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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中介激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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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中介激励制度

  (一)、嘉奖制度

  1、每位恪尽职守,热诚服务,业绩卓著的员工均可获得嘉奖资格;

  2、嘉奖分店内嘉奖、区域嘉奖、全国嘉奖和全球嘉奖四个方面;

  3、店内嘉奖

  (1)、早晚会通报表彰

  (2)、张榜表扬

  (3)、授予荣誉称号

  (4)、出席上一级嘉奖会议

  注:嘉奖的类别和数额由店长根据员工贡献情况决定;

  4、区域奖励由武汉区域统一制定

  每半年区域会评选"TOP AGENT"、www.pmceo.com优秀经纪人、最佳经纪人,颁发奖品、奖状及获奖经纪人徽章;获奖名单会在21世纪不动产中国区域的内部杂志及网络上刊载。

  5、年度优秀经纪人可以获得免费外出培训学习的机会

  (二)、晋升制度

  (1)、初级

  经纪人助理:新招募的员工,正处于试用期的员工,无房产中介销售经验。

  房产(实习)经纪人:有房地产销售经验;新招聘员工,正处于试用期的员工。

  (2)、中级

  房产经纪人:有房地产销售经验,取得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书,经过21世纪不动产武汉区域培训试用合格并通过21PLUS初级(房源及客户开发技巧)培训者.

  (3)、高级

  资深经纪人:通过21PLUS课程及在岗培训并取得证书,持有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书,具有房地产销售经验,能独立完成销售个案.

  (4)、特级

  高级经纪人:21世纪不支产体系内从业一年以上,有熟练的销售技巧和丰富的专业知识,持有国家经纪人资格证;业绩突出;能带动和培训新销售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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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房地产中介服务流程

  (一)、接待标准

  1、客户到店时,值班经纪人及店务秘书(店务秘书如在场时),站立迎接,微笑待人并说首语:"您好,欢迎光临21世纪不动产!;

  2、值班经纪人引领客户入座,1分钟内将水、烟灰缸及资料准备齐全,放至客户面前;

  3、将客户资料认真记录在资料本上(不能随意拿来一纸片或其它废纸来记录),体现对客户资料的足够重视;值班经纪人应当先询问客户以前是否来店登记过,或是否在别店登记过,如来过应询问为其服务的经纪人名字,并转告该经纪人,www.pmceo.com经纪人之间不得恶意争抢客户;

  4、客户离开时,值班经纪人须为客户打开门,并将客户送至公司门外,致意道别。整个接待过程中,接待人员须讲普通话,做到热情大方,面带微笑、专注、不贬低同行、不夸大事实、客观公正。

  5、客户离开后,值班经纪人即时把接待区清理干净,将资料放归原处。

  (二)、电话使用标准

  1、规范用语

  电话接通后,首先用制式语言向客户问好:"您好,21世纪不动产";

  2、电话使用者的仪态要求

  (1)、电话使用者必须站立接听或拔打电话;

  (2)、电话使用者通话时须保持微笑,不情绪行事,传达给别人以轻松愉悦的信息;

  (3)、电话使用者的语速要适中,不急不躁,必须讲普通话,杜绝用方言;

  3、电话接听时机

  电话接听者应在响铃两声后三声前开始通话,因故接听电话稍晚时,要向客户道歉;

  4、挂断电话

  电话使用者应在确认对方挂断电话后,方可挂断电话。

篇3:房地产中介SIS系统运营规范

  Ⅰ、房源、需求信息的登记

  (一)、凡是各中介店与客户签定武汉区域统一委托的出售房屋、出租房屋、求购房屋、求租房屋信息,必须在签定委托后24小时内录入SIS系统。凡是发现经纪人所签委托没有按规定登入SIS系统的,区域分部将对相应的中介店和经纪人进行体系内的通报批评,并限期3天内作出整改;如果被通报批评的经纪人在3天内仍未作出有效整改的或作出了有效整改再次被查出所签委托没有按照规定登入SIS系统的,区域分部将处于100元/条的罚款,情况恶劣的,区域分部将取消其SIS编号。

