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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质量手册: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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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质量手册:采购

  房地产公司质量手册:采购

  7.4.1总则

  7.4.1.1通过对采购过程的控制,确保能够选用合格的供方和采购的材料、设备质量满足项目开发建设的要求。

  7.4.1.2职责

  a)工程部负责公司的工程招标工作,对设计、施工、监理等供方进行评价、选择和验证;

  b)、物资采购中心负责物资采购工作,对材料设备的供方进行评价、选择和验证;

  c)、策划营销中心负责营销策划代理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的招标工作,并对其进行评价、选择和验证;

  d)、项目部参与对供方的评价、选择和验证,并对采购材料设备的质量进行检验控制;

  7.4.1.3采购控制的主要活动包括:规划设计招标、工程施工招标、工程监理招标、营销策划代理招标、前期物业管理招标以及设备材料的招标和采购等。

  7.4.2供方的评价

  对其提供的产品影响到工程关键质量的供方,如: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策划等单位以及大型设备的供方,公司将按以下方式进行评价和控制。

  7.4.2.1工程部、物资采购中心和策划营销中心根据职责范围,负责结合工程招标,收集各种供方的有关信息资料,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评价,评价的准则参照以下原则:

  a)供方的企业规模、资质和经营状况应与其所投标的或提供的产品(服务)的要求相适应;

  b)供方在其所在的专业领域内,具备一定的社会声誉,并有着一定的成功业绩;

  c)供方具备持续提供合格产品的能力,能够提供其质量保证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

  d)与公司有过历史合作的供方,应具备良好的历史合作经历。

  关于对供方具体的评价准则,在每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中予以详细规定,执行Q/TZH-WI-044《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7.4.2.2对供方的评价要填写“供方评价表”,由参与评价的有关人员填写评价意见并签字。供方经评价合格后,由各分管部门负责编制合格供方的名册,包括供方的名称、主要业务范围、资质等级以及联系方式等。名册由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同时,各分管部门负责对名册中的合格供方建立合格供方档案,内容包括:

  a)供方的名称和企业概况;

  b)主要工作业绩证明资料;

  c)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d)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证明资料;

  e)与公司以往的合作情况等。

  7.4.2.3各分管部门在适当的时机,要组织对供方进行重新评价,并根据评价的结果,确定对供方控制的程度和方式。

  7.4.2.4重新评价的准则主要包括:

  a)供方应保持良好的社会声誉、企业信誉、经营状况和规定的企业资质;

  b)供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能够持续满足规定的要求;

  c)供方的质量管理体系保持良好的运行;

  d)不发生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其它责任事故。

  7.4.2.5对供方的重新评价一般每季进行一次,由分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填写“供方考评表”进行考评。根据评价的结果,确定对供方控制的程度和方式,对持续保持评价合格的供方,可放宽至每半年评价一次,供方在全部完成其外包任务后进行最终评价。

  7.4.2.6对在重新评价中不合格的供方,公司将责令其进行整改,并按照评价准则进行中心评价,整改后仍不能满足评价准则的,报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根据合同规定,终止其外包合同,并在合格供方名册中删除。

  7.4.3采购过程

  7.4.3.1严格执行《招投标法》的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采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

  7.4.3.2各分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编制招标文件,确定投标单位,依法成立评标委员会,组织召开评标会,确定中标单位。

  7.4.4.4在确定中标单位后规定的期限内,由分管部门办理合同签定前的巡签审批工作,与中标单位签定书面分合同。

  7.4.4.5工程招标的具体管理方式执行Q/TZH-WI-044《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7.4.4.6物资采购的具体规定执行Q/TZH-WI-049《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7.4.4采购文件

  7.4.4.1采购文件包括采购合同、招标文件、招标合同以及所涉及和运用的技术验收标准和图纸等。在实施采购前,要对采购文件的适宜性进行评价,对招标文件的审批和办理合同巡签等都作为评价的方式。

  7.4.4.2采购合同和招标合同按照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签定,合同中应明确采购产品有关质量要求及验收的条款,必要时,对供方的过程、设备及程序、人员资格和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予以规定。

