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X房地产项目中介管理制度

5962

X房地产项目中介管理制度

  某房地产项目中介管理制度

  1.目的:为规范集团项目储备运作和管理,为集团战略发展提供项目储备的支撑,拓宽项目信息获取渠道,规范总部及各公司项目拓展部门与项目中介沟通过程中的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2.1适用范围:总部发展中心及各项目公司项目拓展部门

  2.2发布范围:总部发展中心及各项目公司项目拓展部门

  3.名词解释:项目储备包括土地储备和在建房地产项目储备。

  3.1项目中介是指拥有房地产项目信息资源,能在我方与项目所有方之间进行协调和沟通的个人或单位。

  3.3项目所有方是指土地使用权人、房地产在建项目中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形成的共同体。

  3.4项目拓展部门是指总部发展中心项目拓展部及各项目公司负责项目拓展的部门或项目公司下属项目部负责项目拓展的工作人员。

  3.5项目责任人是指获取中介项目信息的第一人、拓展项目小组的牵头人。

  3.6项目备案是指各项目公司拓展项目达到备案标准后,向总部发展中心进行项目信息、项目资料及项目初步分析报告的备案,并留存项目资料。

  4.职责:

  4.1总部发展中心:

  4.1.1负责督促各项目公司项目拓展部门对拓展项目及项目中介信息进行备案;

  4.1.2审定中介服务协议的内容;

  4.1.3负责已签订中介服务协议的备案工作。

  4.2项目公司主管领导/发展中心拓展部经理:

  4.2.1负责督促拓展部门项目责任人及时进行项目备案;

  4.2.2协助拓展部门项目责任人进行项目的沟通和谈判。

  4.2项目公司拓展部门项目责任人/发展中心拓展项目责任人:

  4.2.1负责厘清项目关系,认定所拓展项目的中介;

  4.2.2负责向总部发展中心及时进行项目备案及中介信息的备案;

  4.2.3及时通报项目中介变更或变动的信息;

  4.2.4负责解释与项目中介有关的信息和情况;

  4.2.5依制度中的中介服务协议范本,草拟中介服务协议书。

  5.作业内容:

  5.1项目中介的分类:

  5.1.1一类项目中介是指拥有房地产项目信息资源,能在我方与项目所有方之间进行协调和沟通的,且对拓展项目合作能够起关键性作用(能根据我方要求,对项目进行全程沟通)的个人或单位。

  5.1.2二类项目中介是指拥有房地产项目信息资源,能在我方与项目所有方之间进行协调和沟通,且对拓展项目合作能够起辅助性作用的个人或单位。

  5.1.3三类项目中介是指拥有房地产项目信息资源,但不具备沟通和协调能力及资源的个人或单位。

  5.2项目中介的认定:

  5.2.1可提供土地或在建房地产项目信息,并提供项目基础资料及相关法律文件,达到总部发展中心项目备案标准的,即可认定其为该项目的中介;

  5.2.2不能提供项目所有方信息并进行切实沟通和协调的,不能认定其为该项目的中介;

  5.2.3提供项目信息不完整或有明显不真实的不能认定其为该项目的中介;

  5.2.4项目中介以项目为单位,就同一项目而言,项目中介只有一个;中介为多人或多级时,视为一个中介团体;

  5.2.5拓展项目在总部发展中心进行项目备案时,信息来源属项目中介的,须同时对该项目中介备案,项目中介信息由该拓展项目实际负责人负责核实并解释。

  5.2.6项目责任人要保留项目中介在项目谈判过程中起到中介服务作用的凭证,要在谈判大纲、谈判纪要等谈判过程记录文件中体现,作为最终确定该项目中介认定结果的重要依据。

  5.2.7若同一项目出现多个中介时,可视如下不同情况进行选择:

  5.2.7.1同一项目拓展部门内,若针对同一项目出现多个中介,且多个中介互无关系时,选择能够提供较详尽资料和信息的,沟通和协调能力强的;

  5.2.7.2同一项目拓展部门内,若针对同一项目出现多个中介,且多个中介同属一个服务机构时,视其为一个中介团体;

  5.2.7.3不同项目拓展部门间,针对同一项目出现不同多个中介,以项目备案时间先后为准,确定项目归属及项目中介,或以上级领导意见确定为准。5.3项目备案标准:

  5.3.1项目简介清楚明确,应包含如下内容:项目座落、四至范围、占地面积、规划建筑面积、规划容积率、各类建设产品及其规划面积、地块现状、项目所有方的基本情况及意向转让价格。

  5.3.2项目法律文件,应有以下法律文件中的一个或多个:立项批复、土地使用权证或土地出让合同、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用地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

