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单元微信群运营规约
第一条
为了维护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小区业主单元微信群运营规约》。
第二条
以楼栋单元为单位,设立业主单元微信群。微信群的建立及使用均须符合相关的规则和法律规定。
第三条
业主单元群的建立可以采用由业委会征选的方式,以充分利用原有的纯业主单元群;原来没有的或征选不成的,由业委会或业委会委托业主代表负责新设。
第四条
业主单元群是业委会许可授权委托的微信群,以业主了解小区公共事务,讨论共性问题,群策群力提升小区品质为目标,是业主代表工作平台。包括收集和受理业主意见和建议,传达和解释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协商会议、业主委员会决议等。
第五条
业主单元群群主由业委会委托的当选业主代表担任;其他当选业主代表优先担任管理员;管理员不足的,群主可自主指定其他热心业主担任管理员,但须经业委会同意及确认。暂未选出业主代表的,可由业委会指定委员临时履行群主职责,并依据《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委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业主代表增补。
第六条
所有群主以及管理员应向业委会报备,业委会指定专人负责受理登记等工作。群主及管理员有不履行管理职责及违反本规约管理规定等的,可适用相关规定。业委会有权更换群主及管理员。
第七条
业主单元群名称统一确定为“*幢*单元业主单元群”或“*幢业主单元群”。
第八条
为倡导理性议事,促进邻里融洽,业主单元群采用实名审核制,业主申请入群请主动提供“房号+姓名”信息,由群管理员审核通过;进群业主至少应标明房号或姓名。群主和管理员应负责审核身份,没有正当理由且拒绝向管理员说明情况的,群主和管理员有权将其移出群。同一房号可以允许多名业主及直系亲属入群,该房号名下业主对入群人员性质负责。
第九条
群成员应当相互尊重,相互包容,提倡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增进邻里感情,促进小区和谐发展。讨论沟通应当就事论事,实事求是,禁止误导、捏造、扭曲事实;禁止言语攻击、嘲讽、辱骂、侮辱他人不文明的行为举止;禁止发广告/低俗信息/虚假消息,不得刷屏。一经发现,群主及业委会有权立即将其移出群。由此导致违法或侵害责任的,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条
禁止发布任何危害国家,违反法律法规的言论;禁止涉及黄赌毒等无关话题;禁止对外泄露群成员的个人信息等不允许公开的信息。存在该类非法行为的,群主及业委会有权立即将其移出群。并可向有关部门检举、揭发,由此导致违法或侵害责任的,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群成员因处置房屋丧失业主身份的,应当主动退出本群,丧失入群资格;不主动退出本群的,群主、管理员有权将其移出本群。
第十二条
群成员因违反共同规约,第一次被移出群的,移出群三日内不允许重新进群;第二次被移出群的,移出群一个月内不允许重新进群。允许重新入群前,成员应当承诺守约,并经群主或业委会认可。
第十三条
对本人被群主移出群的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向小区业主委员会申诉并提出异议理由,供业委会审核处理。
第十四条
业主单元群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虚拟管理平台,为共有无形资产,群主不再担任业主代表的,经业委会同意或许可将群管理权转让给本单元其他业主代表,其他情况参考第五条执行。
第十五条
业主单元群运营由业主代表牵头进行,业委会全力协助,若运营未遵守规约,业委会有权取消授权。
第十六条
本运营规约未尽事宜可由业委会发布补充规约确定,并可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适用。本运营规约解释权归小区业主委员会。
采编:www.pmceo.cOm篇2:小区业主微信群管理办法
小区业主微信群管理办法
一、为弘扬社会正气,创建和谐邻里,畅通业主沟通渠道,特设立本小区业主群。
二、因申请加入本群人数超过500人的,将新设立业主群,并在群名标注:XX群;以此类推。
三、本群的群主由小区业主委员会担任。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由原群主继续担任群主至新一届业主委员会成立。
群主有义务管理本群,包括但不限于审核申请加入本群人员的身份,维护本群秩序,对群成员进行动态管理,引导群成员发表积极言论。
四、本群只对本小区业主开放,实行审核制,经群主核实为小区业主的,允许加入本群。
核准业主身份的依据是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不动产权属证书。
五、本群成员实行实名制,群名称的格式为:姓名-楼栋号-单元号-房号;未按要求设置群名称的,经群主提醒仍不改正的,群主有权将不服从管理的群成员移出群。
六、加入本群的成员,原则上一户不超过两人;同一业主拥有多套房的,视为一户。
七、本群用于讨论小区公共事务,交流日常生活内容,严禁做商业推广使用;群成员违规发布广告的,群主有权将该成员移出群,并在限期内禁止重新加入本群。
八、群成员应当相互尊重,相互包容,提倡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本群提倡发表符合社会主核心价值观的言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增进邻里感情,促进小区和谐发展。
