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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 从细节出发:广瑞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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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 从细节出发:广瑞物业

  安全生产,从细节出发--广瑞物业

  20**年6月,广瑞物业迎来了为期一月的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是每个企业的命脉,是每个企业赖以生存的必要条件,虽然活动只有短短的一个月,但安全问题却是我们时时刻刻都应放在第一位的。

  今年的安全生产月主题是“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顾名思义,不安全的地方要改正,安全的地方要继续强化,有效的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特大事故,将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强化安全基础就是要从细节出发,将安全意识深入人心,严格按照各类设施设备的操作规程对设施设备进行操作,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尽最大程度消除安全隐患,将突发事件的人身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安全生产责任重大,预防和治理要看实效,我们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演练,来培养和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和突发事件的时间观念,特别是突发事件的时间观念,时间观念一直以来都是衡量一个人做事能力问题的标准之一。在发生突发事件的时候,时间是救命稻草、更是受害者的希望,所以我们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演练都是以真实性出发的,演练救援人员是把它当成是真正的事故去处理的。记得5.12地震刚过时,学校进行疏散演练时从三楼到操场的时间是2分钟40秒,到又一次余震教学楼摇晃,同学们通过楼梯往操场跑,最后到操场的时间只有1分钟15秒左右,这就体现出来演练的时候人们的态度问题。

  宣传教育是塑造员工和业主良好安全意识的最基本的方法,只有从思想上重视,从细节上提醒,才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当今社会,信息化飞速发展,横幅、标语、网站、报纸、社区的公告栏、展览板、电梯轿厢广告、LED屏等各种宣传载体,都为提高安全意识、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普及提供了全方位的平台,使安全理念深入人心。

  安全生产重在预防,要防治结合,治之有方,在排查安全隐患的时候一定要从细节出发,只有从细节出发找问题,才能从细节去预防和治理。安全无小事,安全问题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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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冶金集团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冶金集团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1 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冶金集团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信息报告系统;规范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格式和程序,保证应急机构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各单位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定期向冶金集团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有关信息,重要信息和变更信息要及时报送,冶金集团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收集、分析和处理全集团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有关信息。

  2 应急支援与保障

  2.1 救援装备保障

  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掌握特种救援装备情况。

  2.2 应急队伍保障

  企业应当依法组建和完善救援队伍。各级、各单位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负责检查并掌握相关应急救援力量的建设和准备情况。

  2.3 交通运输保障

  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后,冶金集团安委会办公室或有关部门根据救援需要及时协调各单位提供交通运输保障,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2.4 物资保障

  各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各单位应急救援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负责监督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

  2.5 资金保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资金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

  3 技术储备与保障

  冶金集团安委会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的专家和机构,研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重大问题,开发应急技术和装备。

  4 宣传、培训和演习

  4.1 信息交流

  冶金集团安委会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组织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

  各单位结合实际,负责本单位相关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员的危机意识。

  4.2 培训

  冶金集团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各级应急管理机构以及救援队伍的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积极组织全体职工的培训,提高职工自救、互救能力。

  4.3 演习

  各单位应急机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习。冶金集团安委会办公室每两年至少组织一次联合演习。演习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

  5 监督检查

  冶金集团安委会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篇3: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是明确单位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任的制度。在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时,应根据各部门和人员职责分工来确定具体内容,要充分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形成全员、全面、全过程安全管理的完整制度体系。

  对身兼数职的人员,可根据其兼职情况,承担其相应各职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1、决策层安全生产责任制

  1.1明确决策层包括哪些人员。

  1.2明确上述人员的职责范围、所分管的工作内容及对其的资格要求。

  1.3应涉及的责任制内容:

  1.3.1明确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主体和工作内容的要求(包括建立、健全、执行、检查和修订各阶段)。

  1.3.2明确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责任主体和工作内容的要求(包括建立、健全、执行、检查和修订各阶段)。

  1.3.3明确体现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安全生产工作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1.3.4明确对安全生产投入的要求(必要资源、安全组织机构、人员配置等)。

