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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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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贵州航天医院规章制度

  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规章制度体系建设,逐步实现医院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结合等级医院评审相关要求和医院实际,制定了《贵州航天医院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现下发各科室,望遵照执行。

  二〇一三年八月

  贵州航天医院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规章制度体系建设,结合等级医院评审相关要求和医院管理工作实际,梳理我院现有规章制度,构建更为科学、高效、实用的规章制度体系,指导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次规章制度体系建设以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〇六一基地《规章制度体系建设方案》和《规章制度管理规定》、《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相关管理规定为指导,紧紧围绕医院发展实际,对现行规章制度进行梳理、补充,并汇编成册。通过规章制度体系建设,使医院的各项工作做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依、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检查,充分发挥规章制度在医院管理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

  二、工作目标

  本次制度建设的工作目标是:通过2~3年时间,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和补充修订,增加一批新的规章制度,初步形成适合我院发展和建设需要的规章制度汇编(草案),再逐步完善,形成我院规章制度汇编(正式版)。坚持用规章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实行科学管理,做到公正公开,运转高效,实现医疗工作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三、主要内容

  1.本次规章制度汇编包括三个主要部分:行政(含党务)管理制度汇编、医疗管理制度汇编、各科室及人员岗位职责汇编。

  2.行政管理制度汇编包括院级委员会工作制度、行政、党群工作、信息、人力资源、安全保卫、财务、审计工作、物资供应、后勤保障等各项管理工作制度。

  3.医疗管理制度汇编包括医政工作、医技、急(危)重症、手术安全、门诊、护理、感染控制、药事、病案、医保、新农合、教学、科研、职业卫生、职工健康体系等各项管理工作制度。

  4.各科室及人员岗位职责汇编包括院级管理委员会、职能部门、行政管理人员、党群机构及人员、医疗医技人员、护理人员、门诊各类人员、财会人员、物资供应、后勤保障人员等岗位职责。

  5.各工作组可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汇编参考目录,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增减。如果人力许可,尽量制定得完善和全面一些。

  四、总体框架

  (一)多层三维规章制度体系结构

  按照系统完善、构架清晰、定位明确、动态优化的要求,把医院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多层三维规章制度体系结构(Multi—layer and Three—dimension Regulations System简称MTRS)。

  多层次体现医院管理体制的多层级组织结构;三维结构反映各个层次中的规章制度在内容构成、制定过程控制和执行过程控制三个方面的总体架构,每一个维度从不同角度反映规章制度体系内涵,不同维度之间通过相互间的关联和制约,推动整套体系不断发展、完善。

  内容维

  管理类

  决策类

  规定

  具体的规章制度

  宣贯办法

  执贯程序

  考行规范

  监核

  制定控制维

  图1:规章制度体系三维结构图

  其中,规章制度的内容维度从职能类别和业务范围两个方面描述和刻画医院规章制度体系。

  规章制度的制定控制维度反映医院规章制度的前期需求分析、规章制度制定、修改、废止的一系列控制过程。

  规章制度的执行控制维度反映医院规章制度的宣贯、执行、考核和监督检查的一系列控制过程。

  每一个维度从不同角度反映规章制度体系,不同维度之间存在相互关联和约束,推动整套规章制度体系不断发展和完善。

  (二)规章制度内容维

  医院的规章制度体系在内容维度上,设计为主要职能分类别、按约束范围和程度分文种,即确定为决策、管理(执行)两大类别和规定(规则)、办法、程序、规范(细则)四个文种。

  (三)规章制度的制定控制维

  一项规章制度的全寿命周期要经历需求分析、制定、修订、废止等环节。规章制度制定控制维就是对构成规章制度制定全寿命周期的各个环节实施全过程管理与控制,它涵盖了规章制度制定前的策划、调研及需求分析、制定过程中的具体要求和流程,运行过程中的不断修订,以及规章制度的废止。

  (四)规章制度的执行控制维

  规章制度的执行控制维主要是对不同类型规章制度的执行层级和执行要求进行明确,并包括规章制度的宣贯、执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四部分内容。规章制度执行控制维与制定控制维和内容控制维密切相关、相互作用,并影响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或废止,三个维构成不断动态优化的整体。

  规章制度执行控制维的驱动部门是规章制度的制定部门和法律归口部门。规章制度的制定部门主要负责规章制度的宣贯、执行、考核工作;法律归口部门主要负责牵头组织制定部门和有关业内专家开展规章制度的监督检查等工作。

  五、规章制度体系建设的实施计划

  20**年8月,完成医院规章制度体系建设方案的制定。

  20**年9月,召开医院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工作动员大会,部署工作重点和工作任务,提出要求,全面启动医院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工作。

  20**年10月~20**年2月,各科室完成规章制度汇编初稿,交相应工作组。

  20**年3月~6月,各工作组完成各科室规章制度汇编初稿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反馈至各科室。

  20**年7月~10月,各科室修改规章制度汇编初稿。

  20**年11月,各科室下发规章制度汇编初稿,提出20**年制定(修订)规章制度的计划报工作组审批。

  20**年12月,各科室总结规章制度初稿执行情况,提出整改意见,报工作组。

  20**年1月,召开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工作阶段总结会,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成果、存在的问题,提出后续改进措施及要求。

  20**年2月~10月,各科室开展规章制度汇编初稿的执行工作并逐步修订、完善规章制度汇编初稿,同时完成20**年科室规章制度制定(修订)计划。

  20**年11月,各科室提出20**年规章制度制定(修订)计划,将规章制度汇编初稿的修订工作纳入20**年计划。

  20**年12月~20**年6月,各科室完成规章制度汇编初稿的修订工作并报各工作组审定,同时完成20**年规章制度制定(修订)部分工作。

  20**年7月~9月,各工作组完成对各科室规章制度汇编初稿修订部分的审定工作。

  20**年10月,下发各科室规章制度汇编正式稿,各科室完成20**年规章制度制定(修订)工作计划。

  20**年11月,各科室拟定20**年规章制度制定(修订)计划报各工作组。

  20**年12月,召开医院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工作总结大会,总结三年来医院开展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查找存在的不足,对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团队和个人进行奖励,对工作中失职或出现严重错误的团队和个人进行批评和惩罚。

  六、工作要求

  1.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规章制度体系建设的牵头工作,带领三个工作组,全面启动医院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工作。

