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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墙隐蔽工程施工验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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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墙隐蔽工程施工验收方案

  幕墙隐蔽工程施工与验收方案

  1转接件与埋件的连接安装

  转接件是连接幕墙立柱与主体结构并传递荷载的主要结构构件,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三点:

  1.1转接件本身的强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1.2转接件构造形式必须满足幕墙立柱与主结构连接调整的要求。

  1.3转接件的焊接处理工艺必须保证立柱垂直度偏差满足规范要求。

  1.4 龙骨焊接完毕应由分公司技术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2防雷处理

  根据设计要求,一方面自上而下每8~10m设一道均压环,并与主体防雷筋有效连接,保证幕墙工程自身已形成通路的骨架与土建结构内钢筋连接成电气通路。防雷系统施工完毕还应用地阻仪实测接地电阻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并做好记录。

  3防腐处理

  为保证幕墙工程使用年限和使用要求,在幕墙工程施工安装过程中必须注意正确选用材料:所有上墙钢件及钢质主要受力杆件均进行热镀锌处理,保证其有满足设计要求的耐候性,所有密封件均为耐腐蚀的非金属材料。为防止不同材料接触产生电化腐蚀,施工时在不同金属材料接触面间加设石棉绝缘垫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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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水暖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管理

  水暖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管理

  1、水暖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必须在专业自检合格后,报请公司复检合格,再报请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政府质量监督部门代表检查验收,签署验收意见并盖章确认合格后方可隐蔽,违者负激励l00元/次。

  2、隐蔽工程验收前一天,由技术负责人或报请各方人员(监理或建设单位代表、质量部门代表)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并在组织施工时安排出一定的隐蔽工程检查验收时间。发现未报请负激励50元/次。

  3、水暖隐蔽工程,必须在土建施工进度要求时间内完成全部隐蔽工作。

  4、隐蔽工程使用的材料必须是经过检验的合格产品,并具有相应质量证明文件。

  5、隐蔽记录中隐蔽部位必须填写清楚,标明隐蔽项目所处位置、隐蔽方式。

  6、隐蔽工程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并真实记录隐蔽项目使用材料情况、安装方式、控制参数等内容。

  7、每一隐蔽部位应单独进行记录,隐蔽时间必须准确,并符合实际施工工序要求,具有可追溯性。

  8、隐蔽工程施工时技术负责人、工长必须亲自检查,对标高、坡度、支墩及管道基础等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项目,经整改仍未达到合格要求的负激励100元/项,并必须进行返工。

  9、隐蔽管道水压试验、灌水试验必须在隐蔽验收前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否则负激励300元/项,并必须经试验合格,方可进行隐蔽验收。

篇3:现场项目管理工作制度: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1)隐蔽验收工作适用的范围:本道工序经后续工序施工造成掩盖无法检验的,均属于隐蔽工程。

  2)隐蔽工程完成,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填报隐检单(专职质检人员签字并附有关材料证明),并提前24小时通知验收内容、时间和地点。

  3)管理工程师会同监理单位审查施工单位隐检单相关材料符合要求,现场验收合格签署明确意见后,施工单位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篇4:隐蔽工程验收(土建)作业指导书

  隐蔽工程验收(土建)作业指导书

  1.作业目的

  本作业贯穿项目施工的全过程,不仅是工程质量和长久使用功能的主要保证措施,也是今后追究质量责任的重要依据。要求主办岗位从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时起,就要全面熟悉了解工程特点和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按时到场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当场做好隐蔽验收记录,监督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认真处理整改。经复验符合要求,并已确切落实在下道工序施工时保障上道工序质量成果的保证措施后,才能允许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使土建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2.主管岗位 项目经理:督促检查主办岗位的作业操作,参加重要的土建隐蔽验收。

  主办岗位 土建工程师:协同土建监理单位,具体经办本作业的操作。

  3.作业描述

  3.1土建工种中必须进行隐蔽工程验收的项目

  3.1.1地基工程 槽底打钎,槽底土质目测,地槽尺寸和槽底标高,槽底坟、井、坑和橡皮土等的处理情况,地下水的排除情况,排水暗沟、暗管的设置情况,土的更换情况,试桩和打桩记录等。

  3.1.2钢筋混凝土工程 钢筋混凝土基础,结构中所配置的钢筋类别、规格、形状、数量、接头位置、钢筋代用及预埋件,装配式结构构件的接头,钢材焊接的焊条品种,焊缝接头形式、焊缝长度、宽度、高度及焊缝外观质量,后浇带、沉降缝及伸缩缝等。模板的尺寸、位置、标高、起拱,支撑系统的稳固情况,预留洞孔的位置和尺寸。

