购和乙供物资的管理。其中机电工程和单位工程设备材料总价大于50万元的甲供物资,采用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具体操作按照《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执行。

  第三条 物资采购的行为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

  第二节 物资采购的分类和计划编制

  第四条 甲供物资:包括铝板、石材、景观石材及景观木材、绿化工程中的大型乔木、灌木、卫浴洁具龙头、厨房电器、电线、电缆、配电箱、不锈钢管材、水泵、阀门、母线等。

  第五条 乙供物资:包括水泥、混凝土、外加剂及抗袭纤维、防水材料、保温材料、粘结剂、电气预埋盒、PVC电线管、钢管、钢骨架PE管、电缆桥架等。

  第六条 甲供和乙供物资清单确定:预算部在工程实施前,结合设计文件和图纸,提交工程中所使用的大宗材料设备清单(包括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和控制性数量),由总经理组织召开会议讨论确定甲供和乙供物资的范围。由预算部编写完成《材料设备采购范围》后提交总经理批准执行。

  第七条 物资采购计划编制:根据工程的开发进度计划及《材料设备采购范围》清单,物资部组织编制相应的甲供物资采购计划,设计部、www.pmceo.com工程管理部和预算部协助其编制,计划报物资副总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 设备材料的变更:如因设计等原因造成材料设备变更的(包括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和控制性数量),相关部门应配合预算部及时调整,经物资副总审核报总经理批准执行。

  第九条 物资采购计划的变更:如因工程建设的原因造成工程进度计划调整的,物资部根据工程管理部提交的进度计划及时调整物资采购计划,经物资副总批准执行。

  第十条 材料设备品牌的确定:由设计部和工程管理部提交材料设备的技术指标、外形规格和色彩等要求,物资部组织选定材料设备品牌,并提供材料样品,报设计部或工程管理部确定。

  第三节 甲供物资供货商的选择和评价

  第十一条 为了有效地控制材料设备的质量和价格,甲供物资的供应商应优先选择生产厂商或一级代理商。

  第十二条 物资部负责组织设计部、工程管理部等相关人员对供应商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供应商的生产/供货能力、质量体系、价格、市场应用、交通、服务、信用等情况。考察完成后由物资部提交《供应商考核及评估表》,经总经理批准后,将合格的供应商列入《合格供应商一览表》。供应商的评级分为不合格、合格和良好三个等级。主要甲供物资的合格供应商应保持在三家以上。

  第十三条 为了保障市场公平和保持有效的市场竞争,物资副总每年组织一次物资部、设计部、工程管理部和物管技术部的相关人员,对《合格供应商一览表》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去除不合格的供应商,增补合格的供应商,并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对所有的供应商实行科学的动态管理。

  第四节 甲供物资采购的程序

  第十四条 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按照物资采购的计划安排,物资部经理负责组织材料设备的采购。

  第十五条 甲供物资采购的操作程序:

  (一)采购金额小于3万元(含3万元)的材料设备,物资部从《合格供应商一览表》选择一家供应商报价或从市场直接采购。金额小于3万元的甲供物资可以不签订合同,价格以甲供物资价格审批表形式履行审批程序。

  (二)采购金额3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材料设备,物资部应从《合格供应商一览表》中选择二到三家供应商报价,物资主管负责编制比价表,参照设计部专业工程师及工程管理部工程师的意见,确定选择供应商的依据,提交预算部审核,物资主管负责洽谈并拟订合同条款,办理合同审批手续。

  (三)采购金额50万元以上的材料设备按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四)由设计部或工程管理部指定的产品或品牌,以及政府部门推荐产品,物资部应做出情况说明及价格分析,附上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作为依据,履行审批程序。

  (五)苗木采购时,园林副总工程师现场确认苗木形式,并与物资部主管共同确定价格,并按甲供物资价格审批表形式报批。

  第十六条 甲供物资价格审批表审批的程序:物资主管——物资部经理——预算部经理——财务部经理——物资副总——财务副总——总经理。

  第十七条 甲指乙购物资由物资部组织,按甲供物资的采购流程,选择确定采购价格和供应商。委托承包商按确定的供应商和物资品牌进行合同签订和物资采购。

  第五节 乙供物资的申报和核价

  第十八条 乙供物资的价格由物资部审核,工程管理部负责乙供物资的品质管理。乙购物资的品牌或样品由物资部会同设计部、工程管理部共同确认并封样,作为材料进场验收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 乙供物资核价的操作流程:

  (一)金额小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乙供物资,由物资主管核价,物资部经理审核,经预算部经理确认后,报物资副总批准执行。

  (二)金额10万


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乙供物资,由物资主管核价,物资部经理核定,预算部经理审核,经物资副总确认后,报总经理批准执行。

  (三)金额50万元以上的乙供物资,由物资主管核价,物资部经理核定,预算部经理审核,经物资副总、总经理确认后,报董事会代表批准。

  (三)乙供物资价格审批流程:承包单位——监理公司——工程管理部——物资部——预算部——物资副总——总经理

  第二十条 承包商必须严格按物资部核价认定的品牌或样品采购,各类乙购物资必须由物资部审批价格后,承包商方可采购。各类甲指乙购物资采购,承包商必须严格按物资部核定的价格和品牌组织采购。

  第二十一条 总金额不超过50万元的乙供物资提前10天申报;总额超过50万(含)的乙供物资提前30天申报;同一类材料申报不得超过三次。

  第二十二条 由物资部批价的乙供物资,由项目部督责承包商按照公司要求的表单形式申报,报价必须注明该物资详细的使用时间、部位,品种、材质、品牌、规格和数量。

  第二十三条 乙供苗木经物资部批价后,由承包商组织采购,苗木进场验收由项目部组织,物资部须派苗木主管参加,经项目部、物资部共同签认的验收单是乙供苗木验收合格的依据,同时也是工程管理部审核竣工图的凭证。

  第六节 甲供材料设备的供应

  第二十四条 物资主管根据订货合同及承包商申报计划,安排材料设备的进货。甲供物资计划的申报时间原则上参照甲方物资采购合同约定的时间,对于合同中约定不明或者没有相关约定时,按以下要求时间申报:

  (一)、土建材料:

  1、钢材:提前30天申报月度明细供货计划(工地收货时间若有变更,提前5天);

  2、进户门:门框提前20天,门扇提前40天;

  3、外墙涂料:国产涂料提前15天,进口涂料提前60天;

  4、外墙石材、外墙铝板:国产材料提前30天,进口材料提前90天;

  5、其它材料:提前15天。

  (二)、水电材料及机电设备:

  1、电线、电缆:提前30天;

  2、国产设备:提前30天;

  3、进口设备:提前90天;

  4、其它水电材料:提前15天。

  (三)、景观材料:

  1、苗木:提前15天;

  2、景观石材:普通规格板提前45天;弧形及异型板提前60天;到货期安排在每年12月-2月份的北方产地的石材,提前90天;

  3、芬兰木、南方松:提前60天;

  4、其它景观材料:提前15天。

  (四)、装修材料:

  1、国产材料:提前20天;

  2、进口材料:提前90天。

  第二十五条 物资部应提前24小时通知工程管理部或施工单位做好材料设备的进场准备工作。

  第二十六条 物资部向供应商签发甲供物资验收单,由供应商负责送货到施工现场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工程管理部组织监理、承包商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材料设备的型号、规格、外观、质量、数量等,验收合格后,承包商应在4小时内安排卸货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 甲供物资验收合格后7天内(须复检的材料,另加上复检所需时间),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监理、承包商办理相关交接验收手续,并将验收表单报送物资部。

  第二十九条 甲供物资验收不合格的,原则上承包商可以不予卸货,由物资部主管负责协调。

  第三十条 甲供物资的供应商应随货提供产品合格证、质保书等。如需检验或试验,则按材料设备检验及试验的有关规定执行。订货前需要检验报告的,由物资部负责协调;货到现场需检验或送检的,按规定可由承包商办理的,由工程管理部负责协调。

  需检验才能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应存放在指定的验收场地内。不得使用有效证件不齐全或检验试验不合格的产品。

  第三十一条 验收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应由物资主管协调供应商在指定的时间内搬运出存放地点。

  因退货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货商承担。可以降级使用的材料设备,须经设计部或工程管理部同意,报工程副总批准。如涉及价格调整,报物资副总批准。

  第三十二条 材料数量减少分以下三种情况:

  (一)合同签订前,将报价表中总额减少后,再按规定办理。

  (二)合同签订后,材料设备未生产出来前,物资主管与供应商协调变更合同。

  (三)合同签订后,材料设备已生产出来或材料设备已运到工地,物资主管与供应商联系退货,如无法退货,则视责任情况经物资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物资副总批准处理。

