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医院消毒隔离制度(5)

2245

医院消毒隔离制度(5)

  医院消毒隔离制度5

  (一)护理部负责监督、指导护理人员严格执行消毒、灭菌、隔离、一次性医疗用品管理等制度,协助医院感管科对全院护理人员进行预防、控制院内感染有关知识的培训。

  (二)工作人员着装整洁,在工作场所穿工作服,戴工作帽,配挂工作牌,进行无菌操作时戴口罩,并洗净双手或戴无菌手套。手术室、产房、人工肾、ICU、新生儿科和传染病房的工作服不得外出。各种治疗,护理操作前后均应按规定洗手。

  (三)各病室应定期通风换气,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地面按要求清洁,遇污染即刻消毒,各种治疗室、换药室、产房、手术室等每日空气消毒,每周彻底清洁、消毒1次。I类区域按要求每月做好细菌监测,菌落数不得超标。

  (四)护理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按照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根据物品的性能选用适当方法进行灭菌。

  (五)病床应湿式清扫,做到一床一巾,床头柜应一桌一巾,用后消毒清洁备用。患者出院、转科、死亡,床单位必须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六)住院患者应穿医院统一者装,衣服、被褥每周更换一次,必要时随时更换,保持清洁、整齐,换下的污物放入污物袋,防止落地,减少污染。

  (七)无菌物品放置无菌室或专柜放置,无菌专框应高出地面20cm,距墙5cm,保持清洁。无菌包必须干燥、无破损,有有效日期、物品名称、消毒无菌指示带及签名,一次性物品撤除外包盒,归类放置。

  (八)氧气湿化瓶、吸引瓶每口清洁、消毒,患者用毕及时消毒。体温表用后要用高效消毒剂二步法进行消毒。器械浸泡消毒容器每周消毒一次,用后盖严,清毒液定时更换,保持有效浓度。

  (九)各项操作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和无菌操作原则,注射做到一人一针一筒一带一垫,严禁交叉使用和重复使用。

  (十)保持地面清洁,不同区域使用不同拖把,标识明确,分开清洁,悬挂晾干,定期消毒,避免交叉感染。

  (十一)病人出院后,病室及室内物品必须做好终末消毒。传染病病人按传染管理制度及护理常规执行。传染病房严格执行传染病消毒、灭菌、隔离规范。

  (十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领用、保管、使用、处理、毁形等各环节,应严格按照《浙江省医疗卫生机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管理规范》执行,锐器用后放入锐器盒。

物业经理人网-www.pmcEo.com

篇2:人民医院肠道门诊消毒隔离制度

  人民医院肠道门诊消毒隔离制度

  1、肠道门诊应设诊疗室、观察室(隔离室)、药房以及专用厕所,配备专用医疗设备、抢救药品,消毒药械。

  2、诊疗室应配备纱门纱窗,定期用消毒液喷雾或洗擦。

  3、在医院中划出适当地区作为临时隔离室,但必须与其它科室、宿舍、食堂隔开,并有明显标志。隔离室使用时应做好随时消毒,使用后应进行终末消毒。

  4、病人吐泻物、生活用水、垃圾废物、检验室废弃物等,必须严格消毒处理后才能向外排放。病人用过或接触过的物品,如:衣服、被裤、饮食用具、医疗器械和盛病人吐泻物的容器等每次用后,均应按照消毒 清洗消毒的程序要求,严格处理再行使用。

  5、工作人员诊疗病人时应穿戴工作衣、帽、鞋进入污染区,接触病人时要穿隔离衣、戴口罩,离开时脱去,并应消毒双手。

  6、各种可能被污染场所、物品、部位消毒方法:

  ⑴排泄物、呕吐物、残余食物:以20份加1份漂白粉的比例,作用30分钟;

  ⑵食具、便具、排泄物、呕吐物容器:3%漂白粉澄清液浸泡30分钟;

  ⑶衣被、蚊帐等纺织品:曝晒四小时或0.5%漂白粉澄清液浸泡;

  ⑷门窗家具、运送病人工具、护理及治疗器械:0.5%漂白粉澄清液浸泡或湿抹;

  ⑸厕所、便池、地面、墙壁:3%漂白粉澄清液喷晒;

  ⑹垃圾或废弃物:可燃者焚烧,或3%漂白粉澄清液喷晒;

  ⑺生活污水:可加漂白粉达到0.5%的浓度作用30分钟;

  ⑻手:肥皂反复清洗后用常用消毒剂涂擦或浸泡。

篇3:医院消毒隔离制度(3)

  医院消毒隔离制度(三)

