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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工程管理部现场变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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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工程管理部现场变更制度

  房地产工程管理部现场变更制度

  目的

  规范工程管理部对设计变更工作的管理,明确相应的职责范围和内容。

  基本规定

  1.项目部负责施工期间就有关设计变更,同设计院的具体业务联系;

  2.项目部专业工程师负责本专业设计变更的技术审核,同时兼顾其经济性,对不合理处,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专业意见;

  3.作为重要工程资料,对设计变更的管理应严格按照审批流程和资料管理制度加以落实;

  4.资料员负责对设计变更流程情况的跟踪;

  5.项目部专业工程师负责对设计变更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

  设计变更审查要点

  1.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提出设计变更的审查要点

  (1)判别设计变更的必要性;

  (2)采用的技术是否合理、先进;

  (3)现场施工是否可行;

  (4)变更是否存在对工程进度的严重影响;

  (5)反映的内容是否全面,能否满足估价的要求;

  2.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的审查要点

  (1)判别设计变更的必要性;

  (2)采用的技术是否合理、先进;

  (3)现场施工是否可行;

  (4)变更是否存在对工程进度的严重影响;

  (5)设计变更的说明、图纸是否清楚、完整;

  处理程序

  1.设计院提出的设计变更

  (1)根据实际情况,设计院提出专业的设计变更;

  (2)资料员收到设计变更后,转发工程项目部、规划设计部、成本控制部;

  (3)工程项目部和规划设计部提出技术审核意见,成本控制部提出经济评估意见;

  (4)工程项目部、规划设计部和成本控制部达成一致后,下发监理;如有异议,则由提出异议部门与设计院和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最终达成一致;

  (5)监理对设计变更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如无异议,下发施工单位;如有异议,则同工程项目部、规划设计部和设计院沟通协调,达成一致意见后,下发施工单位;

  (6)施工单位组织变更工程的实施;

  (7)工程项目部与监理协作跟踪签证工程的施工过程;

  (8)监理工程师、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先后签署跟踪变更工程意见;

  (9)转交工程管理部资料员进行材料归档。

  2.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1)根据工程实际和图纸情况,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提出设计变更要求;

  (2)监理单位对变更要求签署意见后,送交工程项目部;如有异议,则返回进行修改;

  (3)工程项目部对设计变更要求进行技术审核后,转发规划设计部、成本控制部;

  (4)规划设计部对其要求进行技术审核,成本控制部对其进行经济评估,并对费用变化提出处理意见;

  (5)达成一致后,由工程管理部提交设计院,并督促其进行设计修改;如由异议,则由提出异议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形成最终意见;

  (6)设计院根据变更要求,提出设计变更;

  (7)工程项目部接收设计变更后,向规划设计部、成本控制部各转发一份;

  (8)工程项目部和规划设计部对其进行技术审核,检查其是否符合原变更要求;成本控制部对其进行造价估算;

  (9)工程项目部、规划设计部、成本控制部达成一致后,由工程项目部下发监理公司;

  (10)监理单位签署意见后,下发施工单位;

  (11)施工单位组织变更工程的实施;

  (12)工程项目部与监理协同跟踪变更工程的施工过程;

  (13)监理工程师、工程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先后签署跟踪变更工程意见;

  (14)工程管理部资料员进行材料归档。

  处理权限

  见《现场签证办法》中有关经济权限的规定

  相关文件及质量记录

  4-6-1设计变更跟踪单(公司专用表格)

  工程联系单(深圳市建设局统一印制的表格)

  设计变更通知单(采用设计单位印制的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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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VK地产项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VK地产项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设计变更>

  1.建筑、园林、室内外装饰专业及影响交工标准的设计变更由设计部签发,项目经理部执行;涉及土建、水暖电等专业的设计变更由项目经理部签发,报设计部备案。

  2.项目经理部总经理、工程管理部经理及成本管理部经理负责对设计变更的合理性进行审核,设计变更涉及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由项目经理完成审批并承担责任;5-20万元的,报设计部、成本部及相关领导进行审批;20万元以上的签证,需上报评审委员会审批。

  3.设计变更提出后,须当天回复项目经理部,超过2天仍未回复的变更申请,视为同意变更申请,由项目经理部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并执行。

  4.项目经理部收到设计变更后,由质量工程师负责将设计变更(或变更图纸)原件存档,并将变更(或图纸)复印件转发给现场专业工程师、监理公司及施工单位。

  5.发出的设计变更图纸需有设计单位盖章、专业设计师签字,并加盖项目经理部专用章,否则视为无效设计变更。

  6.由专业工程师负责办理设计变更通知单,并跟踪设计变更的执行情况,监督监理公司对变更部位的整改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完成设计变更。

  <现场签证>

  7.现场签证由现场专业工程师主办,项目经理部总经理、及成本管理部经理负责对现场签证的合理性进行审核。签证涉及金额在2万元以下的,由项目经理完成审批并承担责任;2万元以上的现场签证,须报成本部经理及工程总监审批;10万元以上的签证,需上报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批。

  8.现场专业工程师负责对现场签证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并监督监理公司对签证部位的实施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完成签证。

  <应急情况的处理>

  9.由于原设计存在的问题,即将造成工程停工的,为了确保工程工期,按照应急情况进行处理。

  10.专业工程师立即联系设计部有关人员,并编制书面《设计变更通知单》,经口头、传真或E-mail方式征求上述审批权限或签发权限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同意后,由设计部(或项目经理部)负责人签发并发放给施工单位及监理公司。