  5.3.3项目中介信息的备案内容包括联系人姓名、联络方式及通讯地址等基本信息。

  5.4项目中介接洽过程的工作原则:

  5.4.1尊重第三方及其工作成果,承认项目中介方的信息提供、沟通协调的服务功能和作用;

  5.4.2注重接洽工作时的个人仪表,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详细内容参见《员工手册》及《拓展项目谈判管理制度》;

  5.4.3在我方与项目所有方进行沟通前,要求项目中介提供公开的项目资料,原则上项目拓展工作人员不应以任何名义签订保密协议。若确有必要签订保密协议的,须经集团领导同意并授权执行人,方可执行;

  5.5.项目拓展人员不应向中介方承诺给付中介费用的额度;中介费用额度的最终审定权归集于集团副总级别以上人员;

  5.5.1与项目中介接洽过程中,要注意保守公司机密,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中介服务报酬及费用:中介服务报酬的给付以项目中介提供中介服务,使我方与项目所有方的合作达成,且合作协议正式生效为前提;

  5.5.2若项目成交总额款项是分期给付的,则相应的,项目中介服务报酬也同比例分期给付;

  5.5.3三类项目中介的信息服务报酬付费区间为:1——10万元人民币;二类项目中介的中介服务报酬按市场标准以项目成交合同额的1-3‰(含税)累时比例额度给付,该中介服务报酬须中介费出具正规发票;

  5.5.4项目中介付费标准项目成交总价10亿元以上8—10亿元5—8亿元2—5亿元5.5.5付费标准0.10%0.15%0.20%0.25%2亿元以下0.30%一类项目中介的中介服务报酬参照二类项目中介的付费标准,上浮30—50%,或视项目具体情况,由双方协商另行商定,经集团领导批准后确定;

  5.5.6中介服务报酬额度中已包含项目中介应缴纳的各项税费,我方不负责代缴任何税费;

  5.5.7无论项目合作达成与否,项目中介在服务期间内所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我方不予负担;

  5.5.8若项目中介方发生如下情形,视情节轻重,予以核减中介费给付额:5.5.8.1在合作过程中沟通协调不利的;

  5.5.8.2在合作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情节的;

  5.5.8.3在合作过程中发现有意向我方工作人员进行贿赂的;

  5.5.8.4在合作过程中泄露我方公司机密的。

  5.6从项目中介渠道获取项目信息的操作流程:前期接洽中介认定获取项目信息资料及法律文件项目中介完成初步分析报告初步可行获取详细资料项目中介中介备案项目备案沟通协调与项目所有方接触、沟通、谈判项目中介签订合作协议签订中介服务协议

  5.7中介服务协议:

  5.7.1中介服务协议的签订以我方与项目所有方签订合作协议为前提;

  5.7.2中介服务协议的签订须经由集团审批方生效,任何以个人名义签订的中介服务协议均属无效。

  5.7.3中介服务协议内容参照本制度附件之中介服务协议范本执行;

  6.奖惩条例:

  6.1对于引荐项目中介并达成项目协议的公司拓展人员的奖励办法,相关内容详见《土地储备奖励制度》;

  6.2与中介接洽过程中不得接受他方人员的贿赂或回扣,否则将按公司相关制度给予惩处;

  6.3无

  7.与中介接洽过程中泄露公司机密的,按公司相关制度给予惩处。

  8.注意事项:8.1附件:中介服务协议(试行草案)

采编:www.pmceo.cOm

篇2:房地产公司档案管理目录制度

  房地产开发公司档案管理目录制度

  一、公司档案共分十一类,分别是:人力资源、政策法规、公司文件、文件(含设备、生产技术、仓储、营销、工程等)、工程、广告、采购、培训、信息、综合等类。有特殊要求的所有文件资料归为一类。不单独区分公文与档案的管理。

  二、档案管理执行的依据是公司的《档案管理制度》。

  三、档案编号:"档案"二字拼音的第一个大写字母 + 类别 + 序号 + 附件

  类别直接以汉字表示。

  序号即各类别中排序,以三位数表示,从001开始顺序编号。

  附件以数量表示,有几份附件就用数字几表示。

  在此没有将"合同"单独分类,相关合同归相关类别建档。

  没有按档案密级分类,确属重要的、唯一的资料,将单独保管。

  四、查阅档案时以档案目录与档案编号对照一致即可。

  五、综合类如图片、录像(影)带、磁盘、移动盘、光盘等以及无法归入上述十一类的。

  本制度由行政部制定,并监督执行。

  档案目录  类

  项目序号日期编号名称份数备注

  1

  制表日期:

篇3:公寓酒店项目营销部工作制度

  公寓酒店项目营销部工作制度

  1、工作时间务必着工装,注意仪容仪表。精神要饱满,面带微笑工作。

  2、提倡认真、积极、进取的工作态度。

  3、了解公司整体销售和效益目标与实况,并能提出合理销售办法和经营意见代公司决策参考。

  4、了解公司各部门的运作基本概况,在销售运作中与各部门配合与直辖市。

  5、及时了解市场异动情况及同区域同物业变动情况,并及时地作出分析。

  6、及时了解客户情况,努力把握销售方向。

  7、对客户所存在的疑虑或问题应热情、耐心地予以解答,需处理的问题应及时处理。

  8、对应急事件能作出适当的处理。

  9、同事之间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理解、团结协作,为共同的目标而努力。

  10、认真完成上级传达的各项任务,按公司的要求做好本职工作。

篇4:公寓酒店项目销售部规章制度

  公寓酒店项目销售部规章制度

  1、每日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2、请假需提前一天书面通知,经同意后方可休假,不按规定视为旷工。

  3、工作时间务必着工装,仪容仪表必须符合公司员工手册的规定。

  4、精神要饱满,面带微笑工作,举止大方得体,维护公司及销售部的良好形象。

  5、提倡认真、积极、进取的工作态度。

  6、准时参加公司及本部门的各会议,如有事不能参加,应事先请假且需征得经理同意。

  7、会议跟进者必须严格按照会议跟办的制度与程序操作,如有客人投诉,将追究跟办人的责任。

  8、工作时间严禁处理私人事务,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9、讲文明礼貌,不准粗言秽语,不准讥讽嘲弄客人或对客人不尊重、不理睬、不得有不雅行为动作、不得与客人争辩或在公共场所与同事争论等。

  10、对客户所存在的疑虑或问题应热情、耐心地予以解答,需处理的问题应及时处理。

  10、掌握公司整体销售和效益目标与实况,及时提出合理的销售办法和经营意见供公司决策参考。

  11、团结公司各部门的关系,了解公司各部门的运作基本概况,在销售运作中与各部门合作与协调。

  12、及时了解市场异动情况及同区域、同物业变动情况,并及时地做出分析。

  13、销售人员每日须完成电话销售5次,外出销售拜访6次,每周签订2份合约。另外,每日完成电话报告、外出销售拜访报告。

  14、每日下班之前负责自己办公地点的清洁及整理,保持办公环境舒适优雅。

  15、当值员工须按值班的要求完成值班的各项任务。

  16、同事之间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理解、团结协作,为共同的目标而努力。

  17、切实执行上级指派的各项任务,按公司的要求做好本职工作。

篇5:房产项目销售现场接待制度

  房产项目销售现场接待制度

  本司认为销售乃一门专业工作,楼盘销售成功与否不单表现出个人能力高低,更重要体现出团队精神,所有从事销售之业务员必须具备专业精神及态度进行销售工作,以客为尊,贯彻售前及售后服务,充分了解楼盘所有资料并掌握市场最新资讯,统一口径演绎楼盘销售卖点,全力配合整体销售策略,严格执行公司规定之规章制度,服从并尊重项目负责经理之最终决定。现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接待客户实行"轮流接街、专人全程服务的制度",销售部经理负责监督调查接等顺序,保证每个客户能得到销售员主动的接待。

  1、接待顺序根据签到的顺序。销售人员须按此排序表进行客户接待工作。轮到接待的销售员须携带相关售楼资料站在门口等候,其余销售人员在接待台后等候。若销售员不按顺序接待客户,遭其他销售员书面投诉,核实后第一次给予书面警告;第二次以后计入季度考核。

  2、销售员如因正常工作如接待客户或其他公务不能按次序接待而导致空缺的,自动跳过。若轮到的销售员因私不在现场,则自动跳过,不另行补回。

  3、每个客户由专业全程服务,无特殊情况避免一个客户由多人接待的现象。

  4、不得令客户受冷遇,不论客户的外表、来访动机,销售员都要全力接待。销售员在接待每一次见面的客户必须委婉地询问客户以下两个问题:(1)你是否来过?如来过,则询问'是哪位销售员接待的您?'若客户有来过并说出该销售人员,应及时给回该同事,若该销售员恰巧休假,则其他业务员有责任第一时间通知有关销售员,并招呼客户先坐下,有关销售员亦需及时性时决定找指定同事跟进或亲自跟进;若客户未能说出先前接待同事姓名、相貌特征,且现场同事无人认识该客户,则由轮班同事跟进,并于客户总登记册进行客户登记,并于排序表上登记。若有刻意隐瞒,并经证实违者每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第三次自动离职。

