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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程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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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程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流程

  项目工程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流程(工程技术部)

  1.目的

  确保工程项目施工质量,促进安全文明生产,保证总体进度,维护公司实体形象。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开发的所有项目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体系文件的管理和控制。

  3.术语和定义

  系统性偏差:不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影响工程质量验收,不存在较大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隐患。

  局部性偏差:局部出现偏差,不影响其它部位工程质量,不会因此造成系统性偏差。

  4.职责

  4.1.工程技术部:负责项目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体系文件的检查、监督和评估工作。

  4.2.协作部门:研发中心、预算部、人力资源部。

  5.工作程序

  5.1.检查安排

  5.1.1.工程技术部每月进行一次施工大检查,包括实体和体系文件检查。

  5.1.2.在项目施工各阶段的质量检查过程中同时进行安全文明检查。质量检查按照不同施工阶段分重点进行检查,安全文明施工重点检查各阶段相应的安全项目,必须按照《工程质量、安全检查记录表》内容进行检查的项目不少于3项,其他项目可同时进行检查,但不必按照《工程质量、安全检查记录表》内容检查。

  5.2.检查前准备

  5.2.1检查小组人员组成:工程技术部每月大检查由工程技术部组织,工程技术部部长担任组长,协作部门专业人员及工程技术部主要专业人员、项目工程部管理人员及项目监理全体人员参加。

  5.2.2检查计划由工程技术部针对工程进展情况提前3天拟定,工程技术部部长审核确认,作为检查过程中的执行文件。

  5.2.3工程技术部组织的月度大检查应在检查前2天发通知至项目相关施工单位。

  5.3.检查流程:

  5.3.1检查前在项目会议室召开短会,由项目负责人简单介绍工程当前进度及质量控制、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检查组长强调此次检查重点。

  5.3.2实体检查:含土建、安装各专业实体工部,优先检查样板项目。

  5.3.3体系文件检查:含项目部管理文件及监理文件。

  5.3.4检查记录由检查人员分别填写在《工程质量、安全检查记录表》上,由组长指定专人整理,由项目负责人分发各单位执行整改。

  5.3.5已整理的检查记录分别由工程技术部存档,并做为下次检查复验的支持文件。

  5.4.检查要求:

  5.4.1.检查过程中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确保公司质量目标的实现

  5.4.2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法规及公司总体要求,按照检查标准表格如实填写,统计要准确及时。

  5.4.3.所有评定力求数字化,便于阶段总结的数据统计。

  5.4.4月度大检查的结果应在公司例会作出汇报。

  5.5落实措施

  5.5.1项目负责人每月对承包商的工程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情况作出评价,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奖惩,报工程技术部批准实施。

  6.相关文件

  7.记录及表格

  《工程质量、安全检查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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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建筑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措施

  建筑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措施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文明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深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良好的秩序,改善劳条件,经业主、监理、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结合九中工地的实际情况,共同协商研究确定以下管理处罚规定,此规定主要针对单位,旨在督促单位负责人对现场人员进行交底管理: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上班时不准嬉耍打闹,发生吵闹、打架的罚款2000-5000元/次;

  2.施工现场搞好清洁卫生,经常湿水、湿润,防止有风走尘现象维持安静环境,不准大声喧哗或故意制造噪音,噪音较大的施工工序尽量避开学生上课时间违者100元/次;

  3.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违者50元/次;

  4.施工现场工人要服装整齐,不许有赤膊、赤脚等不文明装束现象,违者20元/次;

  5.高处作业不准穿硬底鞋或带钉易滑的靴鞋,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违者100元/次;

  6、进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扣好帽带,违者50元/次;

  7、不准从高空向下抛掷材料、工具等物品,违者50元/次;

  8、现场从事电气焊.切割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动火前办理用火审批手续,由主管人员批准后方可操作,且焊接作业现场要有必要的消防措施,违者50元/次;