  2.各工作组要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有计划、按步骤地开展医院规章制度的建设工作。要深入基层,具体指导各科室开展规章制度汇编及修订、完善工作。要做好工作的总结和不断完善,提出奖惩意见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3.各科室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评审《实施细则》的要求,按照医院规章制度体系建设方案开展本科室规章制度制定、修订工作,严格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工作组的要求完成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工作,不拖医院后腿。规章制度下发后要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确保下发的规章制度落地,得到有效执行,并于每年11月将执行情况报各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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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高新区城乡一体化垃圾收运体系PPP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高新区城乡一体化垃圾收运体系PPP项目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江西高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监理人(全称):南昌市赣天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调度中心为4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2800㎡。调度中心室外配套道路、管网、园林绿化、钢结构车棚建筑面积约545㎡。10座垃圾转运站,微派建筑风格,30吨转运站

  7座,单座建筑面积约200平方米,50吨转运站3座,单座建筑面积约270平方米;

  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约1604万。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协议书;

  2.委托书;

  3.询价文件;

  4.专用条件;

  5.通用条件;

  6.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壹拾肆万捌仟整(¥148000.00)。该费用包含监理酬金和相关服务酬金。

  六、期限

  1.监理期限:

  自20**年11月15日始,至20**年6月30日止。

  七、双方承诺

  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订立时间:。

  2.订立地点:。

  3.本合同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肆份。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

  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1.定义与解释

  1.1定义

  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

  1.1.2“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

  1.1.3“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4“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5“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1.1.6“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1.1.7“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

  1.1.8“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

  1.1.9“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

  1.1.10“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1.1.11“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

  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14“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

  1.1.15“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16“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

  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

  1.1.18“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1.2解释

  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

  1.2.2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委托书;

  (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

  (4)通用条件;

  (5)询价应答文件。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2.监理人的义务

  2.1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

  2.1.1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1.2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

  (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2.1.3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

  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监理依据包括:

  (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

  (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

  (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

  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

  2.2.2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1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

  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

  2.3.4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

  (1)严重过失行为的;

  (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2.3.5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2.4履行职责

  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

  2.4.1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

  2.4.2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

  2.4.3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

  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

  2.4.4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

  2.5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

  2.6文件资料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

  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3.委托人的义务

  3.1告知

  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

  3.2提供资料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

  3.3提供工作条件

  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

  3.3.1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

  3.3.2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3.4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

  3.5委托人意见或要求

  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

  3.6答复

  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

  3.7支付

  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

  4.违约责任

  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1.1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4.1.2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

  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2.1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

  4.2.2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

  4.2.3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4.3除外责任

  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

  5.支付

  5.1支付货币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5.2支付申请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

  5.3支付酬金

  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

  5.4有争议部分的付款

  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

  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生效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

  6.2变更

  6.2.1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

  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28天。

  6.2.4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

  6.2.5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3暂停与解除

  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

  6.3.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

  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6.3.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

  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的通知;暂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应承担第4.2款约定的责任。

  6.3.3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担第4.1款约定的责任。

  6.3.4监理人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14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第4.2.3款约定的责任。

  6.3.5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

  6.3.6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

  6.4终止

  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1)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

  (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

  7.争议解决

  7.1协商

  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

  7.2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

  7.3诉讼

  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其他

  8.1检测费用

  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2咨询费用

  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3奖励

  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

  8.4守法诚信

  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

  8.5保密

  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6通知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

  8.7著作权

  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

  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如果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第三部分专用条件

  1.定义与解释

  1.2解释

  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

  1)协议书;

  2)委托书;

  3)合同条件及附录;

  4)询价文件;

  5)询价应答文件。

  2.监理人义务

  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1.1监理范围包括: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准备到工程验收及竣工决算全过程的监理。详见附件一《监理服务的范围与内容》。

  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

  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监理依据包括:

  1.国家、江西省有关建设方面法律,法规条例。2.本工程施工合同。3.工程施工图纸及其他设计文件。4.本工程委托监理合同。5.本工程询价文件等。。

  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

  1.本工程施工承包(或分包)合同。2.工程施工图纸及其他文件。3.本工程委托监理合同。4.本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5.现行技术规范,施工验收规程等。

  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4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业主要求更换的包括:(1)严重过失行为的;(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监理人要求更换的:需与业主协商。

  2.4履行职责

  2.4.3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等权利。

  在涉及工程延期和(或)费用的变更,监理人与委托人人共同发布变更通知。

  2.4.4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出现不认真履行职责等失职情形。

  2.5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监理规划:进场一周内提供、监理月报表每月25日前提供。

  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监理人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等设施由监理人自行解决。

  3.委托人义务

  3.4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肖继德。

  3.6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7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4.违约责任

  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2.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

  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

  5.支付

  5.1支付货币

  币种为:人民币,比例为:,汇率为:。

  5.3支付酬金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支付比例(%)

  支付金额

  (万元)

  预付款

  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

  20%

  2.96

  第二次付款

  调度中心封顶

  20%

  2.96

  第三次付款

  中转站完工并交付设备安装

  30%

  4.44

  第五次付款

  调度中心及室外工程全部完工

  20%

  2.96

  第六次付款

  监理与相关服务期届满14天内

  10%

  1.48

  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生效

  本合同生效条件:

  由双方法定代办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6.2变更

  6.2.2除不可抗力外,

  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6.2.5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

  7.争议解决

  7.1调解

  双方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

  7.2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方式:

  (1)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其他

  8.1检测费用

  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15天内支付检测费用。

  8.2咨询费用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15天内支付咨询费用。

  8.3奖励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

  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

  奖励金额的比率为 %。

  8.4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三年。

  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三年。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三年。

  8.5著作权

  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

  如果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委托人的同意。

  9.补充条款

  1.如果监理方对施工方检测报告或施工质量有异议,需要重新测定,经业主同意后才可进行。如重检合格,其检测费由业主支付,如不合格,其检测费由施工方支付并整改合格。2.拟派总监必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师。3.所有监理人员变动,须经业主同意批准。4.监理人员确保不与第三方发生直接经济关系,不拿施工方钱物,不参与施工方组织的娱乐活动,确保廉政工程。5.监理工作按业主提供的工程管理惩罚办法的规定执行。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A-1勘察阶段:。

  A-2设计阶段:。

  A-3保修阶段:

  1.配合业主方进行投入使用的准备工作。2.协调和组织承包商的通修工作。3.对应进行沉降观测的建筑物,应在保修期内继续观测,并关注观测成果,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过业主,设计和相关部门进行分析研究和处理。