  1.3.5明确对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处理的要求。

  1.3.6明确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组织、制定、实施、完善等)。

  1.3.7明确对生产安全事故处置的要求(调查、处理、上报)。

  2、管理层安全生产责任制

  2.1明确管理层包括哪些人员。

  2.2明确上述人员的职责范围、所分管的工作内容及资格要求。

  2.3应涉及的责任制内容:

  2.3.1明确对各阶段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主体和工作内容的要求(包括制定、执行、检查和修订等阶段)。

  2.3.2明确对各阶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包括制定、执行、检查和修订等阶段)。

  2.3.3明确体现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安全生产工作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2.3.4明确对贯彻执行上级指示的要求。

  2.3.5明确对安全检查(检查、落实、监督、检查记录等)及重大事故隐患管理的要求。

  2.3.6明确对事故应www.pmceo.com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组织制订、落实)。

  2.3.7明确对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管理的要求。

  2.3.8明确对年度经营、安全、事故情况总结的要求(调查、处理、上报)。

  2.3.9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3、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1明确岗位职责范围。

  3.2明确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及资格要求。

  3.3应涉及的责任制内容:

  3.3.1明确认真学习规章制度及业务知识的要求。

  3.3.2明确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要求。

  3.3.3明确有拒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权力。

  3.3.4明确有阻止他人违章作业的权力。

  3.3.5明确认真学习和提高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理能力的要求。

  3.3.6明确岗位安全检查的要求。

  3.3.7明确事故隐患上报的要求。

  3.3.8明确本岗位设备设施保养的要求。

  3.3.9明确如实做好本岗位记录的要求。

篇4: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指示和国务院有关文件及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国家经贸委的通知,提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便于执行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规定(修订)》,特制定此实施细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二条 公司安全委员会

  主任:z

  副主任:z

  委员:z

  委员会办公室挂靠生产部。负责建立公司技术安全管理体系,处理日常技术安全问题;组织落实、实施技术安全管理办法,定期对公司进行安全大检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管理、查事故隐患,堵塞事故漏洞,防止事故发生。对可能会出现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措施,有计划分期分批的进行整改;不定期对重点部门进行抽查,查出问题逐项解决。

  安全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与任行政职务的任期同步。

  第三条 各事业部的主要行政领导为该部门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各事业部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事业部部长任组长,成员3-5人,其中应包括党支部书记和分工会主席。各事业部应指定专职或兼职的安全检查员1-2人。各项目组设定安全员1-2人。

  各事业部安全领导小组和安全检查员的名单上报生产部备案。

  第三章 设备操作安全管理

  第四条 各事业部应对本部门的所有设备制定书面的使用及保养规程,并向相关操作人员公布,并在醒目位置张贴,以供操作人员阅读和使用。

  第五条 各事业部应严格执行所制定的设备使用保养规程。

  对目前尚不能正确执行相关规程的员工,应及时组织培训;对新进员工和临时聘用人员上岗前都应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使用设备的培训。考察合格后才能上岗。

  第六条 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转和超负荷运转。使用时发现设备异常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必要的维修保养。

  第七条 对于新购设备,使用部门应及时制定操作、保养规程。操作人员如需送外培训则应向上级有关部门领导提出申请。

  第八条 对于锅炉、行车、电梯等国家有专门管理条例的设备,各使用部门应认真学习和执行国家规定的条例,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定出切实可靠的实施细则,交生产部备案。

  第四章 贵金属的安全

  第九条 作为从事贵金属领域工作的公司,贵金属的安全工作尤为重要,也是我们工作重点之一。从领用贵金属原料到最后交出产品及废料的整个过程,必须按贵金属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认真使用和保管,以确保生产、经营工作过程中贵金属的安全。

  第十条 各事业部应尽量避免存放较大数量的贵金属原料,产品应及时入库。各部门应指定专用房间,由安全保卫部门统一安装防盗设施,内部安放所属基层的保险柜,集中存放使用中的贵金属原料和半成品,设专人兼管。凡不执行本条规定的部门出现贵金属被盗,本部门的领导负主要责任。

