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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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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华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消除各种隐患,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安定,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颁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河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实施办法》,将预防工作纳入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学校中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在学校的发生和发展。

  二、原则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相互协同;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反应迅速,措施果断。

  三、监测网络

  建立起学校、政务处(值班室)、年级组(班主任)三级突发事件防控监测网络和预警信息报告体系。

  华晶学校预防监测领导小组指挥长由校长任组长,主管教务工作的副校长任副指挥长,预防监测站设在校政务处(值班室)。

  学校按照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按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监测机构。

  四、防控预警信息报告体系

  学校突发事件预警监测机构,发现或接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适用范围内各种情况报告后,年级组(班主任)必须在半小时内报到政务处(值班室),学校必须在1小时内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同时向教育科技局报告。

  预警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必须报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名称、性质、可能原因、波及范围、发病人数及健康状态、潜在威胁和已采取的措施,同时报告报告单位和联系人及通讯方式。

  2、阶段报告: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诱发事件的原因和可能因素;在阶段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同时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3、责任报告人应对上一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收到报告信息进行确认。

  五、突发事件预警分级

  根据《保定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突发事件分为三级预警。

  六、防控措施

  根据预警级别的不同,采取相应措施。

  三级预警:

  1、防控领导小组进入工作,主管领导主持日常工作,并随时向领导班子汇报,进行必要的防护知识的宣传。

  2、学校实行部分门禁,进入校区实行验证制度。

  3、学校门口设立主要病症检测制度。

  4、加强环境卫生状况检查。

  5、进行防护水平升级的人力、物力准备。

  二级预警:

  1、学校开始实行门禁制度。

  2、住校学生一律不许出校门,走读学生进校门要进行主要病症检测。

  3、建立学生疫情监控制度,实行学生每日健康登记制度。

  4、教职工限制出入,严格控制与疫区之间的人员流动。

  5、学校开始设置医学观察区,对外来人员进行一定时间的必要观察。

  6、每天定时在规定部位消毒。

  7、校领导带班,安排人员值班。

  8、应急机构工作人员进入准备状态,相关物资、设施到位。

  一级预警:

  1、学校实行全封闭管理制度。除领导机构成员和必要后勤保障人员在搞好防护并经校长批准后可以外出,其他人员一律不许出入校门。

  2、学校主要领导主持防控工作。

  3、校领导24小时昼夜值班。

  4、校领导至少1人实行保护性隔离,给所有在一线工作的人员配备防护药品,实行严格防护。

  5、应急机构工作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6、实行局部隔离,部分区域非学校主要领导任何人不能出入。

  7、开始全方位的消毒,对重点区域进行严格消毒。

  8、对出现疫情的班级停课。

  9、与政府防疫部门、医疗机构保持热线联系,确保病员的及时救治和必要的防控物资支持。

  10、做好特殊时期的后勤保障工作。

  七、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体系

  华晶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在教育局公共卫生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工作。

  华晶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教务的副校长担任,成员由政务处、教务处、总务处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

  1、综合协调办公室:由政务处、教务处、总务处组成。负责对内对外的协调、联络工作。保持和外界及时、畅通的联系,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协调工作。指挥协调各组的应急工作。坚持向上级有关单位报送信息。负责起草出台的各种文件。统一宣传报道工作。

  2、应急分队:由政务处、教务处、总务处组成。负责协助领导深入学校组织学生的身体健康的监控,以及有关应急工作。

  3、学生工作组:由政务处、教务处等组成。负责各年级的联络工作,做好学生的安全稳定工作。

  4、后勤保障组:由总务处负责资金、物质保障和防护物品、药品的供给。

  5、教学保障组:教务处组成。负责调整教学计划,组织应急时期的教学工作,维护教学秩序。

  6、信息情报组:由政务处、教务处组成。负责监测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上报、传达、报告工作。

  7、安全保卫组:由政务处(含体育组)和当时值班人员组成

  八、调查与控制

  1、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要及时通知本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及所属卫生监督机构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现场勘察并采取措施,确定危害程度,做出评价报告。

  2、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当组织力量,群防群控,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的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并向教职员工及学生宣传有关卫生防疫、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科学预防知识。

