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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界现场销售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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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界现场销售工作程序

  新世界现场销售工作程序

  为有利于发展商和代理商双方工作的顺利开展及进行,工作上能相互配合到位,现暂制定贵我双方的工作职责以及衔接方面的细节,望贵司提出宝贵意见,如有调整按实际情况修改。

  一、关于临时定金和《临时认购书》

  1、对于非一次落齐全部定金的客户作临定处理(临定金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0元/每套),保留单位,并统一由代理商代发展商与购房者签订《临时认购书》,临定金由发展商的财务收取并开具收据,须发展商财务配合周一到周日驻现场办公。《临时认购书》一式三联,客户、发展商财务、代理商各执一联。

  2、临定金不可退。客户应在24小时内补齐定金人民币50000元(此定金数目过大,基于客户难携带和POS机划帐有限额,我司提议大定金额改为人民币20000元),如客户不在限定时间内补齐定金,作挞定处理,临时定金不退回。

  3、客户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补齐定金者,则作挞定处理;发展商负责人确认后向代理商备案,该单元重新发售,以确保正常销控。

  4、非工作时间由代理商代发展商向购房者代收取临时定金(开具代理商盖有财务章的临时收据)及签订《临时认购书》代理商于次日把临时定金及临时认购书交给发展商财务签收。

  二、关于购房定金和《认购书》

  1、客户一律到现场售楼部,经代理商销售人员的指引,由发展商财务收足购房定金人民币50000元并开具定金收据(如客户之前已下临定金,则原临时认购书一式三联全部由发展商收回处理),同时签署《认购书》,正式《认购书》一式四联,发展商财务、客户、销售部、客服各执一联。

  2、发展商将《认购书》的销售部联交代理商存查,以便做好售后跟踪服务,如协助发展商催收楼款、催办银行按揭供款业务等。

  3、签署《认购书》后,由代理商销售人员负责指导客户将各期楼款划入发展商指定银行账户。

  4、客户的所有楼款及购房税费全部由发展商财务收取并开收据。

  5、代理商后勤组每周定期将客户已签署《认购书》的复印件传真给律师行备案。

  6、签署《认购书》应注意事项:

  1)按销售制度明确填列各条款,做到真实、不遗漏、不缺项、严禁擅自增加条款或承诺。尤其应注意填写清楚业主的通讯地址、电话和缴纳各款项的具体日期及金额,杜绝联系不上业主和无计划交款日期的现象出现,优惠折扣应符合当时的销售政策。

  2)由售楼部客户经理审核《认购书》。

  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优惠折扣、价格、各计划交款日期及每期交款额的约定是否符合公司的规定,(包括《认购书》的日期是否为当日、《认购书》每一页字迹是否清晰可辨、认购书内容填写是否完整、是否有擅自增加条款或承诺等)。审核工作完成由客户签名确认后,销售代表领准业主到财务部交齐定金。

  7、业主交款后,《认购书》分别由现场售楼部、财务收款员、银行按揭员、业主各保留一联。

  8、《认购书》的签订、审核、收定金必须在认购当日完成,不得提前或推后。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署

  1、《商品房买卖合同》由代理商安排专人负责与客户签署,客户签署合同的地点是现场售楼部,时间暂定为逢周二、四全天。

  2、为方便客户,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即可同时办理银行按揭手续,律师行须派驻专人于指定时间到现场办公并收取有关的按揭费用。

  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鉴证由代理商负责办理,一般鉴证时间不超过十个工作天(由递件日起计)。

  4、每周四中午12:00前,代理商把上周已签、已送房管局鉴证和已鉴证《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客户名单整理,结合对应的房号、成交金额等相关内容做成报表提供给发展商。

  5、代理商把已鉴证好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交与发展商专人签收存档。一次性付款客户和按揭客户由现场售后服务组负责跟进分别交客户、律师事务所,并做好签收工作。

  四、关于各期楼款

  为提高楼盘品位和打造优质品牌,向购房者提供简捷高质服务,每次收款(包括定金)后,即为购房者开具下一期须支付房款(包括税费)的银行付款单(现金、存折或银行支票支付),并作出必要的指导。

  1、代理商根据每周电脑类总出来的催款明细表,提前5天书面提醒客户交房款。

  2、购房者依约按时足额支付首期楼款时,发展商财务即通知代理商,由代理商跟踪并指导购房者与签约专员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发展商财务开具所收(各期)楼款的收据。

  3、购房者未能依约按时交付首款时,代理商即加紧催促购房者,如经催促超过有效期(或发展商认可的宽限期),仍未能支付首期楼款时,则该单元作客户挞定处理,代理商汇报给发展商确认涂销后即可将该单元重新发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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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房产销售部签订预定书工作程序

  房产销售部签订预定书的必要程序

  与购楼客户签订预定书是销售实务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妥当顺利地签好预定书可以为日后规范地监控、执行销售合同打下基础,同时可避免发生价格差错、楼号撞车等失误。下述程序应该在工作中严格执行。

  1、签 约--由业务员与客户签订;

