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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经费支出管理制度(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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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经费支出管理制度(四)

  酒店经费支出管理制度(四)

  1、对于发给员工的工资、津贴、补贴、福利补助等,必须根据实有人数和实发金额,取得本人签收的凭证列为经费支出,不得以编制定额、预算计划数字列支;

  2、购入酒店办公用品和材料,直接列为经费支出,但单位较大、数量大宗的应通过库存材料核算。

  3、拨给的补助费、周转金应按实际拨补数,以批准的预算和银行支付凭证列为经费支出。

  4、拨给所属部门的经费,应按批准的报销数列为经费开支。

  5、拨给的各项补助款和无偿慈善投资,应依据受补助和受支援单位开来的收据准列为经费支出;

  6、员工福利费按照规定标准计算提存,直接列为经费支出,并同时将提存从经费存款户转入其他存款户,以后开支时,在其他存款中支付。

  7、购入的固定资产,经验收后列为经费支出,同时记入固定资产和固定资金科目。

  8、其他各项费用,均以实际报销的数字列为经费支出。

采编:www.pmceo.cOm

篇2:学校支出管理办法(五)

  学校支出管理办法(五)

  一、人员经贾

  工资单上各类数据的核定,必须由人事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制单、备案,由财会复核发放或转账。

  学校其他人员经费的发放,统一由总务部门根据校长室审批的额度制单、备案、交财会复核发放。

  二、公用经费

  各部门根据学校规定的经费使用额度及实际需要使用时段,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采购,经审核方能采购。采购后的发票经手人必须签名,由财产管理员验收入帐签字,总务主任审批签字。凡纳入政府采购的物品,须办理好政府采购有关手续后,方可采购。采购后的物品必须按照学校财产管理制度办理各项手续。

  三、专用基金管理

  各项专用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必须按照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统-规定执行,各项专用基金的使用必须在校长室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开支。

篇3:大学后勤处经费管理使用制度

  大学后勤处经费管理使用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处各项目经费的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施规范化管理,根据学校制定的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我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经费管理体制

  1、各项经费管理使用由主管领导审批。

  2、后勤处长对后勤处各项经费的收支和预算执行负总责。各实体经理对本部门各项经费的收支和预算执行负总责。

  3、后勤处长为财务“一支笔”,分管后勤处的财务工作,负责财务收支的审批。各实体经理为本部门财务“一支笔”,负责本部门财务收支的审批。财务“一支笔”应记好工作日志。

  4、各部门确定一名兼职报帐人员,负责办理本部门的财经事务。

  5、财务“一支笔”的职权与职责

  1)职权:

  负责后勤处(各实体)的理财、用财,统一管理后勤处(各实体)的各项财务工作,审批后勤处(各实体)经济活动范围内的所有财务收支事项。

  2)职责:

  ①对后勤处(各实体)财务收支预算的编报负重要领导责任,对执行结果负主要领导责任;

  ②对学校下达的预算经费和分配资源的合理使用负直接责任;

  ③对后勤处(各实体)的财务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④对后勤处(各实体)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项目经费及使用范围

  各项目经费使用范围,按各专项项目指定的范围使用。

  三、预算及审批程序

  1、预算是一种有效的管理手段,是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各级管理者要充分认识到预算管理的意义,树立预算管理的意识和思想,强化全面预算、全员参与管理的意识。做到量力而行,节约办事,把钱用在刀刃上。

  2、一般情况下,日常支出应事先写书面申请或编制预算报告交后勤处领导,待审批后认真按要求落实。

  3、预算增支或调整均需按上述程序报批。

  4、任何项目经费的支出都要事先逐级请示汇报,严禁“先斩后奏”,违者责任自负。

  四、报帐与借款程序

  1、日常零星支出的报帐按次进行。经办人须在原始凭证背面签名,并经部门领导等有关人员验证、“一支笔”审批后,交由报帐员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2、需借款的,须本人或用款部门领导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借款单”(一式三联),经后勤处(各实体)“一支笔”审批后,由报帐员协助到财务处办理有关手续;借款业务发生后,经办人(或报帐员)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到财务处办理报帐(或还款)手续,否则财务处会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各项经费开支审批权限