  7.4.4.3采购文件由各分管部门负责管理,各使用部门按相关规定使用和保存。

  7.4.4.4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的具体规定,执行Q/TZH-WI-044《工


程招投标管理制度》和Q/TZH-WI-049《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7.4.5采购的验证

  7.4.5.1各分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对供方提供的服务或产品的质量情况进行检验和验证。

  7.4.5.2项目部负责材料设备的进场验收,执行Q/TZH-WI-015《材料设备管理制度》,对关键设备和物资,应在采购合同中规定监造和验证的要求,由物资采购中心派员到供方现场进行监造和验证。

  7.4.5.3对外包单位(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提供服务的情况,由项目部负责日常的监督检查,并定期进行评价。

  7.4.5.4合同有要求时,顾客或其代表有权在现场对供方的服务和产品质量进行验证。顾客的验证不能免除公司的质量责任,也不能排除其后顾客的拒收。

  7.4.5.5对供方提供的服务或产品质量经验证,不能满足合同规定时,公司将依据法律规定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的依法进行索赔,并重新进行招标或采购。

  7.4.5.6个分管部门根据各类供方验证的结果,对合格供方名册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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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置业集团采购合同管理规定

  置业集团公司采购合同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合同谈判、签订、评审、档案管理、分析评估的严肃性、有效性及规范性,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采购管理中心。

  第二章各业务阶段的合同管理

  第三条合同谈判:

  (一)谈判人员必须通过公司组织的正规商务谈判和合同知识培训;

  (二)在和客户谈判之前,主谈人员必须用规范的表格做好详尽的谈判计划;

  (三)所谈物资为固定资产时,必须按公司相关文件的要求向请购部门索要董事长的批文;

  (四)所谈物资含有较强的专业性、技术性时,必须邀请相关技术人员参与谈判,并对相关技术参数签字确认;

  (五)大型安装项目合同,除商务谈判外,还必须连同总经办、工程项目人员一起到供应商处实地考察,以全面了解其实力、资质和以往的工程业绩等。

  (六)无论何种物资,原则上杜绝独家供货,必须找至少三家以上的客户进行投标、洽谈

  (七)工程部等其他部门配合谈判的合同,采购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前后台管理,做好各方人员的协调工作。

  (八)所谈供应商为新客户时,则其必须提供相关的证件(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签字的委托书);

  (九)物资涨价时,必须有确凿的信息来源,并经部门经理批示后方有权涨价。

  第四条合同签订

  (一)所有进行洽谈的合同必须有需求部门正规的物资申购单,并经过本部门领导审核后方可进入采购程序;

  (二)属于招标采购的,必须严格按照部门的《招标手册》开展工作,开标、议标、谈判增值表等各项资料必须齐备。

  (三)所用合同文本必须是我司法务人员颁布的标准版本,不得随意更改。

  (四)在签订合同前,须要求供应商提供各项有效的证件,作为合同附件一起评审、存档。

  (五)买卖双方单位名称要做到"四一致"(抬头、落尾、图章与营业执照),不可相差一厘一毫。

  (六)若因技术、质量约定条款较多无法在主合同上表述清楚时,要单独以合同附件的形式签订,附件号可按签订合同时的日期编号,如:20**年12月2日签订合同的附件可编号为20**-12-02号附件。

  (七)合同上所有栏目都必须认真填写,若有些栏目不需填写时可用"/"代替。

  (八)"标的"中单位栏的填写应符合现行国家计量标准,不能以"捆、扎、堆、斤"等模糊或不规范词语填写;合计金额栏应用规范的大写文字填写。

  (九)我方签约人员须向对方认真讲解我公司合同文本的相关条款,特别是保密、商品生产、变更、商业贿赂之禁止等。

  (十)合同条款中原则上不允许出现笔误或删改,特殊情况出现笔误或删改,应由双方当事人签字认可,并在笔误或删改处加盖双方的公章。(不准在合同文本上涂改任何文字)

