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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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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管理制度

  供应商管理制度

  (一)供应商选择的基本要求

  具有合法经营主体者。

  产品质量、价格、交付情况、服务质量、信誉等条件优良者。

  具有足够的生产能力,能满足本公司连续的需求及进一步扩大需求量的需要。

  能有效处理紧急订单者。

  大宗采购和日常耗用较大的物资采购,须进行前期市场调查、询价、比价工作,有必要时须与供方签订合同或协议,最好固定1-2家厂商供货,以便协作配合。

  (二)供应商资料登记

  未合作供应商:经过市场调查后,采购人员须认真填写《询价报告》,做好供应商的情况记录,方便后期供应商的筛选工作。

  已合作供应商:合作确立后,须建立供应商的资料信息库,及时更新《供应商基本信息表》中的相关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历史订购情况(采购价格、数量)等。

  (三)供应商的考核评价

  从价格(占比30%)、产品质量(占比30%)、交付情况(占比30%)和服务质量(占比10%)四大方面对合作的供应商进行评价。各评分标准和得分根据各部门实际使用登记情况来确定,按照订购批次和安装时间对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评价,填写《供应商评价记录表》,可有利于后期的供应商选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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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3)

  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三)

  一、目的

  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确保采购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包装材料及设备、零部件等符合相关要求,从源头上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控制。

  二、范围

  适用于对原材料供应商、辅助材料及包装材料供应商、设备零部件等供应商的控制和管理。

  三、职责

  1.责任部门:财物部

  2.相关部门:生产生产技术部、运输部、办公室

  四、程序

  1.材料供应商的评定和管理

  (1)物资采购根据《企业检验采购原材料标准》和生产生产技术部提供的验收标准寻找供应商,初步确定若干个候选供应商。

  (2)物资采购向候选供应商发出需求信息,并要求其提供本企业所需求材料的样品,质量标准有关的技术资料,产品技术说明资料,一书一签,企业有关经营许可资料等信息。由物资采购进行评审,评审的内容应涉及到产品价格、企业规模、商业信誉、供货能力、产品质量、服务水平、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等因素。

  (3)物资采购将评审结果填入《合格供方评审表》,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确定为合格供应商,并编入《合格供方名录》中。

  2.合格供应商的管理

  (1)合同签订:企业应与合格供方签订供货合同,供货合同中除应有一般的采购信息和标准要求外,还应增加安全管理要求的条款。

  (2)供应商跟踪和验证:物资采购应组织相关部门每三个月对供应商进行一次评价,并填写《合格供方跟踪表》,归入物资采购原材料合格供方档案中。

  (3)供应商改进对在跟踪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项,物资采购应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对不落实整改措施的供应商应取消其供货资格。

  (4)供应商续用:经考核评价,供应商各方面都达标的,特别是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及售后服务较好的供应商予以继续保持合作关系,并列为优质供方。

  3.设备供应商的评定和管理

  (1)设备供应商的评定:设备供应商必须是行业内的知名企业,采购设备时,应从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性能、使用说明、技术参数、价格、售后服务(三包)、安全特点、相关资质等方面进行确认和选择。并在采购前要求其提供以上完备的资料,确认后方可采购。

  五、附件

  《合格供方评审表》AQ-BZH43《合格供方跟踪表》AQ-BZH44

  《合格供方名录》AQ-BZH45

篇3:原辅料供应商采购管理制度

  原辅料供应商采购管理制度

  目的:规定采购控制以及选择、评价和重新选择供应商的内容和方法,确保采购产品符合规定的要求。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生产所需原辅料的采购以及向本公司提供产品的供应商的选择和评价。

  职责:采购课负责采购产品和外包供应商的评价和管理,并负责原辅料的采购控制。生产部负责外包过程的控制。

  技术部、品管部、生产部等相关部门负责参与供应商的评价和选择。

  供应商评价

  5.1.1 管理部采购课会同相关的生产部门根据生产所需采购的原辅材料寻找和联络供应商,并收集供应商相关资料。

  5.1.2 生产技术部和品管部根据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将采购产品划分为A类(严重影响)、B类(一般影响)、C类(除A类、B类之外的物品),并规定各类采购产品的检验要求。

