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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营销部考核制度(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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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营销部考核制度(三)

  房产营销部考核制度(三)

  一、考核方式:业绩考核+综合考核

  二、业绩考核:按照季度完成任务指标进行量的考核。每年年度销售指标确定后,销售部必须将总销售目标分化成每个季每个月的销售子目标,并报请财务部和总经理备案。公司将根据季度完成指标对营销部整体销售工作进行考评。营销部再根据每月完成指标对销售工作进行局部考评。

  三、综合考评:由行政部门对经营部整体工作责任心、态度,日常管理情况以及遵守公司制度方面进行季度考评。

  四、结合以上考评状况,每季度末,由总经理对经营部经理综合评定,予以奖励或调整。经营部应每月对部门员工进行评定并做出奖励、调整建议报请总经理批准后执行。来源自 物业经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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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房地产营销中心绩效考核制度

  房地产开发公司营销中心绩效考核制度

  第一条、考核目的

  通过考核让销售部能更加积极主动的投入到工作中、能不断的提高自身的素质和业务能力,从而打造出一支锐意进取的销售团队。

  第二条、考核制度

  销售组长考核:

  1、 每月评分一次,当月考核不合格降为实习组长。

  2、 第二个月仍是不合格,下月降为暂定组长。

  3、 第三个月连续不合格,将降为置业顾问。

  4、 组内业绩、团队协作、后期服务与考核待遇相关联。

  置业顾问考核:

  1、 每月评分一次,当月末位下月降为实习人员。

  2、 第二个月仍是末位,下月降为新聘人员。

  3、 第三个月连续末位,将于劝退。

  4、业绩与置业顾问的待遇相关联。

  第三条、考核办法

  1、采用月度硬性考核与软性考核,120分制,合格为80分;

  2、硬性考核主要以业务面、管理面,占80分

  3、软性考核主要以员工素质、团队精神,占40分

  第四条、 考核明细

硬性考核(80分)

业绩(60

销售计划(元)

跟踪(20分)

完成(40分)

评分

管理方面(20

考勤(5分)

例会(5分)

接待(5分)

投诉(5分)

评分

软性考核(40分)

素质

团队精神(15分)

有效建议(10分)

敬业精神(15分)

评分

  注:销售业绩考核依据月销售计划为标准。

  第五条、考核奖项

  1、月销冠奖200元;

  2、最佳员工奖300元;

  3、有效建议奖100元;

  4、团队精神奖100元;

  5、最佳敬业奖100元;

  6、季度进步奖100元;

  根据以上综合的硬性、软性评分作为考核标准。

篇3:营销中心代理公司考核制度

  营销中心代理公司考核制度

  (1)工作计划

  代理公司的工作内容基于双方确认的周度及月度工作计划,开发商根据相关工作计划对代理公司进行考核。代理公司应根据相关工作计划及其工作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并确保工作完成的时间节点性。

  开发商根据既定的工作计划中所列工作类别进行考核,若代理公司未完成相应工作,则采取以下考核方式:

  罚款:重要工作500元/次,一般性工作200元/次

  注:开发商要求代理公司完成的临时性工作同样适用此考核方式。

  (2)日常管理

  开发商原则上不直接干预代理公司人员工作,代理公司应严格

  要求其员工,不的损害开发商形象与利益,若出现此类情况,代理公司应根据开发商要求及时改正,若由于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行为导致开发商形象及利益受损的,开发商直接对代理公司进行考核,罚款标准为:1000元/次,代理公司应承担相应责任。

  (3)指标

  销售方面:

  以每周销售指标完成情况为基础考核每月销售指标完成情况,考核扣款的月度节点均以经营月的月底(每月26日)

  周销售指标未完成:考核扣款1000元/周

  月销售指标未完成:考核扣款5000元/月

  在经营月内若周销售指标未完成,但月销售指标完成,则不扣款;

  在经营月内若周销售指标与月销售指标均未完成,则总扣款额应为周考核扣款额与月考核扣款额之和(总扣款额=周扣款额+月扣款额),总扣款金额小于等于5000元。

  策划方面:

  以每月所有案场的新增客户量之和为考核指标,月度新增客户量未完成月度工作计划中所列之考核指标的,考核扣款5000元。

  营销方案及工作计划:未按时提交相关方案或工作计划,考核扣款1000元;

  平面设计:设计错误或未及时完稿,考核扣款300元/次

  文案撰写:1、文字错误,考核扣款100元/字 2、未及时完稿,考核扣款300元/次

  营销活动:1、出现重大安全事故,考核扣款10000元

  2、活动组织失误导致活动无法正常进行,考核扣款1000元

  (4)考核扣款方式

  考核扣款均以考核扣款统计表的形式由开发商代表记录并与代理公司核对,受罚人不需签字,以开发商记录为准。每月第四周周五甲乙双方签字确认,考核扣款由开发商每月从向代理公司支付的佣金中予以扣除。

篇4:营销中心代理公司考核管理

  营销中心代理公司的考核管理

  1、针对案场管理

  A、如开发商发现销售人员对现售房源进行炒房现象,并对开发商造成一定的影响,开发商有权对该销售人员进行开除并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B、如开发商发现在售房源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开发商可以对代理公司进行1000-2000元处罚,并且该事情由代理公司自行解决,如发生相关费用均由代理公司自行承担。

  C、如发现代理公司与客户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合同金额错误、任意增添条款等事宜,开发商有权要求代理公司对该销售人员进行处罚,每发现一例扣罚代理公司1000元,情节严重开发商有权要求开除该销售人员,并追究代理公司责任。(详见合同管理细则)

  D、销售现场的客户资料(即客户联系电话)如发现外泻,经核实是属于代理公司责任,开发商根据资料泄露的多与少,对其进行500-5000元的处罚,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E、案场销售资料(即销售说辞、销售前台管理规范等)的出台使用未经开发商审核,每发现一次,进行100-200元/次的罚款。

  2、针对销售人员管理

  A、如发现销售人员未达到上岗的条件而进行现场工作,开发商有权要求代理公司让其停止,并对代理公司进行50-100元的处罚。

  B、如代理公司对销售人员的培训未按照双方已确认的培训计划进行,一经核实,每次进行50元的罚款。

  C、代理公司应严格按照管理规范对销售人员进行管理,未按照规范对销售人员进行扣罚,开发商发现一次按照扣除金额的50%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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