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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公司员工集体宿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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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公司员工集体宿舍管理制度

  员工集体宿舍管理制度

  (一)住宿须知

  1、每位员工配置床位一个,被褥一套(棉被、棉垫、枕头各壹)。

  2、员工必须按照统一编号使用各自的床、卧具等,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或多占)。

  3、集体宿舍床位只限员工本人使用,不得带外来人员来宿舍住宿。

  4、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晚上22时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特殊情况除外)。

  5、自觉节约水电,爱护公物,不准在墙上乱钉、乱写乱划,损坏(浪费)公物按价赔偿。

  6、自觉将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7、所有探视员工的亲属,必须经员工宿舍管理员批准后,方能进入宿舍,但不得在宿舍内留宿。探访时间:8:00时至22:00时。

  8、严禁在宿舍范围内搞封建迷信和违法乱纪活动。

  9、离馆退床时,必须到库房办理手续,退回宾馆所发的一切物品,遗失则照价赔偿。

  (二)宿舍房内卫生管理

  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保持宿舍内外环境卫生清洁。

  1、宿舍房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由住房员工负责,实行轮值制度(如遇加班,不能当天清扫房间卫生者,可找同房间的另一人顶替),每天的卫生值班员负责卫生清洁工作。

  2、经常清理屋顶的蜘蛛网。

  3、各人床铺应摆放整齐。

  4、办公室每周检查、评比一次。

  (三)消防安全管理

  1、自觉遵守会馆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2、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插座。

  3、宿舍内不得使用电热炊具、电熨斗及各种交流电器用具。

  4、人离熄灯,断电源。

  5、宿舍严禁吸烟。

  6、禁止在员工宿舍范围内燃放烟花鞭炮。

  7、出入房间随手关门,注意提防盗贼。

  (四)集体宿舍出入规定

  1、未经批准的外来人员或车辆一律不准进入大院。

  2、进入宿舍大院的人员、车辆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服从值班人员的管理。

  3、带行李、物品出宿舍大门的员工须自觉接受管理员的检查。

  4、凡外出的员工必须在22时前回宿舍。

  5、来访者,需凭证登记,经验证核实后方可进入。

  (五)宿舍来访制度

  1、来访人员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安排。

  2、来访人员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在来登记表上如实填写。

  3、来访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非探访地段。

  4、来访时间:8:00至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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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四中教职工集体宿舍管理制度

  四中教职工集体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教工集体宿舍管理,创造文明、健康、舒适、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特制订教工集体宿舍管理制度,请教职工自觉遵守。

  1、成立由校工会、总务处、办公室、教导处组成的监督管理小组,平时组织抽查教工集体宿舍的安全、卫生工作。

  2、为了保证教职工有良好的休息环境,午休时间,晚上22时后集舍区内保持安静、禁止在宿舍内播放高音音乐等高声活动,不得在宿舍过道上高声谈笑,严禁在宿舍内进行赌博或变相赌博活动。

  3、建立值日制度,安排值日表,做好保洁工作。每间寝室门前过道由居住的教职工每天自觉打扫;宿舍楼前花台、草坪内纸屑、杂物等值日每天打扫,做到地面、花台干净、整洁。垃圾要求袋装化,每天自觉送到校园垃圾箱,不准向窗外投掷杂物或倒水,不准把垃圾堆放在门口走廊上。

  4、爱护公物,保护寝室内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修理,严重损坏的(水、电设施)如人为造成的居住者自理修理费。

  5、住房不得任意改装,不得擅自拆移住房内外的各种设施。不准占用楼梯过道、走廊等公共场所堆放杂物和烧炊。

  6、新来教职工分配到寝室后,到寝室清点校产用具,办好财物登记手续。

  7、未经总务处同意教职工不得私自调换住房。

  8、凡居住教工集体宿舍的教职工,每月按学校规定交纳水电费,每季度由工资中代扣。

  9、搞好个人卫生和寝室卫生、防治疾病发生,经常擦洗卫生洁具和洗涤槽,墙面瓷砖。

篇3:职工集体宿舍管理制度

  饮食中心职工集体宿舍管理制度

  1、住宿人员由校区食堂统一安排登记,个人不得私自安排人员住宿。

  2、住宿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校和饮食中心的规章制度,不得在宿舍内搞违法乱纪活动(如赌博、嫖娼等),违者予以重罚。

  3、宿舍内不得男女混居,不得私自调换床位,不得私自换锁。

  4、不得私留外来人员住宿。直系亲属来探望,食堂予以关照,但必须报经餐厅经理同意,限期为一周。

  5、注意安全,防火防盗,随手带门。室内无人时要检查火源(烟头),闭灯断电。

  6、除了学校安装的正式电源外,不得私拉电线,不得使用电热器,如电炉、电热毯、电暖气等。

  7、不在电线和灯具架上挂晒衣物,以防电气火灾和触电伤人事故。

  8、不在宿舍内使用液化气、酒精炉等明火,不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入宿舍。

  9、不在走廊、宿舍、厕所烧垃圾、废纸,不躺在床上吸烟。

  10、保持安静,不准在走廊、宿舍内大声喧哗、打闹,按规定熄灯就寝。

  11、保持宿舍内整洁,搞好个人床铺卫生及整个室内卫生。

  12、爱护公物,不得损坏。

篇4:医院集体宿舍管理制度(2)

  医院集体宿舍管理制度(二)

  1、院职工集体宿舍由总务科统一安排管理,进修生宿舍由科教科统一安排管理。职工宿舍凭人事科通知安排。定编定位后,不得擅自调动房间,无人居住的空床铺不得拆除、移动或占用。

  2、集体宿舍每人配备铺位一个,二斗桌一张,方凳一张。配套后不得将院内办公家具搬入室内使用。

  3、居住集体宿舍的职工,已向医院借过购房款或已结婚,必须搬出集体宿舍,并及时到总务科办理移交手续。如遇特殊情况暂时不能搬出,须有关部门领导同意,补办续住手续。

  4、每间寝室内的水电费用,由居住人员分摊。

  5、集体宿舍内不得使用电炉、取暖器、热得快等用电量较大且易产生危险的电器。严禁乱拉电线或改动电源线路,不准在表外接线,更不得使用燃气用具。

  6、集体宿舍配备的家具、门窗及玻璃,由各寝室人员保管,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7、每间集体宿舍居住人员必须轮流值日搞好室内卫生,保持物品摆放整齐,地面清洁干燥,墙面无积灰、无污迹、无蛛网。严禁往窗外丢果壳纸屑或倒水。

  8、加强安全意识,妥善保管好个人钱物,外出随手关门,严禁外来人员留宿。

  9、医院定期组织有关部门检查,发现违反集体宿舍管理制度,按医院奖罚条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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