  5.1.3 采购课应会同技术部、品管部以及相关的生产等部门选择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对供应商进行评价。

  5.1.3.1书面评价

  a)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附影印件)。

  b)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必要的证件(附影印件)。

  5.1.3.2 供货业绩评价,包括产品质量、供货信誉、服务等。

  5.1.3.3 实地评价:实地拜访及参观供应商的厂房,规模及生产检测设备,将结果记录于《供应商评价表》。

  5.1.4 采购课将评价结果记录于《供应商评价表》经采购课主管审核管理部经理批准后,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册》,如未通过则放弃。

  5.1.5 采购必须在《合格供应商名册》范围内进行,若需在合格供应商范围以外采购,由采购课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或管理部经理审批后执行采购,日后若可能向该供应商采购物品,则需在两周内依5.1.3条款执行。

  5.1.6 如顾客有规定,《合格供应商名册》应经顾客的材料工程部门批准后,方可选用。

  5.1.7 采购课应按《供应商再评价表》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每年一次定期评价,将评价结果记录于该表。

  5.1.8 供应商的定期评价由产品质量、供货信誉、服务等内容。

  5.1.8.1 评价评分方法:

  a)产品质量(60%):合格批数/进料批数*60分

  b)供货信誉(30%):准时批数/进料批数*30分

  c)服务:(100分-总扣分)/100分*10分

  5.1.8.2 供应商的评价数据由技术部、品管部以及相关的生产部门提供。

  5.1.8.3 A类产品的供应商:

  a) 95-100分优先考虑订货;

  b) 85-95分不采取措施;

  c) 70-85分要求有书面改进措施(甚至减少订货)。

  5.1.8.4 B类产品的供应商:

  a) 85-100分优先考虑;

  b) 75-85分可不采取措施;

  c) 65-75分需要改进。

  5.1.8.5 C类产品的供应商:

  a) 80分以上优先考虑;

  b)60分以上表示许可。

  5.1.8.6 考核分在上述最低分数以下的供应商,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5.1.9 对A、B类原材料供应商的实地质量能力评定原则上每一年进行一次,已获得第三方权威机构质量体系或产品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在评审时其质量体系可免作全面审核,一般仅对主要内容作抽查,但工艺审核和其他审核内容仍然进行。

  5.1.10 供应商的实地质量能力评定按《供应商质量能力评定细则》执行。

  5.1.11 管理部应以QS9000和ISO9001:2000作为基本质量体系要求进行供应商质量体系的开发,并以供应商符合QS9000和ISO9001:2000为目标。

  5.1.12 如果作为供应商开发的一部分,品管部必须按5.1.9规定的频次对供应商进行评定。

  5.1.13 在新的或更改过的产品或过程进行批量投产之前,应对供应商实施生产过程或产品认可,品管部应保存首批样品的检验报告。

  5.1.14 外包过程的供应商评价和再评价采用上述办法。

  5.1.15 采购课应保持《合格供应商名册》的最新正确资料和评价结果及评价所引起的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

  5.1.16 在合格的供应商交易过程中,如果出现品质不良状况,由品管部提出处理方案,采购课通知供应商予以改善,如若经告知后仍无法达到预期效果,则由品管部提议采 购课取消其合格的供应商资格,若该供应商需要重新评价,则按5.1条款重新评价合格后方可再次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册》。品质影响严重者,则永久取消其供应 商资格。

  5.2 采购控制

  5.2.1 原辅料的采购必须在经过评价的《合格供应商名册》范围内进行。如遇特殊情况,需在未经评价的供应商处采购时,按5.1.5条款执行。

  5.2.2 合同规定时,可在顾客指定的供应商采购原辅料,但不能免除本公司对确保供应商的零件、材料及服务质量的责任。

  5.2.3 用于生产的所有材料应满足先行对限制有毒、危险物品的政府的要求及安全规定,以及考虑生产和销售国有关环境、电力和电磁方面的规定。

  5.2.4 各部门所需物料的采购都应先填写请购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厂长批准后,交采购课实施采购。