  2、审 核--由项目主管或销售经理检查楼价、楼号是否准确并予认定;

  3、收 定 金--由业务员协同客户向财务部交款并获得收据;

  4、合同盖章---由销售经理核实合约条件与定金收据后加盖合同章,预定书正式生效。有关售出楼号应在楼盘表中标示。

  催款

  按认购书/合同的约定,客户必须按期缴款,逾期我司有权按每日万分之五收滞纳金,超过五天我司有权没收定金,将房产另行出售,具体操作如下:

  五天:发催款信

  十五天:发罚息通知书

  三十天:发收房通知书

篇3:地产代理销售人员入场程序

  地产代理公司销售人员入场程序

  1.入场资格确认

  1)大专以上学历;

  2)五官端正举止大方;

  3)身高:男士1.70米以上、女士1.60米以上;

  4)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

  5)遵纪守法。

  2.入场流程

  1)代理公司在进场前一个月向发展商提交高于合同约定入场人数1.2倍的销售人员名单,并同时提交《保利(南京)销售人员入场登记表》(包含代理公司现场主管);

  2)发展商通过面试筛选,决定可参与培训的销售人员,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公司人员名单;

  3)根据发展商制定的培训计划,销售人员定时参与培训;

  4)培训完毕,由发展商策划人员、现场主管对代理公司销售人员(含现场主管)进行全面考核;

  5)考核通过的,方可进入项目销售中心。

  3.培训

  开盘前经面试后,初步确定参加培训的销售人员,进行与项目相关的全面培训,培训完后一周内,进行项目相关的笔试和沙盘模拟讲解。

  1)开盘前培训安排

  A.项目基本信息部分

  a)项目占地、建面、容积率、绿化率等基本数据;

  b)项目规划、风格特色;

  c)项目户型、产品特点;

  d)项目推售套数;

  e)项目开盘、交楼时间节点;

  f)项目装修标准;

  g)项目特殊单位(首层、顶层或其他)及对购买单位的特殊要求的回复;

  h)项目自身会所、运动场所及车位等配套

  i)项目周边商业、教育、交通等配套;

  j)人文风俗培训

  k)相关竞争对手的资料培训

  B.项目深入理解及折扣体系部分

  a)项目推广演绎的理解

  b)项目核心卖点

  c)项目折扣体系;

  d)项目价格口径

  e)销售现场纪律及制度部分

  f)销售现场纪律及管理制度

  g)发展商介绍部分

  h)保利地产企业知识培训及保利地产品牌讲解

  i)保利地产企业文化及标志性项目介绍

  j)物业管理部分

  k)保利物业相关背景资料介绍

  l)保利物业主要服务特色及管理项目介绍

  m)宏观大势部分

  n)宏观经济形势培训

  o)政策学习

  p)楼市状况分析

  q)本项目城市以外主要城市楼市状况分析

  C.销售技巧部分

  a)客户心理培训

  b)销售技巧培训

  D.银行按揭部分

  按揭银行及银行按揭的相关知识

  E.服饰礼仪部分

  a)衣着服饰

  b)言行礼仪

  F.风水知识部分

  a)环境地势风水知识

  b)室内装修及家具陈设风水知识

  G.项目建筑结构相关知识部分

  a)建筑工程基本常识

  b)项目建筑施工安排及特点

  H.装修部分

  a)装修风格

  b)装修材料

  c)软饰搭配基本常识

  I.项目园林部分

  a)园林风格介绍

  b)珍稀树种介绍

  c)普通花卉介绍

  d)我公司其他项目特色园林介绍

  2)项目销售中的定期培训

  A.宏观形势部分:宏观经济形势培训、政策学习、南京楼市状况分析、南京以外主要城市楼市状况分析等;

  B.项目深入理解及折扣体系部分:项目近期推广演绎的理解、项目核心卖点宣传口径、项目价格及折扣体系的调整;

  C.项目统一口径部分:在日常销售中遇到的关于项目销售基本情况的一些特殊问题,经与相关部门沟通确认后,整理出系统资料进行培训;

  D.周边竞争楼盘部分:周边竞争楼盘推货状况、销售状况、促销活动、价格及折扣等;

  E.新推货量部分:新推货量所在区域、该批货量的亮点、价格及折扣体系、开售时间等。

  4.考核

  1)初次考核

  时间:入场前两星期;最终考核时间:入场前一周。

  2)考核形式:

  A.笔试:项目基本资料笔试(闭卷)

  B.口试:项目销售讲解

  3)考官:营销部经理、发展商现场经理、代理公司现场经理、代理公司策划人员

  4)考核内容:笔试/口试所有培训内容。

  5)考核标准

  A.笔试:考核分数达75分为合格,不合格者在3日内进行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半年内不再接纳该销售人员申请入场。

  B.口试:笔试通过后方可进入口试环节,各方配备两名考核人员,同时对销售人员进行考核,对于考核的分数的计算,代理公司与发展商按权重分配,代理公司占30%,发展商占70%,若代理公司为两个以上代理的,则代理公司的30%权重按代理公司数量均分。口试考核成绩低于75分者为不合格。如一家合格者超过合同约定入场人数的,则按成绩及我公司需要进行挑选,其余人员可纳入项目销售人才储备库,作为日后人员调整时的备选。

