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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集团公司评审会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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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集团公司评审会议管理制度

  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评审会议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 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类评审会议的工作效率,规范评审会议的组织工作和议事程序及方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的评审会议,是指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对重要计划、规划、方案、合同、制度等专题材料,组织有关人员、专家进行评估、论证或审定的会议。评审会议为不定期会议,通常以一案一会为原则。

  第三条 评审会议承办部门负责会议方案的制订和报批、会议通知的拟定、会议资料的整理及分发、会议记录的整理、会议纪要的撰写和报批以及会议审定事项的落实。

  第四条 综合管理部负责会议通知和资料的发放,会议纪要的核稿、发放和归档。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 会议类别与范围

  第六条 评审会议分为项目工程前期类、工程管理类、营销策划类、行政管理类及其他类。

  第七条 项目工程前期类评审会议内容包括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策划书、规划方案、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方案、建筑设计方案、环境设计方案、综合管线(道路)设计方案、智能化设计方案等。

  第八条 工程管理类评审会议内容包括:标书拟定方案、施工方案、桩基施工方案、施工图、重大设备造型、外装饰方案(试样)、“四新”技术应用及推广方案等。

  第九条 营销策划类评审会议内容包括:户型设计方案、广告策划方案、销售方案、项目标识系统方案、定位协议、预售协议、销售合同、定价(调价)方案、前期物管协议等。

  第十条 行政管理类评审会议内容包括:企业发展规划方案、各类重要合同(协议)、各类规章制度(规程)、重要会议(活动)方案等。

  第十一条 上述各类未涉及,但需要进行评审的其他各类方案。

  第三章 会议准备与召开

  第十二条 召开评审会议前,应由承办部门制定评审会议方案。方案内容包括: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二)会议主持人;

  (三)会议评审内容及议程;

  (四)会议参加部门(人员)及拟邀请的专家和来宾;

  (五)评审资料目录;

  (六)会务安排。

  第十三条 承办部门应将会议方案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原则上应于会议前3天将方案和会议评审资料送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须提前 2 天将会议通知及评审资料印发给与会人员。

  第十四条 承办部门要提前做好会议场所的安排与布置,准备好演示板、书写笔、投影设备、签到册等相关会议用品。

  第十五条 与会人员必须进行签到。承办部门应指定人员负责会议记录。

  第十六条 会议发言和评审程序应按会议通知的议程进行,特殊情况可由主持人在会议开始时明确。会议程序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主持人明确会议要求和目的;

  (二)承办部门负责人详细汇报评审材料的基本内容,提出需要研讨解决的中  心议题等;

  (三)与会人员对评审材料提出建议、意见及理由;

  (四)承办部门应详细解答与会人员提出的问题;

  (五)主持人应对将要形成会议纪要的内容进行复述,对未能形成一致意见的议事内容提出复议要求,达成基本统一后作会议总结,并形成决议。

  第十七条 会议对评审材料应充分讨论,力求取得一致,当有较大

  意见分歧,且暂时不能统一时,则由承办部门会后对材料作进一步深化和修改,提交下一次评审会议重新讨论。

  第十八条 凡是需要保密的评审资料,会议结束后由承办部门负责收回。

  第四章 会议纪要及实施

  第十九条 承办部门负责安排人员整理会议记录和撰写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力求全面、客观、准确。由综合管理部核稿,并送与会人员会签后,报公司领导审定和签发。

  第二十条 会议签到册、会议记录(或录音带)及会议纪要按《文书档案管理办法》进行归档。

  第二十一条 承办部门及相关部门应根据会议纪要要求,切实做好各项落实工作。

  第二十二条 因评审疏漏而使公司产生经济损失或导致不良后果的,会议主持人及评审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或传播不宜公开的会议内容和议定事项。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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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房地产集团项目公司工作会议制度

  房地产集团项目公司工作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项目公司工作会议效率,规范会议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 制度中的项目公司工作会议,是指* 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每4 个月召开1 次的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工作总结、研讨、交流及部署会议。