  第十一条 各事业部应安排好科研生产进度,避免节假日(包括双休日)期间在各类设备上留下未完成的贵金属产品,否则须由本部门派人值班,凡不遵守本条规定发生贵金属被盗,本部门领导负主要责任。

  第十二条 按合同外购的贵金属料需由我公司派人到外地提回,必须按安全保卫部门规定,有安全措施,委派能胜任此工作的人员提回。

  第十三条 根据工作需要,需随身携带贵金属产品或样品外出,应按安全保卫有关规定和贵金属管理办法,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有安全措施方能带出。

  第十四条 贵金属产品发运和到省行提贵金属原料按安全保卫部门规定和贵金属管理办法由专人专车承担完成。需委托运输的,要与承运部门签定安全合同。

  第五章防火、防毒、防盗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 防火工作

  一、公司防火工作要按上级有关规定,坚持“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群防群治”的方针。各部门的工作区域(包括墙壁)即为该部门“水、火、电”的负责区。

  公共区域的“水、火、电”安全由采供部和贵研所共同负责,公共区域的防火安全由采供部与贵研所保卫部门负责。

  二、各部门在每个季度的最后一周,应对其责任区的“水、火、电”及消措施进行一次认真检查,将检查结果及存在隐患及时向保卫部门报告保卫部门应认真登记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保卫部门在各节假日前夕,均应对各部门的“责任区”进行抽查或全检查。

  三、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安全用电规则,未经采供部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安装室外线路。禁止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禁止在楼道内堆放物阻塞消防通道和影响消防设施使用。

  四、消防器材由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向设备物资部提出,由设备物资部审批准后统一购置。各部门负责对本“责任区”内消防器材的日常维护保管。

  第十六条 防盗工作

  一、提高警惕,保护国有资产和群众资产是全公司员工的职责。要严格执行门卫登记制度。只能在接待室内接待客户。未经主管部门许可,不准带外单位人员进入工作车间


和实验室,严禁进入库房。违者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对于在生活区出现的陌生人,全公司员工有责任进行盘问。

  二、贵金属管理按贵金属安全要求执行。贵重仪器各部门应加强管理,由专人负责。

  三、发现被盗后,各部门安全小组应立即保护现场并及时向保卫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 防毒工作

  一、因科研生产需购买剧毒物品时,应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领导同意报采供部审批登记后,由公司统一安排购买。如需数量较少,则由保卫部门和采供部安排在所内调剂使用。

  二、库房保管员对购进的剧毒物品应认真造册,建立健全入库登记制度。

  三、各部门领用的剧毒物品应存放于可靠的保险柜中,指定专人兼职保管。领用剧毒品、及时交回剩余毒品时均应称量登记。各部门保管剧毒人员名单交保卫部门备查。每半年应向生产部和采供部报告一次剧毒品的使用情况。

  四、使用剧毒物品人员,要做好实验和废液处理情况记录,不得随意排放不经处理的剧毒品废液。排放严格按有关环保标准执行。

  五、对于因管理使用剧毒物品不当而造成对社会及他人危害的责任人,应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八条 落实以“各级行政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中心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公司安全委员会的正、副主任为本公司安全工作的责任人。各事业部的负责人或经济合同承包人就是该部门的安全责任人。各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或经济承包合同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目标和安全措施;各项安全目标实现情况的考核结果应与该部门负责人或承包人的经济利益挂钩。

  二、对于所发生的事故由公司安全委员会及时组织调查,根据所造成的损失和事故发生原因分清责任大小,对当事人、部门领导主管和相应部门领导实施不同程度的经济处罚。凡属有章不循、玩忽职守引发的事故,应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施以经济和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应依法处理。

  三、年终总结时由生产部和保卫部门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的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包括虽未出现事故但安全组织、安全制度、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规程不落实的单位)不能评为先进集体。

  四、各项安全规定应严格执行,谁出事谁负责。

  第七章 事故预防与处理

  第十九条 为了尽可能预先发现事故隐患并消除之,必须做到:

  一、使用设备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各事业部对设备要定期维修。

  二、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提出解决隐患的办法,限期解决,以堵塞事故漏洞,防止事故发生。