  3、传染性疾病暴发、流行时,学校应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加强重点单位、重点人群、重点环节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扩散。

  4、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和完善紧急应对机制,严格落实防范措施。

  5、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人员,对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监督检查及采取的医学措施,应当予以配合。不予配合的将依据有关法律依法处置。

  6、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采编:www.pmceo.cOm

篇2:中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应急办法》、《台天县学校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发生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条块结合、密切配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实行以寝室、班级为基本单位,校医室为主,各年级组、处、室密切配合,校长室总负责。

  4、快速反应、高效运转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适用范围

  1、本案所指的师生员工包括在本校的临时用工人员。

  2、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卫生事件包括: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群体性疾病等。

  四、管理职责

  1、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制订和修正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学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消灭虫媒孳生地,保证学校教室、食堂、宿舍、厕所及其它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推行“放心工程”,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住上安心宿舍。

  (7)及时向县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强化免疫等工作。

  五、突发事件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的职责落实情况,纳入行政干部及有关责任人的年度考核;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

  (2)经常对食堂、超市、教学环境与生活环境进行督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

  2、增加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3、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1)专门配备一名专职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员,负责食堂、超市的食品安全卫生督查考核工作。

  (2)食堂、超市必须向县卫生行政部门申领《卫生许可证》;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规范个人卫生行为;对患有《食品卫生法》中规定 “五病”的人员必须100%的调离;对于感冒、手部皮肤破损者,患病期间不得从事食品的加工、销售工作。

  (3)严格采购、贮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卫生安全管理。购销和使用的食品应当按规定验收,禁止向师生员工出售过期、变质的食品和“三无”产品;食品加工过程和储藏必须生熟分开;餐饮具必须采用高温或药物严格消毒,并有保洁措施。

  (4)食品及原材料贮存和食品制作间必须具备完善的安全措施,并落实专人、专锁、专保管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5)加强生活饮用水的管理,定期清扫水池和水质检测,防止因水污染而造成疾病传播。

  (6)加强厕所卫生和排污管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7)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完成计划免疫任务。

  (8)依法加强对有毒有害物品、危险品等物质的存储、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误或使用不当引起突发事件。

  4、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防病能力。

  (1)高中班主任讲评中要加强普及公共卫生知识教育,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特点,通过黑板报、墙报、讲座、广播、印发宣传品、校园网、开展安全知识竞赛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不用街头无证、无照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六、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学药品中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它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1、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学校建立考勤监测制度,教职员工因病请假,必须附医院证明;学生因健康原因缺勤三天及三天以上者,各班主任应将情况上送校医室,由校医室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校医室要与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关系,收集本县及周边县市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以便及早做好预防工作。

  2、突发事件报告

  (1)学校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转,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领导及校医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医务室为学校的法定报告单位,法定报告人:叶秋娟。其它教职工为义务报告人。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暴发及其它突发卫生事件时,法定报告人及各有关部门应立即向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内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县教育局和县政府报告。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4)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县教育局举报有关部门或有关责任人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七、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应急办法》和《台天县学校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以下分级标准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标准界定。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1)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教育系统内各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2)校突发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检查、督促各部门各项防治措施,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

  (3)校内如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大型集体活动要进行控制。

  (4)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5)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所在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工作。

  (4)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5)学校根据情况,由校突发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所在地区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第三、二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2)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各处、室、组负责人请假。外出学生和去过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3)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学校不得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学术活动和会议的时间;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暂缓进行;暂停跨班组织的业余培训和兴趣小组活动。

  (4)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馆、厕所、会议室、体育馆、办公室、宿舍等场所,在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5)校突发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4、校内疫情: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1)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首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调整病例所在班级的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二例及以上的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对病例所在班级和相应班级或年级段实行停课;如出现二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须报县政府批准。

  (2)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年级段,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网上授课、电话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如学校停课放假,中层以上干部和教师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3)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应做好以下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县卫生、教育和公安部门;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于卫生、公安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八、保障措施

  1、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小组,负责全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全面工作;校医室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班主任应积极配合校医室做好预防和控制工作。

  2、人力资源保障

  学校按照要求配齐卫生院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应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3、财力和物资保障