  第三条 综合管理部为项目公司工作会议的组织管理部门,负责会议方案的拟定、会务安排、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的撰写、会议决议事项的落实督办。

  第四条 项目公司工作会议的出席人员包括公司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以及所有项目公司和专业公司的负责人。

  第五条 项目公司工作会议的内容包括:

  (一)各项目公司前4 个月的工作总结与后4 个月的工作计划;

  (二)项目公司典型经验介绍或教训总结;

  (三)项目开发过程中重要事项的专题探讨;

  (四)公司工作部署;

  (五)其他。

  第六条 会议时间与议程:会议时间原则上为2 天,会议议程根据会议内容确定。

  第七条 会议材料

  (一)会议材料内容

  1、各项目公司的工作总结与计划,主要包括工作开展情况,重点工作,主要管理措施,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下一步的工作目标、重点、具体措施以及需要公司统一协调、帮助解决的问题等。

  2、典型经验材料内容应重点介绍该公司采取哪些措施和获得的成果教训总结材料内容应说明问题产生的经过、原因、给公司造成的损失以及应该吸取的教训。

  3、专题研讨材料的内容根据具体专题确定。

  4、公司工作部署材料应根据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以及项目公司会议的实际情况确定。

  (二)会议材料要求

  会议材料应真实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坚持喜忧兼报;涉及数字的要认真核实,保证准确无误。

  (三)总结计划材料和典型经验材料原则上应由项目公司自行撰写,在会议召开前 3 天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公司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汇总、整理和印制。

  (四)公司工作部署材料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撰写,并经公司领导审定。

  第八条 会务安排

  (一)综合管理部应根据会议方案,下发会议通知。通知应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内容、要求及出席人员名单等。

  (二)对于外地的项目公司,综合管理部应提前落实好接待准备工作,保证待安排合理有序。

  (三)会议室应提前预订,并于会议召开前 l 天按会议要求进行布置检查。领导席桌牌应摆放合理,座位安排有序,横幅整齐美观。

  (四)会议用房和用餐安排应根据与会人数提前落实确认。

  (五)会议日程安排表应与相关的会议材料一并于会议签到时发放给与会人员。

  (六)综合管理部负责会议签到及会间的各项服务工作。

  第九条 策划部负责会议的摄影、摄像及宣传报道工作。

  第十条 与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先向公司总经理请假。与会人员应自觉维护会场纪律,将手机、呼机关闭或调至震动位置。

  第十一条 综合管理部应指定人员负责会议记录,并在3 天内整理出会议纪要,呈公司领导审定签发。

  第十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篇3:房地产集团公司会议室管理制度

  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满足* 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类会议的需要,营造整洁、规范、有序的会议氛围,确保公司各类会议的顺利举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的会议室是指公司专用会议室。

  第三条 综合管理部为会议室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 会议室的配置和布置

  第五条 会议室的配置包括会议桌椅、演示板、书写笔、视听设备、饮水设施、空调、换气扇、烟缸及电话等。

  第六条 会议室应根据具体会议的规格、性质和需要进行布置,主要包括会标、盆栽植物、桌牌等。

  第三章 会议室的管理

  第七条 管理人员职责

  (一)每天对会议室进行保洁、整理;

  (二)每次会议后立即清扫、整理;

  (三)每天对盆栽植物进行养护并定期更换;

  (四)每天检查设施设备,发现问题立即酌情处理;

  (五)每天检查物品的备用情况,根据需要随时补充;

  (六)做好会议室的使用安排;

  (七)根据会议要求,做好会议室的布置工作;

  (八)做好会议的保密工作;

  (九)做好会议室的安全防范工作。

  第八条 管理要求

  (一)场地和设施设备整洁、摆放有序;

  (二)盆栽植物美观、养护得当;

  (三)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四)消耗性物品不短钝

  (五)会议室的安排合理有序、不冲突;

  (六)会议室的布置快速、周到、规范;