  A-4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B-1委托人派遣的人员

  名称

  数量

  工作要求

  提供时间

  1.工程技术人员

  2.辅助工作人员

  3.其他人员

  B-2委托人提供的房屋

  名称

  数量

  面积

  提供时间

  1.办公用房

  一间

  20平方

  20**.11.16

  2.生活用房

  自理

  3.试验用房

  自理

  4.样品用房

  1间

  20平方

  20**.11.16

  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

  食宿自理,监理人员不得到施工方用餐。

  B-3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名称

  份数

  提供时间

  备注

  1.工程立项文件

  1进场后三天

  2.工程勘察文件

  1进场后三天

  3.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

  进场后三天

  4.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1进场后三天

  5.施工许可文件

  1办理后提供复印件

  6.其他文件

  按工程管理要求

  B-4委托人提供的设备

  名称

  数量

  型号与规格

  提供时间

  1.通讯设备

  监理人自理

  2.办公设备

  监理人自理

  3.交通工具

  监理人自理

  4.检测和试验设备

  监理人自理

  附件一

  监理服务的范围与内容

  1.监理服务范围

  1.1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准备到工程验收及竣工决算全过程的监理。

  2.监理服务内容

  2.1施工监理

  2.1.1调度中心1月15日前封顶,20**年5月30日竣工验收;中转站预估20**年1月15日前全部完工并交付安装;中转站与调度中心同时施工期间,派驻三人(总监一名,监理工程师二名)驻现场服务,食、住、行自理。因为中转站范围广,需自带车一部。中转站完工后,可留一人继续完成整个项目的监理工作。

  2.1.2协助发包人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第三方开工准备工作。

  2.1.3协助发包人审核第三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计划、作业指导书、工艺试验评定、临建工程设计以及使用的主要材料的质量、用量等。

  2.1.4协助发包人进行询价工作。

  2.1.5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各项施工管理制度,并监督其实施。

  2.1.6组织施工图会审。

  2.1.7工程进度控制:协助发包人编制工程控制性进度计划,提出工程控制性进度目标,并以此为基础审查批准第三方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检查其实施情况;督促第三方采取切实措施实现监理合同目标要求,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发包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并在发包人批准后调整。

  2.1.8施工质量控制:审查第三方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材料。依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文件材料、设计文件材料、技术规范与质量检验标准,对施工前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对施工工序与资源投入进行检查、签证和施工质量评价;重要程序要督促施工单位制定预控措施并监督实施,对施工中出现的威胁安全或影响质量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暂缓施工”通知,并制定处理措施;协助发包人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分类评定质量事故等级、审批质量事故处理措施。为了实现本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争创市优质工程的工程质量目标,根据合同所规定的工程监理项目,监理人应作好施工过程中重点工序的旁站监理、见证取样等工作,以保证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2.1.9工程造价控制:审核第三方的进度报表和结算报表,协助发包人控制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2.1.10施工安全监督:审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措施及汛期防洪渡汛措施等,并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执行;参加安全事故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协助发包人做好现场施工平面管理,监督检查安全文明施工,书面提出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

  2.1.11组织召开工程协调会,做好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的参建各方协调工作,编发施工协调会会议纪要。

  2.1.12协助发包人按国家规范进行工程各阶段、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以及分项工程的验收,并及时提交相应的工程建设监理报告。

  2.1.13信息管理:及时做好现场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参与编制工程项目总结报告。

  2.1.14参与审查工程项目竣工文件材料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2.2监理文件材料整理:编制整理监理服务的各种文件、通知、记录、检测文件材料、图纸等,监理服务合同完成或终止时移交给发包人。

  3.监理人应向发包人提供的信息文件材料

  3.1定期信息文件材料

  根据监理工程项目、范围及内容,随工程施工进展向发包人报送监理周报和月报,主要内容包括:

  3.1.1工程形象进度;

  3.1.2施工质量和安全情况;

  3.1.3进场施工机具设备及劳动力状况;

  3.1.4设备供货和图纸交付情况;

  3.1.5监理合同变更和工程变更情况;

  3.1.6监理服务情况;

  3.1.7工程建设大事记;

  3.1.8其他。

  监理人应使用P3或其他项目管理软件实施监理服务,有关工程项目的数据文件材料提供给发包人共享。

  3.2根据监理服务进展情况的不定期报告:

  3.2.1关于工程优化设计、变更和施工进展的建议;

  3.2.2资金、资源投入及合理配置的建议;

  3.2.3发包人合理要求提交的其他报告;

  3.2.4工程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监理服务报告。

  3.3监理服务过程文件材料;

  3.3.1施工措施计划批复文件材料;

  3.3.2施工进度调整批复文件材料;

  3.3.3监理服务协调会议纪要文件材料;

  3.3.4其他监理服务往来文件材料;

  3.3.5质量事故处理文件材料。

  3.3.6安全事故处理文件材料。

  4.监理服务文件材料整理

  4.1监理服务文件材料是监理人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各种原始记录具有保存价值的材料,由监理人负责整理。

  4.2监理人应设专人收集管理监理文件材料,按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项目基建档案编制规定对文件材料材料进行整理组卷,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发包人移交。

篇3:会计诚信体系建设研究

  会计诚信体系建设研究

  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使得会计工作在整个社会经济运转体系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它不单单是企业实行有效监督和管理的重要方式,也是企业良好发展的必要保证。就会计诚信而言,是人们对会计工作的基本要求,只有在保证了会计诚信的基础上,会计工作才能发挥出应有的功能及作用。

  关键词:会计诚信;会计信用体系;诚信评价

  一、引言

  会计诚信体系是由实施和保障会计信用正常运行的一整套制度所构成的制度和机制的总称,它的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会计诚信缺失。诚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石,加强会计诚信建设,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助推我国社会和谐、赶超发展的重要抓手。当前我国会计失信问题也十分严重,会计诚信缺失已经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巨大的损害。

  二、会计诚信现状

  会计诚信缺失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近些年来,国内外发生的一系列会计造假事件引起了全社会对会计诚信问题的关注。许多社会调查和研究表明,目前的会计造假已形成了一个十分完整的系统,从造假的需求到相关咨询机构的策划、虚假凭证的供应,从证券商和关联方的联手到政府官员的保护,从律师的法律支援到领导人的干预,配合得天衣无缝。

  三、会计失信的危害

  (一)给市场经济带来巨大的消极影响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该是信用经济,会计造假会扰乱资本市场,错误的引导人们的投资方向,让投资者蒙受经济损失的同时也打击了投资者的信心。诚信缺失还会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影响市场经济的健康规范正常发展,企业也会因为筹资难,无法获得资金,也无法正常运转。不仅如此,会计造假还会破坏了良好的社会生活环境,形成了不良的社会风气。