  1、护理部负责监督、指导护理人员严格执行消毒、灭菌、隔离、一次性医疗用品管理制度,协助医院感染管理科对全院护理人员进行预防、控制医院内感染有关知识的培训。

  2、各护理单元设立医院内感染监控护士,检查督促本部门消毒隔离工作。

  3、护理人员上班时要衣帽整洁,不戴戒指,不着工作服进食堂、幼儿园或离院外出。

  4、护理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按照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凡是高度危险物品,必须选用灭菌法灭菌;凡中度危险性物品,可选用中效消毒法或高效消毒法;凡低度危险性物品,可用低效消毒法,或只作一般消毒的清洁处理。

  5、根据物品的性能选用适当方法进行灭菌。手术器具及物品,各种穿刺针、注射器等首选压力蒸汽灭菌法;油、粉、膏等首选干热灭菌法。不耐热物品如各种导管、精密仪器、人工移植物等可选用化学灭菌法。

  6、护理人员必须了解消毒剂的性能、作用、使用方法、影响灭菌或消毒效果的因素等,配制时注意有效浓度,并定期监测。更换灭菌剂时,必须先对用于浸泡灭菌物品的容器进行灭菌处理。

  7、连续使用的氧气湿化瓶、雾化瓶、呼吸机管理、早产儿暖箱的湿化器等器材,必须定期消毒和每次使用结束后进行终末消毒,干燥保存。氧气湿化瓶内的湿化液为灭菌水。

  8、以下情况必须洗手:接触病人前后;进行无菌操作前后;进入和离开隔离病房、ICU、母婴室、新生儿病房、烧伤病房、感染性疾病病房等重点部门时;戴口罩和穿脱隔离衣前后等。接触血液、体液的被污染的物品应戴手套,并洗手。

  9、病房及各诊疗科室应设有流动水洗手设施,开关采用脚踏式、肘式或感应式。洗手用的肥皂应保持清洁、干燥,有条件应用液体皂。可选用纸巾、风干机、擦手毛巾等擦干双手。擦手毛巾应一次一用。不便洗手时应配备快速手消毒剂。

  10、无菌容器及敷料钳每周灭菌1~2次;体温计用后要用高效流水线剂二步法消(最好一次一用或专人专用);盛碘酒、酒精等消毒液的容器应保持密闭,定期灭菌;注射要做到一人一针一筒一带一垫。

  11、门诊、病房各室应定期通风换气,地面应湿式清扫,床头桌、椅每日湿擦,保持清洁,每周大扫除一次。当有血迹、粪便、体液等污染时,应即以有效消毒剂擦净。抹布、拖把应分区专用,用后消毒、洗净、晾干。

  12、病人出院后,病室及室内物品必须做好终末消毒。传染病病人按传染病管理制度及其护理常规执行,特殊感染病人除隔离外,其用过的器械、被服、病室都要严格消毒处理,用过的敷料等物品应烧毁。

  13、病人衣服、床单、被套、枕套每周至少更换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更换。脏被服不能在病室及走廊清点。

  14、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领用、保管、处理、毁形等各环节,应严格按照《浙江省医疗卫生机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管理规范》执行,使用后一次性医疗物品在密闭保存的前提下,可不行毁形及浸泡消毒。

  15、各具体部门、重点科室的消毒隔离管理参照卫生部《医院感染规范》及本规范有关科室管理条款执行。

篇4:区医院隔离消毒制度

  区医院隔离消毒制度

  (一)一般隔离消毒要求:

  1.传染病房与一般病房(或其他建筑物)应当保持一定距离或有严密的隔离措施,以防止交叉感染。传染科、结核科和小儿科,均应设有单独的出入口。小儿科门诊,应设有专人进行预检,遇有传染病可疑者立即隔离。

  2.医院的手术室、分娩室(产房)、婴儿室、传染病房、隔离观察室、血库、注射室、药剂制剂室、检验室、供应室以及可以成为传染源的处所等,均应有严格的消毒制度。医院的门诊和一般病房也应有定期的消毒制度。

  3.传染病房应备有单人房间,以便收容需要观察的病员。

  4.传染病员所住的病房,应按时进行消毒;用过的家具、器皿、被服、碗筷等用具必须经过严格消毒后再用。

  5.传染病员的排泄物和分泌物,必须经过消毒或净化后再排入下水道。

  6.工作人员进病房和门诊前,必须穿工作服,在传染病房应穿隔离衣、戴工作帽和口罩(条件许可时应穿特备胶鞋),但不得穿出传染病房。接触病员后应及时洗手。

  (二)门诊防止交叉感染:

  1.门诊发现传染病员时,必须按规定上报疫情。

  2.在门诊或急诊室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时应立即就地隔离,进行消毒,并根据情况将患者送入传染病院、传染病房或隔离病室。

  3.传染病员离开或死亡后,室内床单等应一律更换,并进行终末消毒(方法视病种而定)。

  4.传染病流行期间,设立临时检疫岗,对每一就诊病员,必须经过初步检查后才能挂号,可疑者进行隔离处理。

  5.放射线科及理疗科应将门诊及病房病员的治疗和检查时间严格分开。

  6.病员应在指定地区候诊、检查和治疗,不得在门诊各处走动,以防止交叉感染。

  7.门诊应设肠道传染病员的专用厕所。

  (三)住院防止交叉感染:

  1.接诊室(住院处):

  ①病员进入病房前应根据情况沐浴或擦澡(危急病员须先行抢救,以后在病房内进行)、理发、剪指甲。

  ②病员进入病房前应测体温,如遇发热的病员应判明发热原因。决定是否进入病房或入隔离室待查。

  ③病员的服装应进行清洁处理,如条件许可,病员更换的鞋、袜、衣、裤不得与医院准备之干净服装接触。

  ④无接诊室或住院处者可在进病房后当日进行卫生清洁工作。

  2.病房:

  ①病员在住院期间,如发现传染病,应按隔离消毒原则处理。

  ②病房经常保持整洁,住院病员应按期沐浴或擦澡、理发、洗头和剪指甲等。

  ③患者用过的便盆、便壶应进行消毒,有传染病的患者(如滴虫阴道炎、肠道寄生虫病、肠道传染病等)应固定使用。脸盆、澡盆,每次用后应及时擦洗与消毒。

  ④患者餐具用后消毒,茶具固定使用并按期消毒。

  ⑤被脓、血、排泄物所污染的敷料和布类等应采用可靠的方法进行浸泡消毒后洗涤。必要时再行煮沸消毒,小件敷料可焚烧处理。

  ⑥患者的衣服、被单、枕套等应定期更换,必要时随时更换。

  ⑦有传染病可疑的衣物或污脏之大衣、毛毯、被褥、枕套及报纸、书刊等应用日光曝晒或用其他方法消毒。

  ⑧打扫厕所的清洁工具,与打扫其他场所的工具,应严格分开。

  3.传染病房(或隔离病室):   除严格执行病房的各项有关规定外:

  ①传染病房的设立应尽量集中,不得与居民住宅或职工宿舍设在同一院内。

  ②遇有急性传染病,应暂为隔离,并尽快转送传染病院,当地无传染病院的应按急性传染病隔离措施处理。

  ③每一病房只能收治同一病种的传染病员,如确有困难,可安排在病房的一角,用屏风隔开,同时实行床边隔离。

  ④患者不能随意离开病房。得到医师许可者,可在指定范围内活动。

  ⑤传染病患者一般禁止探视,特殊情况须经医师或护士长决定。

  ⑥进入传染病房www.pmceo.com须穿隔离衣,遇不同病种应更换隔离衣。

  ⑦胃肠道传染病员的便盆、便壶应固定专用,并严格消毒。

  ⑧传染病房的地面和墙壁应注意消毒,病员出院或死亡后,病房和用具须作终末消毒(处理方法视病种而异)。

  ⑨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大便培养、大便常规检查、咽喉培养。工作人员患有传染病,特别是呼吸道传染病,须隔离观察,直至检疫期满为止。

  (四)病员衣物用品污物清洗消毒:

  1.污物应放置于指定地点,污物箱、痰杯等应带盖,并经常消毒。处理人员应注意安全,避免感染。

  2.各种污物应经指定路线送出。传染病房的垃圾、痰及大便纸,一律焚毁。脓、血污染的敷料应用可靠的方法进行消毒,必要时可焚毁。一般病房垃圾可倒入带盖垃圾箱内。

  3.化验室、病理解剖室等检验物、标本、尸体及接种动物的处理,均应严格遵守隔离消毒制度。

  4.传染病房污衣、被服等必须包好,再送洗衣房,先经过浸泡消毒冲洗后,再进行煮沸消毒。

  5.洗衣房应将有传染性的衣物、被服等附上明显标志,与一般衣服分开放置和处理。

  6.芽胞细菌(破伤风、炭疽、气性坏疽等)感染患者的衣物应用间歇灭菌法消毒。

  7.供应室必须将清洁无菌与污染物品绝对分开,凡经传染病员或可疑者使用过的医疗器械应包好并有鲜明标记,及时进行单独消毒处理。对高压消毒器应每次进行指示剂消毒效果检查,定期进行细菌培养测定。

  8.对洗净消毒过的衣物、被服,定期作采样细菌培养,并登记备查。

  9.医院的洗衣房应建立安全制度。

篇5:人民医院污水处理消毒隔离制度

  人民医院污水处理消毒隔离制度

  一、有人管理,并经过专门训练。

  二、严格按照设备运行程序和有关规定操作。

  三、定时测检处理后的污水余氯量,要求达到排放标准6-8mg/L,检测结果随时登记。

  四、每月抽查一次大肠杆菌、菌群数量、致病菌存活天数,要求大肠杆菌菌群总数≤500个/L无致病菌,HBSAG(一)。

  五、污水处理时,氯化消毒接触时间不少于1-1、5小时。

  六、接受院感管理人员的抽样监测。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