  (七)安全防范工作周密、细致。

  第四章 会议室的使用

  第九条 需要使用会议室的部门应将拟召开会议的名称、规格、时间、人数及相关要求提前1 天(需做会标的提前2 天)通知综合管理部。

  第十条 综合管理部根据各部门预约的会议时间、规格、人数等因素,视先  后、轻重、缓急进行统筹安排,合理调配,并将确定的会议室地点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第十一条 如遇会议时间、场地重叠,无法按照要求作出安排的,综合管理部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以作出相应调整或另行安排。

  第十二条 使用会议室的部门及员工应正确使用并爱护会议室的设施设备,发生问题应及时与综合管理部联系,同时应自觉保持会议室的整洁,不随意丢弃烟蒂、杂物等。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篇4:房地产集团公司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 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项目档案在工程建设、管理、维护及综合验收中的作用,确保项目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 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项目档案是指公司开发房地产项目整个过程中形成的项目工程技术类档案资料。主要由建设工程前期文件资料、施工技术文件资料、竣工图、竣工测量文件资料、建设(施工)监理资料、声像资料等六个部分组成。

  第三条 综合管理部为公司项目档案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项目档案管理及个分、子公司项目档案管理的指导工作。综合管理部、前期管理部负责工程前期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项目工程部负责施工技术资料、竣工图、竣工测量文件资料、建设(施工)监理资料、声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审核、组卷等具体实施工作。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 档案的分类

  第五条 建设工程前期文件资料

  (一)可行性研究资料

  1、项目建议书及批复;

  2、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

  3、项目评估意见;

  4、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5、设计任务书、计划任务书;

  6、选址意见书。

  (二)基础、设计、施工前准备资料

  1、基础资料

  (1)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设计、勘察报告、地质图、勘察记录、化验、试验报告、重要土、岩样及说明;

  (2)地形、地貌、控制点、建筑物、构筑物、测量定位及观察记录;

  (3)水文、气象、地震等其他设计基础资料。

  2、设计文件

  (1)初步设计文件资料:总平面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设计说明书、工程概算、工艺设备初步设计;

  (2)技术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采暖、通风设备等图样,说明书、工程预算、计算书、材料表等;

  (3)施工设计:施工图、施工说明、设计计算书、施工预算;

  (4)经过批准的施工图审查报告、施工图审查批准书。

  3、施工准备资料

  (1)征用土地批准文件及红线图;

  (2)拆迂文件、补偿安置协议书;

  (3)环保、卫生、防疫、消防、人防、抗震、文保、白蚁防治、城建档案等部门审查意见书及认可文件资料;

  (4)水、暖、电、有线电视、煤气供应协议书;

  (5)建设工程规划(规划用地)许可证(附图、附件),施工许可证;

  (6)工程项目参加单位(设计、勘察、施工、监理单位)工程项目材料的采购招标、投标、中标文件资料及合同、协议、工程质量监督委托书等。

  第六条 施工技术文件资料

  (一)开工报告,停工、复工报告;

  (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三)图纸会审纪要;

  (四)工程技术、质量、安全措施交底;

  (五)工程定位放线、测量记录、验线记录;

  (六)土壤试验记录、试桩记录、打桩记录、桩位复核记录、桩承载试验记录、桩位竣工总平面图;

  (七)地基验槽记录、地基处理记录、地基钎探记录;

  (八)基础、主体中间验收记录,构件吊装记录;

  (九)混凝土施工日记;

  (十)技术复核记录;

  (十一)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包括安装工程);

  (十二)工程沉降观测、变形观察记录;

  (十三)主要建筑安装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十四)构件合格证;

  (十五)砂浆、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

  (十六)水、暖、电气等设备工程检查、试验、运行调试记录;

  (十七)工程变更设计联系单;

  (十八)混凝土缺陷修补记录、补强记录;

  (十九)工程质量事故及处理材料;

  (二十)其他特种记录(沉井、沉箱等);

  (二十一)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

  (二十二)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二十三)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

  (二十四)竣工报告;

  (二十五)交工验收材料;

  (二十六)设计、勘察、施工、监理工程质量合格鉴定资料;