  第三十三条 材料的品种更改分以下三种情况处理:

  (一)合同签订前,按规定重新办理。

  (二)合同签订后,材料设备未生产出来前或生产出来未发货前,物资主管与供应商协商取消合同,不能取消合同的,则视责任情况经物资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物资副总批准处理。

  (三)合同签订后,材料设备已生产出来或材料设备已运到工地,物资主管与供应商联系退货,无法退货的,则视责任情况经物资部经理签署意见www.pmceo.com后,报物资副总批准处理。

  第三十四条 材料设备剩余的处理及甲供物资的调拨:

  材料设备剩余时,物资主管负责联系退货,无法退货的,则视责任情况经物资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物资副总批准。

  根据现场情况,由物资部在征询工程管理部意见后,可在承包商之间进行甲供物资的调拨,由物资部开具物资调拨单,经双方签字后,转回物资部调帐。

  第七节 款项的支付及资金调拨

  第三十五条 合同款项的支付:

  (一)机电设备工程合同预付款项及进度款的办理由工程管理部专业工程师根据物资订货合同中有关要求,填写机电设备工程款项申报表,报工程管理部经理审批,物资部根据合同相关条款审核。

  (二)材料款的办理

  1.材料预付款和进度款由负责签订该材料合同的物资主管负责办理。

  2.材料结算款办理流程


:负责签订该材料合同的物资主管对结算材料的价格、数量、金额及付款依据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由其办理付款手续,后由物资部负责财务的主管进行复核,复核完成后办理材料入、出库手续。

  3.材料款项付款依据为物资采购合同及相关工作联系单、甲供物资价格审批表(须附上完整的审批意见)。

  4.物资部主管根据承包单位、监理及项目部签字确认的甲供物资验收单,填写物资款项申报表,按公司规定程序报批,并办理材料的验收入库。

  (三)机电设备工程付款程序:工程管理部主管——工程管理部经理——物资部经理——预算部经理——财务经理——物资副总——财务副总——总经理(付款50万以下)——董事会代表(付款50万及50万以上)

  (四)物资付款程序:物资部经办人——物资部经理——预算部经理——财务经理——物资副总——财务副总——总经理(付款50万以下)——董事会代表(付款50万及50万以上)

  第三十六条 工程管理部根据施工合同、物资采购计划表及工程进度计划表,填写月度甲供物资计划表,物资部根据月度甲供物资计划表填写月资金计划报预算部。

  第三十七条 材料设备进货的统计:

  材料设备进货的统计由物资部负责,详细统计已进材料设备的品种、数量、规格、价格及费用承担单位,付款情况,并将其填入《材料设备采购月报表》,于次月5日前送预算部,财务部,报物资副总,总经理各一份。

  第八节 文件管理

  第三十八条 物资主管(主办)负责甲供物资月报表、甲供物资领用月报表、竣工物资表等的填写,物资部仓库保管员负责库存物资报表的填写。

  第三十九条 物资部资料员负责各种往来文件及合同的分类、协理、归档、发放,负责各种材料样本的整理、归类,并负责材料样品的保管。

  第九节 仓库管理

  第四十条 因工程设计变更等原因造成的多余物资,无法退回厂家。由项目部出具详细情况说明,经物资部经理及物资副总同意,报总经理批准后才能办理入库及冲帐手续。

  第四十一条 每月初5日前,物资部负责与材料对库存帐,做到物、卡、帐相符。

  第十节 物业维修管理

  第四十二条 工程竣工交付后,物资部负责提供设备维修卡给物业公司,提供设备供货商或其维修部的相关资料,提供相关配件的价格,配合物管技术部建立维修维护方案。

  第四十三条 物业公司维修部申报备品备件,经物管技术部审核并履行公司审批手续后报物资部,物资部负责安排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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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新丰房地产策划公司物资采购制度

  为保证公司采购过程高效、透明,采购的物资质优、价廉,切实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以下采购制度。

  一、物资采购原则:集中购买,定点采购。实行《采购申报单》制度。

  二、物资采购流程:

  1、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当月物资库存情况及下月工作安排情况制定本部门下月物资采购计划,并于当月28日前报综合部。

