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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员工奖惩制度(八)

1886

房地产员工奖惩制度(八)

  房地产公司员工奖惩制度(八)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体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绩文化、监督和规范公司日常制度的执行,充分发挥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遵循“公平公正、奖优罚劣”的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项目公司。

  第四条 人力资源部为公司员工奖惩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 奖 励

  第五条 公司奖励主要方式分为精神奖励、物质奖励、职级晋升,其中精神奖励包括表扬、通报嘉奖等;物质奖励包括发放奖金、奖品等;职级晋升包括员工的职位晋升、工资晋档等。

  第六条 对于工作业绩和工作表现出色,或有特殊贡献的员工,公司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奖励。

  第七条 奖励的分类及条件:

  (一)一类奖励:

  1、单位(部门)或员工绩效评估一贯优秀,排名位列靠前或前20%或优秀的;

  2、在年度考核中考评为先进集体、优秀管理者、优秀员工和良好员工的;

  奖励方式:职级晋升或物质奖励。

  (二)二类奖励(奖励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所举):

  1、在年度考核中考评为先进集体、优秀管理者、优秀员工和良好员工的;

  2、尽职尽责,圆满完成公司各项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的;

  3、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公司采纳的;

  4、为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防止事故发生或挽回经济损失,有卓著功绩的;

  5、为公司节约各类成本,成绩突出的;

  6、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7、敢于制止、揭发各种损害公司利益之行为,为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

  8、获得社会奖励或受到业主表扬,为提高公司社会荣誉做出突出贡献的;

  9、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并帮助同事一起成长,成绩突出的;

  奖励方式:物质奖励。

  (三)三类奖励 (奖励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所举,可优先考虑):

  1、二类奖励中提到的,均可辅以三类奖励方式;

  2、其他未达到一类、二类奖励条件的;

  奖励方式:精神奖励。

  第八条 奖励基本流程:

  1、员工职级晋升按《管理干部选拔与员工晋升管理制度》执行。

  2、精神奖励、物质奖励由单位(部门)或员工的直接领导、业务分管领导及有关责任部门提议,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查、核实后拟订奖励方案,并经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 精神奖励的形式包括大会表彰、设立员工光荣榜、通报表扬、在公司网站上设立专栏介绍先进事迹等;物质奖励除发放奖金、奖品外,还可采取同等价值的奖励旅游、学习培训等。

  第十条 人力资源部应对受奖励单位(部门)或员工的奖励证明整理存档。

  第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应对奖励效果进行跟踪和分析,及时完善奖励形式和措施,确保奖励达到最佳的效果。

  第三章 处 罚

  第十二条 公司处罚主要方式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留用察看、开除辞退,并辅以通报批评、经济处罚、降职、降级等辅助手段。

  第十三条 公司员工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员工违法/违规行为,将视性质和情节的严重程度进行相应处罚。

  第十四条 公司处罚的分类和条件:

  (一)一类过失(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所举):

  1、违反国家法纪法规;

  2、对公司应得知的个人重要信息有意欺瞒;

  3、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4、利用公司赋予的工作职权进行关联交易,或收受商业贿赂以获取个人利益。

  5、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6、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遭受名誉或经济损失。

  7、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8、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由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组成委员会对严重失职过失进行裁定);

  9、恶意破坏公司财产、设备、器材等。

  10、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1、本人或教唆他人罢工、怠工。

  12、有生活作风问题并在公司内部造成恶劣影

  响。

  13、留用查看期满仍不能达到规定要求。

  处罚方式: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且保留追溯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的权力。

  (二)二类过失(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所举):

  1、不服从公司正常工作安排;

  2、工作态度消极,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3、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工作计划与目标,对公司整体利益造成较大不利影响的;

  4、半年(连续两个季度)绩效评估排名位列部门末尾或后10%或不合格、不称职的。

  5、吵架、斗殴、酗酒;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的;

  6、在公司看黄色、*的书刊杂志或浏览黄色、*的站点;

  7、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8、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9、两次书面警告后,工作表现未见明显改进的;

  处罚方式:留用查看(视情节严重给予最长不超过3个月的查看期),视情节严重程度,可以给予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且保留追溯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的权力。

  (三)三类过失(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所举):

  1、有欺骗、欺诈行为,未给部门、公司造成不良后果的;

  2、未经许可带公司以外的人进入工作区,并造成公司或个人损失的(视情节严重直至留用查看);

  3、擅自携带未经登记的公物离开公司;

  4、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

  5、工作失职,造成客户投诉的(视情节严重直至留用查看或开除辞退);

  6、两次口头警告后,工作表现未见明显改进的;

  处罚方式:书面警告。

  (四)四类过失(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所举):

  1、擅自携带违禁品、危险品及其他对公司正常工作秩序造成破坏的物品进入工作区域(视情节严重直至书面警告);