  三、要定措施、定负责人、定整改期限,在那一级能解决的问题,就在那一级解决。已经发现事故隐患未及时解决而发生的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所有责任者都要加重处分。

  第二十条 各部门要重视安全工作,制定出安全目标管理和安全技术责任制,安全技术工作要纳入考核部门工作内容之一。

  第二十一条 员工在科研生产中,由于受到外因等作用而发生的事故,若有人员受伤应及时送医院治疗,并对事故认真地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凡违章操作、玩忽职守,违反劳动纪律或发现危急情况而不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的重大事故的,应追究主要责任者的责任;凡因错误指挥,缺乏安全规章制度使员工无章可循,不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设施不按时检修或明知设施有隐患而不及时消除,劳动环境不安全又不采取措施以致造成事故的,应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对于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触犯刑法的,应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二条 部门领导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并把此任务作为重要任务之一来抓;通过宣传学习,加强职工安全意识;按照上级规定和有关要求,结合公司科研生产实际,制定出一套完善的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制度和管理防范措施。对于管理优秀者,可给予奖励。

  第二十三条 部门领导及员工不重视安全工作,安全意识差,没有较完善结合实际可行的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而发生事故,按事故处理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对于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不按有关规定存放和使用,造成事故者,将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篇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公司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安全机构

  一、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任:总经理

  副主任:副总经理

  委员:行政部、采供部、生产部、质管部、检测中心相关负责人、事业部部长

  二、安全生产日常管理部门:生产部

  三、公司及各部门专、兼职安全员

  (一)公司专、兼职安全员

  z(专职安全员)、z(兼职安全员)

  (二)功能材料事业部兼职安全员

  z

  (三)高纯材料事业部兼职安全员:z

  (四)信息材料事业部兼职安全员:z

  (五)环境材料事业部兼职安全员:z

  (六)检测中心兼职安全员:z

  (七)采供部兼职安全员:z

  第三条 职责

  一、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负责建立公司技术安全管理体系,处理日常技术安全问题;组织落实、实施生产安全管理办法;定期对公司进行安全大检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管理、查事故隐患,堵塞事故漏洞,防止事故发生。对可能会出现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措施,有计划分期分批的进行整改;不定期对重点部门进行抽查,查出问题逐项解决。

  安全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与行政职务的任期同步。

  二、各事业部安全生产小组职责

  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执行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各生产线切实执行;协助公司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部门职业危害的措施,劳动防护用品的标准,并监督执行;对公司领导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的反馈工作。

  三、各生产线专、兼职安全员职责

  协助本部门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三章 影响安全因素

  第四条 领导责任

  第五条 生产过程的客观原因

  一、生产设备、仪器的防护、保险及信号等装置的缺乏、不良或失效;

  二、生产设备、仪器等有缺陷;生产线无总电源、总气阀;

  三、生产工艺本身未有充分的安全保障,工艺规程有缺陷;

  四、生产组织和劳动组织不合理;

  五、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缺乏或不良;

  六、事故隐患未暴露或未发现;

  第六条 工作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一、工作环境拥挤或布置不当,地面不平,有障碍物或地面太滑;

  二、工作地点光线不足或太强,造成由视觉失误引起动作失措;

  三、有毒、有害物品存放超定额或保管不当,无急救或保险措施;

  第七条 个人责任

  一、未很好地学习操作方法、技巧和规程,未按规程操作或技术不熟练;

  二、劳动保护用品未使用www.pmceo.com或使用不当;

  三、生产时注意力不集中或工作情绪不稳定;

  四、工作责任心不强,自由散漫,工作时闲谈或不认真;

  五、没有注意劳逸结合,过度疲劳,长期加班,精力不集中;

  六、不执行岗位责任制,串岗、漏岗;

  七、工作中相互配合不好;

  第四章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八条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

  一、思想教育

  从正面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选取典型事故进行分析,从事故的政治影响、经济损失、个人受害后果等方面进行教育。