  (十一)所谈对方是个体户时,则必须填写对方家庭住址,并附有身份证复印件。

  (十二)除合同外,还须和供应商签订单独的《廉政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一起评审、存档。

  第五条合同评审

  (一)合同签订后,首先由供应商签字盖章,之后由我司的合同签订人员认真填写合同评审表进行合同评审,合同评审表上各项内容必须完备、真实、准确。

  (二)合同评审表上除中标单位外,还必须认真填写各竞标单位的信息。原则上只找一家供应商洽谈合作的合同,拒绝评审。若是特殊情况,须认真在评审表上详尽说明。

  (三)合同原件要求一式五份,并要求供应商在每份合同上盖骑缝章。一份档案室存档,一份财务部保存,一份部门留存,一份供应商,一份备用。

  (四)合同签订人在填写好的合同评审表上签字确认后,按照如下流程进入评审程序:合同签订人──招标处负责人──采购管理中心法务人员──采购管理中心评审处──采购管理中心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总经办合同评审人员。

  (五)合同签订人负责合同评审过程中的跟催和解释等各项事宜,直至合同盖章、存档。

  (六)上述每个流程的评审人员都须认真审核合同的各项条款,并在合同评审表上签字确认。

  (七)合同评审时间原则上要求当天结束,特殊情况评审人员须及时和合同签订人说明清楚。

  (八)合同评审人员发现合同问题,须及时反馈给合同签订人,以保证大家口径一致,共同谈判,提高工作效率,降低采购成本。

  (九)总经办人员审核签字后,即表示合同评审结束。之后即可填写《用章申请单》,由采购管理中心总经理签字同意后,到行政部盖章。

  (十)盖章后的合同一式四份,并按要求分发给各部门。

  第六条合同执行:

  (一)

  盖章后的合同即表示合同正式成立,具有法律效力。

  (二)若本合同所采购的物资隶属某工程项目,且该工程项目采购管理中心在工地现场派驻有专职的人员,则合同签订人可以直接把该合同交给现场的负责人员由其执行,如:办理预付款、接受货物、报批发票等。

  (三)若本合同不隶属某特定的工程项目或采购管理中心没有安排专职的工程负责人员,则合同签订人即为合同执行的直接负责人,负责合同执行中各项事宜的安排、协调等。

  (四)合同开始执行,材料进场或供应商工人进驻工地时,合同执行的直接负责人要积极协调各项事宜,妥善处理好供应商和工地人员之间的关系,在处理好前后台管理的同时,保证项目的顺利进展。

  第七条合同档案管理

  (一)行政部评审盖章后的原件合同(每份一式四份)先由行政部存档一份,采购管理中心留存一份,其他两份由采购管理中心转交给财务部和供应商。其他部门若有需求则自行复印合同。

  (二)合同管理员在接受合同时,应对评审表、合同内的相关内容、以及客户的相关证件进行审核,并进行书面交接。

  (三)当别的部门因工作需要要查阅相关的合同时,一定要其部门第一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方可查阅。

  (四)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复印合同。

  第三章附则

  第八条本规定解释权、监督执行权归采购管理中心。

  第九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前期相关规定自行废止。

  采购管理中心

  颁发日期:二零零七年一月八日

篇3:置业集团装饰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置业集团公司装饰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装饰材料的采购工作,提高采购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装饰公司、采购管理中心。

  第二章物资请购流程

  第三条装饰材料主材料类包括常规物资与非常规物资,常规物资指市场正常生产销售的标准产品,如木工板、油漆、大理石、卫生洁具、家用电器、墙纸等。非常规物资指特殊产品(非标准产品、定制产品)或公司规定需要特殊审批的物资项目,包括:部分灯具、家具等。

  (一)装饰项目部材料计划人员依据图纸计算出材料需求计划,并将材料的名称、数量、质量等要求填写公司统一发放的请购单。在请购单中还需填写清楚所要请购物资的规格型号、单位、数量、请购周期等,并要求材料保管员签字确认数量。装饰公司或项目部负责人对请购单予以审核,如无问题应签字确认。请购单上要有计划人、项目部负责人、材料保管员的签字。最后把请购单交到采购管理中心。