  2、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视情节严重直至书面警告);

  3、利用公司财物作私人用途(视情节严重直至书面警告并赔偿相应损失);

  4、上下班无故迟到、早退,每月累计3次(含)以上;

  5、上下班无故不刷考勤卡,每月累计3次(含)以上;

  6、季度绩效评估排名位列部门末尾或后10%或不合格、不称职的。(视情节严重直至书面警告);

  处罚方式:口头警告。

  第十五条 处罚基本流程:单位(部门)或员工符合上述行为的,由其直接领导填写《处罚审批表》,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单位(部门)进行审查、核实后提出处罚意见,经综管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所受处罚单位(部门)或员工如有疑义,可书面陈述理由,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单位(部门)根据情况再次核查,必要时重新上报领导审批。

  第十七条 处罚实施后,公司视情况对处罚的单位(部门)或员工进行内部通报。人力资源部应及时与受处罚单位(部门)负责人或员工面谈沟通,并帮助其端正心态、改正错误。

  第十八条 人力资源部应对受处罚单位(部门)或员工的处罚相关材料整理存档。

  第十九条 人力资源部应对处罚效果进行跟踪和分析,及时完善处罚方式和措施,确保处罚收到应有的成效。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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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房地产代理公司员工奖惩制度(三)

  房地产代理公司员工奖惩制度(三)

  第一节内部惩罚

  公司对职员的惩处形式可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职、除名四种形式。

  一、职员有下列行为之一,将受到公司口头警告处分。

  1、有二次以上上班着装违反公司着装要求;

  2、仪容、仪表不符合公司要求;

  3、接听电话时,未使用礼貌用语;

  4、办公台面凌乱不堪;

  5、在办公区内吸烟;

  6、上班时间经常打私人电话,利用公司电话拔打声讯台(经查实,费用将从职员工资中扣除);

  7、工作时间在办公区内聊天、大声喧哗影响他人正常工作;

  二、职员有下列行为之一,将受到公司书面警告。

  1、三次口头警告;

  2、与同事在办公区内争吵;

  3、因工作失职造成客户投诉,情节轻微;

  4、未经许可将公司文件、信息资料向外传播,未造成经济损失;

  5、毁坏公共用品,经济价值在500元之内;

  6、擅离工作岗位或在工作时间内处理私人事件;

  7、代其他员工打卡;

  三、职员有下列行为之一,将受到公司降级处分。

  (普通员工受降级处分时即进入观察期,只享受试用期待遇。)

  1、三次书面警告;

  2、因工作失职,造成客户投诉,需公司代其出面调解;

  3、损坏公司公共用品,经济价值在500元以上;

  4、搞小团体、拉帮结派,影响公司团队精神;

  5、一年中有三个月(含)因迟到、早退而罚款;

  四、职员有下列行为之一,将受到公司除名处分。

  1、降级员工在新的工作岗位上仍表现不佳;

  2、工作失职,造成客户投诉,情节异常恶劣;

  3、盗用公司物品;

  4、蓄意破坏公司物品;

  5、未经公司许可,私自受雇于其他公司;

  6、严重损坏公司对外形象;

  7、泄露公司商业机密,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

  8、在公司酗酒、打架斗殴;

  9、应聘公司职位时,提供虚假资料,被公司查实;

  10、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

  11、触犯刑律;

  除上述行为外,公司将视员工行为的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不同给予行政处分,解释权在公司。

  第二节奖励

  公司对职员所做的成绩设有以下三种奖励方式:

  一、口头表扬

  二、书面表扬:在公司对外刊物或公司公告栏上用文字形式提出表扬。

  三、奖金奖励:公司将视职员所做成绩的不同而依上述奖励方式进行奖励。

篇3:开泰房地产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实施规范管理,弘扬正气,激励员工努力工作,致力于从事有益于本公司发展及改进,惩戒违规违纪行为,有针对性地解决各种实际问题,保障企业的顺利运营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维护公司的荣誉和共同的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章 奖励

  第二条 公司对做出下列贡献之一的员工给予奖励:

  1、完成工作任务、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做出显著成绩者;

  2、积极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公司采纳者;

  3、拾遗即报(价值300元以上)令公司增加信誉者;

  4、见义勇为受到(来自:www.pmceo.com)社会赞誉者;

  5、抵制歪风邪气,维护公司利益和正常的工作秩序,实绩突出的;

  6、在国际国内比赛、学术刊物获奖,令公司增辉者;

  7、对公司的开源节流、成本控制、管理等做出显著成绩者;

  8、对公司损害能防患于未然者;

  9、遇有意外事故或灾害,保护国家和公司财产,排除重大隐患,防止重大事故者;

  10、其他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

  第三条 奖励的形式

  1、公司内部通报表扬;