九、群成员可以在本群内发布以生活为目的物品置换、转让信息,但商业目的的除外。
违反前款的,群主有权将该群成员移出群。
十、禁止发布任何危害国家,违反法律法规的言论;禁止涉及黄赌毒等话题;禁止对外泄露群成员的个人信息。
违反前款的,群主有权将该群成员移出群。
十一、讨论沟通应当就事论事,实事求是,禁止误导、捏造、扭曲事实;禁止言语攻击、嘲讽、辱骂、侮辱他人不文明的行为举止。
有前款者,群主有权将实施不文明行为的群成员移出群。
十二、每周安排一天为业主接待日,具体日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群主有义务在业主接待日当天的8:30-12:00、13:00-17:30收集、记录业主反馈的意见或者建议;能够及时处理的,群主应当及时回复业主,无法及时处理的,群主应当在当天将收集的意见或者建议反馈给小区业主委员会,待业主委员会讨论、商议后及时回复。
十三、群主不定期在本群发布业委会的工作动态,增加业主对业委会工作的了解,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十四、群成员因处置房屋丧失业主身份的,应当退出本群;不主动退出本群的,群主有权将其移出本群。
十五、群成员第一次被移出群的,移出群三日内不允许重新进群;第二次被移出群的,移出群一个月内不允许重新进群。
十六、对本人被群主移出群的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向小区业主委员会申诉。
对申诉结果不服并提出异议的,小区业主委员会不予受理。
十七、申请加入本群的,视为同意本管理办法;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小区业主委员会所有。
篇3:《管理规约》表决结果明细统计表
《管理规约》表决结果明细统计表
(示范文书)
(小区名称)楼、幢 公示时间:年月日
房号 |
专有部分面积 |
同意意见 |
反对意见 |
弃权意见 |
无效票 |
备注:表决票存有多选、不选、涂改的情况,视为无效票。
篇4:《管理规约》表决结果汇总统计表
《管理规约》表决结果汇总统计表
(示范文书)
(小区名称) 公示时间:年月日
业主总人数 |
参加投票的业主人数 |
同意《管理规约》的业主人数 |
反对《管理规约》的业主人数 |
弃权的业主人数 |
未参加表决的业主人数 |
同意《管理规约》的业主人数占业主总人数的比例 |
小区建筑物总面积 |
参加投票业主的专有部分面积之和 |
同意《管理规约》业主的专有部分面积之和 |
反对《管理规约》业主的专有部分面积之和 |
弃权业主的专有部分面积之和 |
未参加表决业主的专有部分面积之和 |
同意《管理规约》业主的专有部分面积之和占小区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 |
备注:1.本小区有投票权的业主总人数为 人,建筑物总面积为平方米
2.经查验表决票,共回收表决票张,其中,有张表决存有多选、不选、涂改的情况,视为无效票。
篇5:公示《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表决结果的通知
公示《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表决结果的通知
(示范文书)
(小区名称)全体业主:
根据《广州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关于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通知》要求,筹备组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期间,采用书面征求形式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对《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了投票表决,并于年月日在(地点)统计、查验了业主表决票,邀请(代表)对统计、查验表决票过程进行了监督。现将表决汇总统计结果和表决明细情况在小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公示期间,业主对表决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查验本人表决意见,业主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有效房产证明;业主委托他人查验表决意见,还应当出具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及期限。筹备组将及时提供业主本人表决意见以供查验。查验的业主表决意见与公示的表决结果不一致的,筹备组将重新统计、公示表决结果。公示期满,业主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筹备组将把《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表决结果在小区内显著位置公告全体业主。
特此通知。
附表:
1.《管理规约》表决结果汇总统计表
2.《管理规约》表决结果明细统计表
3.《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表决结果汇总统计表
4.《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表决结果明细统计表
筹备组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联系人: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