  (二)、武汉区域各中介店应保证所录入的房屋信息的准确、完整,所登记的每条房源信息必须由经纪人实际勘察完房屋后才能分配委托编号,每条信息应附有详细的备注、图片、周边配套等信息。录入的房屋信息是否准确、完整,将作为中介店评选年度"SIS系统运营奖"的必要标准之一。

  (三)、武汉区域各中介店要保证录入SIS系统的房源、需求信息真实有效,不得故意上报无效、虚假房屋信息。房源信息必须填写正确的房产证或土地证号码(如果是合同房或公房,填写正确的合同或住房证号码),需求信息需保留委托方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并在SIS系统上登记完整的有效证件号码。任何第二店或第二经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修改数据或改动证件类型登录SIS上已有的房源。www.pmceo.com违反以上规定的,一经查实武汉区域分部将处予当事中介店每条信息1000元人民币的罚款。同时在委托期限内房源或客源一经中介店委托,任何第二店或第二经纪人都不能在客户委托期限内以任何形式进行第二次委托;客户在原中介店撤销委托,再在第二家中介店委托的情况除外。

  (四)、武汉区域各中介店应保证所登记的80%以上的房源信息配备有户型或实景照片;对于房源信息所配备的户型图片,必须使用SIS系统户型图编辑器所编辑的户型图片,不得使用其它软件;设置为"推荐"的房源信息,必须配备相应的户型图片或实景照片,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中介店,武汉区域分部将给予书面警告,并要求在一周内作出有效的整改,整改不力的区域分部将处予每条信息100元人民币的罚款。

  (五)、中介店和经纪人应及时跟踪、维护自身的房源、需求信息,并在SIS系统上及时更改时效信息、过期信息的委托状态。如果由于中介店或经纪人自身原因没有跟踪维护好客户而引起客户投诉到区域分部的,武汉区域分部将在体系内通报批评相应的中介店,并责令其在一周内作出有效的整改。

  (六)、21世纪不动产武汉区域任何人员有权利和义务对上述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及提供线索,区域分部将为提供线索的人员保密。所提供的线索一经查实,所有罚金的50%将作为奖金奖励提供线索的人员。

  Ⅱ、销售报表的上报

  (一)、武汉区域各中介店所有成交的买卖、租赁业务,均需要在成交合同签定后一个工作日内上SIS系统,武汉区域分部将按照各个中介店实际上报SIS系统的业务收入每月的月特许使用费。

  (二)、销售报表填写错误或出现坏帐导致部分或全部佣金不能收回的,中介店须通过SIS系统填写销售调整表调整其销售报表。对于销售报表变更的,需要在销售调整表上注明调整原因;对于撤消销售报表的,中介店需要在填写销售调整的同时应向区域分部出具相应的书面文件。在填写销售调整表时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区域分部有权拒绝相应中介店所填写的销售调整表。

  (三)、对于迟报(销售报表录入SIS时间与成交合同签定时间相差两个工作日以上,并且没有跨月度上报)销售报表的中介店,武汉区域分部将在中介店支持中心及SIS系统对相应中介店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取消当月中介店评优资格。

  (四)、对于少报(实际成交没有上报或跨月度上报SIS系统,并且该中介店当月应交纳的月特费没有超过规定的最低标准)销售报表的中介店,武汉区域分部将在中介店支持中心及SIS系统对相应中介店进行通报批评并处予相应中介店该笔交易应交纳月特许使用费5倍的罚款。

  (五)、对于恶意瞒报(实际成交没有上报或跨月度上报SIS系统,并且该中介店当月应交纳的月特费超过规定的最低标准)销售报表的中介店,武汉区域分部将在中介店支持中心及SIS系统对相应中介店进行通报批评并处予相应中介店该笔交易应交纳月特许使用费10倍的罚款,并按照21世纪不动产武汉区域特许中介合同有关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理。

  Ⅲ、中介店间抢单纠纷处理原则

  武汉区域各中介店间由于涉及房源争抢或重复委托而引起的抢单纠纷并投诉到区域分部的,武汉区域分部将按照以下原则并根据顺序进行判定处理:

  (一)判定原则:

  1、委托有效性原则:必须签订由房屋产权所有人签字的独家委托并留有两证或其中之一的原件;

  2、签订有效委托的时间顺序原则:如有两份重复的委托发生冲突,以先签订有效的独家委托为有效;

  3、SIS有效性原则:如均已签订有效的独家委托,且在签订时间上无法判定先后,则以录入SIS系统的权证号码、物业地址、委托人有效证件号码等必填项填写是否规范、正确为判定原则;

  4、录入SIS时间顺序原则:如有两份重复的委托发生冲突,且无法对签订时间及SIS录入的有效性进行辨别,则以先录入的有效SIS信息为判定原则;

  (二)处理结果:

  如果发生此类投诉,武汉区域分部将根据以上条件进行确认,如事实成立,则成交方需要把所得利润的50%分给另一方。

  ; (三)特别说明

  1、体系内中介店间合作,必须签订合作确认函及带看确认书,并做好后续维护管理工作;

  2、除有确凿证据证明为另一方恶意挖取房源或客源外,区域分部将不再受理因一般性委托签订而引起的投诉;

  Ⅳ、中介店SIS系统维护原则

  武汉区域各中介店在经营期间电脑出现故障,如须区域IT部工作人员进行维护和修理的;中介店店长、店长或店务秘书须填写《21世纪不动产武汉区域中介店电脑及SIS系统维护申请表》,此申请表原件送达或传真至区域有效。区域IT部接到此申请回在三个工作日以内进行维护安排,如中介店未填写此表电话或QQ、MSN邀约均属无效。‘《21世纪不动产武汉区域中介店电脑及SIS系统维护申请表》见附件二’

  Ⅴ、SIS系统的培训及使用

  (一)、21世纪不动产武汉区域各中介店店长、店务秘书必须经过区域IT部提供的系统的SIS系统培训,并通过体系的经纪人认证考核,才能上岗。

  (二)、21世纪不动产武汉区域各中介店经纪人必须入职半个月以上、经过单店店务秘书提供的SIS系统培训,并获得武汉区域分部颁发的经纪人认证资格证书,方能取得SIS编号。

  (三)、各中介店SIS系统的管理员权限(Master帐号和密码)只允许本店店长或店务秘书掌握,不允许泄露给经纪人使用。

  (四)经纪人登陆SIS系统的权限应由店长或店务秘书设置,严禁经纪人自行分配权限或使用其它人帐号登陆SIS系统。

  (五)、经纪人离职后单店应立即删除其登陆本店SIS系统的权限,并将该经纪人的状态设置成为"离职"状态。

  (六)、店长或店务秘书离职后必须立即向武汉区域IT部报告,使区域IT人员能够对信息的安全问题实施相应的措施,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篇4:房地产中介公司VI管理办法

  (一)、为规范房地产中介公司体系VI的正确使用,保证品牌在全国的统一形象,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本《办法》所称之"VI",为英文"Visual Identity"的缩写,如无特别指出,系指房地产中介公司体系标志、商标、图案、物品等的外观识别。

  (二)、房地产中介公司的VI管理制度采用申报审核制。

  (三)、申报范围:凡涉及房地产中介公司标志、商标及房地产中介公司相关信息的文件、宣传品、物品等(简称物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示例:区域分部之文件模板、装修方案、宣传品、广告的内容、办公用品、礼品等;区域分部内各中介店之文件模版、装修方案、宣传品/广告、办公用品、礼品等。

  (四)、管理责任分工:

  1、房地产中介公司武汉区域分部VI专员审查、监督武汉中介店VI情况

  2、房地产中介公司武汉区域各中介店:执行VI规定,保证视觉传播的一致性

  (五)、房地产中介公司武汉区域分部在收到关于VI设计,制作的申报后,24小时内给予回复意见

  (六)、房地产中介公司武汉区域分部有权禁止区域内的中介店正在使用的不符合VI管理规定的物品(包括文件、宣传品、www.pmceo.com办公用品或其他)的继续使用,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中介店自行承担。

