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房地产接待工作规定(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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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接待工作规定(五)

  房地产公司接待工作规定(五)

  为进一步规范接待程序,提高接待质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接待范围

  公司的接待范围主要包括:外事接待、业务接待等。外事接待:由公司业务部门会同办公室共同接待;业务接待:主要由业务部门负责,办公室配合。

  二、接待原则

  1、诚恳热情。对来访者应平等相待,不卑不亢、落落大方。对来信来访中的正确意见、合理建议和正当批评,要热情欢迎、虚心采纳。

  2、讲究礼仪。在仪表方面,要面容清洁、衣着得体、和蔼可亲;在举止方面,要稳重端庄、态度自然、从容大方;在言语方面,要声音适度、语气温和、礼貌文雅。

  3、细致周到。在接待工作中要开动脑筋,综合考虑,把工作做得面面俱到、细致入微、有条不紊、善始善终。

  4、按章办事。不得擅自提高标准,对职责范围以外的事项不可随意表态,重要问题随时请示汇报。不准向客人索要礼品,对方主动赠送,若无法谢绝,要及时汇报。

  5、俭省节约。接待工作厉行节约、精打细算、勤俭务实,不摆阔气、讲排场。确有必要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好礼品、纪念品的准备工作。

  6、因工作需宴请的,要事先请示,经部门及主管领导同意后,报总经理批准,获准后方可进行。凡在公司指定签单酒店宴请的,需由部门经理和授权人签字,公司办公室确认并加盖公章后,方可在指定酒店进行签单。

  7、保守秘密。在重要的接待工作中要注意保密工作。

  8、安全保卫。外事接待工作,特别是重要外宾,应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签 单 授 权 表

  申请部门

  日期及时间

  事 由

  部门经理意见

  签 字

  授权人意见

  签 字

  注:本授权经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办公费、业务招待费审批单

申请部门

 

日期及时间

 

事由

 

 

 

人数

 

额度

 

现金支票

部门经理意见

 

签字

 

主管副总意见

 

签字

 

总经理意见

 

签字

 

采编:www.pmceo.cOm

篇2:置业公司接待管理规定

  置业公司接待管理规定

  一、管理范围

  1、本规范所指"接待"是指全体员工对公司、公司领导、各部门和员工的来访客人客户的礼仪性接待。

  2、本规范所指"管理"是指对来访客人客户的文明通话、文明对话、客人导引、礼仪服务、食宿安排、车辆接送以及公司领导要求的其它特殊服务。

  二、管理责任

  1、董事的客人,由总经办前台人员引领、由其秘书负责礼仪接待和食宿安排、由其专车驾驶员或总经办负责车辆接送。

  2、总经理的客人,由总经办前台人员引领、由其秘书负责礼仪接待和食宿安排、由其专车驾驶员或总经办负责车辆接送。

  3、公司总助、总监的客人,由总经办前台人员负责引领和礼仪接待。

  4、公司副总经理以下人员的客人,由总经办前台人员负责通知,受访人员自行礼仪接待。

  5、联系业务的客人,由总经办前台人员负责询问、分流通知或引领接待,受访部门自行礼仪接待。

  6、公司总机电话的接听由总经办前台人员负责。

  7、应聘人员的接待,由总经办负责。

  8、总经办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组织礼仪培训。

  三、管理要求

  1、接听电话要讲普通话,文明、客气、主动介绍。

  2、对来访、办事、应聘等的客人客户要主动起身、微笑询问、客气回答、热情引领、端茶到水、文明有礼。不可坐视不理、旁若无人、让人坐"冷板凳"。

  3、接待客人要主动自我介绍并相互介绍,递接名片用双手,以示尊重。

  4、来客告辞,应起身微笑相送,送至电梯口。

  5、对已到午餐时间尚未离去的客人客户,要主动征询、安排工作餐。

  6、对需安排食宿行程的客人客户,要热情服务、周到细致。

  7、对态度不好甚至无礼的客人客户,要微笑忍让、冷静对待、不卑不亢,不可公开吵闹。来源自 物业经理人

篇3:房地产公司接待事项规定

  1、公司来宾的接待工作,由行政部统一安排有关人员接待,负责茶水等。

  2、到各部联系业务的客人,由各部自行接待,负责安排茶水等,倘有必要请总经理以上会客的,应事前请示。

  3、未经请示,不得带领客人进入公司及公司案场进行参观。

  4、凡客人来访,经前台文员与被访人联系同意后,方能进入公司。

  5、接待用品和礼仪,统一由行政部请示总经理后进行安排,基本接待礼仪如下:

  (1) 接待人员必须衣冠整洁,举止文明,礼貌待客。

  (2) 客人来访,前台文员将客人带至各部。

  (3) 接待客人必须在指定地点(接待室或会议室),不得在办公桌边接待,以免影响他人办公。

  (4) 在接待过程中,须相隔10-20分钟添加茶水。

  (5) 客人来访或来电话,如被访人不在,前台文须填写"访客电话留言单",并将留方言单交本人或职务代理人。

  6、接待客餐管理规定

  (1) 客餐使用范围:

  A、来公司洽谈业务的市外客户

  B、协助公司专项工作的短期工作人员

  C、来公司进行专项检查、查核、验收的有关领导

  D、其它经行政部批准的来宾

  (2) 客餐标准:原则上为公司标准客餐(即每人元6元/顿),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核定之。

  (3) 使用客餐审批程序:由接待部门填写"客餐申请单"报行政部审核(特殊情况由总经理审核)行政部安排就餐。

篇4:地产销售客户接待及业绩归属管理规定

  1.售楼员接待客户实行轮流制,按照轮排表顺序接待客户,不得挑拣客户,不得争抢客户。

  2.当发生下列情况后该售楼员在第一时间补接新客户:1)该售楼员接待的是自己的老客户或来电客户. 2)接待的是同事的老客户且已查明. 3)帮助同事接待. 4)项目组另外安排工作而错过接待机会。

  3.正常休班、事假和病假不能补接客户。

  4.客户登记制度:售楼员接待每一位客户都要详细登记于《客户登记本》上,记录内容包括接待日期、客户姓名、工作单位或住址、联络方式、购楼意向、客户看楼或咨询源自何种信息、接待人员等。考虑到客户反馈的信息有限可能导致登记不完整,(来自:www.pmceo.com)当产生客户冲突时,核实客户归属的依据主要是客户全名、联系电话、车的品牌和牌照加客户姓(三者有其一即可)。

  5.每个售楼人员都有义务做电话咨询,并登记于《电话咨询登记本》上;自己接听自己前面的电话,来电客户属于自有资源。如同事正忙或不在,自己有义务帮忙接听,如果电话台数偏少则轮流接听。

  6.相关解释

  新客户:第一次来售楼处参观的客户。

  老客户:第二次或多次来售楼处参观的客户。

  一家人:三代以内的直系亲属(爷爷、奶奶、父母、儿女、兄弟、姐妹、夫妻)。

  公共客户:

  A.客户在售楼处明确自己是同行且其他同事知情。

  B.由甲方领导引领单纯参观的客户,发送项目资料,如果派名片则属于轮排接待。

  C.由乙方营销部领导引领或事先说明情况的特殊客户。

  D.单纯拉业务而无购房意向的客户,需客户主动说明。

  7.公共客户的处理办法:公共客户按轮排表顺序接待,如有需要则多人同时接待,不占用接待名额,如事后确定此客户为公共客户则按补客户处理,公共客户为销售部公共资源,不属于第一接待的售楼员,如果公共客户再次来访而以购房为目的,则按新客户轮排顺序接待。

  8.对老客户介绍来访的新客户采用如下接待办法:

  9.(1)老客户带新客户来售楼处,原始接待的售楼员不在,按轮排帮忙接待,事后归还,不占用接待名额.如果当时成交则按二八分成,成交的售楼员占二,原始接待的售楼员占八,成交后该客户的其它手续移交原始接待的售楼员办理。

  (2)新客户来售楼处主动找某售楼员,该售楼员不在,当值售楼员帮忙接待,事后归还,当时接待成交的按二八分成,成交的售楼员占二,该售楼员占八,成交后该客户的其它手续同样移交另一售楼员办理 。

  (3)如果该客户未说明找某售楼员,则按轮排接待.如果该客户在第一次来访的整个接待过程中有说明找某售楼员,则新客户归该售楼员且不占接待名额。

  10.某客户帮(或介绍)另一位未曾来访的客户看房同样需作客户登记,当另一位客户来访未主动找某售楼员,则按轮排接待,如另一位客户来访登记完后7天内(有效期)售楼员发现客户有冲突,则核实来访登记本上另一位客户的登记(按以上第4条登记制度)为判别依据,如符合登记制度则移交,否则按轮排接待。

  11.售楼员在接待客户的过程中,其他的同事不许主动上前询问该客户是否为自己的来电

  客户或老客户介绍而来的新客户。

  12.对于来电客户来访的接待办法:

  (1)电话客户来售楼处未能主动找售楼员,则按轮排接待,完成接待过程后查出的以电话服从接待 。

  (2)电话客户来售楼处主动找某售楼员,并且该售楼员在场,则由该售楼员接待,不占用接待名额.