  (二十七)施工技术总结,工程监理总结,工程试运行记录;

  (二十八)工程竣工验收会议纪要、备案表;

  (二十九)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三十)工程质量保修书;

  (三十一)工程决算、决算审计。

  第七条 竣工图文件

  (一)建筑安装工程

  l、各类建筑、结构专业图;

  2、各类电气专业图;

  3、电信专业图;

  4、煤气专业图;

  5、各类给、排水工程专业图;

  6、供热、冷专业图;

  7、有关消防、抗震、楼字智能、电梯、工艺等竣工图。

  (二)地下管线工程

  1、总平面图;

  2、纵断面图、横断面图、结点详图;

  3、构筑物结构图;

  4、各种管线特征点图;

  5、管网综合图。

  第八条 竣工测量文件资料

  (一)综合性资料

  1、竣工测量(地形、地下管线)技术资料;

  2、竣工测量施测方案;

  3、竣工测量技术总结及测量精度分析; ,

  4、竣工测量所用仪器的各种检测资料。

  (二)控制资料

  1、管线控制,加密控制点的观察手簿

  2、光电测距记录;

  3、水准观测手簿;

  4、平面、立面求算值的计算书;

  5、控制点分布略图、成果表。

  (三)地形测量资料

  l、地形及各种地下管线绘原图、印刷原图;

  2、图根点及碎部座标的观测手簿及成果计算书。

  第九条 建设(施工)监理资料

  (一)由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审表;

  (二)监理规划、监理细则;

  (三)监理通知、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

  (四)工程延期、费用索赔审批表;

  (五)工程部分暂停报告;

  (六)工程移交证书。

  第十条 声像资料。主要记录和反映工程开工、施工及竣工各阶段中重大事件、主要环节的声像资料。如反映工程全貌的变化、方案论证、领导视察、隐蔽、基础施工局部(全貌)、重大技术和工艺施工、安装等有关照片、图像、录音材料及文字说明。

  第三章 档案的收集和归档

  第十一条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综合管理部、前期管理部、项目工程部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项目建设资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保管工作。及时将办理完毕或有关人员保存的文件资料收集齐全,加以整理,以确保资料的完整

  第十二条 有关人员在收集、整理档案资料时,应按城建档案技术标准严格把好质量关。

  第十三条 档案资料上所反映的图形尺寸、材质、规格等内容须图物相符,做到字迹清楚、图面整洁、规格统一、反差良好、签字手续完备。

  第十四条 凡由易褪色书写材料(如复写纸、热敏纸等)形成的文件资料应附复印件。

  第十五条 档案文件资料不得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铅笔)书写、绘制。

  第十六条 照片(含底片)和声像材料,要求图像清晰,声音清楚,解说与画面同步,照片与声像材料的文字说明准确精炼;电子档案(软盘、光盘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第十七条 在整理档案资料时,遇下列情况,应要求责任部门进行重新制作:

  (一)一张图纸上改动部分超过图面 35%或改绘后致使图面混乱、模糊、分辨不清的图(表);

  (二)使用破损、受过光照图面不清、纸张有明显油渍、水渍和有霉变的图纸或资料;

  (三)结构、工艺、平面位置(或局部)改变,无法在原图上通过修改来反映的;

  (四)管线平面位置变动(长度超过总长的五分之一,线位平移超过 2m),构造形式改变,断面尺寸变化,竖向位置变动等;

  (五)未按施工图位置施工的管线工程。

  第十八条 所有竣工图应有竣工图章。竣工图章尺寸为70ram×50ram,内容有:编制单位名称、编制人、技术负责人和编制日期。签字要求填写清楚、齐全,不得代签。

  第十九条 有关人员收集的设计、勘察、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档案资料须两套以上,原则以工程合同规定为准。

  第四章 档案的组卷和移交

  第二十条 组卷要遵循项目档案文件资料的自然形成规律和成套性特点,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

  第二十一条 项目技术文件资料要按单项工程或装置、阶段、结构、专业组卷;项目竣工图按建筑、结构、水电、暖通、消防、环保顺序组卷;项目管理性文件按问题、时间或依据性、基础性、竣工验收文件组卷。

