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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房地产发文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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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房地产发文管理规定

  河口房地产公司发文管理规定

  1、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均属发文范围。

  2、员工在标准文件格式内按公文行文规范撰写文件,并在文件上注明收件单位、主送、抄送、附件、文件页数、发件单位、拟搞人、联系电话、文件级别等相关信息。

  3、所有发文由拟稿人确定文件紧急级别,即紧急、急、普通;文件密级:秘密、机密、绝密。

  4、拟稿人应主动提供文件电子版给行政助理编号、录入、报批、存档,文件尽量用电子文件形式报批。

  5、各部门文员按以下形式对电子文件命名:文件编号+文件主题+(文件紧急级别)+日期。

  6、行政部严格按文件审批时限及审批流程控制文件流转。

  若文件审核、审批人不在时,可以电话沟通形式进行报批。

  若遇紧急情况,无法联系审核、审批人时,可越级上报。

  7、文件审批后,由行政部负责发文、并做好发文登记;若由拟稿人发文,行政部需监督其做好发文登记。

  8、涉及到合同、方案等以及所有交给客户的文件,在拟稿人所在部门完成修改后交行政助理,由行政部转给律师审核,方可交副总经理审批或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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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公司收发文管理规定

  公司收发文管理规定

  1.文件是经营信息传送、交流与反馈的重要信息载体。公司的每一位员工都负有文件管理的责任或义务。

  2.本公司对外文件之收发的责任者为指定专人----行政文员统一办理,她是各级文件管理的直接承担者。附《收、发文登记表》

  3.行政文员在收文后必须先根据文件的分类及时编号、登记,并在公文上附《公文处理单》,分送有关部门或人员传阅承办,同时请传阅人或承办人在《收文签字簿》上签收,行政文员对有回复要求的文件须跟踪阅办人及时反馈阅办结果,并对文本进行复印和留档。

  4.公司的各类文件均属内部机密文件,行政文员不得截留、泄露和私自外带,违者予以警告、经济处罚、除名或追究法律责任。属一般业务便函,只要在《收文登记簿》上登记即可,直接分送有关人员阅办。

  5.本公司对外之发送文函按性质订立参见《文档管理制度》。

  6.文件传真的发文工作亦由行政文员负责,需发文者将文稿经主管人员签字后交文印室登记发文摘要、分类编号、发送后归还原稿人。凡对外报送的业务资料、协议等重要文件皆须复印备份存档。

  7.对一些机密文件,需在文件页首加盖印章,以防止随意传播。

  8.每月未,行政文员应将收、发文整理装订成册。每半年将经各部门主管确认的确无使用价值之文、报刊可作一次销毁,报行政管理部备查。附《档案资本销毁情况记录表》。

  9.文件管理应参见《文档管理制度》规定办理。对公司所有订阅的报刊由专项负责人将重要信息摘录后交行政文员按分类归档,必须做好登记造册工作。每月未,将收、发文整理装订成册。

  10.每半年将经各部门主管确认的确无用之文、报刊可作一次销毁,行政人事部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对破损的档案进行修补、复制或作其它技术处理。节

篇3:机关大院发文原则、发文格式和发文程序规定

机关大院发文原则、发文格式和发文程序规定

  为提高办事效率和公文质量,促进公文制发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规定。

  一、 发文原则

  以镇海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名义行文的,必须是:

  (一)关系全局的重大事项(包括全年工作安排、人事变动等)。

  (二)局根据自身的各项职能在依法行政过程中的新举措、新要求、新变革和局阶段性重点工作,确需行文明确的事项。

  (三)局对直属单位的管理,服务措施确需行文的事项。

  二、 公文格式

  (一) “镇海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文件”,编“镇机局”、“镇机组”、“镇机局提”字号。

  (二)“*镇海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委员会文件”,编“镇机组”字号。

  (三) “*镇海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会委员会文件”,编“镇机局工”字号。

  (四)“会议纪要”编“镇机局会”字号。

  三、公文拟稿

  需由局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文的,按局职能科室职责分工,分别由局职能科室负责拟稿,遇有分工交叉的,由主办科室牵头会同涉及科室共同拟稿。

  拟稿应当确保公文质量,应当符合如下要求:

  (一)公文的内容须与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相符合,与已发有效公文相衔接,如出台新的政策规定,如与前有抵触的,应另行加以说明。

  (二)明确所拟文稿的指导思想、目的要求、政策界限,体现意图。

  (三)公文反映的情况必须确实,所出的意见、措施、政策应实事求是,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有明确的执行科室(单位)和执行期限。

  (四)公文的谋篇布局和文字组织,要求做到观点正确,结构严谨;直述不曲,要言不繁;语句通顺,没有歧义;标点正确;篇幅力求简短。

  (五)公文中的人名、地名、数字、引文等应正确无误,引用公文应当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日期应当写具体的年、月、日。计算一律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事物等名称应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并保持前后一致。

  (六)正确划定主、抄送机关(单位)。

  (七)公文的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八)公文起草应使用方格稿纸,字迹清楚端正。文稿形成后,应将附件、会签件、依据材料、代拟稿等附于文稿后,完整反映成文过程。

  (九)拟稿完毕后,应在“发文稿纸”规定栏内填写公文标题、附件名称、主抄机关(单位),并签上拟稿科室、拟稿人姓名和日期,如需会签的,应送会签部门负责同志签署意见、姓名和日期。

  四、公文审稿

  文稿主办科室的负责www.pmceo.com人负责草拟文稿、审稿的主要职责:

  (一)文稿的基本精神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局领导意图,是否与局已发有效公文有抵触、相衔接。

  (二)文稿的结构、文字、标点符号、发文范围是否符合要求。

  (三)发文是否有实际意义。

  审核中如发现有问题的,应提出处理意见,核稿完毕后,拟稿科室的负责人应在“发文稿纸”规定栏目上签上姓名和日期。

  五、公文签发

  文稿审核后,由拟稿主办科室送分管局长签发。其中,在分管局长职责范围内的文件,一般由分管局长签发,若涉及局重大事项,必须报局长签发,明确签署意见并签上姓名和日期,交局办公室打印排版、编号。

  六、公文校核

  经签发的公文,由局办公室负责体例等方面的校核。校核的职责:

  (一)校核行文关系。文件使用和语句运用,并标注主题词;

  (二)修正体例格式,并根据发文范围确定印制份数;

  (三)检点从拟稿到签发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包括附件、会签件、依据材料、说明材料、代拟稿等是否齐全。

  七、附件

  (一)以镇海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名义的行文,统一由办公室编号、印发、归档。

  (一)草拟、修改和签发公文,用笔用墨必须符合存档要求,并不得在文档装订线外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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