  11.此等未经标准程序批准的文件均为非正式文件,有关经办专业工程师应在15天内,按正式程序补办手续并注明补办原因。

篇3:现场监理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制度

  现场监理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制度

  1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图纸差错或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施工条件、材料的规格品种、质量等不能完全符合设计要求以及对工程的合理化建议等原因,需要进行施工图修改时,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2 提出设计变更,应由施工单位或提出人填写技术核定单,提交监理单位,技术核定单应作到计算正确、书写清楚、绘图清晰,变更内容应写明图号、轴线位置、原设计内容、变更后的内容和要求等;

  3 监理单位接到技术核定单后,应尽快与业主技术负责人取得联系,以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设计变更,如需变更时,由业主(或业主委托监理单位)送原设计单位(或其工地代表)审查,并提出相应的变更图纸和说明;

  4 监理单位接到变更通知后,应及时审核其技术和经济上的合理性及工程量增减对造价和工期的影响,经与业主充分协商后,连同设计变更一起向施工单位发出费用、工期增减通知,施工单位应据此施工和结算;

  5 由合理化建议引起的设计变更所节约的投资或缩短工期增加的效益,业主应按有关合同规定给予奖励;

  6 重大变更必须经监理单位(或业主)组织专家论证,并经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三方同意,由设计单位负责修改,如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和规模时,须经原批准初步设计单位批准,以取得追加投资;

  7 所有设计变更资料,包括设计变更通知书、修改后的图纸等,均需有文字记录,纳入工程档案,作为交工资料的一部分;

  8 如确有必要,经充分协商,设计单位可委托监理单位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设计变更,但必须有正式委托手续,加盖公章并给予一定相应的报酬,否则,监理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办理变更手续;

  9 材料代用必须书面报请监理单位同意,以大代小,以优代劣主要考虑对费用的影响,如果以小代大、以劣代优则需经强度、刚度及稳定性计算,并附计算书方可批准;

  10 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擅自改变设计时,有权通知停工。

  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承担。

篇4:建设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审核

  建设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审核

  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审核必须进行现场核实

  一个建设工程项目如果因设计深度不够,或者在施工过程中经常进行设计变更与拆除修改,必然造成施工中变更多,现场签证多,从而使工程中标价与实际造价相去甚远。加上施工现场管理不严,工程计价产生多估冒算也在所难免了。工程竣工结算中如果设计变更漏洞很多,有的是有设计变更但没有施工;有的是施工进行了核减,却没有相应的设计变更;还有的是设计变更工程量远远大于实际施工工程量;更有的工程项目建设实施中,部分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及工程监理人员以隐蔽工程处理、误工、抢工、复杂工艺、特殊材料等方式乱签证,人为随意追加工程造价。

  诸如此类举不胜举。因此审核人员在审核设计变更工程量过程中时,要采用耐心、细致的工作方法,不仅要对施工图设计的内容到现场进行核实,而且还要对设计变更增加的内容是否与实际施工的内容相符进行现场核实,认真核算,以便准确地核定工程量。对现场签证工程结算的审核要求审查签证单的真实性,严把现场签证关。在审计过程中,对于隐蔽工程签证,要标明被隐蔽部位、工作量及质量情况,对于图纸以外的现场签证,要审核签证的时间、地点、事由、几何尺寸或原始数量以及签证当时的各种背景状况,避免出现随意增大签证工作量,伪造资料、巧立名目、人为虚增签证费用。据此,在对于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审核时,审核人员必须深入现场,才能真正做到对签证的审核真正做到实事求是,合理计量,严格控制其合理性和有效性,绝不能见有签证即给予计量,杜绝和防范不实际的开支。

  如果工程造价审核人员还是坚持按图纸按变更审核,那就必然会丢却以事实为依据的准则,从而产生诸多与实际不相符的结果。即便审核人员在签证的当时由于各种情况未能在现场,也必须于事后再进行深入现场,依据施工过程的客观规律,通过细致的分析核对,确定真正符合施工现场的签证事实,才能保证签证的合理性与正确性。所以,对于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审核,无论其涉及的造价是多还是少,都必须坚持进行现场核实,这是所有工程审核人员必须遵循的一个最为基本的工作方式。

篇5:基建工程现场变更签证监督管理细则

  基建工程现场变更、签证监督管理细则

  为加强我院基建工程实施过程中变更、签证的管理与监督,明确责任主体,规范施工单位变更、签证的合理性,有效地控制投资,避免重复计算工程量等事项的发生,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工程签证时,基建处现场代表要认真研究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及相关定额,明确工程发生的事实及图纸上不能标识清楚的工程量和尺寸,做到签证工程量准确、字迹清晰、书写规范、签证原因清楚、计量单位、定额与清单相符。

  二、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发生的实际情况上报给监理的工程签证内容及工程量,如与实际情况不符,按多报部分的工程造价另加签证单总造价的10%进行处罚,并在签证单上加注处罚金额;

  三、工程监理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签证内容及工程量进行审核。监理审核的签证内容和工程量如与实际情况不符,按差额部分的工程造价对监理进行处罚,并给监理下发处罚金额通知单;

  四、工程监理审核无误后签署明确意见上报基建处现场代表,现场代表对监理审核后的签证内容和工程量进行复审核,现场代表必须对签证内容和工程量进行核查,做到签证工程量和内容准确无误后上报基建科科长。如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发生一次扣发当月奖金,依次类推;

  五、基建科科长接到现场代表上报的签证单后,分发造价审核人员对签证内容及工程量进行审核后签发。

  六、凡按程序签发后的设计变更、工作联系单应及时交由基建档案管理人员统一封存,不得由个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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