  学校安排必要的经费,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校医室要常备一些消毒药品。

  九、责任追究

  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以及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学校要切实承担起教育、管理和保护学生的责任。校长是校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卫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分管校长负具体责任;具体责任人负直接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者,学校应视情节轻重,给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篇3:白驹中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驹白中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在学校内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严重伤害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群体性异常反应、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发生及在校园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检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在市教育局、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落实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的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组织领导

  (一)驹白中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副组长:z

  成员:z

  1、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2、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3、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宿舍、食堂、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5、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

  6、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成等工作。

  四、突发事件报告

  1、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报告程序,学校一旦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暴发、以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相关知情教师或部门应立即向学校领导小组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在2小时内用书面传真形式(或电话)向市教育局报告,并同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2、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3、在学校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并确保信息畅通。

  五、应急处置措施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现场的教职员工应立即将有关情况通知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人及学校领导。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政府和卫生部门;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拨打120急救电话,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追回已出售的可疑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

  2、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3、与中毒或患病人员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4、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与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察工作。

  5、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教育、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当地政府,并请求支持和帮助;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篇4: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隆兴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检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

  7、及时向当地街道(乡镇)卫生院或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发事件预防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学校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1、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2、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3、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教室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4、学校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严格执行新生入学前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登记制度,提高学生疫苗接种率,防止疫苗相关性疾病的发生或流行。

  5、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加工、运输、存储、使用、处理等环节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误引起突发事件。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五、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学物品中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它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在学校建立考勤监测制度,指定专人对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医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市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医务室及学校有关部门应立即向本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4、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的职责的情况。

  六、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以下分级标准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标准界定。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①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②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③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进行控制。

  ④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⑤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②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③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④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⑤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②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③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学校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会议时间;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暂缓进行。

  ④对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厕所等场地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⑤学校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4、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①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病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须报市教育局批准。

  ②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电话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如学校停课放假,学校领导和教师(非密切接触者)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③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门;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设立卫生室,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二)人力资源保障

  学校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配齐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应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三)财力和物资保障

  学校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z 、各班主任

篇5:高中传染病暴发、群体性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淳高高中传染病暴发、群体性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为确保我校能够及时、有序、高效地应对可能发生的传染病及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稳定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责任到人

  (一)学校成立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zz

  副组长:zz

  组员:zz全体班主任德育助理

  (二)具体分工--设七个工作组:

  1、疫情监控组:zz全体班主任、德育助理

  2、协调组:z(总协调)、z(分管年级、后勤、保安人员)、z(分管年级、音体美信息通用技术教学人员、教辅人员)、z(分管年级、教辅人员)、z(分管年级、教辅人员)、z(分管年级、教辅人员)。

  3、联络组:zz(食物中毒法定报告人)、zz(传染病疫情法定报告人)

  4、后勤保障组: zz

  5、医疗组:zz、全体班主任、德育助理

  6、汽运组:zz

  7、宣传教育组:zz、全体班主任、德育助理

  二、应急处理的原则

  1.坚决果断地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在最快时间内切断传播途径,隔离病情可疑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同班、同室),把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2.切实做好师生员工的思想、舆论引导工作,确保校园稳定。

  三、传染病发生的应急处理预案

  当学校出现传染病暴发疫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1、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应急处理工作,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作好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2、疫情监控组:疫情监控组全体人员应密切关注传染病相关信息,一旦发现疫情,立即上报到协调组相关领导(特别紧急情况应首先直接拨打120急救电话)。疫情监控组全体人员负责配合疾控部门查实疫情,对密切接触者立即采取隔离、消毒与转移措施。

  3、协调组负责指挥相关工作:安排相关领导、班主任、教师与有关家长、亲属联系,积极控制事态发展,并做好信息管理工作,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4、联络组根据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指示,及时上报县疾控中心及县教育局普教科(县疾控中心电话:57312093-8009,县教育局普教科电话:57338657)。

  5、医疗组负责根据不同情况与传染病医院或就近医院联系,做好隔离防护和运送工作。

  6、汽运组做好车辆调度工作。

  7、后勤保障组安排处置场所、有关物资、后勤人员服务以及配合做好消毒工作及后勤保障工作。

  8、领导小组追踪了解治疗情况,向有关部门反馈处理结果。

  9、宣传组负责对发生暴发疫情需形成“防护屏障”,积极配合疾控中心组织实施对易感人群进行免疫应急接种。

  四、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应急处理预案:

  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以下措施:

  1、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抢救中毒人员、安排检查现场、调查事件的起因,安排善后工作。

  2、疫情监控组:疫情监控组全体人员应密切关注食物中毒事件相关信息,一旦发现疫情,立即上报到协调组相关领导(特别紧急情况应首先直接拨打120急救电话);负责查实本部门中毒可疑人员,积极控制事态发展,并做好信息管理工作。

  3、协调组负责指挥相关工作:安排相关领导、班主任、教师与有关家长、亲属联系,积极控制事态发展,并做好信息管理工作,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4、联络组根据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指示,及时上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县教育局普教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话:zz,县教育局普教科电话:zz)。

  5、医疗组立即组织医务人员赶赴事发现场,进行救治或转院救治;及时联系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6、汽运组立即安排车辆运送中毒人员转院救治。

  7、后勤保障组立即通知经营部门,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配合卫生监督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监督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协助卫生监督部门做好消毒和隔离工作。

  8、后勤保障组组织保卫部门负责校内事件现场的保护;疏散无关人员;保证交通畅通。并与保卫部门联系,做好现场秩序的维护工作。

  9、领导小组追踪了解治疗情况,并向有关部门反馈处理结果。

  五、应急处理及常态管理的相关措施和要求:

  1、宣传教育组负责利用板报、广播、健康课、校园网等多种形式宣传卫生防疫和食物中毒应急处理的科学知识,进一步增强师生防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学校将此项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增强师生预控的责任感。

  2、落实学校师生健康状况每日晨检报告制度,班主任为本班学生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负责本班学生的病情监控,密切关注学生健康。班主任每天坚持到校晨检、午检,对学生健康状况进行询问、观察和了解,同时要对患病学生每日状况进行追踪,如有学生缺勤,一定问清缘由,并密切电话跟踪患病学生身体情况,检查发现患病学生,及时上报。

  3、保持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由医疗组负责对学生的学习生活环境定期进行消毒,后勤保障组予以协助。

  (1)餐厅每日一次;(2)室外每周二次;(3)教室、实验室等公共场所每周至少二次;(4)在各洗手处安放好洗手液、消毒皂;(5)各教室、实验室等场所落实开窗通风换气制度,教室要求24小时开窗,学校落实专人检查、巡夜及特殊天气的开闭。

  4、 严格作息时间,增加户外活动。要落实学生课间、课外体育锻炼制度,每节课结束后,任课教师和班主任都要督促学生走出教室,参加体育活动。要求教师准时下课,准时放学,作业布置要适量,以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要保证学生的休息时间,坚持“两课”、“两操”两活动制度,延长户外活动时间,增强学生体质。

  5、实行封闭管理。非本校人员未经许可,一律不得进入教室、餐厅等场所;控制一切外来人员入校,有急事电话联系、校门外接待。家长来校在室外与学生远距离接触,所送物品委托门卫转交。

  6、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每个学生自备饮水用具,不允许借与外借,自备手绢、体温计等,阻断交叉传染渠道。

  7、建立学校与家庭互动的防控机制,加强对学生离校回家这一过程的管理。学校要把每天放学时间告诉家长,家长要每日把学生回家时间、路线及社区活动的情况反馈学校,以督促学生按时上下学、避免去人群密集的场所玩耍。要提倡学生骑自行车或步行上学,对乘坐公交车上学的学生,应要求他们加强防护。

  8、要求全体教职员工、学生不出县城。学生上学期间不得擅自离校,外出须经班主任、教务处批准,并说明去向;假期间禁止师生外出旅游,禁止进入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要求师生不在校外吃早点、就餐,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10、拒绝外省、市客人来访。禁止师生接触外省市人员,一旦接触马上报告,并落实隔离措施。

  11、要求师生及时报告家庭成员出市情况。落实从疫区回来的学生家长或教师家属其师生本人停课2周在家隔离观察制度。

  本预案发布后,所有师生员工必须认真学习,做到有备无患; 传染病流行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本预案正式启动;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可对本预案作补充、修订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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