  2、综合部根据当月各部门的材料领用情况,对各部门下月物资采购计划报分管副总进行审核并批复意见,然后报主管领导批准,在汇总后报公司总办备案。

  3、综合部物资采购计划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及时向财务部门申请采购资金。

  4、在采购过程中综合部物资采购员要与被采购部门人员一同对所采购物品进行现场初步检验,以保证所购物资的数量、型号、质量符合使用要求,同时最大限度地保证所购物资价格的公正合理。

  5、物资采购任务完成后及时在采购物资发票上签字。

  流程如下:经办人--部门经理--分管副总--财务复核--主管领导--总经理--报销

  6、采购任务完成后在三个工作日内持采购申报单及发票到财务办理报销手续。

  三、物资采购审批权限:

  5000元以下物资采购,由各部门经理签字后报综合部,综合部报分管副总审批,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5000元以上物资采购,进行上述程序后,必须有公司总经理批复方可实施。

  四:零星物资采购:按《采购申报单》程序办理。

  五、大宗物资采购制度:

  大宗物资采购工作首先由主管领导进行市场核价与招标议标相结合的工作方法进行采购。

  1、大宗物质范围:

  大宗物资采购主要指采购物资一次性支付金额较大或年累计采购量较大,需谨慎对待的采购行为。:

  2、工作方式:比 价:电话询价、网络询价、市场调查,

  招议标:公开招标(竞标)、邀请招标(竞标)

  3、工作程序:

  1)一般性大宗物资采购应提前三天上报,综合部应在两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

  2)符合招标条件的大宗物资采购应提前十天上报,综合部应在两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并上报招标工作小组进入招投标工作程序。

  3)紧急或临时性采购随时上报,综合部应在半个工作日内回复。

  4)大宗物资采购要在合格供应商的范围内选定,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的,应尽量实行招标采购。

  5)综合部在采购时应至少两人以上共同操作,(来自:www.pmceo.com)要有物资使用部门人员参与,做到采购过程公开化、透明化。对合格供应商需要赴厂考察的,由公司主管领导定人予以考察。

  6)综合部根据年度计划做出物资批量采购计划,并广泛寻找供应商,对供应商按质量等相关要求采购控制程序进行综合评价,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

  7)特殊情况下(如仅有唯一供应商或企业生产经营有特殊要求),价格谈判超过最高限价,需公司领导集体决策。

  4、结算制度:

  大宗物资未经签批的采购计划,不得擅自实施,财务部门不得结算货款。 大宗物资采购必须签订采购合同,综合部采购人员签订合同应本着权利主动的原则。财务部门付款要严格审查采购合同,凭验收合格证明才能够付款,款项结算应采用票据的结算方式,避免现金交易。

  款项支付按物质采购审批权限执行。

  综合部必须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牢固树立对工作的责任感、对企业的忠诚度,自觉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商务能力。做到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谋私利,及时、保质、保量地做好物资采购工作。

篇3:中心校食堂物资采购轮班制度

  中心校食堂物资采购轮班制度

  为做好我校食堂的物资采购,保证学生能够吃上新鲜菜、放心菜,规范学校食堂的管理方式,增强教师对学校食堂物资采购过程的监督,进一步提高学校财务管理及物资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和民主化,特制订zz中心学校食堂物资采购轮班制度。

  1、成立以z校长为组长,z为组员的食堂物资采购领导小组,具体由熊儒军老师负责办公,采购过程中做好索票索证工作,及时规范各种票据。

  2、需要采购的物资,由食堂提前做好统计;

  3、采购时间安排在周一,凌晨4:30分从学校出发;

  4、参与采购的教师每人每次发放50元补助;

  5、实行50岁以下男教师轮班参与,女教师或50岁以上的男教师自愿报名参加的轮班制度,由3名教师参与采购;

  6、本制度除遇丧假、婚假、或病假外(病假必须有医生开具的证明),一律不许请假,否则以旷工论处;

  7、采购教师在采购过程中,不允许做与采购无关的事。

  8、本制度经校务会讨论通过,如有异议,请通过校务会讨论。

  附:采购教师轮班安排表

篇4:学校后勤管理处物资采购及领用规定

  学校后勤管理处物资采购及领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提高后勤处管理水平,规范工作流程,建设数字化后勤,根据当前后勤处工作实际,经处委会研究,制定本规定。