  (二)损害了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会计诚信缺失

  首先受到影响的应该是投资者,投资者的主要依据是公司的会计报表,作出判断,而会计信息却是虚假信息,那么投资方向便会错误,做出错误的决策投资者就会遭受很大的损失,不利于理性投资。另外债权人的利益也会受到损害,银行等金融机构得到的是虚假信息,贷款给企业又收不回资金,社会资源都得不到合理运用。

  (三)危害了会计人员自身以及会计行业

  会计诚信的缺失,会计人员会受到处分,轻者降职,不得晋升,没有奖励,重则不得从事会计职业,永远被行业除名,或受到法律的制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就给会计人员的名誉乃至整个会计行业的声誉带来负面影响,严重败坏会计诚信的良好风气,人们增加对会计不信任,会计在人们中的地位将受到很大的影响。

  四、会计失信的原因分析

  (一)自身利益的驱动

  会计失信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造假者追求自身利益,自身利益是会计失信的内在驱动力。不管是会计人员,企业领导,还是中介机构,会计作假无疑是想自己获得更多利益,才会冒险违背道德法律。个人主义、利己主义促使会计人员故意伪造、隐匿、毁损会计资料,抛弃实事求是,不讲诚信。

  (二)对会计失信惩罚力度不够,法制监管弱化

  现有会计相关法规对会计失信的相关惩罚规定不是很明确,是以经济惩罚为主,行政惩罚为辅,对会计造假行为处罚力度过轻,执法不严,使得造假成本远小于其收益,没有对造假者形成有效的威慑,为会计造假者提供了可乘之机。在我国,会计法尚不够完善,仍有许多漏洞,也未能得到广泛认可与共识,给予造假者很大的可操作空间。会计法律法规会随着时代的发展、经济的发展需要一步步完善。

  (三)会计信息不对称

  通常,会计信息的发布者都会直接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而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往往不直接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只是凭借相关会计信息来分析判断,是否应该投资,这就造成了会计信息的制造者与信息使用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发生。在这种情况下,会计信息的制造者就有可能违反诚信原则,向使用者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而且虚假信息比真实信息更有市场。

  (四)会计审计缺乏独立性

  在我国,会计是属于一个单位或企业的一部分,当然会计就从属于一个企业的领导者。因此,只要领导者提出来,就会出现领导压力被动造假,因为对领导者有一种畏惧感,不做假也只得离开,作假还会获得经济利益,所以这是个很难的选择。

  注册会计师也并不是独立的,因为注册会计师与企业有利益关系,注册会计师为单位提供咨询审计法律等方面的服务,从被审计单位收取了咨询服务收入,被审计单位是会计师事务所的客户,是经济来源,注册会计师可能也会为了自身利益而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会计和审计都缺乏其独立性,会计造假也变得更加容易。

  五、构建会计诚信体系的对策

  (一)建立会计诚信教育机制

  1.建立会计诚信教育机制,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首先,应该加强全民的诚信教育,让诚实守信这传统美德深入人心,让会计自律成为一种习惯。会计诚信的教育应该从学校教育做起,加大诚信教育在整个??计理论教育中的比重,把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作为会计教育的重中之重,提高会计职业人的职业素养,不管是从短期或者是从长远来说,都有利于整个行业的规范发展。

  2.强化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

  目前,我国的会计在职人员,有很大比重的会计人员并没有接受过系统的会计教育,他们有很多对国家的会计法律法规并不清楚,只是按照长期积累的经验工作,这样就会引起很多问题。

  (二)完善会计法规制度

  会计诚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有其自身的特殊性。目前应重点抓好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以及相关民法、商法和刑法的完善和强有力的执行,加强法制建设。目前市场调节有限,不能仅靠道德的约束,更多的是要依靠法律的力量约束,将自律和他律相结合。

  (三)建立会计诚信惩处机制和评价机制

  对会计诚信人员给予嘉奖,通过各种方式给予鼓励。而对会计失信的单位责任人、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等人员给予严厉的惩处,取消晋升资格,取消奖励,在行业内部发出通告等。对企业而言,则实行民事赔偿制度,参与会计作假的企业,侵害到公民利益的相关责任人应该付出相应的赔偿,而不是直接宣布破产。对于会计造假上市公司要立刻退市,并对参与造假的会计审计中介机构要及时进行取缔。

  (四)建立企业内部控制机制

  1.

  加强会计的独立性建设

  会计人员没有独立地位,受制于企业管理者,这是一个非常现实的亟待解决的问题。会计工作者的行为都是处在经营管理者控制之下,没有独立性,由于?营者的授意、强令和指使造成的会计造假不在少数。

  2.加强会计监督机制建设

  在企业内部制定财务监察及内部稽核制度,制定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严格会计核算的基本程序,健全各种财产物资的领报和财务收支的审批制度,为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奠定基础。建立总会计师制度,强化会计监督职能,从组织上为履行会计的披露、控制职能创造条件。

  3.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建立政企分开、产权明晰、责权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企业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不仅可以维系公司各个利害相关者之间的平衡,而且可以保证会计财务信息的质量。

  4.推进会计信息网络化建设

  电子化工作方式下,每个人的工作权限都有明确的限制,而且不允许随意更改系统中已经存在的文件信息,信息的真实性也很大程度的提高了,会计造假变得很困难,也加快了会计诚信体系的建设。

  5.法律法规建设

  我国会计诚信体系的建立必须依靠法律法规进行保障,以国家强制力对会计诚信进行规范。目前我国只有部分会计行业规范,没有专门的会计诚信相关的法律,仅有的部分规范对失信行为的定义也比较笼统,容易造成理解偏差,同时对失信行为的打击力度也较小,给部分会计造假行为提供了操作空间。建立与我国会计诚信体系相配套的诚信法律体系,必须完善诚信相关立法,严格诚信执法过程。

  六、结论

  我国会计诚信体系的建立是一个多方参与的系统工程,必须发挥好政府、企业和信用评级机构的积极作用。一方面要对评级机构整个的信用评价过程进行严格管理,科学的制定评价指标,严密规范评级流程,加强后续管理工作;另一方面也要注重会计诚信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度保障,完善立法,严格执法,使企业和个人等信用主体的信用信息公开化、透明化,以国家强制力对会计诚信体系的建设提供保证;同时,要注重对企业和个人进行积极引导,加强会计诚信教育,提高信用主体的诚信意识,对诚信主体和失信主体给予不同的管理措施,最终在全社会营造一种良好氛围,争取早日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会计诚信体系。

  参考文献:

  林华.外资征信巨头中国战略[J].中国外资,20**(10).