  (二)对于有图片、样品的材料,计划人须将样品提交到采购管理中心,接收人员须签字确认。对于特殊情况(如大型设备或正在使用等)无法提供样品的,可由采购管理中心派相关采购人员去看样。请购时间从下单日的次日开始算起。

  (三)若对材料的到货时间有特殊的要求,如:需要分批到货或特定时间到货等,务必要在请购单上标注清楚。

  (四)对于涉及到设计、技术等细节问题的大型材料(如:中央空调等),若需要我司确定主机位置或其他技术参数等,则采购管理中心人员一律找装饰项目部负责人对接,由装饰项目部负责人或装饰公司老总限期内给予明确答复,否则因此延误工期由装饰公司承担。

  第四条相关物资采购周期规定

  (一)在整个项目施工前30个工作日,装饰公司须把该项目的施工图、材料

  计划书和材料样板提交给采购管理中心,以便采购员提前做好相关的市场调查和信息收集。同时,还须提交整个项目设计的光盘等。

  (二)在一般的情况下,相关装饰材料的采购周期为:

  1、木材类、饰面板、木地板类:可现货采购的,第一次周期为7个工作日,以后按合同执行,若需特殊订货则周期为15个工作日。

  2、木线条:定制周期视复杂情况而定,一般采购周期为1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除外。

  3、油漆材料:现货采购周期第一次为10个工作日,以后按合同执行,定货的除外。

  4、钢材、钢板类:采购周期为7个工作日。

  5、黄沙、水泥、石子等:第一次采购周期为7个工作日,以后按合同执行。水泥预制品的供货周期为30个工作日。

  6、瓷砖类:可供现货的采购周期为10个工作日。大理石现货采购周期为20个工作日,非现货采购的周期为40个工作日。

  7、电线电缆:采购周期为7个工作日,以后按合同执行;

  8、PVC穿线管、UPVC排水管、PPR给水管:采购周期第一次为10个工作日,以后按合同执行。

  9、开关面板、断路器、常规型号的成品灯具、五金类材料:采购周期第一次为10个工作日,以后按合同执行。

  10、成品洁具、五金类:常规型号,现货采购周期为15个工作日。

  11、定制地毯、灯具、家具的周期为60个工作日,进口墙纸等进口类物资视情况而定,一般不低于60个工作日。

  (三)对于需要寻找替代物资的材料有如下要求:

  1、若因原设计要求的物资价格太高或国内市场根本无货,则采购管理中心在接到装饰公司正规的请购单后10个工作日内必须向装饰公司相关人员反馈意见,经大家共同协商确认寻找替代品。

  2、确认需要寻找替代品后,采购管理中心人员再次调查市场,并把相关的替代品交给装饰公司项目部和装饰公司总经理确认。

  3、装饰公司确认替代品后20个工作日内到货。

  第五条采购材料的检验流程

  (一)材料验收

  1、验证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是否合格,如发现质量证明文件内容有缺陷或不合格的,按不合格品处置。

  2、质量证明文件验证合格,但材料验收不合格时,按不合格品处置。

  3、验收合格的材料,要及时缴库。

  4、对所有检验不合格的材料,采购人员要及时退货。

  5、材料数量由材料保管员负责,质量由项目部材料验收人员负责,如合格则材料保管员、验收人员、采购人员在缴库单上签字,之后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二)材料复检

  1、对在质保期内有疑问的材料,合同双方应进行抽检,并共同送法定检测单位复检,供应商应承担使用后质保期内任何时候检测、评估的责任。

  2、复检合格的材料,可以继续使用;经复检不合格的材料,拿到复检报告后按不合格品处置。

  第六条发票批报流程

  (一)发票由采购管理中心相关采购人员进行报销,并随发票提供如下材料:

  1、缴库单:必须经材料保管员、材料验收员、采购员签字,最后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2、发票:必须有采购材料的清单,金额要和实际到位的材料相符。

  3、评审盖章的有效合同;