  9、无证不准操作、维修机电设备和从事特种作业违者100元/次

  10、木工作业现场与防火禁区及易燃易爆物品处,严禁私自动火,不准吸烟及明火作业,违者100元/次;

篇3:工程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措施

  工程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措施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良好的秩序,改善劳动条件,项目部确定以下管理处罚规定,此规定旨在督促对现场人员进行安全交底管理: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上班时不准嬉耍打闹,发生吵闹、打架的罚款2000-5000元/次;

  2.施工现场搞好清洁卫生,经常湿水、湿润,防止有风走尘现象维持安静环境,不准大声喧哗或故意制造噪音违者罚款100元/次;

  3 .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违者处以清理工地全场卫生直至被罚人抓到下一个人接替为止。或罚款5000元/次;

  4.施工现场工人要服装整齐,不许有赤膊、赤脚等不文明装束现象,违者罚款50元/次;

  5.高处作业不准穿硬底鞋或带钉易滑的靴鞋,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违者罚款100元/次;

  6、进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扣好帽带,违者罚款50元/次;

  7、不准从高空向下抛掷材料、工具等物品,违者罚款500元/次;

  8、现场从事电气焊.切割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动火前办理用火审批手续,由主管人员批准后方可操作,且焊接作业现场要有必要的消防措施,违者100元/次;

  9、无证不准操作机电设备和从事特种作业,违者罚款100元/次

  10、木工作业现场与防火禁区及易燃易爆物品处,严禁私自动火,不准吸烟及明火作业,违者100元/次;

  11、以上罚款由施工员开具罚款单,项目部将直接从班组工程款中扣除。

篇4:安置房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安置房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目的:

  通过预防及控制措施,督促各承建商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减少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的概率,改善施工作业现场形象及环境。明确各承建商和各分包商(含业主直接分包单位)关于现场安全水电接驳和水电费分摊、垃圾清运等等问题,减少纠纷。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和控制。

  三、术语和定义:

  业主方:**镇zz村公寓式安置房工程

  管理公司:zz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zz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总承包商: zz一建

  分包商:

  四、要求和程序:

  业主方对于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通用要求为:

  方案:总承建商进场一周内需提交专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现场平面布置图、生活区规划图给监理方审批,监理方审批和取得业主同意后方可实施。(亦可含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在合同谈判时由业主直接进行确认)

  临建搭设:总承包商现场办公室和生活区工人宿舍等临建搭设需采用夹芯彩钢板搭设,分包商的现场办公、材料堆放、生活区搭设在满足苏州工业园区政府规定并报业主方协调审批后才可实施;

  施工入口形象要求:①入口处设工程概况牌、工程目标牌、项目组织架构牌、文明施工管理牌、安全及防火牌、工程现场平面布置图;②大门口必须做硬地处理,车辆出入口位置设车辆冲洗装置和排水沟、沉砂池,保证带有泥土的车辆经冲洗后才能驶入城市街道;③出入口处须安排门卫,并落实门卫岗位制度,外来人员应佩戴证件方可进入工地;

  现场道路:①现场内施工道路畅通,无影响车辆通行的物件堆放在路面上;②路面平整、整洁,无明显低洼不平和积水;

  垃圾:各承建商需工完场清,负责将各自的垃圾外运;

  脚手架:脚手架必须加挂安全网,设置楼层分割和楼层号标识牌;

  安全通道: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出入口、材料运输通道必须采用脚手架搭设、铺设双层竹架安全通道,并悬挂相应警示标识牌;

  封闭管理:总承建商负责其承包范围内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的全封

  闭施工和管理,需搭建专用值班室,设置专职保安人员管理;

  水电接驳:业主方负责提供给总承建商施工用电和施工用水的水

  电接驳口,总承建商负责提交现场施工用水用电专项方案,经监

  理方和业主方审批过后实施,进行现场布置;各分包商进场的水

  电接驳从总承包商分配电箱和分支水管接驳;