  2、授予公司内部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3、报请政府和有关部门授予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或其他荣誉称号;

  4、公司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员工在给予荣誉奖励的同时,给予一次性奖金,以资鼓励。

  第四条 奖励的程序

  1、公司通报表扬的由部门经理提名,上报材料至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

  2、授予荣誉称号的,由其所在部门讨论、提名,经工会和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公司办公会讨论、批准;

  3、获奖人员,均需填写《员工奖励登记表》,各级管理者签署意见,人力资源部备案,记入本人档案。

  4、奖励每年进行一次。遇有特殊情况,报总经理随时给予奖励。

  第三章 处罚

  第五条 处罚的种类

  对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违犯公司规章制度的,直接或间接损害公司利益的,公司将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经济处罚按其情节及给公司造成损失程度,由公司作出决定。纪律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

  第六条 处罚的实施

  1、执行权的限定:处罚的执行权在部门经理(含)以上管理人员和人力资源部。

  处分类别 行使处分权

  口头警告 部门经理

  书面警告 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

  记过 人力资源部/主管领导

  记大 过人力资源部/主管领导/总经理

  辞退 人力资源部/主管领导/总经理

  2、执行的程序:(1)执行人员应向当事人讲明违纪行为,进行纠正谈话;并允许员工本人对处分决定发表意见。

  (2)对于口头警告以上的任何一种处分,均须填写《过失通知书》,并让当事人签字确认违纪事实。如本人拒签,在由旁证人签字的情况下视为有效。

  (3)违纪员工的辞退必须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3、纪律处分的程序:

  犯有A类过失,第一次发生,给予口头警告一次;第二次发生时,给予书面警告。

  受到三次书面警告的员工将予(来自:www.pmceo.com)以解除劳动合同;

  受到二次书面警告或犯有B类过失的员工,给予记过一次;

  受到二次记过或犯有C类过失的员工,给予记大过。

  受到记大过二次或犯有D类过失的员工,公司将予以辞退。

  4、具体实施

  A:书面警告

  发生以下行为之一的,属A类过失。第二次发生,受到书面警告处分,扣除当月工资的100元。

  a.擅离工作岗位,串岗,扎堆聊天谈论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b.工作时间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和杂志;

  c.工作时间吃零食;

  d.工作时间内睡觉;

  e.在工作时间内下棋、打扑克或搞其它文娱活动。

  f.在办公区域内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

  g.因私较长时间占用公司电话或用其他通讯工具办私事;

  h.在工作时间内未经许可利用公车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i.对同事不礼貌,使用污言秽语;

  j.未办相关手续或未经许可擅自离岗;

  k.不遵守公司保密制度的;

  l.工作责任心差,造成经济损失1000元以下;

  m.与相关部门员工不能团结合作,情节轻微者;不服从公司领导和管理,情节轻微者;

  n.领导不力,管理不严,下属涣散,影响工作质量;

  B:记 过

  犯下列错误,属B类过失,受到记过处分,扣除工资的200元。

  a.伪造虚假考勤纪录的;

  b.工作期间未将重要资料收存保管好,造成不良影响;

  c.工作时间内与同事、客人吵架,影响工作的;

  d.工作态度不认真,影响工作质量,至使其他部门或合作方投诉或提出书面意见对公司声誉造成损害的;

  e.工作责任心差,造成经济损失1000元--2000元的;

  f.警告中所列条款情节严重者。

  C:记大过

  犯下列错误,属C类过失,受到记大过处分,扣除工资的300元。

  a.工作期间未将重要资料收存保管好,造成严重后果;

  b.弄虚作假,出具假病假证明或其他假证明,欺骗领导;

  c.在同事之间,在同事和领导之间,搬弄是非,挑起事端或不通过正常渠道反映意见,而是在员工中发泄不满情绪,造成较坏影响的;

  d.工作责任心差,造成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e.因违反规定造成较大影响和损失,金额在5000元以下;

  f.记过中所列条款情节严重者。

  D:辞退

  犯下列错误,属D类过失,受到辞退处分。

  a.旷工月内累计三次,年内累计五次的;

  b.对领导、同事暴力威胁、殴打、恐吓的; c.相互殴斗、无理取闹、聚众闹事,影响工作秩序的;

  d.私自向客户、合作方索取报酬、财物者;

  e.严重泄露公司的机密情况;

  f.行贿、受贿,贪污,盗窃公司财物;

  g.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重大影响和经济损失,金额在5000元以上;

  h.有意损坏或唆使别人损坏公司设备财产,造成恶劣影响;

  i.未经公司书面批准在外兼职;

  j.违法行为:

  (a).纵容、教唆或从事色情、吸毒、迷信、赌博等活动和交易的;