  杨梅菊,赵东生.面对会计诚信缺失如何建立健全会计诚信体系[J].财会探析,20**(06).

  刘桂涛.试论我国会计诚信体系的构建[J].中国集体经济,20**(01).

  (作者单位: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财政局)

篇4:乡镇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实施计划(1)

  20**年乡镇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实施计划(1)

  为深入落实***,建设服务型政府、阳光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服务模式,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效能,进一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根据*罗平县委办公室、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罗办发20**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镇为民服务中心,在各村(居)委会建立村级服务代办点。现就加强××镇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按照“环节最少、程序最简、时间最短、服务最好、效率最高”的要求,纵深推动机关效能建设,以打造一支“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乡镇机关干部队伍为目标,以“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的工作机制,简化审批环节,规范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通过整合乡镇公共资源,努力搭建服务农村工作的新平台,进一步提高乡镇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乡镇机关政务公开工作。

  二、基本原则

  按照“窗口围绕社会转,部门围绕窗口转”的原则,调整内部运行模式,实现部门与服务中心运行机制的有机衔接,做到“一个窗口对外”,不搞“双轨运行”。

  (一)有权必进原则。凡是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及服务事项、涉及审批服务事项的收费都必须进入为民服务中心办理。

  (二)进必授权原则。凡在为民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的部门必须将审批权限充分授予窗口,启用本单位“行政审批专用章”(在本镇范围内使用,在行政审批范围内与本单位行政章具有同等效力,转报事项需加盖单位行政章)。

  (三)依法行政原则。进驻为民服务中心的各部门法定行政许可(审批)职能不变,法定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实施主体地位和职能不变。

  (四)公开透明原则。开展“一套业务告知单、一套申报材料范本本、一套政策法规文件依据、一张办公流程图”公示文本活动,并通过服务指南、办事须知、公开服务事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等事项,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方便群众监督。

  (五)便民利民原则。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科学设置服务窗口、筛选服务项目、确定工作流程,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次性收费”,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六)规范运作原则。镇为民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统一规定的行为规范办事,遵循管理规则,不得违反规章制度。

  (七)廉洁高效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严禁吃、拿、卡、要和以权谋私。

  (八)加强监督原则。镇为民服务中心工作要自觉接受镇党委、政府、人大的监督,接受媒体和监督机关、人民群众等各种监督,促进服务中心持续、高效、廉洁、规范运行。

  三、机构建设和主要职责

  (一)机构建设

  为加强镇村两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和管理,决定成立××镇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建××镇为民服务中心和各村(居)委会为民服务代办点,为民服务中心设主任一名,专职副主任一名,主任按照副科级干部配备,由××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朱林兼任,专职副主任按照股所级干部配备,由徐树贵担任。为民服务中心对镇人民政府负责,代表镇人民政府对中心窗口工作行使管理、协调、服务和监督职能,对村级代办点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调、服务,同时接受县中心的业务指导、工作协调;村级代办点由村(居)委会班子负责管理,从村(居)委会干部中明确代办员2名,实行ab工作制,确保岗位不空,方便群众,在镇为民服务中心的指导下进行工作,明确代办项目,真正做到为民服务。为民服务中心是镇政府的综合性服务机构,根据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在服务大厅设置民政、残联、计生、村建、环保、国土、林业、财政、劳动保障、农经、畜牧、农科12个服务窗口,并设置派出所、卫生院两个分中心。

  (二)主要职责

  为民服务中心和各村(居)委会为民服务代办点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直接办理权限范围内的简易事项;

  2、代办需上级审批的事项;

  3、对申请人提供咨询、留言、陪同和转告等服务事项;

  4、围绕农民增收、发展经济等方面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等;

  5、做好群众工作、处理来信来访;

  6、知民情、听民意、说实话、办实事;;

  7、其它工作。

  四、人员管理及经费保障

  (一)为民服务中心各个窗口由镇政府各涉及部门选派1—2名素质高、业务熟、协调能力强、行政审批工作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到服务中心窗口工作,其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调出。实行abc角工作制,a角为首席代表,分管领导;b角属常驻工作人员;c角为替补工作人员,确保窗口工作正常进行。当b角工作人员确需离岗时,c岗及时补充,bc角由中心主任统一调度。镇政府各有关分管领导以及镇直业务主管部门领导必须加强配合与协调,确保中心服务窗口有服务人员上岗。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向窗口首席代表和工作人员充分授权,做到“三集中、三到位”即:部门审批权限向中心集中、审批服务事项向中心集中、中心审批服务事项向电子监察网络集中;项目进驻到位、窗口授权到位、人员落实到位。各单位abc角人员名单于20**年1月底前报镇为民服务中心。

  (二)加强进驻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为民服务中心和原单位对窗口工作人员实行“双重”管理,窗口工作人员原身份和隶属关系不变,在原单位的相关待遇不变,以服务中心管理为主,按规定开展工作。为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由同级人事部门赋予中心,评先选优指标由人事部门按照中心人数比例核定,不占进驻单位的评先选优名额,服务中心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由人事部门审核后装入个人档案。窗口工作人员调离中心时,由中心出具鉴定材料移交所在部门或单位,作为进驻单位干部考核、使用和晋升的依据。镇为民服务中心要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和村级代办员的管理、监督和学习培训,各进驻单位要协调配合,重视、支持、帮助为民服务中心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规范化管理。村(居)委会两委班子要担负起对代办工作的领导责任,把代办工作纳入村级事务统筹安排。

  (三)建立严格的上下班制度和考核奖惩。为民服务中心业务集中办理时间:每周二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2:30-4:30,每周日和周一为休息时间。进驻中心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和早退,有事必须要请假,否则将按照××镇干部职工的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为民服务中心的建设及其运行情况将纳入综合考核奖惩指标体系,建立相应的考核指标,严格兑现奖惩。将进驻事项的办理情况纳入进驻单位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作为考核评价的主要依据。镇党委、政府每年要安排一定的经费,对完成工作任务较好的给予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给予适当的经济惩罚,并且本年度的考核不得评为“优秀”。逐步建立村级代办工作考核奖励机制,对在代办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进行表彰和奖励。