  审批权限按学校财务处有关规定办理。

  六、财务监督

  1、财务监督是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后勤处(各实体)必须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和学校主管部门的财务监督。

  2、财务“一支笔”及报帐员对后勤处(各实体)的经济活动行使财务监督权,对违反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的行为,有权提出意见和拒绝执行,并向主管领导及有关部门如实反映。

  3、及时对帐、查账,每月对各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核对。

  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后勤处计划科负责解释

篇4:中医院支出及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中医院支出及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 支出是指医院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中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十八条 医院支出包括:

  (一)医疗支出,即医院在医疗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包括在开展医疗业务活动中的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卫生材料费、修缮费、设备购置费和其他费用。

  (二)药品支出,即医院在

  药品采购、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具体内容与医疗支出相同。

  (三)其他支出,即医疗、药品支出以外的支出。包括被没收的财物支出、各项罚款、赞助、捐赠支出、财产物资盘亏损失、与医院医疗业务无关的基础性科研支出、医疗赔偿支出等。

  第十九条 医院实行成本核算, 包括医疗成本核算和药品成本核算。成本费用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一)直接费用,即医院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可以直接计入医疗支出或药品支出的费用。包括医疗科室和药品部门开支的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的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卫生材料费、药品费、修缮费、购置费和其他费用。辅助科室中能明确为医疗或药品服务的科室或班组的费用支出,如一般医院的营养食堂、洗衣房等的支出,基本上是为医疗业务服务的,可直接计入医疗支出。提取修购基金应按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分别计入医疗支出、药品支出。

  (二)间接费用,即不能直接计入医疗支出或药品支出的管理费用。包括医院行政管理部门和后勤部门发生的各项支出,以及职工教育费、咨询诉讼费、坏账准备、科研费、报刊杂志费、租赁费、无形资产摊销、利息支出、银行手续费、汇兑损益等。间接费用按医疗科室和药品部门的人员比例进行分摊,并按支出明细项目逐项进行分配。

  第二十条 医院从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二十一条 医院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医院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医院的规定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篇5:P学院教研科研经费管理暂行规定

  教研科研经费管理暂行规定

  为规范我院教研、科研经费管理,推动各类立项课题的顺利开展,力争多出成果、出好成果,确保教研、科研经费的有效使用,按照“专款专用、规范管理、合理开支、提高效益”的原则,特制订本暂行规定。

  一、资助与管理原则

  1、凡学院批准立项的院级教研、科研课题,根据课题的实际需要和学院的财力,适当拨给一定的研究经费加以资助,保证其研究。

  2、凡上级行政或业务主管部门、学术单位批准立项的纵向教研、科研课题,学院根据实际需要和学院的财力决定是否资助;自选课题的项目,学院原则上不资助,但也可视其成果获奖情况给以适当资助。

  3、凡企业批准立项的横向技术或管理项目(如为企业进行产品开发、技术攻关、技改、管理创新、软件开发等),学院原则上不资助。

  4、凡要求学院给予经费资助的项目,由课题组长提出申请,说明需要经费资助的理由、经费资助额并列出经费开支项目,报教务处初审后送院领导审批(附批准立项课题复印件)。

  5、科研项目经费www.pmceo.com的使用应按项目计划或有关合同执行,项目经费使用应符合上级有关规定。

  二、经费开支范围

  1、管理费:凡上级部门批准立项的纵向课题,学院收取10%的管理费;凡企业批准立项的横向课题,学院收取20%的管理费。

  2、科研业务费

  (1)国内调研费:指为完成研究工作而必须进行国内社会调研活动开支的差旅费。其标准依照学院出差补助有关规定执行。调研差旅费不得用于课题组以外的人员。非本院课题组成员的调研费不能从学院配套经费中支付。参加学术会议须有正式会议通知。