  (二)采购员首先把配好缴库单和合同的发票交给项目负责人签字审核,之后再交到装饰公司

  财务处对手续齐全的发票进行核销。审核完毕后,若是采购员现金采购则冲抵采购员的财务借款,若是供应商垫付资金则自动进入账期,期满后进行付款。如发票不合格,退回采购员重新处理。

  (三)帐期满后若该笔业务无任何遗留问题,则由采购员做资金计划单交给相关人员审批付款。

  第三章附则

  第七条本制度实施后,前期相关规定和制度自行终止。

  第八条本制度经相关领导审批后生效,执行监督权归采购管理中心和总经办。

  采购管理中心

  颁发日期:二零零七年一月八日

篇4:置业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置业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各工程项目的采购招标工作,提高工作成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整个集团采购管理系统。

  第二章供应商资料收集

  第三条项目部提供材料需求计划

  (一)任何材料的采购都必须有项目部提供的材料采购审批单,只有做到"以需定购",才能有效地降低采购成本。无材料采购审批单的,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二)根据材料采购审批单,确定每个具体项目的采购负责人。

  (三)项目负责人应与项目部就采购材料的规格及技术指标要求进行详细的沟通。

  (四)材料需求计划应有明确的数量、技术指标以及到货时间要求。

  第四条搜寻并联系供应商

  (一)可通过Internet、黄页、供应商介绍等方式搜寻材料供应商。

  (二)采购人员与供应商交流的过程中应努力学习材料知识和行业知识,力求在每次一种材料采购结束后成为该材料的专家。

  (三)严禁供应商与项目部私下单独接触,供应商对项目的疑问由采购管理中心与项目部沟通后由采购管理中心进行答复,严格执行前后台管理,杜绝腐败滋生的机会。

  第五条供应商资格预审

  (一)资格预审的目的是为了将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初步淘汰,减少后期的工作量,做到有的放矢。

  (二)供应商资格预审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供应商的规模、技术资质、市场信誉、财务状况以及过往业绩。

  (三)一般选出10家以上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作为将来邀请招标的对象。

  第六条建档及封样工作

  (一)选出符合资格预审条件的供应商后应建立详细的供应商档案及相关的电子文件:产品、资格预审的内容、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供应商的信息档案建立起来后应集中汇总,并做到在采购管理中心内部的信息共享。

  (二)凡是进入招标采购程序的材料,供应商必须提供样品。由项目负责人做好封样工作,封样库的两把钥匙由专人保管,非采购管理中心人员不得进入封样库,避免质量以及腐败的问题发生。

  第三章招标和投标

  第七条编制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由相应的的项目负责人来统一草拟,在招标文件中应规定:供应商投标需分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分别投标装订成册。

  (二)招标文件中的商务部分要求由采购管理中心拟定;技术部分要求由项目部拟定,项目负责人应积极与项目部沟通以准确确定技术部分要求。

  (三)招标文件拟定后,项目负责人的上级领导应对其进行初步审核。

  第八条法务部审核招标文件

  按照公司在招标采购方面的规定,所有的招标文件在发售前一定要经法务部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盖章生效。

  第九条发出招标邀请

  我司采用的是邀请招标的采购方式,邀请招标对于项目时间相对比较紧、供应商数量并不多的情况比公开招标更有优势,也不失公平性。根据具体的采购材料,我司一般采取电话邀请或邀请函两种方式来发出招标邀请。

  第十条发售招标文件

  (一)根据我国招标法的有关规定,我司对招标文件采取的是发售的方式,由各投标人自行自愿购买。

  (二)标书费的多少一般根据招标项目总金额来确定,招标文件一经发售,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标书费概不退还。

  第十一条勘测现场

  供应商有要求勘测现场的,相应的项目采购负责人必须陪同前往。具体的时间行程安排,相应的项目负责人应先与项目部沟通后确定,不允许供应商私自与项目部接触。

  第十二条答疑

  对供应商就招标文件中的疑问进行答疑,必须使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内容全面了解,避免以后出现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况,使本来可能有实力中标的供应商被废标,影响采购的整个进度和质量。