  (四)明确职责分工。确保为民服务中心的正常高效运转,为民服务中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对为民服务中心建设给予大力支持。财政所要保障中心前期建设资金及相关工作经费,后期运行经费财政所列入预算,每年安排不低于2万元的工作经费,确保中心正常启动运转,各村(居)委会为民服务代办点财政所预算每年每个点安排720元业务经费作为代办员工作补贴;组织、人事部门要牵头研究制定管理、考核等相关政策措施;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为民服务中心的监督检查,把中心工作情况作为监督重点,实施效能监察,对服务对象的投诉要100%受理、100%查清、100%依归依纪严肃处理;宣传、广播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做到家喻户晓,请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

  五、规范运行

  为民服务中心按照“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原则,实行“开放式办公、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一次性收费”的运行机制;实行“绿色通道制、全程代办制”,建立首问责任制、承诺服务制、限时办结制、办结公告制等行政责任制度,完善行政程序。

  (一)落实六项制度。为民服务中心是政府工作的重要职能部门,必须加强管理,制定好相应的工作制度、学习制度、考勤制度、作风建设制度、卫生安保制度、投诉监督制度。通过制度的落实到位确保工作到位、服务到位,实效到位。

  (二)实行“六件”管理。对群众的申办事项要按即办件、退回件、承诺件、联办件、补办件、上报件进行及时分类,不同的办理件采取不同的管理办法并尽快回复。

  即办件:凡程序简便,可当场或当天办结的申请事项,由窗口工作人员即收即办,当场办结。

  退回件:国家明令禁止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当地发展规则的事项,窗口工作人员及时作出不予办理的明确答复或出具退回件通知书,注明退回原因。

  承诺件:申请事项涉及两个部门或需要审核、论证、召开听证会、现场勘察的,

  由窗口工作人员先接收申报材料,承诺办结时间,出具承诺办理通知书,客户到时凭通知书信件到服务中心办理。

  联办件:服务对象的申请需要3个以上部门审批的事项,实行由主办窗口受理并牵头进行联合办理。

  补办件:对服务对象申报材料不全,无法办理的,承办窗口必须一次性明确告知需补办的材料,待服务对象申报材料全后按即办件、答复件、承诺件、联办件处理。

  上报件:需报上级审批的申请事项,由主办窗口受理,向服务对象承诺上报的时限,负责事项的全过程办理。

  (三)实行“六公开”办事。为全面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中心的各个窗口实行办理事项、办事程序、法规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全部公开。

  六、建立村(居)委会村级代办点

  (一)村(居)委会实行代办员制。负责代办需要到镇及县级以上办理的事项。各村(居)委会代办员由村(居)委会副主任和大学生村官担任,没有大学生村官的由副主任和负责业务工作的副书记担任。并将代办员名单于20**年1月底前报镇为民服务中心。

  (二)运行机制。村(居)委会村级代办的运行机制由受理、传递、回复三个环节组成。代办员受理事项时可以采用书面、口头等形式,同时做好登记工作,并向申办人员告知办理权限、承诺时限等,向申办人出具相关证照工本费的收费依据和收据。对于申办人申办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补办事项;传递时,要主动与为民服务中心和村

  “两委”联系,及时做好衔接工作;回复时,代办员要将办好的手续及凭证送交申办人,并收回原出具的收据,及时做好证明和资料归档工作,并征求申办人对所办事项办理情况的意见建议。申办人对代办员工作有意见的,可采用书面、口头、电话等形式,向镇为民服务中心和县政务服务中心投诉。

  (三)工作原则。一是坚持公开原则。公开为民服务代理事项、代办员的选任、变更、为民服务代理制度。二是坚持公平原则。代办员对申办者不论远近亲疏,一律平等对待,认真负责为群众代办事项。三是坚持依法原则。严格执行为民服务代理工作制度,按照规定的办事程序,不搞变通,杜绝暗箱操作。四是坚持高效原则。代办员要熟悉代理事项的办理程序和有关要求,对申办人做到“一次性告知”。代理事项一经受理,要按照限时办结要求办理,代理事项办妥后,应及时向申办当事人反馈。

  (四)事项办理。在群众自愿的前提下,受理村民需办理的事项,对属村(居)委会办理范围的事项,能立即办的要立即办,不能立即办的明确承诺办理时限,限时办结;对确实不能办理和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要向申请人说明情况。村民需办理的事项若不属村级办理职责范围内,需报镇及以上机关办理的,由村委会代办员受理代办。

  (五)宣传咨询。代办员要宣传党和政府关于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接受群众对政策、科技等信息的咨询。

篇5: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控制与评价体系建设研究

  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控制与评价体系建设研究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以下简称文化共享工程)从20**年4月开始建设以来,已经形成了一套相对完善的运行机制和体系建设,这是文化共享工程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只有文化共享工程体系建设具备了完整性、系统性、严密性、高效性,才能够保证文化共享工程建设的健康发展。

  文化共享工程的体系建设涉及面较多,结合河南地区近年文化共享工程建设与服务的发展历程,笔者认为主要应包括目标体系、组织体系、控制体系、评价体系、反馈纠偏体系、激励体系等六个方面。本文重点对河南文化共享工程的控制体系和评价体系进行探索,剖析其运行机理,探讨河南省文化共享工程的体系建设。这对于河南省文化共享工程而言,是一个涉及从工程建设结构层面解决工程建设发展的问题,对我们每一个文化共享工程建设的参与者具有现实的意义。

  1.文化共享工程的控制体系

  1.1控制体系及其必要性

  控制体系是文化共享工程组织内部诸因素相互结合和相互作用的方式,是文化共享工程组织在实施过程中对指挥调度、组织规划、实施计划、管理工作行为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和调节监控的能力,是文化共享工程体系建设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控制体系的必要性在于文化共享工程建设的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会存在着许多问题:比如治理机制不完善,机构设置分工不合理,职责不明确,控制分散和控制不足等。建立控制体系,正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有效途经。

  1.2文化共享工程的控制对象

  文化共享工程控制的对象是文化共享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涉及建设中各种要素、各个环节。其内容主要包括服务站点建设控制(包括对网络设备的维护、维修)、资源建设控制(资源建设进度与资源建设内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控制、管理控制(队伍培训、服务效果)等。