  (七)、对不能符合VI规定的特殊情况,中介店应及时向房地产中介公司武汉区域分部市场部进行申报,经批准、备案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八)、房地产中介公司武汉区域分部市场部随时对发现中介店违反本办法及其他VI管理规定的情况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进行提醒,中介店应在收到该邮件或传真的24小时内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做出答复,并予以及时纠正。

  (九)、房地产中介公司武汉区域分部有权在本办法及其他VI管理规定确定的最低标准之上,对中介店进行更高标准的管理规定。

  (十)、房地产中介公司武汉区域分部对中介店的监督与处罚

  1、中介店违反本办法及其他VI管理规定,房地产中介公司武汉区域分部有权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其改正。

  2、如中介店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3日内拒不改正的,房地产中介公司武汉区域分部有权对其处以500元金额的罚款,并可责令其限期改正;该罚款可每7日连续适用直至该区域分部改正其错误行为为止。罚款所得费用将记入年度经纪人嘉奖基金。

  3、中介店在6个月内连续两次发生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经通知后虽予以及时改正的,房地产中介公司武汉区域分部仍有权就每次违规行为对其处以1000元金额的罚款。前述"6个月"期间的计算以《整改通知书》发出之日为准。

  4、如中介店严重违反VI管理办法,致使房地产中介公司体系的声誉与形象受到严重影响,房地产中介公司武汉区域分部可依区域特许经营合同的约定单方解除合同,将该区域分部开除出房地产中介公司体系。

  5、各中介店必须保持店容店貌整洁美观,符合房地产中介公司VI要求。以《中介店VI形象及物品摆放管理细则》为准。区域分部将不定期对各中介店店容店貌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网站公布。检查不合格的中介店将被下达《整改通知书》,3日内改正不规范行为,逾期不改者将视程度不同处以200元的罚款。

  6、为了房地产中介公司在中国各个区域的广告宣传口径统一,各区域的中介店严禁私自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在任何媒体上刊登任何广告。有需要刊登者请将设计样稿发至武汉区域市场部进行审核,经过同意签字方能刊登。如发现随意刊登者,房地产中介公司武汉区域分部有权发出《处罚通知书》处以500元罚款。

  7、经纪人着装标准:

  (1)、女经纪人着装标准:金色制服(体系统一定制的西装外套)、白色衬衣、深色正装西裤、深色正装皮鞋。男经纪人着装标准:金色制服(体系统一定制的西装外套)、白色衬衣、体系内领带、深色正装西裤、深色正装皮鞋。不按规定着装,违规经纪人房地产中介公司武汉区域分部有权发出《处罚通知书》并处罚金人民币50元每次。

  (2)、中介店经纪人参加营销活动如社区活动、房展会等,经纪人必须统一着装,统一使用带区域标志、标识的物品。违规经纪人房地产中介公司武汉区域分部有权发出《处罚通知书》并处罚金人民币50元每次。

  (3)、中介店经纪人参加区域活动如嘉奖大会、培训等必须统一着装,统一使用带区域标志、标识的物品。违规经纪人房地产中介公司武汉区域分部有权发出《整改通知书》并处罚金人民币50元每次。

  8、广告与促销:

  (1)、店需按中介合同的规定向房地产中介公司体系交纳全国广告基金。

  (2)、店一旦经过核准予以正式开业,必须按照武汉区域分部的安排参加联合广告,除交纳全国广告基金外,中介店必须保持武汉区域分部确定的最低广告标准。

  (3)、店可自行决定如何做本店的店内广告,但如是幅面展示必须通知区域确定VI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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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sp; (4)、店可尽量寻找那些愿意为自己的房屋做广告付费的客户。在公司管理者批准的情况下,经纪人也可以为客户做广告,但须自己付费。

  9、灯箱使用办法:灯箱开启时间

  夏季:开启时间为20:30-10:30分

  其他时间:开启时间为20:00-10:00分

  违反规定的中介店武汉区域分部有权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其改正。6月内连续两次发生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经通知后虽予以及时改正的武汉区域分部仍有权就每次违规行为对其处以1000元金额的罚款。前述"6个月"期间的计算以《违规行为纠正通知书》发出之日为准。