  第十三条收取投标文件

  (一)每位项目负责人在收取投标文件时应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密封并盖骑缝章,如未未作以上操作则作废标处理。

  (二)投标文件内容应包括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及电子文档。

  (三)收取投标文件的同时收取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的用途要提前和供应商解释清楚。

  第十四条开标和评标

  (一)评标的评委必须有项目部、采购管理中心、总经办三方参加,评委的总人数需为奇数。

  (二)开标前必须拟好评分标准,并确定商务标和技术标的比重。

  (三)评标应从技术标、商务标两方面评审,由相应的评委分别评比,杜绝腐败隐患。

  (四)开标时做好相应的开标记录:参与开标的各方人员签到表、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表。

  (五)按照技术标得分,从所有的投标人中选出得分前七名。

  第四章商务谈判

  第十五条要求供应商第二次报价

  和技术标得分前七名的供应商联系,要求他们在价格再次下降,并根据最新的报价在剩下的七家供应商中选出前五名。

  第十六条要求供应商第三次报价

  和供应商再次联系,要求他们进行第三次报价,并以价格为标准在剩下的五家供应商中选出前三名。

  第十七条第一轮谈判

  经过三次报价后,正式进入谈判程序,首先由招标项目负责人与选出的供应商进行4次谈判,并做好相关的谈判增值记录。

  第十八条第二轮谈判

  在第一轮谈判结束后,由各项目负责人的直接上级与供应商进行第二轮的2次谈判,

  综合考虑各供应商在技术和价格上的整体实力,初步确定中标供应商,做好相关的谈判增值记录。

  第十九条第三轮谈判

  由部门负责人与初步确定的中标供应商进行最后谈判,做好谈判增值记录。

  第二十条商务谈判原则

  (一)"毛巾挤水":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后进行的第二次和第三次报价的过程为"毛巾挤水"过程,通过这两次报价使采购价格初步下降。

  (二)"毛巾烘干":在要求供应商第三次报价后,开始正式进入谈判阶段,通过"三轮七次"不同层次的谈判,达到进一步降低价格的效果。

  (三)谈判原则:没有计划的不谈判;没有目标的不谈判;没有前后台管理措施的不谈判;不封样不谈判;没有参加招投标的供应商不谈判;没有3家以上供应商不谈判;参与谈判的人对价格没有决定权。

  (四)轮谈判都应体现增值过程。

  第五章合同签订

  第二十一条合同签字

  由我方拟定双方签署的采购合同,并交法务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供应商首先在合同上签字盖章,进行系列的评审我方才在合同上签字盖章。

  第二十二条成本降低的机会

  作为采购人员,我们应努力抓住成本降低的每一个机会。合同通过总经办评审后,我方在合同上签字前可以进一步与供应商就价格再一次商议。

  第二十三条合同签订

  合同签订一式4份,采购管理中心、供应商各一份,行政部和档案室各留存一份。合同签字盖章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通知未中标供应商做好回访工作,并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维护好公司的良好形象。

  第二十四条资料存档

  招标采购必须做到"一材一档",存档资料应包括: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清单及供应商编码、供应商资料、谈判增值表、采购合同等。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实施后,前期相关规定和制度自行终止。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执行监督权归采购管理中心。

  采购管理中心

  颁发日期:二零零七年一月八日

篇5:地产置业公司采购管理制度

  地产置业公司采购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采购工作,提高采购工作的效率,作为采购人员与采购部门的工作准则与行为规范,以保证采购工作健康、有序、高效地运作,从而圆满完成采购任务,满足公司各部门对采购业务的要求,以此制定本采购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材料采购的业务人员,只要涉及材料采购业务活动的,便视为材料采购业务人员。

  3.定义(或相关说明)

  为了严肃采购工作纪律,明确业务人员在采购工作中的责任,约束采购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保障公司采购工作的正当顺利进行,维护公司及客户利益,公司采购程序得以严格执行,要求集团采购系统各成员必须遵守本制度所制定之条款。