  运输设施:总承建商按照合同条款,在运输设施(塔吊、提升架

  等)正常的使用期间,应无偿提供给分包商使用,分包商使用运

  输设施应当服从总包管理。

  责任:总承建商对施工现场内的安全文明施工负有全责,各分包

  单位需服从总承建商的管理,总承建商有权利和义务对分包单位

  不符合现场安全文明的施工项目进行处罚,但需报监理和业主。监理方负有检查和监督各承建商之责任。

  危机处理:当现场出现工伤或其他危机情况时,总承建商必须第一时间通报监理方和业主方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

  检查:监理方每月组织一次施工现场所有承建商的现场安全文明

  大检查,时间为每月25日(逢假期顺延至下个工作日),

  监理方按照国家有关安全评分表格进行检查和评分,并提交检查

  报告和评分给业主方备档,对于评分当月两次检查得分低于75

  分的,将给予总承建商10000元的经济处罚,同时,停工整改。

  处罚规定:对违反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规定,业主方将给予处罚。

  (由甲方工程师、监理负责实施)

  序号违章情况描述处罚标准

  1甲方、监理不定期组织的安全检查评分达不到标的施工单位500元/次

  2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50元/人

  3甲、乙方、监理等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100元/次

  4穿拖鞋、高跟鞋、赤膊者进入施工现场50元/次

  5高空作业人员无证、不系安全带100元/次

  6酒后上班操作50元/次

  7所有设备必须定机、定人、持证上岗,非定机人员操作100元/次

  8没有标明设备标明型号、使用单位、负责人、操作人、完好性500元/次

  9设备清理、保养没有切断电源等违章作业200元/次

  10临舍内电源线路不符合安全要求50元/处

  11电工违章操作100元/次

  12高空施工现场工作嬉戏、打闹100元/次

  13 脚手架不按规定搭设或偷工减料500元/次

  14吊蓝乘坐人员、人货梯超载100元/次

  15施工现场、仓库吸烟100元/次

  16电、气焊违章操作100元/次

  17塔吊超负荷使用200元/次

  18未严格使用"安全四宝"(安全帽、带、网、漏电保护器)50元/项

  19未按规定做好"四口、五临边"(楼梯、电梯、预留洞、通道口、基坑、楼层外侧、阳台外侧、外挑接料平台外侧边)100元/项

  20现场施工违章指挥200元/次

  21安排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等病人上岗的责任人100元/次

  22在施工现场摆摊叫卖,门卫未制止将被罚款100元/次

  23施工现场隐瞒事故不报相关人员500元/次

  24随意拆除、破坏安全防护设施人员,除罚款外须承担安全事故责任500元/次

  25仓库违章堆放材料100元/次

  26施工单位临舍、仓库、装修施工现场未配置灭火设施100元/次

  27发生打架、斗殴事件,当事人所在单位500-1000元/次

  28高空抛物500元/次

  29工地泥头车遭政府相关部门处罚,公司另外处罚500元/次

  30

现场安全隐患问题遭政府相关部门处罚,公司另外处罚500元/次

篇5:项目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十一)

  项目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十一)

  一、施工单位在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安全检查中,如因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问题,被政府部门下令停工整顿,停工期间主体施工单位须承担¥2000元/天的违约金,并不予工期顺延。

  二、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施工单位承担所有责任和损失,造成的工期延误不予顺延。

  三、施工单位必须认真执行甲方或监理方依据相关规范、标准及《广州市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表》(见附件二)中的规定发出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整改指令,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指令的,每延期一天施工单位承担¥1000元的违约金。

  四、施工单位必须按甲方批准的施工总平面图进行场地布置,擅自在施工场地内搭设临建的,除限期整改外,施工单位还须承担 ¥3000元/处的违约金。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的临建,未按合同约定或甲方指令拆除的,每延期一天,施工单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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