  3.1.3砌体工程 砌体平直情况,轴线位置,砌体中的配筋和过梁,砂浆配比,灰缝厚度和饱满度,与其他构件的连接。

  3.1.4外墙工程 幕墙支架的材质、防锈、防腐、防雷和安装工艺,门窗和墙体之间的密封,保温层涂料层和湿贴装饰面层等的基层。

  3.1.4地面,楼面,墙面,屋面的基层处理 垫块厚度,应有的起拱或坡度,经过防腐处理的结构或配件,表面的毛糙程度,表面的清洁情况和含水情况。

  3.1.5保温、隔热工程 将被覆盖的保温层和隔热层。

  3.1.6防水工程 将被土、水、砌体或其他结构所覆盖的防水部位,管道、设备穿过防水层处。

  3.1.7沉降观察 按设计规定或与总包约定的周期进行沉降观察,验收采取监理旁站校核的方法。

  3.2土建隐蔽工程验收程序

  3.2.1施工单位经班组互检,质量员自验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写清被验收的分部分项工程名称,所在部位的轴线位置、规格尺寸、数量、强度等级、标高等。注明图纸编号,如有必要,应画出简图或作出说明。签字盖章后随同自验报告一起上报监理,按总包合同规定的通知时效,约期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3.2.2分包工程的隐蔽验收应由总包单位先行验收合格后再报监理单位,(总包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监理单位核验《隐蔽工程验收单》的填写项目是否齐全,如发现验收内容,范围,部位等含糊不清,或未经自验甚至作业尚未完成,监理应签署意见退回重报。如无异议则通知本主办岗位按约准时到作业现场共同进行验收。

  3.2.3隐蔽工程验收应由单位工程的施工负责人组织。由本主办岗位、监理,总包和分包施工单位技监员,作业班组长参加,土质(基槽)验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参加。与质监站有约定的应通知质监站参加。

  3.2.4验收时,本主办岗位和监理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检查施工质量,不能自行降低标准,也不能凭个人经验自定超越规范标准的要求。总包自报优良工程或评奖质量等级目标的,应按相应的质量等级标准验收。

  3.2.5召开验收评议会议,向总包通报质量状况,签署验收意见。验收意见不能使用“基本符合”或“大部分符合”等不明确或容易产生歧义的用语,也不能光盖章而不签署验收意见。

  3.2.5.1完全符合验收标准的,当场签署“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的意见。

  3.2.5.2有少量整改内容,有条件边整改边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可在验收单上一一列清整改内容,并签署“同意整改后覆盖”。要求监理人员旁站监督整改,并在验收单上签署复验意见。如发现未认真整改的,监理单位有权指令停止下道工序的施工直到整改完毕。

  3.2.5.3整改内容较多,尚未具备验收条件的,退还验收单,另行约时验收。多次重复发现类同的质量问题的,应责成总包重视质量保证体系运作中出现的漏洞,并向其上级部门反映,要求其指派专业部门到现场整顿,必要时项目经理可以在与本主办岗位和监理单位商量一致的前提下颁发停工整顿指令。

  3.2.6监理和本主办岗位收到验收通知未提出异议,亦未按约期到场验收,总包单位有权按总包合同的约定自行复盖。事后本主办岗位必须尽早通知总包打开暴露,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和监理单位共同承担,发现质量问题的,指令施工单位整改。项目经理应追究本主办岗位和监理单位的失职责任。如发现有未经打开检查而擅自补签验收单情节的,加重处理。

  3.2.7施工单位不通知验收而自行复盖的,一律打开验收,不论有无质量问题,其损失均有施工单位承担。

  3.2.8项目经理可授权本主办岗位签署隐蔽工程验收单,但必须亲自加盖公司的“工程质量验收章”。验收单的业主联由资料员保管,其他人包括本主办岗位如需调用,只能使用复印件。

篇5:隐蔽工程验收程序(安装)作业指导书

  隐蔽工程验收程序(安装)作业指导书

  1.作业目的

  本作业贯穿项目施工的全过程,不仅是工程质量和长久使用功能的主要保证措施,也是今后追究质量责任的重要依据。要求主办岗位从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时起,就要全面熟悉了解工程特点和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按时到场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当场做好隐蔽验收记录,监督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认真处理整改。经复验符合要求,并已确切落实了在下道工序施工时保障上道工序质量成果的保证措施后,才能允许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使安装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2.主管岗位 项目经理:督促检查主办岗位的作业操作,参加重要的安装隐蔽验收。