  4.管理规定

  4.1业务人员应当遵纪守法,守职业道德和岗位纪律;严格执行岗位责任。

  4.2业务人员应当熟悉采购工作和相关专业知识;业务人员应当不断努力提高自己在材料、采购方式及影响采购工作的作业流程上及其他的相关业务知识;业务人员应当积极参加各项相关的培训活动。

  4.3业务人员应当熟悉和了解公司的发展方向、目标与前景;熟悉公司内部、各分公司以及各项工地等的运作情况。

  4.4业务人员应当节省采购开销,提高工作效率;积极投入采购工作,主动开拓材料市场。

  4.5业务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必须真正做到货比多家(起码三家),严格履行"材料单价对比表"制度。

  4.6业务人员应当坚持适质、适量、即使和全面的采购原则。

  4.7业务人员应努力促进材料供应商或工程承包商之间的平等竞争,在交易中采用和坚持良好的商业准则。

  4.8业务人员在工作中应当杜绝相互推委责任的现象。

  4.9业务人员应尊重同事的善意忠告和建议,表现出为采购职业一份力量的愿望。

  4.9.1业务人员之间应相互配合、积极协调;加强沟通、取长补短。

  4.9.2业务人员应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和指挥。

  4.10业务人员应敬业乐业,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

  4.10.1业务人员应长期保持整洁、和蔼、亲切的形象。

  4.11业务人员应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维护公司的信誉和利益,保证自己的行为不损害公司利益。

  4.12业务人员应城市信用、严密谨慎、认真负责。

  4.13业务人员应当不带个人偏见,在考虑全部因素的基础上,从提供最佳价值的供应商处采购。

  4.14业务人员应尊重市场公平竞争,规避一切可能危害商业交易的公平性的利益冲突。

  4.15业务人员应当诚恳地对待供应商和潜在的供应商,以及其他与自己有商业来往的对象。

  4.16业务人员应当严厉拒绝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的赠礼。

  4.17业务人员不得违反公司制度。

  4.17.1业务人员不得疏怠履行职务,推卸或逃避工作责任。

  4.17.2业务人员不得虚报工作成绩,怠瞒工作问题。

  4.18业务人员必须自觉维护公司的合法经济权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价格,杜撰虚假理由瞒骗公司。

  4.19业务人员不得假公济私,损害公司利益谋取私利。

  4.19.1业务人员不得在其他存在可能存在业务来往的单位兼职;不得以任何形式与公司有厉害管理的经营活动。

  4.20业务人员必须城市履行职责。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友从事经济活动提供优惠条件;不得为供应商谋取不正当利益。业务人员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公司利益。

  4.21业务人员必须连接自律、秉公办事。不得私自接受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的请客、送礼以及任何形式的报酬;不得接受可能影响材料采购活动的各种接待和宴请。

  4.22业务人员必须公私分明,严格遵守有关公款公物的管理、使用规定。不得将公款公物用与私人开支或使用;不得借用公款逾期不还。业务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私分公司财务。

  4.23业务人员在采购活动中必须勤俭办事、厉行节约,不得挥霍公司财产。

  4.24业务人员不得超越职权,不得滥用职务。

  4.25公司鼓励业务人员不断开拓和创新,激励积极进去和改革者。保障业务人员的饿正常工作秩序。

  5.监督与实施

  5.1公司对降低采购成本贡献突出的业务人员给予奖励。

  5.2公司对具保违反岗位纪律与廉正制度的采购经查证属实的人员给予奖励。

  5.3对违反本管理制度,弄虚作假、谋取私利,收受或变相收受回扣和贿赂的业务人员,公司根据清洁轻重给予同胞批评、记过、减薪、降职和开除的处分。

  5.4使公司财产造成损失的,应依法赔偿。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5对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不法供应商,公司采取终止贸易合作的单方措施,并对公司的损失保留追究业务人员和供应商连带责任的法律权利。

  6.附则

  本制度以集团公司行为规范为准则,根据实际运作情况而不断作修改完善,以加强对采购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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