  1.2.1服务站点建设控制

  服务站点建设控制是以制定的建设目标和建设标准为依据,对网络建设和网点建设活动进行的一种控制活动。实行站点建设控制,事先应根据省、市(县)、乡村各级站点的特点、服务人群及工作目标制定各种建设标准及实施要求。服务站点建设控制的内容可以分为三个方面:一是对站点软硬件平台建设进行控制;二是对各个站点的服务情况进行控制;三是对各个站点的管理情况进行控制。目前全国文化共享工程建立了1个国家中心,33个省级分中心,20**个市(县)支中心,与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以及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结合,建成基层服务点约42万多个。按照规划到20**年实现文化共享工程城乡全覆盖。

  1.2.2资源建设控制

  资源建设控制是根据资源征集、生产、加工的环节、步骤、工艺要求,建立规范的资源建设流程程序;在资源的接收、存储、发布等服务活动的各环节建立规范的工作程序;根据资源建设目标,合理配置人力、资金等以及搭建资源建设软硬件平台;依据各种程序来合理运作资源建设任务,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使资源建设的各项活动按照各种程序的要求来运行。从20**年至今,文化共享工程数字资源总量已达到73.91TB。

  国家中心根据技术发展潮流,制定并下发了《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资源建设工作规划》(20**-20**年)以及《视频资源数字化加工格式规范》,包括文本数据数字化技术标准、图像数据数字化技术标准、音频数据数字化技术标准、视频资源数字化技术标准等,成为今后全国各级分支中心资源建设的依据。河南省分中心也制定了《河南省文化共享工程资源建设指南》,从技术、授权、质量验收、资源征集等方面进行资源建设控制。

  1.2.3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控制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控制主要是为了保证财产安全以及会计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而形成的一种控制。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控制主要方式是建立资金审计制度和机构。资金审计机构是指在文化共享工程管理组织内部建立的,相对独立的监督机构,宗旨是保证各项决策能得到贯彻执行;保证工程的财产安全,它是整个控制体系的关键环节。自20**年以来中央累计投入已达15.6亿元,地方累计投入超过15.35亿元,“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资金总投入将达24.7亿元。

  1.2.4管理控制

  文化共享工程是一个各行业、各部门、各地区分工协作的系统工程,为保证分工协作达到严格程序、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目的,必须明确分工各方所拥有的权力和应承担的责任,并形成管理系统。分工协作所具有的分散性特点也要求必须在文化共享工程管理系统内部形成管理控制体系。所谓管理控制体系就是以确定文化共享工程管理系统内部各部门、各环节、各层次以及各人员的责任为中心的内部控制系统。它由两个方面组成:第一,工作岗位责任控制,也叫岗位责任制。是指在文化共享工程各级分中心和基层站点,从领导到每位员工,按其所在的工作岗位,确定其工作责任,并明确相应的权利,使每个人、每个岗位都有职有权。主要有决策层责任制、管理层责任制、执行层责任制等。第二,各部门、各环节责任制。这里承担责任的主体不是个人,而是文化共享工程各分支机构。它要求根据不同部门、环节、层次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性质,分别确定其责任区域、权利范围。以保证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的各部门、环节和层次的工作任务协调进行。

  1.3河南文化共享工程的控制体系模式

  河南省文化共享工程建设经过七年的不断探索和努力,逐步探索出一条适合河南省文化共享工程发展的路子,并初步建立起一套河南省文化共享工程工程建设管理和运行监控管理模式,通过该模式,能够保证各级管理部门权责分明,工程建设进度可控可管,全面实现对基层服务站点、资源建设、人员培训、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控制,推进全省文化共享工程建设实践。

  1.3.1层级控制

  建立完善的层级控制体系,采用省文化厅-省分中心-市、县级分中心-乡镇文化站-村级基层服务网点(社区文化站)层级管理的线性管理控制方式,省文化厅负责对本省文化共享工程开展情况进行宏观指导,制定项目管理办法,督促各级部门有效的组织和开展各类文化活动。省分中心在省文化厅的授权下,负责文化共享工程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包括业务建设,技术模式、资源建设、人员培训、服务指导等;市、县级分中心、乡镇文化站、村级基层服务网点(社区文化站)则具体负责所属辖区的活动开展工作,并及时进行信息反馈,反映用户需求,提出活动建议等

  1.3.2自动化控制

  将自动化控制作为重要的工作创新,开发出河南省共享工程建设管理和运行监控管理平台,实现对共享工程各项业务工作的自动化控制,该平台能够对站点的基本信息进行查询,能对站点人员信息、收看活动信息、设备信息、设备维修信息和样本站点信息进行管理;能够实时查询在线用户的节目收看情况;能够查看站点的收看记录及栏目的收看情况。并可进行各类统计分析:能够统计全省和各地区终端接收站点建设和使用情况,包括建设数量,开通数量、使用情况和学习情况等信息,形成站点用户清单报表。能以年为单位统计全省和各地区站点建设进度情况,包括站点计划数量、站点完成数量、每月进度情况等。该种模式实现了对整个工程开展情况的实时有效控制,并极大地提升了工作效率。

  1.3.3专项资源建设资金控制

  控制资源建设资金专款专用,建设符合国家中心标准规范的高质量数字资源。按照《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试点工作资源建设经费管理办法》,我分中心在资源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中心规定,专款专用,严把资金审批使用关。20**年全国文化信息资源管理中心将河南省作为资源建设试点省份之一,并下拨20**、20**年度共计400万元的专项资源建设经费用于支持河南的共享工程资源建设工作。为用好这笔资金,河南省中心经过组织多次专家论证和反复修改后,决定选择了具有河南地方特色资源色彩的四个数据库进行建设,一是《中州揽胜数据库》,包含历史名人、民俗文化、名城名镇、名寺名观、锦绣山川、文博荟萃、姓氏文化、医药精粹、艺苑新花、红色旅游、聚焦河南等栏目;该数据库可以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地反映河南省的地理、历史、人文等相关文化资源信息,成为了解河南省文化信息资源的重要工具书。同时该库可纳入《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试点工作资源建设指南》重点选题的第十一项“旅游文化”专题中,成为其中的一个子库,,库建成后还可在河南大型门户网站“商都网”、“大河网”对外发布,推动河南省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二是《河南地方戏曲数据库》,通过对优秀剧目的整合,生动反映河南地方戏曲历史,这对振兴河南地方戏曲艺术、提高戏曲创作和表演水平,对积淀、传播、弘扬河南戏曲文化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对活跃和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突出的现实意义。三是《新农村致富之路数据库》,该数据库的取材全部是发生在河南农村的典型致富经验和致富人物,事例真实生动。这部分内容建成后,还有针对性的充实惠农资源,如农业种植养殖技术、农村实用知识,农民务工培训、农业科技推广等内容。建设该数据库可以有效的解决基层群众信息不对称,致富信息难掌握的难题,引导农民了解致富信息,掌握致富经验。四是《河南省民族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数据库》,包含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杂技、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栏目。