  5.2.5 特殊及金额特别大的请购单须经总经理核签后方可安排采购。

  5.2.6 采购课依据各部门的需求期限,制定采购


计划,安排询价、议价作业。

  5.2.7 需采购之物料,如是采购过的有先例的规格材料,可参考前价填写订货单,数额较大时须重新安排询价、议价、寻找成本、品质适合的供应商,填写请购单上的比价记录,转交部门经理审批后实施。

  5.2.8 由采购课将填好比价记录本的请购单交由相关主管审核以后,开定货单,联络供应商。

  5.2.9 定货单的内容可包括:

  a) 品名、规格、厂名;

  b) 质量要求、数量、价格;

  c) 原辅料标准或其它相关标准。

  5.2.10 采购课确定所规定的采购要求是充分与适宜的之后,将订货单以电话或传真通知供应商,由供应商确认后效。

  5.2.11 采购课根据与供应商确认的交货期,应要求其按时交货。

  5.2.12 应要求供应商具有100%的按时交付能力,采购课应提供必要的计划资料和采购承诺,以便使供应商能满足这些期望要求。

  5.2.13 采购课应建立一套管理体系以对供应商交付能力及必要时采取的纠正措施进行监督,附加运费的记录应包括本公司和供应商的付费。

  5.2.14 交货异常处理

  5.2.14.1 如发生交货异常情况,由采购课通知生产部,以不影响生产为前提,与供应商重新确定交货期,确保满足生产需要,采购课应对其进行评定。

  5.2.14.2 如供应商不能满足确定的交货期,采购课需通知生产部主管,及时调整生产。采购课应重新向其他供应商定货,并追究前者违约责任。

  5.3 采购产品的验证

  5.3.1 技术部和品管部根据采购产品的分类情况规定检验要求。

  5.3.2 采购的原辅料进厂时的检验按《监视和测量过程控制程序》执行。

  5.3.3 经过品管部检验合格的产品,管理课仓库根据《产品防护管理程序》验收入库,把收验单交各权限主管核签后由管理部与客户结算。

  5.3.4 当公司或顾客要求拟在供应商的现场验收时,采购课应在采购信息中规定拟验证的安排和产品放行的方法。

  5.3.5 当和约有规定顾客对供应商的现场验证产品时,则由采购课提前通知供应商,并由本公司品管人员陪同客户代表前往供应商现场,对供应商的产品实现验证,合格后方可发货。经顾客验证的产品,品管部仍需依《监视和测量过程控制程序》进行检验。

  5.3.6 不合格原辅料的处理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5.3.7 对于提供A类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应确保其可追溯性得到保证。

  5.4 外包过程控制

  5.4.1 本公司的外包过程包括电镀外发加工,部分设备设施的委外修理及部分监视和测量装置的委外校验等。

  5.4.2 外包加工必须在合格供应商范围内进行。

  5.4.3 外包加工应规定质量要求、验收标准和方法、交货日期、交货地点、加工价格等要求,应形成文件。

  5.4.4 品管部应对外包过程进行监督和控制。

  5.4.5 外包加工产品进公司应按《监视和测量过程控制程序》的规定实施检验。

  5.4.6 部分设备www.pmceo.com设施委外修理及部分监视和测量装置委外校验的控制见《设备设施管理程序》和《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5.4.7 模具的委托加工控制见《模具管理程序》

  5.5 采购资料管理

  5.5.1 根据订货需要,经权限主管核签后,依《文件控制程序》可向供应商提供图纸及样品。

  5.5.2 供应商在与本公司结算时,需把公司给的各种样品,资料交还于采购课,由采购课还于各相关部门保管。

  5.6 采购管理作业流程见附件一。

  6. 记录

  6.1 采购课保存《合格供应商名册》以及供应商评价记录。

  6.2 各相关部门保存本部门采购记录。

  6.3生产本部保存外包过程控制的记录。

  7 相关文件

  7.1 监视和测量过程控制程序

  7.2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7.3 设备管理程序

  7.4 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7.5 模具管理程序

  7.6 文件控制程序

  7.7 供应商管理细则

  8. 记录表式

  8.1 合格供应商名册

  8.2 供应商评价表

  8.3 供应商再评价表

  8.4 原材料分类表

  8.5 采购单

  8.6 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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