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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人事管理之工作时间考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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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人事管理之工作时间考勤

  物业公司人事管理之工作时间与考勤

  2.工作时间与考勤

  2.1.工作时间

  2.1.1 员工每周工作6天。具体工作时间,根据业务开展及运作需要,由各部门编制交由人事行政部审核,报经理审批后执行。

  2.1.2 特殊情况下工作时间如有变动,以人事行政部通知为准。

  2.2.考勤

  2.2.1 打卡制度

  1)根据打卡的记录资料及出勤解释单和请假单,依据薪酬标准按月薪制计算当月工资;

  2)每天按排班表或上班时间打卡;

  3)如发现打错卡或漏打卡或忘记打卡,又或者因业务工作需要外出而无法按时打卡者,应于一个工作日内填写《出勤解释单》,按程序报批。一般员工报部门负责人审批,部门负责人报经理审批,并交人事行政部加签核准。逾期不办理者,视作缺勤处理。每月打错卡或忘记打卡共超过5次者,扣20元;

  4)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专员负责公司考勤管理、监督工作,每月一日整理、统计出勤情况。

  2.2.2 迟到与早退

  1)工作时间开始后到岗为迟到;

  2)工作时间终了前离岗为早退;

  3)迟到15分钟以上,以旷工半日处理(因公外出及请假者除外);

  4)无故提前15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工半日处理;

  5)迟到或早退处罚措施:每次迟到或早退从当月工资中扣罚10元,一个月出现一次即扣除当月全勤奖,累计三次按旷工一日处理;

  6)旷工处罚措施:旷工期间薪资不予计算,旷工半日除扣罚一日半工资(含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外,并扣除当月全勤奖;旷工一日除扣罚三日工资外,并扣除当月全勤奖。连续旷工三日者作自动离职处理,不计发当月薪资。一年内累计旷工达十日者,作自动离职处理,不计发当月薪资。

  2.3.加班

  2.3.1 本公司如因业务需要,可于办公时间以外指定员工加班,被指定的员工,除因特殊情况经上级主管批准外,不得拒绝,违者以不服从上级领导论处。

  2.3.2 员工加班,事先由直接上级填写《员工加班申请表》,报部门负责人及人事行政部主管核准(部门负责人须经经理批准)后方可加班,并须按规定打卡,否则不作加班处理(如因上级领导外出未能及时批准的,亦须事先以电话请示征得领导同意)。

  2.3.3 本公司原则上除休息日加班先作补休处理外,其余加班(如延长时间加班及节假日加班)按规定计发加班费。因工作繁忙确实无法于六个月内安排补休的,经部门负责人及人事行政部主管核准报经理批准后,方可计发加班工资。

  2.3.4 加班工资计算及发放标准: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及结合公司实际计发。

  2.3.5 员工的加班必须以打卡记录为依据,未打卡而加班者不予计算加班费,加班时间按实计算。特殊原因无法打卡,须填写《出勤解释单》报主管领导签名确认,并由人事行政部主管加签核准后,方可视作加班。

  2.3.6 员工的加班工资由公司财务部凭经审批的《员工加班申请表》及员工 考勤记录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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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酒店人事政策之员工考勤管理

  酒店人事政策之员工考勤管理

  A.考勤

  1.酒店实行每天八小时,每周六个工作日制(膳食时间除外)。

  2.酒店是特殊的服务性行业,可根据工作性质需要轮班、分隔班或通宵班工作。

  3.操作部门应根据部门需要进行排班。

  4.因为职务要求,部分岗位可能要提前或延迟上下班。

  5.考勤方式由考勤卡、签到签离表、考勤汇总表、排班表等几个环节组成。

  6.考勤周期是每月一日至月末最后一天。

  B.考勤卡

  1.员工办理入职手续时,人力资源部发给员工考勤卡。

  2.每天上下班时,员工必须打卡。

  3.若因打卡机故障、考勤卡未带、考勤卡办理过程中等客观原因无法打卡,可由部门负责人及当天保安部值班人员签字证实即可。

  4.严禁代人打卡或让他人代打卡,违者按规定处理。

  5.严禁藏匿或毁坏他人或自己的考勤卡,违者按规定处理。

  6.员工应合理按排工作时间,保证能及时换好制服或使用工作膳食后准时到达岗位。

  7.打卡室保安员必须严格监督员工执行打卡制度,如发现有徇私舞弊行为,将按《员工手册》之规定严肃处理。

  C.签到签离表

  1.各部门需设签到签离表,员工应主动进行签到、签离。此表为准确记录员工到岗、退岗的原始凭证。

  2.各部门须有专人(主管级以上)负责员工签到签离表的管理,确保员工所签时间准确,严禁作弊。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酒店将追究当事人和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并按员工手册之规定严肃处理。

  3.人力资源部每月可随时抽查各部门签到表(本)的签到情况,人力资源部核对后对于存在的问题有权提醒部门改进。

  D.排班表

  1.部门每月底事先排出次月员工当值计划(班次/时间),报人力资源部存档。

  2.各部门员工必须按所排时间当值,未经部门主管同意,不得擅自调换,违者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部门主管班前查看员工到职情况,并做出勤检查记录。

  E.缺勤

  1.迟到或早退

  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算作迟到或早退。

  2.旷工

  a.30分钟以上,4小时以内按照旷工半天计算,超过4小时按照旷工1天计算

  b.凡没有通知部门经理/总监或口头口头通知没有得到批准,或特殊情况后24小时内没有补办正规的请假手续的,均作为旷工。

  c.请假未经批准或休假期满未归而又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旷工。

  d.若无充分原因,部门经理/总监将按实际情况,根据《员工手册》相关条款作出处理。并于三天内报人力资源部

  F.各类考勤表的上交与存档

  《排班表》每月最后一天17:00之前交人力资源部

  《签到签离表》次月1号17:00之前交人力资源部

  《考勤汇总表》次月1号17:00之前交人力资源部

  上述各类考勤表格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保存,保存期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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