  2.文化共享工程的评价体系

  2.1评价体系及其必要性

  评价体系是指从特定的目的出发,根据一定的标准,通过特定的程序对已经完成或正在从事的工作进行检测,找出反映工作进程的质量或成果水平的资料或数据,从而对工作的质量或成果的水平做出合理的判断。

  2.2文化共享工程评价体系的内涵

  文化共享工程评价体系应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对各级本文化设施建设的评价,二是对资源建设和资源利用情况和使用效果的评价,三是对工程建设人员业务培训、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的评价。评价的依据是检查和考核,对文化设施建设搞得好的县、村、乡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反之则给予批评和处罚。评价机制中应包含上级单位的评价、自身评价和社会公众的评价,避免单一主体的片面化。同时,要有完善的指标体系、多样化的评价方法、规范的评价程序,绩效评价的实施过程要公开进行,其评价结果也要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就是说,必须以制度化的形式将包括文化共享工程在内的文化建设工作的绩效评价结果纳入政府工作和干部岗位的目标责任制考核中。

  2.3河南文化共享工程的评价体系模式

  2.3.1建立评价指标体系

  依照国家中心标准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对河南省文化共享工程的各项工作进行评价考核。文化共享工程国家管理中心在20**年制定并下发了《20**年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考核评分说明》和《20**年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村级基层服务点考核评分说明》,这个科学的量化标准是河南省共享工程评价体系建设的基本工作标准。《县级支中心考核评分说明》共涉及7个项目,包括组织管理、运行经费、资源建设、设备设施、网络接入、服务情况、队伍建设等。从分值上看,组织管理5分,运行经费10分,资源建设5分,设备设施35分,网络接入5分,服务情况35分,队伍建设5分。从项目内容上看,首先,设备设施与服务情况合计70分,占了整个县级支中心考核的70%分值,上述此两项是国家中心考核的重点,一方面是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对硬件平台的投入是否满足要求,另方面是对基层服务的力度与实际效果是否到位。其次,是资源建设与网络接入合计为10分,这两项是对上述两项运转的基础保障。其三,组织管理、运行经费与队伍建设是整个工程的生命线,只有充足和科学的“人、财、物”做支撑,我们的工作才能实现最终的目标。

  2.3.2自动化评价

  通过河南省文化共享工程建设管理和运行监控管理平台对整个工程运行情况进行评价,包括对站点建设、设备设施、网络接入、服务情况、队伍建设等各个方面通过各种相关的统计数据及统计图表进行分析评价,达到及时了解基层站点服务状况,及时反馈相关需求的目的。具体从以下七个方面体现:统计全省和各地区终端接收站点建设发展进度情况,并列出每年各月的建设发展情况;统计各地区终端接收站点用户对比发展情况;对国家、省级、市级播出资源收看情况分栏目、分区域、分时段进行统计;统计一天中24小时每个时段的站点用户数量;对节目的点击情况进行排名统计;活动管理,通过终端站点开展各项投票活动,并通过投票进行汇总和统计,分析用户需求;互动管理,用户对资源的类型、内容等提出需求,系统对这些需求进行收集和汇总,供工程管理人员参考、答疑服务等。

  3. 河南文化共享工程可持续发展的效益分析

  文化共享工程是新形势下落实***,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惠及千家万户的一项重要文化基础工程,是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重要途径。它开辟了一个不受地域、时空限制的崭新的文化传播渠道,彻底消除不同地区在获取文化信息资源上的不平等,使文化信息能够经济、快速地传送到各地,使基层群众也能享受到优秀文化精品,实现文化信息资源在全国范围的共建共享。对提高广大基层人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打破落后地区信息闭塞的状况,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建设和谐社会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创造出了巨大的社会效益。

  但是随着河南省文化共享工程的进一步发展,我们在实践中体会到,文化共享工程是一项长期、渐进的工程,仅仅依靠各级财政单方面拨款无法支撑其稳步、快速的发展,要积极寻求文化共享工程可持续的资金来源或合作方式,增强自身的造血能力。作为公益性的文化创新项目,文化共享工程要坚持以公益性服务为主的原则,制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在此基础上,也要勇于探索、勇于实践,积极面向市场,探索进入市场运作的新思维、新方法,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做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结合和统一。因为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二者是相互依托、相互促进的。社会效益能为文化共享工程带来无形的经济效益,经济效益的取得,又为文化共享工程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物质保证。从而使文化共享工程建设步入了一种良性循环的轨道。

  因此为使公共文化设施得到充分利用,发挥其更大的社会效益,河南省文化厅结合际,提出以“公益性事业,社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思路,规范化地植入一些市场元素,通过政府扶持、企业参与逐步构建共文化服务体系,以确保文化共享工程健康、可持续的发展,使文化共享工程真正成为河南老百姓自己的精神家园。基于此,河南省文化共享工程的建设实践中,文化共享工程的终端服务站点上积极开发增值业务平台。比如片头广告,在线点播节目放映期间,利用5-10秒的网络缓冲时间有针对性的播放一些厂家的广告,区域特色广告,针对不同的区域和不同的频道,进行广告的个性化设置,增强广告针对性和宣传效果,其他的诸如栏目冠名、

  电视购物、3G移动业务等。我们认为通过这种业务增值模式将会收到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是通过这种互惠互利,双赢的思路拓展了文化共享工程的内涵,拉动农村市场经济,农村物流体系建设,农村文化建设和社会和谐等都具有很大的意义。二是可以促进农村经济文化发展,保障了农民群众的权益。三是通过增值服务产生的效益,对河南文化共享工程的长效机制形成了有力的保障,对河南省文化共享工程的持续、深入的实施培育了繁茂生长的土壤。

  参考文献:

  [1]文化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实施方案,20**

  [2] 文化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管理中心.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十一五”规划20**:10-15

  [3]周和平:加快推进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4] “共享工程网站”

  [5] 张彦博.创新思路 扎实推进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图书馆建设,20**(2)

  [6] 刘刚.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乡村基层服务点的共建共享.

  图书馆建设,20**(2)

  作者简介:夏雁:河南省图书馆副馆长,副研究馆员,主持河南省文化共享工程工作,已发表论文近二十篇。通讯地址:郑州市嵩山南路河南省图书馆150号,邮编:45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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