  (3)电话客户来售楼处主动找某售楼员,如该售楼员不在,、当值售楼员帮忙接待,事后归还,如当时成交按二八分成,当时接待成交的售楼员占二,该售楼员占八。成交后该客户的其它手续由接听来电的售楼员办理。

  13.如果接待过程中发现接待的是他人的客户,应主动交回给原售楼员,或经原售楼员同意方可继续接待(如成交,业绩按分成二八分成,(来自:www.pmceo.com)成交的售楼员占二,该售楼员占八),否则视为抢客户。如果原售楼员不在现场或无法联络时,则暂时帮忙接待(如成交,业绩按二八分成,成交的售楼员占二,该售楼员占八).

  抢客户的处理办法:取消该成交客户的佣金,罚款200-500元。

  14.自己跟踪自己的客户,如果客户是一家(批)人,原则上以第一时间(不一定属于第一登记)接待为准,如果后期客户来访与原始登记或成交时间超过30天则按新客户处理。

  15.售楼员如确实不知所接待客户已被接待过,完成接待(客户登记完毕)后查出客户此次来访离原始登记超出60天则视为新客户。

  16.售楼员如确实不知所接待客户已被接待过,经过接待且成交三天后发觉的,成交业绩归接待成交售楼员所有,如在三天内发现,成交五五分成,其中,客户成交时间离原始接待登记时间超过60天视为新客户成交,即原始接待员不参与提成。

  17.客户成交的解释:客户已交定金且签订认购书(即客户已经在认购书上签字)

  成交客户的确认:以签订认购书上的认购方为准(客户自行转让的仍以原始认购方为判别依据)。

  18.与开发商或营销部直接联系的团购客户,如需接待则按顺序由当值售楼员接待,但业绩不完全归其所有,只在分配团购成交奖金时,适度增加比例。

  19.售楼员无权为客户私自放盘或转名,无权直接为客户打折或申请其他事宜,否则,一切责任及费用自负。如果客户有某种需要,可向销售经理提出申请再行解决。

  20.有疑难问题向销售经理汇报裁定。

  21.《客户登记表》是发放售楼员提成的第一证据,由销售经理妥善保管,不得涂改和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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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股份公司接待场所管理规定

  股份公司接待场所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范了 (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对外接待场所管理区域的界定、职责和规定。适用于股份公司对外接待业务,下属企业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接待场所管理》

  3 职责

  3.1 股份公司秘书室(以下简称“秘书室”)是股份公司接待场所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界定接待场所管理区域的归属,并指导、检查、监督接待场所管理情况。

  3.2 武装保卫部负责接待场所的交通安全、治安保卫和消防工作。

  3.3 各部门负责所管区域内接待场所的日常管理。

  4 界定

  4.1办公大楼各会议室、酒吧和文化广场归属集团公司办公室管理。

  4.2 参观走廊归属生产部管理。

  4.3 厂区绿化、露天场所、办公大楼电梯归属行政事务部管理。

  4.4 三楼礼堂归属工会管理。

  4.5 参观沿线经过的场所由所辖部门负责管理,其他区域按安全、卫生包干区域管理。

  5 规定

  5.1 管理责任部门应经常检查所管辖接待场所内供水、供电、照明、空调、电梯、指示牌、灯箱、喷水池、音像、台凳柜等设施的完好状况,确保其使用正常。

  5.2 秘书室指导、检查、督促接待场所管理责任部门对所管设施的定置和定位标识严格执行“定责任人、定地段、定巡检频率、定验收标准、定检查人”。

  5.3 各部门应做好接待场所责任区域内的环境卫生,设备、工具、指示牌定置工作,严格执行“定责任人、定地段、定清洁频率、定验收标准、定检查人”。

  5.4 接待部门凭经批准的《接待报告单》,到各有关部门联系使用接待场所事宜。

  5.5 接待部门应督促来访人员自觉遵守《接待管理》有关规定,保持场所清洁卫生,爱护场所设施。

  5.6 接待结束后,接待部门应清整杂物,复原场内设施;通知接待场所管理责任部门做好切电查火、锁门关窗;并办理场所交还工作。

  5.7 接待场所原则上不外借;如确需要,须上报股份公司领导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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