  6)关于处罚

  A.代理公司未提交销售人员简历等资料的,不得进入销售案场,凡违规进入的,扣罚代理公司200元,该人员半年内不得进入项目进行销售;

  B.经面试通过后的销售人员,参加发展商组织的项目培训,任何一次培训迟到30分钟的,将不允许参加此次培训,并在进场考核笔试分数中扣除10分;

篇4:房地产销售部更名、转让手续的办理程序

  房地产公司销售部更名、转让手续的办理程序

  更名是指签定合同后更换业主姓名。包括:直系亲属间更名和非直系亲属间更

  转让是指客户在交清房款、天然气入户费、花园等费用(按揭客户在偿还完毕银行贷款)后的转让。包括:委托公司转让和自行转让,自行转让视作非直系亲属间更名。

  一.客户应提供的手续。

  1. 更名。(1)原客户(特指原合同上的业主)、新客户的身份证复印件。

  (2)原合同原件。

  (3)收据原件。

  (3)《更名申请》。《更名申请》由原客户亲笔书写,一式两份,上注明购房的时间、位置、客户姓名,原客户自愿更名为新客户***,自愿交纳手续费***,最后原客户签字、盖手印,落时间,经办人签字。

  (4)直系亲属间更名还需有说明双方为直系亲属的户口或证明,并在《更名申请》上注明。直系亲属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孙子、孙女、外孙子、外孙女。

  2. 转让。(1)原客户的身份证复印件。

  (2)原合同原件。

  (3)收据原件。

  (3)《转让委托书》。《转让委托书》由原客户亲笔书写,上注明购房的时间、位置、客户姓名,现委托_____公司代为出售,委托转让的价格,自愿交纳手续费***,最后客户签字、盖手印,落时间,经办人签字。

  二.办理的程序。

  1. 更名。(1)所有原客户持必备手续到售楼处现场,工作人员查验身份。

  (2) 原客户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亲笔书写《更名申请》。

  (3) 工作人员复印一份《更名申请》。

  (4) 《更名申请》原件和原客户、新客户身份证复印件、原合同原件装订在一起,连同《更名申请》复印件交经理,经理审核费用后在《更名申请》的原件、复印件上签字同意,同时《更名申请》等资料存档。

  (5) 工作人员持《更名申请》复印件带客户到财务处交纳手续费、更换收据,《更名申请》复印件财务留存。

  (6) 工作人员为客户更换合同。

  2. 转让。(1)所有原客户持必备手续到售楼处现场,工作人员查验身份及是否已付款完毕,按揭客户是否已付清银行贷款。

  (2)原客户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亲笔书写《委托转让书》。

  (3)工作人员收回《委托转让书》和原客户身份证复印件、原合同原件、现房钥匙一把,将之装订在一起交主管,主管审核费用,查验是否证件是否已全部收回后在《委托转让书》上签字同意,同时《委托转让书》等资料交主管助理存档。

  (4)主管将收回的房屋和经理商量后确定新销售价,告诉所有销售代表可以销售。

  (5)在房屋转让成功并收到全部款项后打印《情况说明》,上注明房屋位置,原客户姓名,原客户交款情况,新销售情况,退还客户款项多少,公司赢利多少,经办人签字,主管签字,日期。主管请销售总监报总经理/董事长签字。

  (6)《情况说明》原件及其《委托转让书》等资料交主管助理存档。

  (7)客户持《情况说明》到财务退款。

  三.手续费用。

  1. 更名 (1)直系亲属间更名不收手续费。

  (2)非直系亲属间更名:房价款在10万元以内的收取2000元;房价款在10万元以上的收取5000元。

  2. 转让 。(1)自行转让视同非直系亲属间的更名一样收取手续费。

  (2)委托转让收取转让总金额的5%的手续费。

  四.注意事项。

  1. 原客户是特指原合同上的业主,有可能是一名或多名,都需到场按上述手续办理。

  2. 更名、转让都要特别注意查验原客户的身份,特别避免欲离异的夫妻单方面办理,避免非业主拾到购房手续冒名顶替,避免委托办理未持委托书。

  3. 《更名申请》、《委托转让书》必须原客户亲笔书写,工作人员不得代笔,且须有原客户的签字和手印(右手大拇指)。

  4. 更名、转让销售的房屋的新合同只能写原合同的价格,特别注意这种转让后的新合同须在新客户交清所有款项后才能带离公司,之前可以以收条的形式代替合同交给新客户。

  5. 销售代表销售转让房屋须在获得主管通知后进行,不得在未获通知前收取定金、房款、签预定单等,违者自负一切后果并处以500元罚款。

  任何销售代表不得私下代客户转让房屋,更名,更不能收受客户的好处费,一经发

  现予以除名。

  另:

  (本规章制度如与原销售部规定有冲突的,以本案为准;如与公司制度有冲突的,以公司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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