  (b).其他触犯国家法律,被依法拘留、逮捕、判刑的。

  第七条 员工发生的违纪行为不在本制度所列条款之内的,公司有权酌情处理。

  第四章 附则

  第八条 公司有权根据经营发展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第九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

  北京开泰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篇4: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本(2)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本2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 奖励办法

  第五条 本公司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六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公司采纳;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有以上表现,公司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 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 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警告;

  2、记过;

  3、降级;

  4、辞退;

  第十二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

  2、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在禁烟区吸烟者;

  7、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4、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违反公司规定带进出物品;

  6、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9、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10、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11、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3、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违反劳动


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6、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7、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7、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公司秩序;

  20、在厂区范围内赌博;

  21、在厂内有伤风化行为;

  22、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

  23、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24、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

  26、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六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

篇5:闵华酒店员工奖惩制度

  闵华酒店员工奖惩制度

  为促进酒店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不断提高,维护员工的利益和促进员工个人的发展,酒店在管理中将严格执行“奖优罚劣”的基本方针,为此特制订本奖惩制度。

  第一条宗旨

  酒店所有员工均应严于律己,不折不扣地按照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办事,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使酒店的事业得到发展,使个人收入得到增加,使个人人格受到尊敬,使个人在事业上取得成就。酒店坚持“有功必奖,有过必罚,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奖惩原则。

  第二条员工奖励种类(初定)

  1.酒店最佳员工奖

  2.酒店加分奖励

  3.酒店年终奖励

  第三条员工惩罚种类(共80条):

  1.轻微过失(10条),

  2.一般过失(共20条),

  3.严重过失(共20条),

  4.重大过失(共10条)

  5.十下岗(共10条),

  6.十辞退(共10条)。

  第四条奖罚执行程序

  一.奖励执行程序

  酒店暂时实行评选十佳员工和酒店加分奖励和年终奖励三种奖励办法。

  1、十佳员工奖励办法

  为了鼓励先进,促进酒店管理,提高酒店发展,增加经济效益,根据聊城昌润大酒店奖惩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酒店最佳员工每月评选一次,于每月月初根据上月情况进行。

  二.酒店最佳员工原则上每月评选十二位,各部门名额按各部门人数划定,其中普通员工十位(暂定餐饮部三位,客房部二位,前厅部、工程部、财务部、保安部各一位,其余销售部与人事部合成一组一位)。领班以上干部单独评选二位。特殊情况时各组名额可以调剂使用。

  三.获最佳员工称号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当月本人未发生一般以上违章违纪过失,

  2.当月本人所领导的部门未发生重大过失以上的过失,

  3.当月本人的最终考核成绩在所在部门(指按十佳名额划定的大部门)名列前茅,

  4.当月本人未发生任何缺勤情况。

  四.凡符合奖惩制度第四条各款的员工在最佳评选时有优先权,

  五.评选程序:当月结束后,各部门按员工个人考核成绩由高至低排序,取前三倍于评选名额的人数的员工做为最佳员工候选人,然后由各部门领导主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选,评选时可考虑工作成绩、工作态度、技术高低及其它情况,从中择优确定二倍于名额的人员。然后在部门内部公布,并征求员工意见后确定,作为初选人员。干部评选时按各考核组个人最终岗位考核成绩分别取前三名作为最佳员工初选人员。

  六.初选名单确定后,各部门填写最佳员工评选表连同被评选人的事迹材料上报酒店人事部。

  七.人事部对各部上报的初选人员情况进行审查核实,确认评选无重大失误后提交经理办公会议讨论。

  八.总经理根据经理办公会议讨论结果最后确定最佳员工名单,签署后公布。

  最佳员工在晋升、提级、福利、待遇、休假、培训等方面有优先权,对最佳员工的物质奖励办法另行规定,

  2、员工奖励加分办法(附后)

  3、酒店年终奖励办法(附后)

  二、惩罚执行程序和范围

  1、实行自查免罚,他查轻罚,专查严罚的处罚原则。具体规定如下:个人发现质量问题后,凡在他查或专查发现以前自己或经同事提醒本人有所觉悟并立即加以改正且未给酒店造成损失,可以免予处罚,如已为酒店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失可以减轻处罚(罚款减半)。本部门内部组织检查或本部门负责人进行他查时发现问题时,扣分可按不少于专查一半的尺度进行处理:可在本部门内部考核时生效,在酒店考核时可计也可以不计。除以上情况外,凡酒店质量管理部门或酒店领导及其它有关部门检查时发现的则按惩罚条例处理。

  2、凡酒店员工在工作中出现违章违纪情况时,一经发现除应立即改正外,有关部门或领导应当场填写违章违纪通知单(见附表),一式二份,一份交所在部门,月末作为计算当月考核成绩时的依据,另一份,留质控部备查。

  3、实行“三全三不全”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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