  一、物资采购

  1、采购:

  ⑴后勤处各科室需购买的物资由各科室提出书面采购计划(一式两份),经科长签字处室负责人批准后,提前两天交综合科采购员询价或招标后实施采购。

  ⑵物业需用物资由物业维修主管或后勤处仓库管理员提出书面采购计划经分管处长(或处室负责人)批准后,提前两天报综合科采购员询价或招标后实施采购。

  ⑶学校其他处室(院系)需购买的物资,由购买人写出申请经本处室及后勤处负责人签字后,提前两天报综合科采购员询价或招标后实施采购。

  2、验收:所购物资应严格履行三方验收制度(即需用人、仓库管理员、购买人对物资验收无误后采购计划上签字后方可入库)和入库发放制度。(购买的物资必须经过仓库入库后执行领用手续,特殊情况除外)

  二、物资领用及管理

  1、物业维修需用物资必须由物业维修主管到学校仓库统一领取,其他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意领用。物业领用的物资必须在一周内对物资使用情况进行说明,(到仓库管理员处交回“物资使用说明表”)。物业对物资使用情况填写“物资使用情况说明表”,经学校使用单位证明人签字盖章后交仓库管理员)如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情况说明,仓库管理员可拒绝物资的再领用,出现不良后果由物业承担全部责任并根据物业管理办法进行相应经济的处罚。

  2、后勤处各科室需用物资的领用必须持“物资领用单”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分管处长审核后,仓库管理员方可进行物资发放,手续不全的不得发放物资。

  三、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为加强对后勤处内各类物品的管理,各科室应安排专人根据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对本科室内的低值易耗品进行登记造册,登记后由处资产管理员进行汇总。各科在工作过程中应及时对各种设备或工具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对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物品损耗、报废等其他原因,应及时报告资产管理员及时销账。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后勤管理处

  20**年1月1日

  物资采购计划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

  型号

  数量

  进场日期

  预算资金或

  特殊说明

  申报人: 日期: 审核: 日期:

  物资使用情况说明表

  物资名称

  使用数量

  使用部位

  使用情况说明:

  维修人: 日期: 证明人: 单位:(章)

  物资领用单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备注

  领用人: 日期: 科室负责人:

篇5:物业公司物资采购管理程序

  物业公司物资采购管理程序

  1.0目的

  对物资采购过程及供方进行控制,确保所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要求,价格达到成本控制的目的。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丽江花园物业管理公司对服务所需的原材料采购的控制,对供方进行选择、评价和控制。

  3.0职责

  3.1行政部负责物资采购(各相关部门协助),负责按要求组织对供应采购物资及承包合同的供方进行评价,编制合格供方名录,对供方的供货、服务业绩定期进行评价,建立供方档案,执行采购作业。

  3.2各部门或机构负责提供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采购物品验收依据、准则或标准。技术部或使用部门、机构负责采购物品的检验或验证,协助核定分类物品及有关费用支出的价格。行政组织各使用部门的质量信息反馈,对分类物品供应的评价。

  3.3财务部负责从资金上保证审批后项目的实施。

  3.4管理者代表负责审核合格供方名录,并上报总经理批准。

  3.5使用物品的相关部门人员负责对采购物资的质量进行检测。

  4.0定义

  4.1采购物资分类,根据对服务质量影响程度分为:

  4.1.1A类:次采购金额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零星采购。

  4.1.2B类:次采购金额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上,5万元(不含5万元)以下的零星采购。

  4.1.3C类:次采购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零星采购。

  4.1.4D类:紧急物品采购。

  4.1.5E类:所有经常性采购的物品。

  4.2供方:提供产品的组织或个人。

  示例:制造商、批发商、产品的零售商或商贩、服务或信息的提供方。

  注1:供方可以是组织内部的或外部的。

  注2:在合同情况下供方有时称为“承包方”。

  5.0工作程序

  5.1物资采购的审批

  5.1.1审批要填写《用款/采购计划》,由部门经理确认,财务总监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5.1.2E类物品采购需专题报财务总监、总经理批准;D类物品由行政部组织,各相关部门协助进行招标,工作程序参照RGPM-7.2.1-B-01执行;C类物品采购由需求部门根据年度费用预算提出采购计划;B类物品采购需专题报告交财务总监、总经理批准,批准后由行政部组织货比三家,必要时签订合同,结果报财务总监、董事长批准;A类物品采购参照B类程序进行公开招标,并签订合同。