  主办岗位 设备工程师:协同安装监理单位,具体经办本作业的操作。

  3.作业描述

  3.1安装工种中必须进行隐蔽工程验收的项目

  3.1.1空调供徊,上水与煤气工程 各种暗装、埋地和保温的管道、阀门、设备等的材质,规格,安装工艺和水压,气压测试。

  3.1.2排水工程 各种暗装、埋地管道的材质、规格、坡度、检修口、安装工艺。

  3.1.3电气工程 各种电气装置的接地及敷设在地下、墙内、混凝土内、顶棚内的照明、动力、弱电管线和线盒材质,规格和位置;跨接的焊接、接地电阻、高低压电缆绝缘;大(重)型灯具及吊扇的预埋件、吊钩;经过伸缩缝及沉降缝处的补偿装置,桥架和支架的位置标高安装工艺等。

  3.1.4防雷工程 预埋在混凝土中的防雷带、均压环的材质、位置、接地装置、焊接、接地电阻测试。

  3.1.5通风工程 各种暗装和保温的管道、阀门、设备的材质、位置、截面尺寸、安装工艺等。

  3.2安装隐蔽工程验收程序

  3.2.1施工单位经班组互检,质量员自验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写清被验收的分部分项工程名称,所在部位的轴线位置、规格,数量等。注明图纸编号,如有必要,应画出简图或作出说明。签字盖章后上报总包单位,总包技监部门验收合格后由总包按总包合同规定的通知时效,约期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安装分包单位也可直接上报监理,由总包,监理和本主办岗位共同组成验收组进行验收。但这需要在签订总包合同时对验收程序和各自责任有所约定。

  3.2.2监理单位核验《隐蔽工程验收单》的填写项目是否齐全,如发现验收内容,范围,部位等含糊不清,或未经自验甚至作业尚未完成,监理应签署意见退回重报。如无异议则通知本主办岗位按约准时到作业现场共同进行验收。

  3.2.3隐蔽工程验收应由单位工程的安装施工负责人组织。由本主办岗位、监理,总包和分包施工单位技监员,作业班组长参加,与质监站有约定的应通知质监站参加。

  3.2.4验收时,本主办岗位和监理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检查施工质量,不能自行降低标准,也不能凭个人经验自定超越规范标准的要求。总包自报优良工程或评奖质量等级目标的,应按相应的质量等级标准验收。

  3.2.5召开验收评议会议(与土建隐蔽工程同时验收的可合并召开评议会议,但验收单必须分开)。向总包和分包单位通报质量状况,签署验收意见。验收意见不能使用“基本符合”或“大部分符合”等不明确或容易产生歧义的用语,也不能光盖章而不签署验收意见。

  3.2.5.1完全符合验收标准的,当场签署“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的意见。

  3.2.5.2有少量整改内容,有条件边整改边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可在验收单上一一列清整改内容,并签署“同意整改后覆盖”。要求监理人员旁站监督整改,并在验收单上签署复验意见。如发现未认真整改的,监理单位有权指令停止下道工序的施工直到整改完毕。

  3.2.5.3整改内容较多,尚未具备验收条件的,退还验收单,另行约时验收。多次重复发现类同的质量问题的,应责成总包和分包单位重视质量保证体系运作中出现的漏洞,并向其上级部门反映,要求其指派专业部门到现场整顿,必要时项目经理可以在与本主办岗位和监理单位商量一致的前提下颁发停工整顿指令。

  3.2.6监理和本主办岗位收到验收通知未提出异议,亦未按约期到场验收,总包单位有权自行验收并通知安装分包单位自行复盖。事后本主办岗位必须尽早通知总包打开暴露,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和监理单位共同承担,发现质量问题的,指令施工单位整改。项目经理应追究本主办岗位和监理单位的失职责任。如发现有未经打开检查而擅自补签验收单情节的,加重处理。

  3.2.7施工单位不通知验收而自行复盖的,一律打开验收,不论有无质量问题,其损失均由施工单位承担。

  3.2.8项目经理可授权本主办岗位签署隐蔽工程验收单,但必须亲自加盖公司的“工程质量验收章”。验收单的业主联由资料员保管,其他人包括本主办岗位如需调用,只能使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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