  二、法规教育

  组织学习国家有关文件、条例,公司有关的具体规定、制度和纪律文件。

  三、安全技术教育

  各事业部根据实际情况,对所需生产技术、一般安全技术的教育和专业技术的训练。内容主要涉及事业部安全技术知识、危险地点和设备安全防护注意事项;求救知识;高温、粉尘、有毒、有害作业的防护;防护用品的管理和正确使用知识;特殊工种进行的专门安全知识教育和技能训练。

  第九条 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形式和方法

  一、三级教育培训

  公司实行行政部、事业部、生产线的三级教育制度。

  行政部对新员工实行安全生产的初步培训;事业部对员工进行二级培训;生产线根据具体情况,对安全生产情况、生产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各种防护及保险装置作用、容易发生事故的设备和操作注意事项等进行三级教育、培训。

  二、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

  各事业部、生产线结合具体情况,采用适合自身实际情况的宣传安全教育方式。

  第五章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十条 安全检查的内容

  一、查有无进行三级教育;

  二、查安全操作规程


是否公开张挂或放置;

  三、查在布置生产任务时有无布置安全工作;

  四、查安全防护、保险、报警、急救装置或器材是否完备;

  五、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用;

  六、查事故隐患是否存在;

  七、查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和实施。

  第十一条 安全检查的形式

  一、经常性检查

  各生产线按月进行自检;事业部对生产线按月进行不定时抽查;生产部对各事业部按月进行不定时的巡查、抽查。

  二、专业性检查

  生产部按季度对防火防暴、规章制度、防护装置等进行检查。

  三、节假日前的例行检查

  公司行政部、生产部、各事业部例行在节假日前,对公司各个事业部进行各项安全检查。

  第十二条 自我安全检查要点

  一、工作区域的安全性

  注意周围环境卫生,工序通道畅通,地面和工作台面平整。

  二、使用材料的安全

  注意堆放或储藏方式,材料有无毒性、污染或特殊要求。

  三、设备的安全性

  注意防护、保险、报警装置情况,控制机构、使用规程等要求的完好情况。

  四、其他防护的安全性

  注意通风、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和正确使用,有无消防和急救物品等措施。

  第六章 安全生产加班、值班制度

  第十三条 生产加班制度

  一、事业部加班制度

  事业部及各生产线加班,必须有至少一名正式员工值班,事业部对加班人员、时间记录备案,并通知保卫部门,对加班人员、时间记录备案。

  二、公司保卫部门

  公司保卫部门必须对每次加班的部门、www.pmceo.com人员、时间、地点,进行如实登记备案,并进行核查。

  三、公司生产部

  公司生产部不定期对各事业部加班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各事业部加班记录进行抽查。

  第十四条 公司值班制度

  一、日常值班制度

  各部门确定日常值班负责人、联系电话,报公司保卫部门及生产部记录备案,保证日常生产安全。

  二、节假日值班制度

  节假日由公司领导及事业部部长负责值班,并记录备案。

  第七章 生产事故处理

  第十五条 事故的紧急处理

  在事故发生后要保持头脑清醒,切勿惊慌失措,处理失当。一般按如下顺序处理:

  一、首先切断有关动力来源;

  二、救出受伤、死亡人员,对重伤员进行急救;

  三、大致估计事故的原因及影响范围;

  四、即时报告,同时抢移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防止事故扩大和减少损失;

  五、采取灭火、疏导、防爆、降温等措施,使事故尽快终止;

  六、事故终止后,保护好现场;

  七、关于危险化学品的事故处理,参照公司《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应急预案》中有关方法。

  第十六条 事故的调查、分析和结果

  对于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的基本目的是:找出原因,查明责任,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各事业部、生产线要协助公司生产部,搞好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重大事故根据国家关于重大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执行。(“四不放过”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第八章 奖励和处罚

  第十七条 公司各部门领导应高度重视安全技术生产工作,并把此任务作为重要任务来抓:通过宣传学习,加强职工安全意识;按照公司规定和有关要求,结合公司科研生产实际,制定出一套完善的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制度和管理防范措施。对于管理优秀者,可给予奖励。

  第十八条 各部门领导及员工不重视安全技术工作,安全意识差,没有较完善的结合实际可行的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而发生事故,按事故处理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 对于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不按有关规定存放和使用,造成事故,将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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