  (2)小型会议费:指为完成研究工作而举行的小型会议所开支的费用。会议参加者一般应为课题组成员。若必须吸收课题组以外人员参加会议时,事先应向主管副院长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能让其参加会议,否则不能支付其会务费。小型会议费尽量节俭,根据会议需要事先作初步预算并报主管副院长审批,根据批复意见执行。

  (3)图书资料费:指研究工作所需要的报刊、档案、文献等的征订、打印、复印、翻译以及购买必要的图书等费用。

  3、协作费:指外单位协作承担项目研究工作且需开支的科研经费。若项目确需要外单位协作完成的,事先应报主管副院长审批,经同意方能作此项开支。

  4、成果鉴定费:指由课题主管部门直接组织或委托我院组织的成果鉴定活动所需的费用,包括会务费和鉴定专家的劳务费。鉴定会各项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鉴定工作的组织和会务人员不得领取劳务费。

  5、印刷出版费:用于课题研究成果的印刷出版费用。

  6、业务接待费:严格控制接待费的使用。纵向课题:经费总额在2万元以内的(含2万元),控制在12%以内,经费总额在2万元以上的,控制在10%以内。横向课题的接待费用比例可适当放宽。

  7、结余经费:

  (1)纵向项目:结余经费的60%作为课题组酬金,40%用于相关后备研究或留作科研基金作为项目的资助经费。

  (2)横向项目:结余经费的60%用于课题组酬金,20%作为学院的科研基金,20%作为学院创收收入。

  8、理、工类课题除以上开支外,根据课题进展的需要,允许列支以下开支项目:

  (1)实验、材料费:指原材料等消耗性物品购置费;样品的采集加工费和包装运输费。

  (2)仪器设备费:专用仪器设备购置、运输、安装费;自制专用仪器设备的材料、配件购置费和加工费。但声像录放设备、复制打印设备、冷藏空调设备及行政办公设备等费用不得列入开支。个别项目确需声像录放设备、冷藏空调设备作研究专用设备的,申请项目可列入经费预算内,根据项目评审批准结果,经受资助单位领导批准,按专控商品规定报批购买。

  (3)实验室改装费:为改善项目研究的实验条件,对实验室进行简易改装所开支的费用。

  科研业务费一律不得用于采购与课题研究无关的通讯设备、交通运输工具、行政办公设备、计算机等。确需购买的设备,必须列入经费使用计划,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增加购买设备,须经主管副院长批准后方可购买。用科研经费购买的仪器设备必须办理验收登记手续,列入学院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三、经费管理与报销

  1、没有与立项单位签订合同的项目,项目组长接到立项通知后,按批准的实际资助经费和配套经费总额,在原申报开支计划的基础上,重新修改经费使用计划,于两周内交教务处,逾期学院将取消配套经费。

  2、科研经费由www.pmceo.com教务处负责在财务科单独建账,严格按财务制度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超支不补。财务科为每个项目建立项目经费帐卡,课题组成员持卡办理报销手续。

  3、经费报销。课题经费实行课题组长负责制,课题组长经手的开支报教务处长签字,课题组成员的开支报课题组长签字,经院领导审签后送院财务部门按学院财务制度报销。

  4、项目进行中,经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院将视情况追回部分或全部配套经费。

  (1)无故不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中止研究工作的课题;

  (2)经费使用不符合本规定及有关规定的;

  (3)未通过中期检查的课题;

  (4)未按要求及时结题的项目;

  (5)经课题主管部门批准中止、撤销的项目。

  5、课题结束后1个月内,应及时办理结题手续,清理账目,核实拨款与支出数额,填写决算表,连同结题报告,课题研究成果一式三份报教务处。逾期不办理者,结余经费划入学院科研基金。

  四、本办法的解释权在教务处,从发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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