  备注:《整改通知书》示例:见附件三

  《处罚通知书》示例:见附件四

  《中介店VI形象及物品摆放管理细则》示例:见附件

篇5:房地产中介合同管理制度

  (一)、制式委托书与制式《租赁合同》由区域统一印刷;《存量房(居间)买卖合同》由各中介店自行向所管辖的房产交易部门购买,均有相应的合同编号,各中介店店秘应规范、监督经纪人合同申领、归还的相应备案,《租赁合同》和《存量房(居间)买卖合同》一但有遗失,《租赁合同》罚款2000元,《存量房(居间)买卖合同》罚款5000元,而且要在报纸刊登作废声明。

  (二)、制式委托书是客户与中介店之间的协议( 中介店签署协议时使用公司注册名称,而不是特许商号)。当客户无论是买方、卖方中两方或一方,通过本中介店的经纪人经纪活动而实现买卖或租赁交易时,中介店首先要求客户双方使用《存量房(居间)买卖合同》或区域制式《房屋租赁合同》。

  (三)、各中介店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使用区域制式委托书、《存量房(居间)买卖合同》或区域制式《房屋租赁合同》。中介店店长有责任、有义务规定并教育本店所有业务人员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使用制式委托书、《存量房(居间)买卖合同》、制式《房屋租赁合同》。任何不使用体系制式委托书与规定合同的中介店经纪行为都将是对整个体系一致性、标准化的伤害,将是对CENTURY21威信及中介店信誉的伤害。若发生此类情况,一经查实,区域分部将有权根据《CENTURY21中介特许经营合同书》要求中介店改正并承担相应后果。

  (四)、中介店向区域申购(取得)的每一份制式委托书与合同,无论本委托事项是处于任何一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期内、已成交、已过期、已取消(作废),或本委托与合同尚未使用,中介店都有义务在《CENTURY21中介特许经营合同书》规定的合同期限及合同终止后的三年内统一妥善保存,做好保管工作。

  (五)、本规范制订依据是房地产中介公司中国总部的区域销售信息系统指南以及合同报表管理要求,同时结合房地产中介公司体系的业务现状及其需求。www.pmceo.com因此依据体系内部业务类型及流程的拓展,房地产中介公司武汉区域保留对此规范的修订权。

  (六)、中介店在签署完合同后须在次月5日前将上月所签合同的复印件送至区域连锁服务部备档。‘含《存量房(居间)买卖合同》和制式《房屋租赁合同》’

  Ⅱ、合同禁用语言说明

  (一)、注意事项:

  切记核实卖方为房屋直接权属人,切记核实房屋所有产权人均已知情并同意出售该房屋产权。

  (二)、合同填写"七不可七必须"

  七不可:

  1、不可出现合同更名;

  2、不可出现超出收费标准的费用(如:客户无营业税、无个税,中介店依旧收取客户营业税和个税或收取客户看房费);

  3、不可出现对客户承诺过户费用;

  4、不可出现对客户承诺房屋的房龄;

  5、不可出现对客户承诺按揭贷款的金额;

  6、不可出现对客户承诺办证时间;

  7、不可出现卖方无房屋权属证明即签署三方合约;

  七必须:

  1、必须填写水表、电表、天然气表、防盗门、有限电视基础设施(没有以上设施的除外);

  2、必须填写卖方留置物品及相关详细信息(空调:挂机一部,柜机二部,洗衣机);

  3、必须填写"因自行交接所产生的风险,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客户自行交接钱款的)

  4、必须填写营业税、个税谁承担 ;

  5、必须填写的过户时间约定(一次性)"3个工作日",(按揭)"乙方银行面签通过3个工作日";

  6、必须填写的附加条款:甲乙双方按要求准备资料的同时也应无条件积极配合丙方办理该房产的过户、贷款、钱款,物业水电交接事项;因甲乙双方问题影响丙方办理,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必须填写"内容必须一致,若不一致的,以丙方留存为准。";

  备注:《存量房(居间)买卖合同》填写范本见附件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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