  5.1.3《用款/采购计划》应清楚写明物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申请购买时间、用途、质量要求等。

  5.2采购实施

  5.2.1行政部负责实施采购,各相关部门协助。对于重要物资,必须在《合格物资供方名录》中选择供方。

  5.2.2采购前采购员必须对《用款/采购计划》核实,在与供方沟通前,应确保规定的采购要求是充分的。

  5.3采购物资的验证方式

  5.3.1对采购的物资可以有如下几种验证方式:

  a)由行政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进货验证;

  b)由本公司在供方现场实施验证;

  5.3.2行政部应在采购文件中规定验证的安排和产品放行的方法。

  5.3.3验证活动可包括:检验或试验、外观检查、试用、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等方式。根据《采购物资分类明细表》,在相应的检验规程中规定不同的验证方式。

  5.4采购信息

  采购信息表达拟采购的产品,适当时包括:

  5.4.1产品采购批准的要求。

  5.4.2对产品的验收要求。

  5.4.3适用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5.4.4其他要求,如价格、数量、交付、人员等。

  5.5公司的采购文件

  文件包括:《用款/采购计划》、《采购物资分类明细表》、《采购合同》及附件等,由行政部保管。在与供方沟通前,原则上,应确认采购要求是,应由相应的发放部门负责人对采购要求是否充分进行审批。

  5.6对采购物资供方的评价

  5.6.1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a)有营业执照和相应的经营资格,具备持续稳定的合格产品供货渠道;

  b)具有良好的供应物资业绩;

  c)具有质量保证能力的证明(必要时);

  d)价格合理;

  e)服务良好。

  5.6.2行政部根据采购物资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对物资的质量、价格、履约率等进行比较,选择合格的供方,填写《物资供方评定记录表》。对同类的供货物资,应同时选择几家合格的供方以作比较。行政部负责建立并保存合格供方的质量记录。根据供方物资的类别及其质量保证能力,明确对供方的控制方式和程度。

  5.6.3对有多年业务往来的重要物资供方,应提供其质量证明文件和定期检查记录,以证实其质量保证能力,适当时包括以下内容:

  a)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b)本公司对供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核的结果;

  c)本公司及供方其他顾客的满意程度调查;

  d)供方产品的质量、价格、交货、服务能力等的检查记录;

  e)供方的财务状况及服务和支持能力等。

  5.6.4对第一次供应重要物资的供方,除提供充分的书面证明材料外,对物资应经样品检验及小批量试用,证明合格才能供货。具体步骤如下:

  a)新供方根据提供的技术要求提供少量样品;

  b)使用部门对样品进行验证,并填写《物资供方评定记录表》;

  c)样品如不合格可再送样,但最多不能超过两次;

  d)小批量进货验证或试用不合格则取消其供货资格。

  e)样品验证、小批量试用均合格的供方经行政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可列入《合格物资供方名录》;

  5.6.5零星采购物资供方,使用部门对其进货验证记录即为对此供方的评价。

  5.6.7对连续两次供应物资有严重不合格的物资供方,应取消其供方资格。

  5.7对合格供方的定期复评

  行政部每年对合格物资供方进行一次跟踪复评,填写《物资供方业绩评定表》,评价时按百分制,质量评分占60%,交货期评分占20%,其他(如价格、售后服务等)占20%。评定总分低于60(或质量评分低于42),应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如因特殊情况留用,应报管理者代表批准,但应加强对其供应物资的进货验证,连续第二次评分仍不合格,应取消其供货资格。

  6.0相关文件

  6.1《土建维修材料采购标准》RGPM-7.4.1–C-01-01

  7.0质量记录

  7.1《用款采购计划》RGPM–7.4.1–D-01-01

  7.2《合格物资供方名录》RGPM–7.4.1–D-01-02

  7.3《采购合同》RGPM–7.4.1–D-01-03

  7.4《采购物资分类明细表》RGPM–7.4.1–D-01-04

  7.5《物资供方调查表》RGPM–7.4.1–D-01-05

  7.6《物资供方评定记录表》RGPM–7.4.1–D-01-06

  7.7《物资供方业绩评定表》RGPM–7.4.1–D-01-07

  7.8《物资供方评价档案》RGPM–7.4.1–D-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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