  5、排序中不能代接客户,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6、如因服务态度以外的原因遭客户投诉,现场经理查实后给予销售员书面警告,累计两次自动离职。销售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正在接待的客户,而转接其他客户(客人多时,只能兼顾)。若因服务态度问题遭客户书面投诉,处理方式同上。

  7、规范销售员用语,不该在客户面前说的话决不允许说。其中包括:公司内部资料,有损公司及同事形象的言语,与政府相关规定不符的言论。销售员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在客户面前发生争执,也不得在成交后因销售员之间发生争执而向客户查核当时成交或登记的情况。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处罚,第一次给予书面警告;第二次立即除名。

  8、销售员接待客户完毕后,须送客户出售楼处,并目送客户上车离开现场方可返回,不得于客户背后谈论、辱骂或取笑客户。

  9、销售员接待客户后须在《接待轮序表》上签字确认,并按顺序接听电话。

  10、每个销售员都有义务做电话咨询,做好电话记录,并鼓励客户来访售楼现场,客户主动留下电话的,登记在来电登记表上。销售员接听电话不主动报自己的姓名。

  11、销售员接待完客户,要完整填好一份客户来访登记表,以备今后查阅,否则将视作放弃该客户。

  12、严禁挑选客户接待,否则将视为放弃本次接待客户的权利。若销售员正在接待客户,登记过的老客户来访则由该销售员自己选择新客户还是老客户,如选择新客户,则老客户由轮班同事接待。若同事协助成交,佣金平分。

  13、严禁争抢客户及破坏成交的行为。销售员不得在其他销售员接待客户的时候,主动插话或帮助介绍(除非得到邀请)。若遭到其他销售员投诉,影响成交,经理查实后按情节给予警告,累计二次以上则罚款50元。

  14、销售员在接待其他同事的客户时不得主动递送名片,除非得到该销售员的同意。若客户主动要求,事后必须及时知会原销售员。每个销售员都有义务帮助其他销售员促成交易,在原销售员不在或繁忙的情况下,其他销售员必须协助接待。如有销售员书面投诉,核实后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给予书面批评,罚款50元。

  15、请假者,视为自动放弃当日接待新客户的机会,过期不予弥补。

  16、工作时间以外接待的客户不计次数;老客户直接再次定房接待不计次数。其他情况一律视为有效接待。违者参照第一条处理。

  17、购房认购书应由销售人员自行填写,交现场经理签字后审核保管(经理不在时由主管跟进)。

  18、销售员有责任跟进已登记并属于其跟进客户,促成交易。客户总登记册内之客户登记以第一次签署为准,当天起计20日内,视作销售员的老客户,若于20天内客户与另一名销售员成单交易,佣金平分,业绩也平分,但必须于当日向销售经理提出,并在认购书上签署两人的姓名(20天后视作新客户处理);对于同一客户多人接待过,以第一接待人与最后成交者为准,佣金平分;老客户带来新客户除非指明或直接找某位销售员,否则作为新客户处理(若新客户回访有老客户陪同,也视做新客户处理)。违者参照第1条处理。

  19、销售员需'留单位',需通知'销控人员',销售完毕亦必须通知'销控人员',同时填写成交客户调查表,现场销售经理作为销控人员,进行当日销控及统计。

  20、原则上客户定房后不予调换和退房,客户退房后,奖金、任务指标均不计。

  21、换房必须经销售部经理签字生效且须交纳手续费,换房原则上可以以小换大,不可以以大换小,可以价格低换价格高的,不可以价格高的换价格低的;退房按公司规定执行。

  22、以下客户属于老客户:与其是直系亲属的客户。

  23、客户直接到现场投诉时,应及时接待并及时处理。如客户情绪较激动,接待销售员应尽量将客户引到较为安静的地方,慢慢予以安抚并通知现场销售经理。销售员应面带微笑,全神贯注地倾听,并要及时表示你的理解。如客户提出无理要求,也不能直接回绝,可视情况委婉表达公司的立场,或找出有关协议、法规文件等说服客户,如矛盾尖锐,须作好记录工作,便于事后处理,不得擅自作出承诺与保证,不得与客户发生争吵,也不得态度冷淡。

  考勤制度

  1、上班时间:早班9:00--18:00,晚班11:00--20:00

  2、无论任何理由迟到三次,累计超过45分钟,做旷工处理;旷工达两次以上自动离职。

  3、请事假须提前一天向主管申请,两天以上须经经理签字,事假扣除当日工资。

  4、请病假,须事后提交"医院证明书"。否则按事假处理。病假每月累计超过两天,按国家有关规定扣除当天部分工资。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