  第二十二条 施工技术文件资料要按管理、依据、施工安装记录、检测实验、审定证明排列;竣工图按专业、图号排列;文字在前、图样在后。文字装订、图纸不装订。

  第二十三条 案卷文字材料要用线绳三孔装订;图纸统一折叠成四号图纸规格:297mm×2lOmm。

  第二十四条 案卷必须填写卷内目录、备考表和封面、脊背;编写案卷页号,页号位置是文件资料正面右下角,双面书写文件资料背面为左下角。

  第二十五条 项目档案资料统一采用卷盒。外表尺寸为3lOmm×220mm。厚度分别为20ram,30ram,40ram,50ram 等四种。

  第二十六条 项目档案数量一般为两套。一套由公司留存;另一套报送城建档案馆。

  第二十七条 在项目完成综合验收后6 个月内,综合管理部应主动与当地政府城建部门联系,办理项目档案移交手续。并配合城建档案馆对移交档案资料的清点、审核、整理、立卷,入库等工作。

  第二十八条 移交项目档案时应如实填写《移交书》,《移交书》等相关文件资料均应归入公司文书档案。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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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篇5:房地产公司货币资金控制制度

  房地产公司货币资金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控制公司货币资金的管理,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根据公司管理的要求并参照会计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涉及的货币资金是指现金、银行存款、银行承兑汇票及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货币资金管理的主要责任人为公司财务经理,财务经理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管理、约束全体财务人员,并对他们的工作负全面的责任,同时财务经理应对公司总经理负责。

  第四条:出纳人员应时刻保证帐面货币资金金额与实际存有的货币资金金额相互一致,如有差异,在查清差异原因后属于出纳人员的责任的则追究其经济责任并予以处罚。

  第二章:现金管理

  第五条:公司专门设立出纳人员1名,负责货币资金的日常业务的管理、核算,出纳人员应严格按照《会计法》和公司各项规定开展日常工作,并对财务经理负责。

  第六条:根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的要求,出纳人员严格禁止办理会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以及涉及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七条:公司经营过程中,所有涉及现金的收入,出纳人员应当面清点,并注意辨别现金的真伪,在确定现金金额与应收金额一致的情况下,应填开公司统一印制的“现金收款收据”给交款方。

  第八条:出纳人员应按照公司内部票据的管理规定申请领用“现金收款收据”,“现金收款收据”连续编号,出纳人员在使用过程中,不得任意撕毁,如因某种原因需作废时应在“现金收款收据”上加盖“作废章”并保留全部联次,待每本“现金收款收据”用完后到财务经理处定期缴销时备查。

  第九条:为了保证现金资产的安全,防止出现被盗损失,出纳人员应严格控制每日现金的库存量,每天下班前应保证现金库存量不超过 元,超过部分应及时解交到公司银行帐户上。且库存现金必需全部保存在公司的“保险箱”内

  第十条:对于涉及到现金支付的采购、工资发放、借款暂支等业务时,出纳人员应严格遵照公司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审核报销的各原始凭证是否齐全、是否合法、有无白条现象,审核数据的计算是否正确、审核报销的审批程序是否符合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各级审批人员的签字是否齐备,在确认上述事项无误的情况方可以付款,并应取得收款方的收款收据(报销业务除外)。

  第十一条:出纳人员应及时将所有现金的收支业务登记“现金日记帐”,每日应结算当天现金的收、支、存金额,编制“现金日报表”,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及时查找、纠正差异,以确保帐、实相符。

  第十二条:每月会计结帐日后,出纳人员应及时与负责帐务处理的其他会计人员就“现金日记帐”和“现金明细帐”进行相互核对一致,并编制“现金核对记录表”由财务经理和出纳人员以及会计人员三方签字,以确保帐、帐相符。

  第十三条:出纳人员有义务配合财务经理或其他稽查人员随时、不定期地抽查“现金盘点”工作,并确保抽查现金没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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